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江时的信是伴随着一个厚重的大包裹一起寄回来的。
包裹里全是余琨瑜精心准备的给婆家的年礼。
从贵重上讲,有国外进口的香水和手表。
从心意上说,有自己亲手做的护额,香囊,以及几双千层底的厚棉鞋。
还有她费了好些功夫走街串巷在金陵挑出来的能久放的点心和干粮。
年礼数量不多,重量也不重,却处处体贴件件周到。
最起码,在这份年礼上,江母和江老太太都挑不出什么大错来。
她们本还心怀疑虑,毕竟省城对她们来说太过遥远,大学生这个身份,对于她们这样几乎不识字的小脚妇女来讲,也太过高深。
余琨瑜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所以除了江时写回来的家书外,她自己也提笔写了一封问候信。
在信里,她言语用词斟酌再三,完全尊重了旧式教条下长大的老人们的思想。
管家一字一句念出来后,江母心里其实已经认可了这个儿媳妇了。
她本就性格温顺脾气软弱,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瞒着江时先斩后奏为他娶了顾长英这么个媳妇,已经是这辈子做的最大胆的事情了。
而这两年,不论家里寄出去多少封通知、劝说、服软甚至是哀求的信,江时都不回。
态度冷硬的让人不理解。
江母早就已经内心惶惶,夜不能寐。
如今总算有了个结论出来,虽然算不得有多好,最起码也让她不再像以前那般提心吊胆。
说直白些,就算余琨瑜嚣张跋扈趾高气扬的,她也拿这个儿子自己娶的儿媳妇没法子。
而余琨瑜出乎意料的柔顺尊敬,反倒让她有了些受宠若惊的欣喜感。
江时写回家的那封信里,除了满是字的信纸,还有两张照片。
是江时和余琨瑜的结婚照。
男人没有穿大红的旧式喜袍,也没有穿新式西服,而是身着挺拔的陆军军装,腰间还别了一把枪。
他的眉目依旧英挺,面容却不再稚嫩,满满的都是成熟男人的俊朗,唇畔弧度微扬,笑意浅浅。
站在他的女子弱质纤纤,矮了他几乎一个头,身上穿的是精致的西式婚纱,发髻挽在脑后,头上裹着白色的纱质花冠,长长垂至脚踝,细眉浓唇,有一种别样的美感。
江老太太摩挲着这张婚纱照,已经看了一整天了。
说实话,单从这张照片上看,这对夫妻非常般配,哪怕是没有任何色彩的黑白质地,依然能从新人的神情姿态上看出他们的喜悦和亲昵。
更何况,这是时隔两年,江时寄回家的第一张照片。
江老太太看着看着,眼眶微微湿润,几乎就要落下泪来。
江母在旁边叹口气:“老太太......”
“不论如何,不论老太爷怨我也好,外头的人说我无情无义也好,我们家就这么一根独苗苗,只要他过的好,能摆出个真心实意的笑脸来,还能为江家留下血脉传承香火,我这辈子就无悔无憾了。”
老太太揉揉眉心:“哪怕九泉下去见老祖宗,也能挺直了胸膛有话可讲,而非像前几年一般,守着个空落落的没滋没味的大宅子,睡也睡不安稳.......”
是啊。
说句自私点的话,前几年,虽然媳妇是娶进来了,婚礼也大办了,族谱上也添了名姓。
然而江时却一直不肯归家。
摆出再大的阵仗给外头的人看,又有什么用呢。
说到底......
“说到底,你们江家是过的好了,是能摆出真心实意的笑脸了,还有血脉香火可以传承了,去见九泉之下的老祖宗也无悔无憾了,但是你们的额眼睛里还看不看得见别人?别人过的再苦再痛,后半辈子直接毁了,你们也没有半点愧疚是不是?”
——思绪才发散到一半,却一下被生生遏制住。
因为耳旁忽然传来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嗓音,语气里满是讥诮。
江老太太从照片里抬起头,这才发现床上躺着的顾长英不知何时已经醒了,就这么歪着头,似笑非笑地望着她们,眼睛里还带着让人心惊的怨恨。
她张了张嘴:“长英......”
“什么也不用再说了。”
床上的女子撑着手慢悠悠地坐起来,神情冷漠,“反正我跟你们江家也不是一路人,你们母慈子孝的一丘之貉,嘴上说着愧疚说着抱歉,实际上还不知道是一群怎么恩将仇报的中山狼呢,这件事既然是你那个不要脸面的孙子做出来的,那你把他喊回来,我直接自己跟他和他那个小老婆谈就是了。”
江老太太连带着旁边的江母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她。
“怎么,这你们都不愿意?”
江母被她凶狠的表情唬了一跳。
连忙摆手:“不是不是......但是长英,你是不是哪里不对中了邪了?”
