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第三十九只爪爪

第三十九只爪爪

薛谨这一觉睡得本应该很好。

他没道理睡得不好, 一个疲惫工作三月的可怜社畜值得彻底失去意识、陷入无梦的深度睡眠——但长期猎杀魔物导致的工作后遗症没这个打算。

连续三个月的感官高度紧绷,让他睡得极轻极轻。

轻到被客厅里某个莽撞姑娘撞到沙发角时发出的轻“嘶”惊醒。

薛谨猛地睁开眼睛,迅速跃下床, 手背向腰后的同时俯身前倾锁定自己的瞳孔——

“坏毛衣。”

敏锐的耳朵听到了这样的咕哝, “坏毛衣,嘶, 不要剐这里……”

……对, 我结束工作, 现在回家了。

薛先生揉着太阳穴, 本打算继续倒回床上睡觉,却犹豫了一下。

刚才听到的,是抽气声?

【几十秒后】

“你还好吗?现在具体几点,我在卧室里听见你撞到……”

薛谨旋开卧室门,摸索着打开了客厅的灯。

“阿谨阿谨阿谨阿谨!不不不不要开灯!不要开灯!”

——但是已经晚了, 灯光骤然亮起, 照亮了弯腰在沙发旁鬼鬼祟祟的姑娘。

姑娘头上裹着围巾, 身上套着毛衣, 腿上缠着一层又一层的毛毯与被子, 几乎裹成了一只粽子, 只余脸上露出来的一道缝——让她的鼻子呼吸, 让她的眼睛堪堪露出来。

而这个姑娘的手里,正抱着一大堆的抱枕、玩具、杯子、吃过的外卖盒。

薛谨:“……”

他抬手揉揉眼睛。

确认自己看到的是沈凌,而不是突然来他家盗窃儿童玩具的阿拉伯裔女性。

“阿谨阿谨阿谨!”只露出眼睛和鼻子的嫌疑猫抱紧了手里的杂物, 声音紧张极了, “你在做梦!你快回去!回去继续睡!哈哈哈哈我是不会告诉你我衣服下面隐藏着什么,我只是觉得很冷——”

薛谨:“……”

他面无表情地提议:“那我们可以把空调关上。深秋开20多度的冷风空调对身体不好。”

“不!不不不不!——不要关空调也不要过来!不要扯我的围巾!不!大胆的仆人,本喵命令——”

【时间倒回至一个月前, C国】

沈凌回到了家。

……依旧抱着自己的牛皮纸袋和橙汁。

牛皮纸袋里盛着冷却的苹果派、培根火腿派、烤牛肉三明治;橙汁杯里依旧是没喝几口的橙汁。

唯独纸袋抓手的那部分皱成了一团,橙汁杯里的吸管更是惨不忍睹。

沈凌也搞不太懂自己。

为什么本来很好吃的食物,在飞机上却一点都不想吃了?为什么她一直捂着自己的破帽子直接埋在膝盖里度过了飞机上的十几个小时?

——简直像是和什么人生闷气,又像是因为什么人很伤心。

此时此刻,她终于回到了自己(仆人)的窝里,推开门便看见地毯上摆着自己走之前还未搭完的长发公主城堡。

唔。

她没玩完的玩具,她丢在这里的玩偶,阿谨存在冰箱里的好吃东西——最重要的是,有一张她超级喜欢、以人类形态滚来滚去滚个三圈都不会撞到墙的超大超软床——

本喵在发什么愣呢?回到这个棒极了的窝里怎么可能会感到不开心?赶紧去搭好剩下的城堡,扑到床上打滚,晚饭时间抱着阿谨的零钱罐出去吃东西——对啊,她回到C国啦!可以抛弃那些派、三明治、汉堡,去吃火锅钵钵鸡串串香啦!可以买到煎饼果子、鸡汤豆腐脑和AD钙奶的神奇国度!C国万岁!

