第261章 家有极品妻(11)

这年头的人们对于国家, 对于保护国家人民的军人都是异常崇敬的。

更别说老班长本身与季言之就有救命之恩,于情于理,季言之在知道老班长的妻子在老班长死后, 丢下三个孩子不管改嫁,都该将孩子接来好生的抚养长大。

季老头满腹忧愁, 主要是他刚起了去大儿子家新房子住的心思,大儿子家就多出了三个孩儿, 他和老婆子再搬进去不是给大儿子增加负担吗。

“这三孩子的娘也太狠了,怎么能丢下孩子不管不顾就嫁了呢。”季大伯感叹道:“当初咱们的娘多不容易啊,又要躲天灾又要避人祸,还不是紧巴巴的将咱们三兄弟拉扯大了。咱们的老子爹不也是早死, 阿娘就没想过改嫁,更没想过把我们给抛下。”

“米养百样人,有疼爱孩子愿意为之付出一切的母亲,自然也有眼中只有自己、不顾孩子时候的母亲。”

季言之看惯了人生百态,自然对于老班长妻子在老班长死后,抛弃三个孩子改嫁没什么好说的。

他只是心疼老班长留下的三个孩子, 觉得自己知道消息做出收养三个孩子的决定还是太迟了,如果早知道三个孩子也不会白白多受好几个月的罪,老班长的寡妇娘也不会在又急又气的情况下,熬坏了身子骨,只等到了自己千里迢迢跑来承诺会好好养大三个孩子,就撒手人寰。

“三个孩子都是懂事的。”季言之咬了咬唇瓣,一脸认真的说话道:“我也是去了才知道, 我这些年给他们寄的钱,并没有花费在了老婶子的病和老班长的腿上,全被他们的妈偷偷给取了, 花在…外边的野男人身上。

也就是老班长死了那女人改嫁之后,那钱才到了老婶子的手上。不过一个月三块钱哪里够药钱,三个孩子只能够整天的往山林里钻,靠采集一些常见的草药卖给供销社的,给老婶子凑药钱。”

季老头感叹:“都是好孩子,大军你好好养,不然可对不起你那老班长的救命之恩。”

“我会把他们都当成自己的娃儿一起养。”

季言之递给季小叔一根香烟,自己也抽了一根抽了起来。“小叔,给三个孩子落户的事情就交给你了,我明儿要去县城,一来跟战友说一下已经将老班长的三个孩子接来了,二来家里多了三个孩子,有些生活用品还得添置。”

季言之就没指望过王春花能够想到这层儿,所以去接人的时候走得干干脆脆的,除了交待王春花记得将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其他的一概没有。

不过幸好,大闺女季美妮这丫头嘴巴毒是毒了一点儿,但可比王春花和季大宝担得起事,除了没买牙刷、毛巾、搪瓷缸、暖水瓶等生活用品外没钱买,像家里多余的被套、床单棉被都找出来,将炕床铺得整整齐齐。所以目前只差一些生活用品。

“行,交给俺办,俺保管给大军你办得妥妥当当。”

季小叔一口应下,季老头也道这事儿交给季小叔来办放心。过了一会儿,四人又说了一会儿话,王春花就出来喊开饭,她把午饭给做好了。

菜色很简单,三合面蒸的馒头,一大锅猪肉炖粉条,颇具南方特色的梅菜扣肉,以及一锅汤色乳白的鱼汤和几碟咸菜,不过在当代看起来,真的算是很丰盛了。

毕竟很多人,一年忙活到头也难得吃几口肉,也就像季言之这种喜欢时不时上山转悠一圈的家伙,才能保证家里隔三差五的就吃肉。

曾援朝、曾援军、曾红卫是三兄妹的名字。

三个孩子,特别是年龄最大的曾援朝真的很乖巧懂事。吃饭的时候,乖乖的只吃自己面前的饭,除非是季言之给他夹菜,不然曾援朝连筷子也不会伸,末了见季草妮爱吃鱼汤里炖得烂熟的鲫鱼,还主动给季草妮挑刺,那细心的程度,让季言之都为之侧目,更别说王春花这个妈的。

因为熬鱼汤,王春花嫌弃挑刺麻烦,从来都是给季草妮喝汤,不吃里面的鱼肉。而季言之倒是给季草妮挑过几回鱼刺,不过季草妮心疼季言之这个能干的阿爸,所以很少提要求。今儿曾援朝才来到这个家,就能观察到季草妮的喜好,不得不说,这真的是一个细心的好孩子。

季言之顺手给曾援朝捡了一筷子的肉菜。

“别光顾着妹妹,自己吃。”

说着话,季言之又顺手给曾援军、曾红卫夹了一筷子的肉菜。

三个孩子齐齐腼腆一笑,“谢谢叔叔。”

“叫叔叔?”一直沉默不吭声的王春花很诧异的来了一句:“不该叫爹吗?”

