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玉佩

沈忆接着问:“孔雀楼是什么地方?”

男子目光怪异地在几人身上打了个转,似是才反应过来:“你们是外地人吧,孔雀楼都不知道。”

“孔雀楼可有名的呀!”男子抬手往西方一指,“就那个高的,看见没?”

几人顺势望去,此人所指之处,一座六层八角楼拔地而起,在城坊之间鹤立鸡群,远远望去,恢弘大气,繁复壮美。

男人道:“你们不知道,四年前那姓秦的来城中上任,抓去了将近上万壮丁,兴师动众建了整整一年才建好!他当时说的好听,什么是要建座佛寺用来给老百姓们上香祈福——全都他妈狗屁!这楼建好之后,压根儿不让咱们平头百姓进!”

沈忆看着远处那座占地似乎并不算很大的楼,下意识想:建这样一个楼,竟需要上万人花上整整一年吗?

只是随即,她意识到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怎么,这楼难道不是一般的青楼?”

若是寻常的青楼,定然恨不得全城的人都进去光顾生意,又怎会将人拒之门外?

男子道:“欸,小兄弟,这你可就说对了,这孔雀楼,它的确不是一般的青楼!”

他口若悬河:“孔雀楼门前一天十二个时辰都有人把守,防守相当森严,他们好像出入有一个什么令牌之类的东西,验明身份之后才能进去。我曾经想过半夜偷偷翻窗户进去,结果离窗户还有老远的时候就被人一掌劈晕了,他娘的那些人把老子随便扔到了垃圾堆里,老子差点冻死在那!”

几人:“……”

沈聿忽道:“既是守卫森严,百姓如何得知这是青楼?”

这句话,当真是问到了点子上。

几人都看向男子,等他的回答。

“啊?”男人两手一摊,“这还不是明摆着的?”

“咱就没见过有女的进这楼,什么楼没女客?肯定是青楼啊!再说了,好多人都说曾经见过从里面运出来一车一车的东西,有人特意去他们卸货的地方看了,吓!全都是女尸啊!死状也都千奇百怪,这肯定是不听话的被打死了,或者有的就被活活玩死了。”

“天可怜见的,原本是家里捧在手心里的闺女,到头来都成了孤魂野鬼。”

说到最后,男人摇摇头,一直有些尖利的嗓门低了下去。

青天白日的,耳边人声鼎沸,几人却都忽觉浑身发冷,脊背上窜起一股寒意。

沉默片刻,沈忆抱拳道:“多谢这位大哥解惑,在下大概了解了,我们还有些事,咱们就此别过。”

男人却忽然伸手拉住了沈忆的胳膊,嬉皮笑脸道:“别急啊,几位公子可还想打听别的什么?我给个友情价怎么样!”

沈忆眼睛一眯。

男人忽觉背后一阵阴风刮过,眼前这模样可人的小公子脸一冷下来当真是吓人,更要命的是,旁边那两个男的看他的眼神似乎也有些奇怪……

男人头都不敢扭,讪讪松开了手。

眼看几人走远,丝毫没有回来的意思,男人遗憾地摇摇头,摸出衣襟里揣着的那一小块碎银,大拇指来回摩挲几下,脸上不由浮现出笑容。

家里有些日子没开荤了,待会回家的时候买个鸡腿,给丫头打打牙祭!

这样想着,他小心将银子放进前襟收好,转身也准备回官衙了。

只是他刚转过身,斜里忽然伸出一只大手,从后面狠狠地捂上了他的嘴!

男人蓦然瞪大眼,庞大的恐惧激发了他强烈的求生本能,他立刻屈肘向斜后方顶去,干瘪的肌肉线条紧绷,竟瞬间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力量,试图将那人逼退。

可一副常年吃不饱的瘦弱身体又能有多少力气,一只铁钳一般的手紧紧抵住了他的肘弯,他瞬间动弹不得。

还未反应过来,那人已轻轻松松将他拽进了一侧的窄巷之中。

来人站在身后,一手将男人两只手臂反锁,一手紧紧捂住他的嘴巴,嗓音沙哑:“想活命就如实说!方才那几人找你打听了什么?”

他微微抬起手掌,留出让男人说话的距离。

男人哆哆嗦嗦地道:“好汉饶命……只说了孔雀楼……”

“还有没有别的?”