↑只花一次航班的时间就顺利把薛妈妈抛到脑后的快乐小鬼

——没有人管束的生活是很爽的,非常非常爽。

回到家后的整整一个星期,失去家长(?)监督的沈凌几乎玩疯了——要知道,这和刚结婚时阿谨出差四个月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那时候的她只会老实待在窝里,按照阿谨写好贴在冰箱门上的纸条叫外卖、看阿谨专门采购来给自己消遣的漫画、闲极无聊推推杯子摔摔抱枕什么的——

虽然比起自己三年的流浪生活也很有趣味啦,但伟大帅气又机智的本喵是会永远看向新的征程的!现在本喵会自己(看着阿谨)买东西,自己(被阿谨领着)去过好几个不同的商场,知道(和阿谨一起去过)的好几家餐厅,还知道怎么吃火锅与酸菜鱼这种食物!

沈凌揣着零钱罐,乐颠颠地在窝外的世界游览了一遍又一遍,具体行踪轨迹是绕着公寓为中心的一个个逐渐扩大的圈。

当然,她这种毫无计较、全凭开心到处下馆子的行为,并没有耗光薛谨放在家里的钱。

沈凌吃着玩着,甚至把一个“零钱罐”变成了一个“塞满了钞票的零钱罐”——呃,具体过程她也说不上来,大概就是这里酬宾搞活动那里抽个奖什么的吧,沈凌对汹涌扑来黏着自己的钱很不以为意,她习惯这种事习惯到了无聊的境界(。)

总体来说,薛谨不在的第一个星期,沈凌没有在窝里制造任何混乱,还赚了一笔“小小的”外快。

……薛谨不在的第二个星期,星期一中午,她依旧乐颠颠地去了某家好吃的地方。

走进店门的时候,沈凌想起这是薛谨之前和那些奇怪的朋友们聚餐时来的火锅店。

于是记忆力优异的祭司大人兴冲冲地背出了那天他们点的所有食物给服务员听,指望再来一顿和那天一样的快乐火锅。

服务员退回菜单,很有素养地没对这个点了六人份火锅菜的姑娘表示惊恐,暗示她“再考虑考虑,我去给您倒杯水”,接着离开。

沈凌挺不解的,也没理会听到她报菜单后隔壁姑娘若有若无瞥来的嫌恶目光。

为什么要考虑?这是阿谨那天点的菜单,我应该没有复述错误……阿谨点的菜都很好吃啊?

几分钟后,服务员走回来,给她倒了一杯柠檬水,然后上了第一盘免费小食。

餐前水果,一盘子手剥橙。

沈凌呆住了。

“服务员服务员,那边的服务员,别走,这个橙子……”

“?啊,我们这里也可以提供剥橙切橙的服务,您需要吗?”

当然,本喵从来没有剥过这种东西。

于是服务员走过来,站在桌前,弓腰帮她把橙子一点点剥开。

白色的须肉露出,还有几小块地方露出了内层的果肉。

沈凌“霍”地站起。

“我不吃了。”她突兀地说,“对不起,我要回家。”

——这不是本喵吃过的橙子,本喵的橙子必须钦点最好的仆人剥,戴着闪光的小银环剥,剥出来的那种筷子轻轻一夹就会爆出汁……

反正本喵只要吃那种橙子!

她气愤地回到家,一路上踢打着小石子。

又来了又来了,不知道在和什么人生气的怪心情。

讨厌!

讨厌讨厌讨厌!

本喵不喜欢奇奇怪怪,本喵就想开开心心的!

逃出来巡视世界就是要开开心心的嘛,谁知道什么时候那些仆人会找到她把她带回去,所有的时间都应该充分开开心心!

那天晚上沈凌总是无法集中注意力,无论她是在玩积木、玩玩偶,还是在看电视、看《卡尔文与霍布斯虎》。

最终,她用座机拨通了薛谨的电话,想和他抱怨那个毁了她一天好心情的破橙子。

——电话未接。

沈凌:“……”

只要在开头里加上“阿谨阿谨阿谨”的长长呼唤,无论是什么时间点什么话题都一定会收到回应——这在沈凌心里理所当然的定理猛然被推翻。

如今,哪怕只是和阿谨说上一句话,都只能通过这个小小的机器。

“坏座机。”

她赌气地重复了一长串:“坏座机坏座机坏座机!”