“随便叫什么都行。”

碍着有长辈在,季言之懒得给死亡凝视,不过淡淡的语气,还是让王春花瞬间明了自己好像说出话了。

王春花怂怂的笑笑,并且还补救道:“你们季叔说得对,叫什么都行。”

季言之眼中充满了笑意,这个王春花,真的是……

“以后咱家就你们七个孩子,以前的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援朝、援军、红卫,你们三就把叔叔这儿当成自己的家,咱们一家九口,好好的过日子。”

三个孩子眼中同时出现了泪花,他们是知道这个季叔叔的,也知道一直以来雷打不动给他们寄钱的好心人就是季叔叔。本来身为大哥的曾援朝都已经想好了,等奶奶去世了,把弟弟妹妹托付给村里,自己跟着修水库大坝的工程队走,给自己混口吃的同时也好挣钱养弟弟妹妹。

只是奶奶放心不下他们,所以厚着脸皮给部队领导打电话,原本想着他们三兄妹或许会被分开收养,没想到季叔叔得知爸爸去世了,居然千里迢迢的从北方跑来南方,先是跟着他们一起披麻戴孝的送走了奶奶,办理完丧事后又找他们所在村落的大队干部开了证明收养他们三兄妹,就带着他们一路坐火车回来。

完全陌生的环境,完全陌生的人,曾援朝兄妹三人不是不害怕的,甚至于忐忑不安,就怕季叔叔家的婶婶和哥哥/弟弟妹妹不好相处。不过幸好季叔叔的家里人,包括长得略显圆润,看起来有点儿不好惹的婶婶都很好相处。

曾援朝擦了擦眼泪,有些小心翼翼的道:“季叔叔,我和弟弟、妹妹都很能干,不管是做家务活,还是上山采集草药,挖野菜,我和弟弟、妹妹都做惯了。”

“我们也做惯啦。”

季大宝突然开腔的道:“我们家除了种地以外,就只有喂猪、喂兔子还要喂鸡的工作啊。”

季老头眯眼笑了起来,忍不住猜嘴夸奖道:“好孩子,都是好孩子。”

捧着饭碗不断往嘴巴里塞猪肉炖粉条的季美妮很恰到好处的翻了一记白眼:“听到爷爷的夸奖没有?好孩子,记得明儿一起出去挖野菜,多挖点野菜回来。”

正在往嘴巴里塞馒头的季大宝不可置信的看向了季美妮,好似无声在说‘你怎么这么冷酷无情’的话。

季言之笑笑,懒得理会两个儿女之间的关系,又给曾援朝三兄妹分别捡了一筷子菜,季言之就把自己这次出远门顺利买了的茅台拿出来,分别给季大伯、季小叔和季老头倒了一杯酒。

三老都是爱酒之人,平日里有点闲钱买点粗粮酿的黄酒都要偷偷藏藏的喝,免得让家里的婆娘知道,现场表演鹰爪功的绝技。一见这香醇口感好,据说一瓶好几块的茅台酒,眼睛全都亮得跟灯泡似的,甚至还为剩下的大半瓶茅台归属争论了起来。

季言之无言以对,半晌后只得又拿了三瓶茅台酒,一人一瓶让他们带回家喝个够。

这顿饭吃到天漆黑,才算完事。

送走一瓶茅台酒就喝得醉醺醺的三个老头,王春花带着几个孩子就开始收拾。

季言之打扫庭院,烧了一锅热水,就在院子里给几个男孩洗澡。

“援朝、援军肯定睡不惯这北方的炕。”季言之拿了三套合身的棉衣裤出来,让曾援朝、曾援军、季大宝三个孩子自个儿穿上。“你们三兄弟今晚先分开睡,如果不习惯的话,再说一起睡的话。”

家里能够居住的房舍共有七间,和老房子坐北朝南的格局很像。北屋三间正房,东西左右各两间厢房,多了个后院堆放柴火,养鸡养猪养兔子的地方。整体呈‘日’字,宽敞明亮,季老头这个越发开始不满二儿子的老家伙才会起了念头,想带着季老太来新房子住。

不过现在嘛,七间房舍,一间堂屋用来摆放桌椅板凳,做客厅使。季言之和王春花、再加上一岁多的季小宝占了一间北屋正房左边的房间,季美妮则带着季草妮住在北屋正房右边的房间,面积都挺不错,再加个人也合适。

