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义诊之日, 附近乡间民众都慕名而来。
红袖给人看病并不是无尝的,每一件东西如果无尝就会让人轻视,也会遇上无赖。她给贫苦百姓看病后, 会根据病情, 让其病好或者让其亲人为她劳动, 种粮食或者种药材。
贫苦百姓没有钱, 但是可以出卖劳力。这样的情况下, 没病的无赖就会少来了,她虽然不怕无赖, 但是他们找上门来也会浪费时间。
红袖坐堂, 又一个二三十岁的青年看病, 这一位倒不是贫苦百姓, 而是江湖人士名叫王伯刚。
下肢股骨骨折五年,当年被接好骨治好后,一直麻木疼痛。
“我这风湿痛实在严重, 这几年来用了多少除湿散寒的药也不管用。闻李神医这的药有奇效,还请给我开几帖, 若是有效,我必当重谢。”
那女子淡淡道:“你张开嘴给我瞧瞧。”
丁枫和原随云候在外面, 这时太阳西沉,她给人断症开方纯熟, 速度较寻常大夫快出一倍有余,今天预约的五十名病人只剩下里面的王伯刚了。
那个女子语气极淡,但声音极为悦耳, 她这样淡的语气让人感觉到极致的雅致,反而比那种一味娇媚软语的女子更有魅力,像是一种极致无情的风流。
丁枫从来没有听到过一个年轻女子有这样的声调,明明说的是一句再平常不过的白话。
红袖见病人舌质淡红稍暗,苔白根部微腻,又问道:“你暴力骨折后是不是还得过风寒?”
“神医如何知道?”
红袖淡淡道:“你这症状虽属‘风寒湿痹’,但是骨折后又受风寒,侵入下肢筋骨,病属厥阴骨痹。”
“什么?”
红袖道:“是比较严重和特别的风湿,我现在开‘当归四逆汤并五通散’为一方,以‘酒醴’行药势,再以自制‘不二丹’配服。你先用上两月,试试其效。”
那病人欣然道:“好,好。”
红袖轻轻叹道:“江湖凶险,此足为训,莫要与人作无谓意气之争。”
“是,神医说得是。”
红袖提笔,笔走游龙,开好了内服外敷的药方,交给医女取药,那病人被弟弟扶着出去了。
红袖看完预约的病人后起身来,侍书为她收拾笔墨和看诊工具,见仍有两个青年进门来。
侍书道:“今天的预约看完了,你们若不是急诊下回预约了再来吧。”
红袖一见两个青年,其中一名气息显然是武林中人,并且内力应该还不弱,另一个人却看不出深浅。
那看不出功力深浅的人彬彬有礼作揖,道:“在下久慕李姑娘武林威名,路过宝地,来得冒昧,还望恕罪。”
原随云在外人面前能装得谦和有礼,只觉是俊雅不凡的少年,外人绝难想像他是那恶魔心性的蝙蝠公子。此时他虽然易了容,但是这谦逊有礼的姿态仍能装得出来。
红袖暗道:果然是武林中人。
红袖淡淡道:“我哪有什么威名?阁下不必如此恭维。”
丁枫道:“李姑娘化解‘神龙帮’与‘凤尾帮’的几十年仇怨,生擒江湖上几个为非作歹的恶徒,过不多久也必名传天下。姑娘果然不愧是楚香帅的红颜知己。”
红袖暗想:我做我的四有青年,跟楚留香有什么关系?
