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李秀琴和范寡妇一人抱一床被子进了屋。

林晓跟在她爹后头, 看清来人,这是个瘦得脱相的人,看不清年纪, 可能三十, 也可能四十, 皮肤又黄又黑,他看人的时候,眼底只有一丝清波, 没有半分暖意。

他的腿脚看起来跟正常人没什么两样, 没有萎缩,想来应该是这两个月才受的伤。

林满堂给他介绍,“先生,这是我女儿林晓。”

李秀琴进来,他又介绍李秀琴,“这是我媳妇, 李秀琴。”

又给李秀琴和林晓介绍,“这是成先生。”

李秀琴和林晓齐齐叫人, 成先生眼睛却一直盯着李秀琴看,那目光中带了几分惊诧。

李秀琴碰了碰男人的胳膊, 不是说这古代男子都很讲规矩吗?这么盯着别人脸看合适吗?

林满堂想了想,试探问, “先生, 内子面相是否有什么不妥?”

他去军户村请成先生时, 对方也是给他卜了一卦, 虽然没告诉他面相如何, 但卜过后, 他才答应教他。想来他的面相没什么问题。

成先生收回视线摇了摇头, 清凌凌开口,“没什么。我只是觉得你俩有夫妻相。”

林晓看看亲爹,再看看亲娘。一个方脸,一个圆脸;一个单眼皮,一个双眼皮,从哪看出来的夫妻相?

林满堂拍拍女儿的肩膀,“晓晓,你不是给师公做了个轮椅吗?快拿出来给师公试试吧?”

林晓愣了下点头,赶紧打开库房,从里面取出一个轮椅。

这是她听枝秀说的,成先生腿脚不好,特地让郝木匠帮忙做的轮椅。

古代战场上的四轮车跟轮椅有八分相似,郝木匠制作起来也没什么难度。

林满堂将成先生抱到轮椅上,试着推了两下,“嗯,还不错。等雪停了,我可以推您出去透透气。”

成先生颔首。

林满堂叫范寡妇端来热水,热水端来后,他亲自给他洗脸洗手。

范寡妇端来早饭,李秀琴担心成先生不好意思,就带着女儿回了房间。

林满堂郝然一笑,“先生,早饭您先将就下,中午我给您做些好吃的。您喜欢吃什么?”

成先生也不客气,一连点了十几样,什么猴头蘑扒鱼翅、佛手海参、八宝兔丁、桂花鱼条、焖鸭掌、四喜丸子、樱桃肉、砂锅煨鹿筋、沙舟踏翠、刺龙牙、蒸鹿尾儿、蒸羊羔、烀烂甲鱼等等。

许多菜名林满堂连听都没听过,他有些为难,“这些菜听起来都让人流口水,但是我们是乡下人家也不会做啊。”

成先生原本也没指望他能做出来,只淡淡道,“我开开玩笑,你随便做吧。”

林满堂松了一口气,“成先生,您放心,我媳妇做菜可好吃了。”

成先生轻飘飘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很淡,里面透着不信任,好似在说,你连刚刚我报的菜名都没听过,想必你媳妇做菜水平好不到哪去。

林满堂张了张嘴,到底没解释,算了,他说这些作甚,等先生吃过就知道了。

等成先生吃完饭,他就让林满堂推他去书房,要教他读书。

林满堂的书房和卧室是相连着的,成先生到底是外男,进他和媳妇的房间不合适。

他就将书本都拿出来,让成先生在客厅讲解。

担心他会冷,林满堂还特地拿了一床被盖在成先生腿上,又让范寡妇端了火盆进来。

做好后,他又叫女儿出来。

成先生有些不解,这《易经》是科举用的,他让小姑娘出来干什么?

林满堂笑道,“我女儿对《易经》也感兴趣。她也想听听,成吗?”

成先生双手交握,“教你可以,但是你最好不要轻易给人卜卦。”

林晓眨了下眼,“为什么?”

“凡事都有因果。你给人卜卦就要沾上因果。要是因为你卜卦,酿成大错,后果不堪设想。”成先生又举了个例子,“就拿李天应来说,世人都知道他卜卦极准。却不知他因为算得太准,害人害己,早就成了一个疯子。”

林晓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这李天应就是当初那个卜出“先皇死后,国将易主”的太史令。原来这人竟然疯了么?

“你还要学吗?”

林晓理所当然点头,“学啊。”

成先生意有所指道,“有时候知道太多也是一种烦恼。”

林晓却不认同,反而很坦然道,“更多时候无知会让人无畏,无畏才会做出许多错事。”

成先生没再看她,示意她坐下,然后打开书讲解。

教完一章,成先生让两人大致讲下他教的内容。

他让林满堂先说,林满堂讲得七七八八。

成先生点了下头,林满堂现在三十岁,却能重复这么多,可见他资质尚算不错,记性也还行。只要勤奋努力,秀才还是很有可能的。

他又让林晓讲了一遍,她几乎原原本本重复一遍,并且还能举一反三,问了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却是接下来才会讲的。

如果刚刚对林满堂还算满意,那成先生对林晓就是完全刮目相看了,甚至还有些难以置信,看了她半天,“你是不是学过?”