所以曾红卫就和季美妮、季草妮两姐妹住在一块儿,曾援朝、曾援军两个孩子住在左厢房,隔壁就是一个人睡的季大宝。

倒不是季言之不想曾援朝、曾援军两兄弟和季大宝睡在一块儿联络感情,而是季大宝这家伙属于有人随手用棍棒赶撵着才会勤快一下的懒货。乡下孩子应该干的工作,比如说捡麦穗、挖野菜、打猪草,季大宝倒是干得溜溜的,只一个打扫卫生,季大宝真的是每回拖到季言之忍无可忍抽他一顿了,才做。

季言之嫌弃季大宝的不讲卫生,自然不想让养子跟着一起睡猪圈,也就做了如此的安排。

如今已经临夏,夜晚来临,稻田里响起层起跌幅的蛙叫声。

洗完澡,三个男孩子凑到一起,开始说起趁着水稻成熟之时抓青蛙、泥鳅改善生活的事儿。

“这段时间的青蛙还不够肥美,等到金秋,俺带两个哥哥抓青蛙、泥鳅去。”

季大宝眉飞色舞,手舞足蹈的比划说着话。曾援朝、曾援军哥俩听得认真,也附和得挺认真,一时之间三人很是融洽。

季言之瞄了一眼,勾唇轻轻的笑了一笑,便吩咐几个孩子早点睡,明天还要早起呢。

“明日早起干什么?”曾援军有些紧张的问季大宝。

“跑步。”季大宝回答道:“阿爸复员回家后,就要求我们每天绕着村子跑上一圈锻炼身体。开始阿爸领头,如今便成了我领头。”说道最后,季大宝语气还有点小骄傲。

“我们都挺好相处的。”季大宝又道:“美妮儿只是嘴巴毒了一点,其实心是好的。”

想起饭桌子上季美妮‘欺负’季大宝的行为,曾援朝、曾援军不免露出了微笑。这可不叫嘴毒,而叫嘴皮子利落。

几个孩子又说了一会儿话,就各自回房歇息。一夜无梦,临近清晨,公鸡‘喔喔’的开始叫唤起来。

季言之和王春花算是这个家起来的最早的。梳洗完毕,王春花问了一句正在院子里打拳的季言之,今儿早上吃什么。季言之回答了一句煮点养人的小米粥吧。

——这是考虑到新来的三个孩子吧。

王春花想到昨晚上她帮忙给曾红卫洗澡,瘦得只剩下皮包骨的样儿,什么话也没再说,直接走进厨房,开了存放细粮的柜子,用大葫芦做的水瓢,挖了满满的一勺小米。

再挖了半勺的大米,合在一起淘了,放在大锅里煮上。小米这玩意儿,单独煮的话清汤寡水,不太容易熬得出米油,所以王春花煮小米粥,都会加上大米。这样味道也好,配上咸菜疙瘩,管饱。

几个孩子陆陆续续的起了,王春花忙着烧火,便叫季美妮给也醒了,正在哇哇闹着欢的季小宝穿上衣服。

“这么热的天穿什么衣服,穿肚兜不就成了吗?”

话这样说的,季美妮也是这么做的,她找了一块草妮儿小的时候穿过的红肚兜,给季小宝穿上,就把他抱在院子中央,提前放好的长板凳旁,让他在那撑着长板凳自个儿站着,自己则和曾红卫一起打水将挨着院墙种的菜都浇了一遍。

“听说南边都习惯吃米饭?”季美妮试着找话。

曾红卫有些羞涩一笑,腼腆的回答道:“是啊,南边的主食是米饭,就和北方这边喜欢吃面食一样。”

“野菜也要吃?”季美妮随口一问,不等曾红卫回答又道:“等吃了早饭我们去挖野菜,捡蘑菇。昨儿下了一场小雨,不大,不过蘑菇应该钻出来不少。”

“嗯,挖野菜,捡蘑菇。”

曾红卫的眼睛很闪亮,和她瘦弱的模样极不相符。

她的心思,哪怕是她的两个哥哥都很好猜,无非就想做事情,证明自己不是吃白饭的。季美妮呢,不光嘴巴厉害,人更是厉害得很,虽然年龄不大,却也猜到了寄人篱下的忐忑心情,所以便用自己的方式帮助曾红卫和她的两个哥哥逐渐的融入整个季家村。

很不错的心思。现在的季美妮在季言之的教育下,除了嘴巴厉害了点,前世的白眼狼属性是一点也没有产生的迹象。

何况前世季美妮之所以成了红灯区里的一朵交际花儿,更大的缘由在于继母的捧杀,而这一辈子,季言之就没打算找个在外人看起来风光无限的铁饭碗工作,只表面上老老实实的当他的农民,更是和那面甜心苦的继母没有什么交际。