但是这话不好说出口,红袖心想既然是武林中人,眼见那随从都身手不低,而她这些事传得并没有那么广,他还有渠道得知,想来必是个人物了。
武林之中身手和身份成正比,消息灵通程度大约也和身份成正比,她只得招待一下,免的得罪人。
于是红袖道:“寒舍简陋,二位若是不弃,便留下喝杯茶吧。”
红袖走出诊室,邀了二人到了另一间竹屋奉药,这间竹屋四面开着大窗,窗户大开,竹林风习习吹进屋中。
红袖轻轻脱下帷帽,她戴这东西倒不是因为自恃容貌,只给喜欢的男人看之类的,仅是因为她在给人看病时,每每会被病人盯着看,她总会不舒服。
丁枫一见她的容貌不禁吃了一惊。
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
她一双澄澈如秋水、明亮如朗星的眼睛朝他们看来,她目光似喜似忧,似纯净无邪,又似了然世情,还有一种浑然一体的清雅。
有人说女子娇羞妩媚目光最动人,有人说女子温柔似水的眼波最美丽,也有人说女子英气勃勃的目光别有风味。
丁枫觉得都不对,而是只有眼前这样的女子,她这样的目光,清丽动人却不可亵玩,真的可以让男人献上他的一切。
她只荆钗布裙便有此风姿,倘若稍加打扮又不知是怎么样的姿容。
楚香帅,果然是好有艳福。
侍女给主人客人都奉了茶,红袖微笑道:“我这里没有什么好茶,这是附近乡民送我的新茶,我觉得挺香的,二位不要嫌弃。”
原随云微微一笑,说:“能得姑娘招待已是天幸,如何敢嫌弃?”
说着,他饮了一口清茶,那茶虽不如龙井、碧螺春之类的名茶,但也别有清香回甘滋味。
红袖道:“还未请教二位如何称呼。”
原随云道:“敝姓原,草字随云。原来如此的原。”
红袖喃喃:“这个姓倒是不多,却不知仙乡何处?”
原随云道:“关中人。”
红袖这四年来也打听过一些武林秩事,一方面是初入江湖时吃过亏,二是用以弥补自己没有接受原主记忆的缺陷。现在如果她再与楚留香相遇,只要不深入聊天,她能不露破绽。
红袖目光一闪,说:“关中原氏,声望本隆,‘无外山庄’三百年来的武林第一世家的威名,在下也是如雷贯耳,却不知原老庄主和阁下如何称呼?”
原随云道:“正是家父。”
红袖也不禁一怔,没有想到是这样的大人物,忽又仔细朝他面上一看,这才发现他是易容的。苏蓉蓉是易容高手,红袖在李沧海那一世也见识过许多易容手法,本是有眼光的,但她除非看病,少细看别人的脸,这才没有第一时间瞧出来。
也是这时仔细一看,她才发现他的一双眼睛里,带着种说不出的空虚、寂寞、萧索之意。
红袖微微一惊,说:“你瞧不见吗?我竟是没有注意。”
原随云在他那些属下面前自然是忌惮别人说“瞎、看不见”之类的,但是对外人没有露出可怕的真面目时,却是温和坦荡的。
原随云道:“在下确实看不见。”
红袖不禁靠近,打量他的眼睛好半晌,说:“原公子介不介意在下为你诊一诊脉?”
原随云道:“我这眼睛是治不好的。”
红袖道:“能不能治好,看过才知道。别人治不好的,不代表我治不好。”
原随云和丁枫都不禁讶然,自原随云三岁“得病”,当年请了多少神医,都是无可医治之法。事实上,在原东园年过四十时还无子,旁支野心子弟早就觊觎下一任庄主之位,但偏偏原东园年过五十却生出一个神童出来。他们便设计暗害毒瞎三岁的原随云。
“请原公子伸手。”
原随云本想是先会会这女子,试过深浅后想设个毒计将之擒住,这才能进一步谋划长江水道的利益地盘,又可以拿住一个制约楚留香的人质或者擒了一个值钱的女人带去蝙蝠岛换取二十万两银子。楚留香的红颜知己和原长江水道的真正话事人绝对值这个价,特别是她一定长得很美。
这时,原随云却只能伸出手去,但觉几根略带凉意的手指轻搭在他手腕上,然后往他的脉门按下。过了片刻,她又凑近几分欲检查他的眼睛。
“原公子,我要观察你眼睛周围的肌肉、血行、经络,你可以将易容除去吗?”
原随云不禁一怔,才温和笑道:“李姑娘恕罪,我也并非故意不以真面目示人。”
“区区小事,不足挂耳。”
原随云除去了易容,露出一张俊秀非凡的少年面庞,这真的是一张绝无仅有的雅致的少年面庞,倘若换作任何一个少女,只怕也要对着这样的一张男子的面一见倾心。
但是红袖见过了行走的荷尔蒙楚留香,还有绝世姿容的无崖子,欣赏归欣赏,还不至于那样花痴。
红袖见他眼皮和眼窝四周无异常人,便有了点信心——倘若他的眼皮、眼窝四周有异,也就不能保持这样的绝世美男子之姿了。
红袖轻轻呼出一口气,说:“你这眼疾,单纯用药是治不好的。当年该是眼睛沾上了毒药,药坏了眼球外面的眼膜。虽然后来解了毒,可是损坏的眼睛却回不去了。”
原随云桌下的手紧紧攥成拳。
她又道:“好在,你们无争山庄家学渊源,及时解毒,眼皮和四周肌肉都没有损坏,应该能治。”
原随云道:“江湖上多少名医都说不可治,姑娘莫不是开玩笑吗?”
