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得久了, 总是会经历一些之前没经历过的事儿,比如单独跟未来婆婆见面。
苏苑上辈子跟婆婆打交道的次数不多,毕竟不住在一个府上, 而且上辈子妯娌确实多了些,婆婆有那么多儿媳,分到每个儿媳身上的精力自然也就少了些。
不过她自认上辈子婆媳关系处的不错,两个人虽然算不得亲近,但几十年也没红过脸, 彼此尊重, 且甚是客气。
苏苑知道今生前世不同,不能把上辈子的经验照搬过来,所以这趟来周家, 也基本上算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
把自己也打扮得利利索索的, 既没有戴很多的钗环,也没有穿过于繁杂的衣服, 尽可能的简洁。
周母一瞧见这小姑娘, 心就先放下了一半,不是那种风吹就落泪的女子, 更不是那种妖妖娆娆的女子,小姑娘虽然年岁不大,但要看着挺利索,也挺成熟懂事儿的,并非是懵懂无知的小娃娃。
周母在此之前,既怕小儿子被人糊弄了去,也怕是小儿子哄骗了人家小姑娘, 毕竟这女娃娃年岁可不大。
“苏苑见过伯母, 这是我自己绣的帕子, 家中没什么好物,这两方帕子是小女的一番心意,还望伯母不要嫌弃。”
不嫌弃,不嫌弃。
人家这礼行得好看,周母书读得不多,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就是觉得顺眼,而且声音清脆洪亮,就跟山中的黄鹂鸟一般,透着一股子生机。
她就喜欢这样的利索人。
再看帕子,上面的绣活也极好,可比她厉害多了,她大半辈子也没练出这样的手艺来,当然她这绣活也是后来老爷中了童生才学的,并非是打小就练的手艺。
能学着绣花,看来苏家并不是她想象的那般贫苦,也对,能送孩子来上学的人家,又能穷到哪里去呢。
“好孩子,这是我前几日去挑的镯子,我也没有女儿,不怎么会挑,掌柜的说,这是你们小姑娘喜欢的样式,我瞧着也挺好看的,就买了一个,你带上看合不合适?”
周母从怀里掏出一个盒子来,里面放了一个银镯子,确实是小女孩才会喜欢的样式,上面还有几个银铃铛呢。
苏苑不曾带过这样的镯子,不过倒是曾经送过小辈类似的首饰,未来婆婆的态度比她想象中要和善。
苏苑也不忸怩,直接把镯子拿出来戴上,手腕轻轻一晃,就发出叮叮当当的铃声。
“挺合适的,我很喜欢,谢谢伯母。”
周母还从没有过这样爽朗的儿媳妇,她膝下没有女儿,跟侄女儿和外甥女儿也不太亲近,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许久才干巴巴的道:“你喜欢就好,喜欢就戴着。”
苏苑倒是不紧张了,从镯子说到簪子,从簪子说到铺子,从铺子说到百姓生计,从百姓生计聊到自己的庄稼。
周母没养过女孩,但她□□岁的时候,绝对不知道这么多,就是现在,苏苑说的好些事儿,她也不知道,别说 ,还挺新奇的,一件首饰里头就有那么多弯弯绕。
这孩子可比苏大郎机灵懂事多了,大概是做父母的会教吧,苏大郎虽然是苏家第一个读书人,可光看苏苑,也知道这苏家三房必然是知礼且有成算的一家人。
“你们家大郎,就是你堂兄,就在咱们这儿读书,待会儿一道吃个便饭吧,我那小儿子应当与你说过了,他正是读书求学的好时候,不能总是留在家里边儿,是要出去读书的,所以才想着早早的成婚,并没有任何轻视的意思。”
周母有心帮小儿子说好话,她既然不准备反对这门婚事了,那就尽可能的妥帖,将来还得指望着人家小姑娘照看她儿子呢。
“我打算这几日就请个媒人,一道去你们家提亲,眼下让你堂兄、让别人知道这事儿也无妨,左右就是几天的事儿。”
几天后俩孩子的婚事就要定下来了,周母可从来都没想过苏家会拒绝,不是她自吹自擂,她那小儿子现在就已经是秀才了,依这老爷的话,将来必然前程可期,十里八村谁会拒绝让她那小儿子做女婿。
留下来吃饭,苏苑是乐意的,只是让她那个堂兄也一块儿来就算了吧。
