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我们去Z市

如果说有谁是向英卓最为倚仗的人,当属从小一直默默保护他的一个退役特种兵,小说里并没有写出那人的全部名字,向英卓他们一直称呼他为周叔。

这人出镜率极高,从末世初期到后期一直是向英卓的左膀右臂。

最开始向英卓一伙人逃亡时,路上遇到了一只从动物园逃出来的变异老虎。

好在在变异之前那老虎是只幼崽,从出生就在动物园,血性和经验都不够,是这个周叔救下了向英卓,却被撕掉了半个手臂。

他一路上用从医疗所搜刮来的药物酒精消毒,并用纱布包好伤处,本以为要废掉的手却自己长好了,还获得了可以膨胀变为虎爪的变异能力,可谓是因祸得福。

文中对这个特种兵的描述很详细,所以当印忆柳冲进人群,看到对靳炀挥拳的那只虎斑花纹的手臂时,嗓子眼顿时提到了喉咙。

是那个手臂变异的特种兵!

小说里周叔后期甚至能一掌拍死一只变异兽,可想而知他的手臂力量有多么强劲,这一巴掌如果到了靳炀的身上,印忆柳根本不敢想象。

她拼了命地略过周围的人群,眼睛死死的盯着周叔,伸出肉垫中刀锋般的利爪,一把扑到了特种兵的手臂上,利刃割破了男人坚硬而浓厚的皮表,狠狠地陷入了他的肌肉。

靳炀并不是没有注意到一直站在向英卓身后的男人,从他的身材、气质和站姿不难看出他以前接受过正规训练。他本不想起冲突,可向英卓和他身边的洪明一唱一和太过烦人,他就直接掏出了枪械。

这不叫卑鄙,武器也是实力之一。

末世前期,人类的身体再怎么变异,也不可能硬的过子弹,所以当他掏出枪的时候,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

他的目光一边注视着身前脸色难看的向英卓,一边注意着他身边存在感很低的男人,果不其然,那中年男人以为自己不会提防他,竟想直接上前挥拳。

当厚重的虎爪破风而下时,靳炀似乎能感觉头顶的空气都被压迫而下,他的双目转动时,瞳孔骤然缩成一道细细的瞳线,那双巨大的虎爪在他眼中也一下慢了。

他正要扬手拦住,视野中猛地闯入了一团洁白,正是他的小兔。

靳炀来不及错愕,就见印忆柳的利刃破开了虎爪的皮毛,划出一道血痕,突如其来的疼痛让老周一下收回了手掌,另一只手作势要扑打伤了他的罪魁祸首。

可惜印忆柳的反应速度很快,在老周的另一掌呼啸而来时,直接一跃躲过,爪子挥舞着丝毫没有收力,再次在老周的虎爪上添了两道。

在场的进化人反应都不慢,意识到有东西闯了进来,一时间纷纷展现出自己的能力防御,有长鼻突出的,有肢体瞬间变异的……

“什么东西?!”

“是变异兽闯进来了!小心点!”

靳炀趁着这时一把扭住了向英卓的肩膀狠狠一旋,向英卓的进化方向和他有异曲同工之处,都是全身进化,四肢蕴含的力量大幅度提升,有点类似大力金刚。

但是他的变异要更特殊一些,五感也有返祖向进化,尤其是一双能够捕捉轨迹的鹰眼,是他腿脚不便却能制胜的关键之处。

靳炀小臂的肌肉一紧,一下子把向英卓的胳膊扯的脱臼,只听一声低吼,向英卓的身子一软差点单膝跪地。他全身的肌肉也瞬间绷紧,这才没有出丑,咬着牙满怀恨意地看着靳炀,恨不得把他活活撕裂。

李莹莹面色一变,忍不住喊了一声向英卓的名字,她想让靳炀放开,可是目光对上他冷冽的双眸后便不敢出口。

她内心深处是怕靳炀的,对靳炀又畏又惧。

而不停捣乱的印忆柳就像是一个小炮弹,无论老周和洪明几人怎么抓都抓不到,她一会儿挠这个人一下,一会儿抓一下那个人的脸颊,异常锋利的爪子让几个进化人大吃苦头。

不过半分钟,几个大男人就都狼狈不堪纷纷挂彩。

靳炀忍不住轻笑,他手一松,把擒住的向英卓往前一推,紧接着一坨毛茸茸肥吨吨的毛团子就跳进了他的怀里,用一双红豆眼无辜的看着自己,好像刚刚掀起风雨的不是它。

他把小兔抱紧了些,冷眼看着身前的向英卓一群人。

不得不说印忆柳的攻速实在很快,等她落入了靳炀的怀里时,这群人才反应过来,面色铁青的看着人畜无害的小白兔,不敢相信这就是刚刚把他们耍的团团转的变异兽。

印忆柳的外表和普通兔子一模一样,根本就没有变异兽共通的特点——体型暴增,看着很是无害。

周围的其他进化人都有各自的团体,意识到靳炀和向英卓一伙人有冲突后,都没有掺和,在一旁默默看戏。

现在看来这是个正确的选择,坐在轮椅上的男人看似病弱,可是武器精良身手敏捷,对上一群人的时候气势丝毫不弱,一看就不是普通人物。

如今又突然冒出一个奇特的变异兔子,凭借诡异的速度和锋利的爪子,想要撕破他们在场人的喉咙简直是轻而易举,一时间大家对靳炀的实力水准重新评估起来,印忆柳的能力就占据了一半。