“我从不开病人的玩笑。你内功深不可测,体内残毒早就不剩一分了,所以,你眼部的血行、肌肉、经络完全正常,倘若能换一双眼睛,也许是看得见的。但是,我没有做这换眼手术,也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况且,要找一双合适的眼睛换给你也不是容易的事。”
她在前生时虽然是外科医生,却是心肺外科的专家。但是李沧海那世在缥缈峰的藏书中也有换眼之法。她在那世呆了两百多年,门下不少学医的弟子,也不是没有试过。(注:在现代外科换义眼是外观好看,但是看不见的,武侠世界不同,天龙中虚竹换了游坦之的眼睛给阿紫。)
原随云心下暗惊,说:“换一双眼睛?”
红袖点头,说:“对呀……不过……”
“不过什么?”
红袖道:“不过我可能需要打造成套手术工具,还要一间清洁的手术室,两名以上的名医助手,还要准备所需药品。最好,我还得抓几只猴子试一试手,毕竟……”
毕竟这一世都没有做过这种手术。
原随云道:“这有何难。”
红袖道:“怎么不难了?如果要做这一些,我要准备一年,别的事便不用干了。”
丁枫道:“姑娘有何要事?”
红袖道:“我今年原想前往苗疆一趟,那边医、毒、蛊别具一格,我正想去游学。”
原随云不知她说的是真还是假,但是对于一个人生当中拥有最大的遗憾的人来说不会放弃任何一丝希望。
倘若这个女子只是普通女子,原随云不会抱一分希望,但她是楚留香的红颜知己,定然不凡。他也感觉她武功深不可测,她并没有刻意掩盖吐纳,况且若没有那本事,如何能控制得了“神龙帮”和“凤尾帮”?
但是原随云这样的人如何能开口求人?
丁枫道:“姑娘要去苗疆,明年也可以去……”
话到这里,丁枫又不敢再说下去了,有些话身为他的心腹和弟子,也是不敢触及的。
红袖斟酌着利弊:化解江湖纷争、行医救人都是修功德,“系统”也说过权力、名誉、财富、地位也是气运。这位是三百年来第一武林世家‘无争山庄’出来的,这气运也不小。
现在江湖上提起我的人都免不了言及楚留香的,真是男权主义又汤姆苏。倘若我能治好无争山庄的少庄主的眼疾总能积累更多的名气了,量变引起质变,将来总能摆脱“楚留香的XXX”这样的标签。况且,这么一个好病案,她也想试试手段。
可是,这巴巴送上去,那是不值钱的。
红袖道:“就算不去苗疆,我平时也很忙的,我得练功、义诊、授徒……”
原随云心头有气,道:“在下眼疾二十年也不能治,并不求姑娘为在下治眼,姑娘不要逍遣在下。”
红袖轻叹:“你这人怎么这般多心?逍遣你值多少钱?也罢,你如果觉得自己有钱,能负担得起医药费用,并且事先跟我签个手术协议,万一出个意外,我没有治好你,你不会医闹,那我便试试。我就去京城找英大侠为你寻个死囚来,将他的眼睛换给你,快一点的话,半年可以给你换上,一年后应该能看见。”
红袖说得天经地义,在现代时,枪决现场还会被需要相关训练的人员观看,红袖并不会觉得不够尊重死囚,英万里抓的死囚一般都是穷凶极恶的。
现代时,也有签订捐献器官的人。
如果已是必死之人,不如救一个活人赎罪或者积功德。
但是听者有意,原随云心头隐怒,就算能够换眼,他怎么能用英万里手中死囚的眼睛?
“倘若真能换眼,眼睛在下会自己找。”
红袖道:“你找的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