林晓颇有些羞愧,“我之前看过刘文麟写给我的注释,但是有许多意思都不太懂。”

作为一个学霸,她现在才发现自己其实还不够聪明。真正的天才应该是自学成才,而她得要人教才行。

成先生撑着下巴,只觉得可惜,“你这样的好资质却生为女儿家真是太可惜了。”

林晓却不爱听这话,淡淡道,“女孩也是一样的。事在人为。先生不必为我可惜。”

在这样男尊女卑的古代,武则天不是照样能登上帝位,许多男人可都没登上。可见真正的强者到哪种环境都能发光发热。人不应该一味怨恨环境。

成先生一怔,诧异地看着她,半晌方道,“你说得对。”

他们讲课的功夫,李秀琴已经做好了午饭,都是她的拿手好菜。

林满堂见她如此上心,心里感动。

吃饭时,成先生尝了一筷子,颇有些诧异,没想到这乡下居然也有人能将菜做得这么好吃。他又指点李秀琴,每样菜都有哪些问题。

李秀琴刚开始还漫不经心,可见他说得头头是道,也收起那漫不经心的态度,回屋拿纸笔认真记下来。

她这样认真的态度显然取悦了成先生,他又说得更细致一些。

一顿饭光顾着听他点评了。

林满堂心里暗想,这人该不会是老饕吧?

想到他之前点的那些菜,林满堂试探道,“先生,您之前说的那几样菜,不如将做法告诉我媳妇,让她做给您吃吧。”

成先生看了他一眼,林满堂老脸一红,总感觉先生好像看穿他的小心思。

成先生却坦然一笑道,“也行。”

左右他的好日子过一天少一天,还不如及时行乐呢。

成先生便将自己吃过的好菜讲给李秀琴听。

他是老饕不假,但他其实没下厨做过菜,只是知道这些菜里用了哪些香料,好在李秀琴有丰富的做菜经验,步骤倒是能还原出七七八八。

吃完饭,林满堂见成先生眼底一片青黑,显然昨晚没睡好,就送他到客房歇息。

回到堂屋,林晓和媳妇正凑到一块看书。

林满堂看了眼书名,居然是本小说,这娘俩可真幸福啊。他就得看这枯燥难懂的《易经》,人跟人可真不一样啊。

看文一篇,李秀琴合上书,歇歇眼睛,“这故事可真好看。”

这本小说语言都很口语化,而且还很押韵,让人一看就懂。

林满堂好奇,“什么故事?”

李秀琴把故事简单概括了一遍。

林晓捧着脸乐道,“阿寿说这小说在京城很火的,那些说书先生都争相说这个。”

林满堂听后,脑子里浮现一个念头。

明年他们家的嫁接法就要问世,他想过到时发传单,广而告之。但看到这故事书,他突然有个大胆的念头。

他目光灼灼看着女儿,“晓晓,不如你也写一本小说吧。”

林晓一愣,“啊?我不会啊。”

她从未写过小说,而且他不是不让她出名吗?

林满堂摆手,“我不是让你写这种小说,我是让你给咱们的果园写本小说。”

林晓一头雾水,“给果园写小说?这要怎么写?”

林满堂见女儿不懂,又讲得更细致一点,“就像菜名一样,有些菜名很容易就能让人记住,比如麻婆豆腐,东坡肉。为啥呢?因为这些菜跟人有关。许多人听到这样的菜名会想知道为啥叫这个名字。咱们家的嫁接水果要想出名,也得跟我联系到一块。”

总之不能像那双滑犁成全了别人,自己只捞了些田地。他们家现在最缺的就是名声,不是钱财,更不是土地。

李秀琴听了忍俊不禁,“满堂沙果?满堂李子?我咋听着这么别扭呢。”

林满堂丝毫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意思,“也不一定是我的名字,比如你们给我起个字,我以后就叫这个字。”

林晓懂了,“爹,你这是挂羊头卖狗肉啊。”

“这也是没办法。咱们想让上头知道我的嫁接法,就得尽可能将这事闹得全国皆知。”林满堂喜滋滋道,“如果你写的小说畅销,说不定也能卖到京城呢。我的名字会红遍整个良国。”

她爹对她总有种迷之自信,林晓叹了口气,“爹,你可真敢想啊,我都没写过小说。”

林满堂自信满满,“爹相信你,你一定能行的。”

林晓真不知道她爹哪来的自信。她一个学理的,让她去搞打谷机都比写小说要容易吧?

不过看着她爹信任的眼神,她决定试一试。

接下来,林晓和林满堂白天听成先生讲课,晚上就窝在屋里写小说。

她打算先写大白话,然后再改成古代白话文。

她兴致勃勃写了三天,就将一篇五万字的短篇故事写完了,名字也很俗气叫《一个沙果引发的血案》。

林满堂通篇看完,有些不满意,“这里面怎么没有满堂沙果啊?”

林晓喜滋滋道,“我会在后面写个注释,说这沙果产自新陵县,以小庄村种的沙果最甜。”

林满堂听了还是不满意,“为什么不给沙果起个名字?”

“爹,您那样就太刻意了,等我书印出来,大家都知道我是你女儿,我夸你种的果树好,那叫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人家不会信的,还不如拿咱们村子说事儿。”

李秀琴觉得女儿说得不错,“你那样确实太刻意了。别人要是知道你俩的关系,以为女儿是滤镜,可能就不相信这世上还有嫁接法这回事”。

这话倒也有道理,林满堂颇有些遗憾,“那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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