座机没搭理她,座机当然不会和一只莫名其妙发脾气的猫说话。

沈凌又气鼓鼓地重拨了一遍薛谨的号码,这次把“坏座机”也加进了要抱怨的话题里。

——电话依旧未接。

“哔……哔……您好,您拨打的用户正在忙碌中……”

“……正在忙碌中……”

“……请稍后再拨……”

沈凌狠狠地摔上了电话筒。

她打了八通电话,全都是“忙碌中”!

看看已经走过了一小时的挂钟,祭司大人原本扭成一团的眉毛猛地上扬。

她灵光一闪。

——阿谨才不会不回复自己的电话呢,让他唯一无法接通电话的情况,就是他现在正在飞机上!

因为是飞机嘛,本喵记得阿谨说过什么天空上不允许信号之类的东西,所以阿谨根本接不到我的电话!

此时的确在天空云层里飞来闪去疲于奔命的薛谨:(:

阿谨在飞机上→阿谨在返程的路上→阿谨要回家给本喵炸小黄鱼了!

迅速得出这一等式的沈凌高兴坏了,她几乎是高高蹦过了地毯上堪堪搭到一半的城堡,并绕着沙发高举手臂转了三圈,最终兴高采烈地跑到了窗户边。

——比整整一个星期的状态加起来都要兴高采烈,沈凌觉得这肯定是因为炸小黄鱼。

没人的炸小黄鱼能比阿谨好吃啦。

她移开了窗台上的仙人掌和风信子,扒在上面往外看。

……扒了一会儿又觉得脚踮得太累,就挪来一只小板凳,踩在小板凳上往外看。

……看了好一会儿,外面的景色彻底陷入夜晚的昏黑,沈凌又搬来了一只小台灯,拉开窗户,继续往外看。

她把台灯对准了公寓外的那条小道,脑袋搭在窗沿上,巴望着一个拖着行李箱走来的身影。

等了很久很久。

下巴被冰冷的窗沿硌得有点痛,于是换成了交叠在一起的双臂。

手臂枕了很久,肌肉也与下巴一起酸痛起来,沈凌只好拿来了沙发抱枕,把脑袋和手臂都垫在抱枕里,抱枕搁在窗沿上。

——但窗沿有点窄,沈凌的大抱枕有一半不得不全部挤在了纱窗上,完全遮挡住了她向下瞅的视线。

伟大机智又帅气的祭司想了想,索性爪起爪落,划烂了碍事的纱窗。

啊,这样抱枕就可以堆一半在外面了,爽。

脑袋一垫,手臂一抻,就着台灯的光芒和深秋的小风,沈凌满怀期待地彻底把脑袋探出窗户。

接着……

【如今】

沈凌吸吸鼻子,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我睡着了嘛,阿谨,我怎么知道一扒就是一整个晚上,我怎么知道连续扒在那儿坚持了好几个晚上你都不回来。”

薛谨瞥了这姑娘一眼,不知该气还是该笑。

他正拉着她,在卧室的台灯下打量她惨不忍睹的——

“所以,你开着台灯,开着窗户,撕毁了纱窗,在深秋的季节扒着睡了一晚上,且明知道我们家旁边就是绿化面积极大的郊区公园——”

薛谨手上的棉签稍微用了用力。

沈凌几乎跳了起来:“嘶——”

这个姑娘细嫩的胳膊、小腿、脖子——全身上下都叮满了蚊子包。

……而且是异常惨烈的蚊子包,因为某个毛毛躁躁的小孩明显无法忍受瘙痒,把它们抓得布满白道道红道道,相当多的一部分充血、红肿——手臂和小腿是重灾区,因为这个位置很方便沈凌挠——薛谨还没数完这两个地方上的包,就看见了好几个被完全抠破的伤口。

蚊子叮一口的痕迹当然不会持续两个多星期。

但叮过后你用力把它抠出血、再叠加一波崭新的蚊子包就会。

“……我怎么知道一个晚上那些蚊子就会都飞进来……”沈凌又痒又疼,难受得想哭,“而且一个都捉不住!一个都拍不到!我努力捉了好久……后来它们连我爪爪的肉垫都叮了好几个包!而且肉垫里的蚊子包爪子根本抠不到,我咬来咬去都——最后我以为开了空调就没有蚊子了,但无论温度多低总有几只在我旁边飞来飞去,就算埋进被子里它们也能叮到脚趾头或鼻尖——变成低等猫类后虽然毛毛是层天然保护,但根本抠不到发痒的——”

躲到阿谨的衣柜里才逃过一劫,但总在衣柜里待着实在太闷了……

“为什么以前我没被蚊子叮过?”沈凌哭诉道,“明明你以前每次浇花都会打开纱窗,但窝里一只蚊子都没有!”