眼看着两边就要彻底火拼,第八军的团长不得不出面当一个和事老,周围也有其他进化人好言好语地劝阻,这才给了向英卓一行人台阶。

靳炀和印忆柳本无所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若不是对方先挑事他们不会当出头鸟。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男女主还没有碰到种种机缘,末世初期的他们实在是弱,竟然连一只变异兔子都抵挡不住,让印忆柳有些失望,心中对主角一行人的畏惧也散去不少。

她窝在靳炀的怀里打量着队伍里的两个女人。

一个美艳性感,应该就是小说中男主的未婚妻李莹莹,末世后期会因为阻挡男女主恋情被安排领盒饭,说起来也是可怜的“恶毒女配”。

另外一个离向英卓远远地,似乎是在避嫌,她气质清冷五官清秀,无疑就是印忆柳穿书的这本文的女主角——刘榛。

她凭借着独特的性情捕获一群男主男配的心,为她卖命,实际上她的金手指就是重生,知道未来发生的大事并帮主配角们渡过难关,自称预言者。

刘榛前期对向英卓并没有意思,反而还不想让李莹莹误会,是向英卓先对她动了心,不断软化她,她这才对向英卓动了真情。

在印忆柳看来这两人就是渣女贱男天生一对,一个有女朋友却和别的女人搞暧昧诉衷情;另一个口嫌体直,明知道这男人有对象却摇摆不定,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正因为作者刻画的主角这么一言难尽,所以当后期酷炫狂霸拽的靳炀出场时,读者们的呼声才这么高涨。

只是文章写崩了以后作者就烂尾了,烂尾时的时间线还没有超出女主的重生期间,后面女主的“预言”能力消失后到底发生了印忆柳并不知道。

想到这儿她晃了晃小脑袋,女主是重生是“预言者”,那她看过全文知道剧情线岂不是也可以称之为“预言者”?

只不过她和靳炀并不北上,一路上文中重点描写的机缘自然也和他们无缘。

在印忆柳打量着刘榛的时候,刘榛同样也在打量他们。

她的目光落在靳炀的身上时不由得眼睛一亮,首先是因为眼前的男人俊朗无他剑眉星宇,还有就是他周身所展现出的上位者的气场。

靳炀早早的在商场中沉浮打拼,哪怕是静静的坐在轮椅上、抱着一只可可爱爱的兔子,也不会让人小看了他。

相反,这个时候的向英卓还没有经历过末世的磨练,浑身都是青年人的冲动劲儿和富家子的桀骜不驯,和靳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书中的刘榛前期和向英卓经历了种种风雨,自然和他情比金坚,就算后期见到了靳炀,也不会为之心动,反而会和男主站在统一战线。

而现在只是末世初期,剧情因为印忆柳的出现被打乱,刘榛提前见到了靳炀,心中受到不小的冲击。

她看了看男人的双腿,心里明白上辈子叱咤风云的靳炀绝不可能是一个瘸子,这个男人一定有造化。

如果自己能在他落难的时候伸出援手,会不会被他记住恩情?

这几天刘榛实在是被李莹莹烦的要命,越看向英卓越怀疑自己的判断是不是有问题。

而靳炀则是孤身一人,除了……

一只兔子?

刘榛根本就没把那只变异兽放在心上,她以为那只是靳炀驯服的兽类。

印忆柳此时还不知道,自己辛辛苦苦养白胖的金大腿已经被原书女主惦记上了,她窝在靳炀的怀里,把那些愤恨恶意的目光通通忽视,在男女主之间反复地探看,愣是没看出什么暧昧。

第八军的军团长是一个头发有些花白的中年男人,他从来没有在众人面前展露过他的进化能力,但几次猎杀活动大家都看在眼里,他绝不是普通人。

镇住场面后,军团长看向了漩涡中心的人物,向来严肃的深情平和几分,冲着靳炀伸出了手。

靳炀反手和他紧紧一握,“明叔。”

钱明看到靳炀非常欣慰,他年轻的时候被靳炀的父亲提拔过,一直记得这份恩情。没想到末世之后还能看到老伙计的后人。

“你的腿?”他看了眼靳炀的双腿没敢问仔细,却见靳炀微微点头,顿时心中大喜,知道他的双腿一定也在末世中恢复了。

两人只是浅淡交流了两句钱明就开始发言,但依然让向英卓等人面色难看。

这人一路上对他们不假辞色,看到靳炀就温和下来,他什么意思?!

说完目前的情形后,钱明转脸看了眼靳炀,像他抛出了橄榄枝:“你和我一起去北京?”

靳炀摇摇头,指了指放在桌面上的地图,纤长的指尖在其中一个被圈起来的最大的基地点了点,“我们去Z市。”

钱明有些遗憾,但并没有说什么。

听到这话,向英卓身后的洪明几人也松了口气,如果还要跟靳炀一路几个月,向哥一定会暴走吧…

印忆柳一直乖乖的当一只无害的小可爱,直到听到那个“我们”,她耳朵抖了抖,心里美滋滋的。

她抬头看了眼靳炀的下颚线,金大腿已经把她当伙伴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