“没、没了……好汉饶命啊,我家里还有五岁的女儿——”

清脆的磕巴一声,男人的话戛然而止,他的头颅软软地垂了下来,再也没了声息。

那人放开对他的桎梏,扑通一声,男人的身体倒在地上,随即被人拖着两臂拉走,晃动间,那藏在衣襟里的碎银骨碌骨碌滚了出来。

永远停在了角落里。

另一侧,一行人对身后发生的事毫无察觉。

待走开一段距离,沈忆看向季祐风:“殿下,三百梁女究竟为何自尽,答案说不定就在这孔雀楼中。”

季祐风颔首:“孤亦这样认为,有必要进去一探究竟,只是听方才那男子所言,孔雀楼戒备森严,想进去需得好好想个法子。”

沈忆微微一笑,正要开口,谁知另一边有人先她一步接话,道:“殿下不必担心,其实这件事并不难办。”

这道低沉又带着些许清冷的熟悉嗓音传来,沈忆不用转头去看也知道,是沈聿。

沈聿解释道:“方才那人眼界有限,只知孔雀楼门禁森严,却不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既然他们弄出来令牌,便定会有人伪造或是租借。”

“其中关窍,就在一个叫万鱼之渊的黑市。”

季祐风和沈忆双双一愣。

季祐风是没想到沈聿竟对帝巳城如此熟悉,因为黑市这种事情,哪怕是自小在城中长大的人也不一定知道。

而沈忆在男人说出“万鱼之渊”四字的时候,便倏地怔住了。

昔年记忆仿佛犹在眼前。

和光堂。

仍是那一方小小的院子,槐树的叶子落满一地,仅存几片在秋风中摇曳。

沈忆摸出一块包着什么的锦帕递过去:“昨儿听说你喜欢兰花,想起来之前曾淘到这个,正好送给你。”

少年接过来,打开锦帕。

触手细腻的丝帕中,静静躺着一枚白玉壁,上下用淡青色的线打了络子,中间一块浑圆的白玉,玉璧一侧细腻地描刻出一丛幽幽静放的兰花,反过来,另一侧刻着三行字。

看到这些字,少年挑起眉毛:“你从哪淘来的?”

沈忆一笑,神秘兮兮地道:“帝巳城,西城坊官帽胡同,万鱼之渊。”

阿淮道:“万鱼之渊,名字起得不错,是什么地方?”

沈忆道:“这是黑市,等闲人进不去呢,我那次还是求着别人带我去的,可真是长见识,里面什么东西都有,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不卖的。”

阿淮了然:“原来是黑市。”

沈忆道:“怎么,你还嫌弃?”

眼看少女绷紧了小脸,看他的眼神仿佛写着“你敢嫌弃试试”。

阿淮慢悠悠道:“嗯……有点……”

沈忆拍桌而起:“还给我,不送你了!”说着便伸手来抢。

少年轻松躲过,含笑道:“急什么,还没说完呢,我是想说,这诗选的有点没品味。”

看着他眼中促狭的笑意,少女狠狠瞪他一眼,把脑袋凑过来看,念道,“空谷幽人。曳冰簪雾带,古色生春*。”

“这怎么没品味了!”沈忆抬眼看他,慢慢勾起笑,悠悠地道,“写的蛮好的嘛,空谷幽人,古色生春,非常——符合你的气质!”

少年对上她弯起的明眸,极细微地顿了一瞬,然后若无其事地转开脸:“嗯……”

沈忆后来才知道,他向来不喜一些自视甚高、穷酸潦倒的诗词,可在那一刻,他竟也包容了她的不通文义,包容她将他形容成他不喜欢的样子,包容她的鲁莽和草率。

耳边一句“都尉是如何得知的?”将沈忆的思绪拉了回来,她好奇地抬眼看过去。

沈聿和她短短对视一瞬,便移开了眼,看着前方淡淡道:“很多年前我外出游历,偶然间听别人说的。”

沈忆顿了顿,开口问道:“外出游历?”

“我少时曾出门游历一年,”沈聿道,“在我十四岁那年。”

沈忆收回目光,点了点头,心中却觉得奇怪,她在府中呆了五年,也不短了,上至沈庭植夫妇,下至沈府奴仆,她竟一次也未听他们提起过此事。

随口聊着,已经走到了安顿的宅子。

几人各自回房,分开时,沈聿叫住沈忆:“这个月的药还没取,跟我过来。”

季祐风停下脚,看着两人:“药?阿忆病了?”

沈忆笑笑说:“不是什么大病,劳烦兄长给我开了些药。”

她明显不欲多说,季祐风便不再细问,点点头回去了。

沈忆跟着沈聿回了他住的院子。

很安静,几个角落站着侍卫,仅有的几个下人来往也皆没什么动静。

庭院之中的花花草草皆枯败了,只有一棵高大的槐树,叶子已经掉完了,灰色的枝桠上镶着雪白的边。

进到书房里,窗前便是书案,若是坐在书案前,一抬眼,便能看见院中那棵槐树。

其实大部分的讲究人家,是不会将书案布置在窗户前的,因为窗前日光太盛,读书写字容易看伤眼,他们宁愿多费些灯火油钱。

沈聿当然不会不知道这一点,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竟没动这书案。

男人拉开抽屉,取出和之前一样的白瓷瓶,却并不给她,只是拿在手里把玩着。

沈忆站在窗前,在内外悄寂之中,听见沈聿淡淡问了一句——

“你是梁人,可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