季言之不会选择用今生报前世的仇,其实只要自己过得好,就是前世仇敌最好的报复了。而且吧,前世四个儿女之所以会成男盗女娼的祸害,最大的责任还在于原主季大军。

吃了早饭,打发几个孩子要好好相处后,季言之就去了一趟县城。除了买需要的生活用品外,还跟着‘取代’了自己工作岗位的战友联络了一会儿。回来的时候,除了多了自己花钱购买的一些生活用品外,还有战友给的养孩子的钱和票。

季言之没有拒绝,那是因为这些钱和票,不全是处得近的战友给的,而是知道老班长家事的其他战友们凑的,季言之怎么可能会拒绝,最多收下了,然后在其他的方面补贴战友们,毕竟这年头谁的日子都不会好过。

中午饭是几个孩子做的,王春花今儿在他走了以后回了一趟娘家。想必走的时候拿了不少好东西,不然孩子们不会一见他回来,就开始叽叽喳喳的告状。

“出嫁的女人亲娘家很正常,何况你妈将你们的舅舅、姨妈背大,那就更亲娘家了。”季言之没有计较少的东西,反而很耐心的和季大宝、特别是季美妮说话道:“就好比美妮儿,你长大了嫁人,难道就要和娘家断绝关系?”

季美妮眉头没有皱得那么紧,可还是有些不爽的道。“可再和娘家亲,阿娘也不该拿那么多东西回去,而且还是趁着阿爸出门办事没打声招呼就去姥姥家了,这是几个意思?”

“管你们阿娘什么意思,反正这个家是阿爸当的,她能支配的也就那么丁点东西。”季言之笑了笑,又道:“行了,阿爸知道你的意思,你是怕阿爸装不知道这回事,会让你阿娘有恃无恐。放心吧,你们阿娘就是个看着泼辣实则面团包子的怂货。”

季美妮扯嘴巴:“反正我就是不得劲,凭什么把我们的东西给表弟表妹们,哪怕我穿不下了,不是有草妮儿吗?还有红卫,我可比她壮实,她穿我的衣服很合适。”

季言之眼中幽光一闪,却道:“行了,吃饭,难不成你们阿娘回娘家住一段时间都不成,非得留她在家里做饭。”

季美妮不敢废话了,赶紧招呼曾家三兄妹一起坐到堂屋的炕桌子上吃饭。

季言之啃了一个烤红薯,又吃了一个青菜团子,嘴巴一抹就出了门。

曾家三兄妹面面相觑,最后还是曾红卫小心翼翼的开口询问:“美妮儿,婶婶是不是不高兴我们来这个家啊。”

——瞧瞧她那糟心的亲娘干的什么事儿,这回非得被阿爸狠狠收拾一顿不可。看以后还敢不敢没眼力见的作妖。

季美妮暗地里诽谤一句,面上却道:“没听到阿爸说嘛,这个家是阿爸当家作主,还轮不到阿娘想当然就想当然呢。”

曾援军:“那叔叔出去干嘛。”

“做事情。”季大宝想也不想的回答道:“阿爸历来都是这样的,如果不去县城,就每天上山转悠一圈。阿爸可是打猎的好手,我们家全靠阿爸才能够时不时的吃一回肉。”

曾援军看了一眼曾援朝,曾援朝对着他摇了摇头。季叔出去肯定不是光为了上山打猎,更多的估计是为了教训王婶一顿,毕竟王婶突如其来的收拾家里的一些好东西回娘家,而且还是在季叔收养他们的第二天收拾东西回娘家,纯粹就是打季叔的脸。

就曾援朝知道的,男人一般好脸面,王婶这样让季叔下不来台,是个大老爷们都会生气的。

哎,他和弟弟妹妹是不是不该跟着季叔回来呢!

可他真的没有办法,也没有那份能耐把弟弟妹妹健健康康的拉扯长大。

季美妮看着沉默寡言的两兄弟,很具有洞悉能力的开口。“我说两个哥哟,你们可别多想,我阿娘她就是那臭德性,没坏心,就是好日子过舒坦了容易作妖。不过有我阿爸在,阿娘是不可能作上天的。瞧着吧,这回啊,阿娘准得灰溜溜的自己滚回来,以为不带吃奶的小宝,阿爸就能眼巴巴的去接她不成。”

季美妮可算把王春花的心思琢磨得准准的,王春花没带还在吃奶的季小宝,带了不少的好东西回娘家,除了想贴补娘家外,就是想季言之亲自去接她,远远没有想过她的举动,算是把季言之的脸打了。那么依着季言之的德性,又怎么可能去亲自接她。

季言之吃了午饭就出门,除了想上山转悠外,就是找了一个比较熟的小伙儿去隔壁王家庄带信,让王春花最好在娘家待过一年半载别回来。就算要回来,也等他娶了新媳妇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