“伯母可能不知道我们家的情况,我们三房去年就已经单独被分出去了,如今跟其余两房不过是个面子情,我也不怕您笑话,我跟大哥虽然是堂兄妹,但平日里还真没说过几句话,还是别让他过来了,免得徒增尴尬。”苏苑认真道。
她们家的情况,只要稍微打听一下就能知道,看周伯母的反应,应该是还没有跟旁人打听过。
周母点了点头,她就喜欢敞开了说话,什么都藏着掖着,那也太让人头疼了。
“那就不叫他过来了,咱们一家人用饭,待会儿让怀城送你回去,不用走小路,咱们大大方方的走,要是有人问,就说两家已经在商量亲事了。”
难怪苏大郎要跟她告密,这应该不只是担心两个孩子的名誉,怕是还起了让她棒打鸳鸯的念头。
不过她可不是那戏文里的恶婆婆,不会不讲理。
所谓一家人用饭,其实就只是周父、周母,再加上周怀城、苏苑四个人而已。
周怀城的两个哥哥都已经带着妻儿回镇上了,再怎么替弟弟觉得高兴,也不能总是住在村里头,镇上还一堆事儿等着呢。
毕竟是第一次在人家家用饭,苏苑就算是不紧张,也不得不收敛一下自己的饭量,毕竟她要是敞开了量吃,这一家三口都比不上她一个人吃的多。
周父和周母出于对小儿子的信任,根本就没提前去望山村打听过小姑娘,所以既不知道苏家夫妇是什么样的人,也不知道小姑娘天生神力。
“多吃点儿,就跟在自己家一样,别客气。”周母频频往小姑娘碗里夹菜。
这孩子她也瞧出来了,不是个挑嘴的,什么菜都夹,而且胃口很好,看着这小姑娘吃东西,她都觉得自己能再多添半碗饭。
相比之下,自家小儿子那可就太龟毛了,肉只吃瘦的,不吃肥的,姜味儿重的菜不吃,蒜不吃,茄子只吃蒸的,不吃炒的……
哪怕是亲儿子,周母也嫌弃毛病多,这也就是小儿子生下来体弱,以前容易生病,所以才没遭她这个当娘的毒打,不然这挑嘴的毛病早就给改回来了。
一同吃饭的苏苑也发现了,她上辈子好不容易才让六郎把挑食的毛病改了,现在又旧态复萌,而且瞧着还更严重了。
当着人家父母的面儿,苏苑没好意思说什么,毕竟在这老两口眼里,她们俩还是未婚的夫妻,说是把婚事定下来,但三书六聘一样都没走呢。
等着吧,上辈子能改的毛病,这辈子也一定能改。
目送儿子把小姑娘送出门,远远的看不见人影了,周父这才开口:“就这么定下了?”
镯子给了,留人小姑娘在家吃饭,吃完饭还让儿子把人送回家,这一路上会遇到多少人,乡下人不讲究定亲,敢这么明目张胆的在一块走,那跟定亲也没什么区别了。
“我瞧着挺好的,性子不错,听谈吐也是读过书的人,再说了你儿子挑剔成那样,咱们要是不同意,将来不一定还能找到喜欢的,要是打一辈子光棍儿,那你就哭去吧。”
“我也没说不同意啊,怎么就我去哭。”周父哭笑不得的道,“我觉得也行,是正经人家出来的姑娘,目光清正,而且大大方方的,将来怀城要是做了官,这样性子的小姑娘也能帮着交际,挺好的。”
夫人和儿子都同意了,那他肯定不会反对,尽管他更希望儿子可以娶官宦之女,可能不能娶得上,那是儿子的本事,他这个当爹的没那份能耐。
也是巧了,吃饭之前,学堂就已经放学了,按理来说,苏苑是不太可能在回家路上遇见苏大郎,可偏偏还就遇着了。
从周家出来走了没两步,就遇见了背着书箱的苏大郎。
前院,也就是学堂的大门早就已经锁上了,就算是学生好学要读书,那也是回家读书去,不可能磨蹭到现在,蹲在私塾门口读书。
更别说这位背着书箱,手头可一张纸都没有。
“二丫,周兄,你们这是?”苏大郎一脸揶揄的道,他果真没有看错,之前那个身影就是二丫的。
好家伙,他都不敢想的事儿,还真让这丫头给办成了,周家门都已经上了,又是周怀城送出来的,瞧这两人欢喜的模样,怕是先生和周夫人都已经同意了吧。
“苏兄这是在门口喂蚊子呢,我们在里头吃晚饭,蚊子在外头吃晚饭,用膳的时间倒是相差无几,就是可怜苏兄了,一番菩萨心肠,舍己为人,像苏兄这样的大善人不该读书,该皈依佛门才是,这样方才能度天下更多的生灵,让更多的蚊子吃饱饭。”
看起来温文尔雅的人,说话一派的云淡风轻,苏大郎一直都把周怀城当做自己的目标,就是没想到被他当做目标的人嘴巴这么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