那是因为它们不敢进入我的周围,因为作为低等虫类本能畏惧以它为食的候鸟。

……否则我怎么会把房子放在郊区?普通人在这里单独盖房子天天驱虫都没法做到完全洁净。

薛谨没法向沈凌解释这一点,他只是耸耸肩。

“我想你已经发现这一点,蚊子不会靠近我的衣服和我的生活用品不是吗?所以你才会以那个姿势睡……”

“什么?阿谨阿谨阿谨,我想抠,让我抠,又痒……”

薛谨手中的棉签再次稍稍用力。

沈凌抽着气绷紧了脚背。

“抠什么?”

他用力拽着这小孩的手上药,防止她缩回去逃走,“越是这样越不能用手乱抠,知道吗?再抠甚至会化脓感染!不仅是不能抠,这些已经被你抠到充血的地方也不可以再涂止痒清凉的花露水,要消毒……”

把自己皮肤当成猫抓板挠的笨蛋,他还是第一次见。

薛谨很快就用光了家里医药箱的碘伏,而他才堪堪涂完了沈凌的两只胳膊。

——她自己乱抓的,蚊子叮的,场面凄惨而盛大,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荨麻疹。

这不怪蚊子,薛先生想,即便被叮成这样,她皮肤的触感还是又嫩又细,稍微掐掐能掐出果冻般的小肉,对蚊子而言想必是上好的盛宴。

——但明天一早还是要去旁边的公园驱蚊了,啧。

薛谨把棉签和空空的碘伏瓶扔进垃圾桶,示意沈凌抬腿放上他的膝盖。

两条腿同样是重重重灾区,果真如沈凌所说,蚊子包从脚趾到大腿,被她挠出血的伤口更是……

薛先生叹息一声,拆开一包新的棉签,并从医药箱里拿出一瓶更大的药液。

“接下来忍一忍,好吗?碘伏用光了,家里只剩酒精。”

“不!不要,我不要,我不要,阿谨阿谨呜呜呜呜——嗷!”

“如果你一开始没有把你的腿当成抓板挠,”薛谨用力按住了险些跳下沙发的沈凌,“凌凌,现在就不需要这么痛。”

沈凌哭喊的声音一顿。

她刚才被那酒精棉的一压疼得眼泪直流,如今眼泪汪汪地看向他,薄荷色的小糖球被眼泪扑了一层后堪比青苹果味的软糖,或者那种丢进杯子后会“噗嗤噗嗤”升起气泡把整杯水染成青苹果色的泡腾片——她的鼻尖上还有个肿起的小红包。

……怪不得都说女孩子的眼泪是核武器。

薛先生没顶住。

薛妈妈也心疼。

他直接伸手过去,揉揉她的毛耳朵,微微揽着她的后颈让她把脑袋靠过来。

靠过来,隔着刘海,亲亲额角。

“听话,凌凌。”他说,“长痛不如短痛,我们一鼓作气把药上完后,我去给你煮糖水喝。”

伟大帅气而机智的祭司不哭了。

她吸吸鼻子,抹抹眼泪,攥紧了手,乖乖地重新伸好腿给他。

泡腾片好像也不往杯子里冒气泡了。

薛谨有点意外(他本以为除了糖水以外还要付出好几锅炸小黄鱼安抚对方),但他没道理拖延。

第二次酒精棉落下时,沈凌抖了抖,脸都揪了起来,但自始至终没哭一声。

“凌凌,很好。”

第三次。

“你很棒,凌凌。”

第四次。

“没错,非常好,忍住。”

第五……

沈凌“啪”地伸出爪爪,扒拉了一下他的手臂。

她吸着鼻子问:“第四次的‘凌凌’称呼奖励呢?”

“……凌凌。”

“嗯,呜,快点抹第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