——这并不是在骂人。
江母是真心实意地这么觉得的。
在她的印象里,顾长英这个儿媳妇就是个锯嘴的葫芦,八棍子也打不出一个屁来。
平时在家也老老实实的,成日里不是窝在屋子里做针线活,就是......窝在屋子里做针线活。
不说别的,光她给江时做的鞋子和长衫,就满满垒了一个大柜子。
甚至连下人欺负她,她也是不敢吭声的。
若不是有一回被江母发现了好好教训了一顿,她现在怕是连饭都不一定能吃饱。
所以什么时候,她竟然变得这么伶牙俐齿了?
听听她说的话,和以往比起来,简直可可以称得上是胆大包天尖酸刻薄了。
屋子里的长辈包括丫鬟们都有些发懵。
顾长英大约也意识到自己说的话有些不符合原身的人设,却没道歉,而是冷哼一声:“哪怕是个哑巴,呆在你们家守活寡两年多,还要被你们这么欺负,都要气的大骂了。怎么,我平时逆来顺受的不说话,你们就真当我是哑巴了是不是?”
因为顾长英的沉默寡言和逆来顺受,江老太太其实一直都看不太上她。
所以向来不爱和这个孙媳妇说话,此刻哪怕被气着了,也还是敛着眉,老神在在一声不吭。
而江母嗫嚅片刻,大约是想不出该怎么回应,就又沉默下去。
“算了,看你们这样子也知道不会替别人做什么好事。也不用你们叫了,我自己写信跟他说,你们直接把那个江时的通信地址告诉我就行了。”
江母更加目瞪口呆:“你自己写信?”
“怎么着?我现在连给我老......丈夫写封信的资格都没有了?”
“不是。”江母拧拧眉,十分纠结,“你连字都不识,要怎么写信?”
“......”
屋子寂静了片刻。
“这你不用管。”
床上的女子轻咳一声,“我这两年在家里守活寡,也没个人说话,只能自己看书练字,不说学了多少文化,信还是能自己写的。”
......
什么......自学?
江母听说过自学诗词自学四书五经甚至自学骑马射箭,就是没听说过自学认字的。
这是怎么办到的?
要不是揪着胳膊还会疼,江母都要怀疑自己今天一整天都还是在梦中了。
然而没办法。
面对女子冷硬的面容和逼视的目光,自知理亏的江家只能答应她的要求,吩咐人把笔墨纸砚拿了来。
......
尽管江家百依百顺,顾长英这封信,最后还是折腾了整整三天才寄出去。
没办法,这个时候还用的是繁体字。
顾长英虽然能看懂,但不会写啊。
思来想去,她只好从江时的书房搬了本字典出来,一边查一边写。
还得注意措辞,不能太过现代太过白话,注意抬头格式以免被那些读过大学的“文化人”嘲笑了。
所以她最后改了又改,修了又修,明明只是写一封斥责喝令的信,却比当年参加征文比赛还费工夫。
好在年前邮局系统放假前,她总算是赶着把信给写好了。
胶安县离金陵说近不近,说远也不太远,好歹都是在苏南省内的。
一封贴了加急的信,不到三天也就寄到了。
邮差把信送上门时,余琨瑜还没下班。
而江时正在院子里研究枪械武器内部的发动装置。
摆在桌面上的这些图纸不是他从东北敌军手里偷来的那一份,而是他在法国的朋友费尽周折偷偷给他捎过来的。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比他偷来的那一份级别要更高一些。
只是图纸不全,很多地方数值模糊,还需要自己一点点测试补上。
如今,江时闲赋在家的这段时间,成日里做的就是这些工作。
他认真想过了。
首先,被派到慕彭勃手底下隐姓埋名低声下气,他肯定是不会过的太好。
说不准到时候闹起来了还会被慕彭勃仗着人多势众直接弄死。
那他还不如自己捆着炸弹冲进敌军阵营里,能带走一个是一个了。
然而,随便找一个傻不拉几的只懂吃喝的大肚子军官,他估计也不会太高兴。
你要拿人家当挡箭牌做□□纵的傀儡,首先肯定是要阿谀奉承妖言惑众的吧?
江时想象力一下自己油嘴滑舌溜须拍马的场景.......
——算了算了何必呢。
所以思来想去,他觉得自己还不如趁这段时间,一个人在家清静清静。
做个韬光养晦的研究人员,挺好的。
他要是真把这武器装置给整明白了,到时候功劳简直大上天。
估计连慕彭勃的父亲都奈何不了他。
一举三得嘛。
所以这天,江时在家研究图纸的时候,邮差员才刚把信递到他手里,下一秒,余琨瑜就跟在邮差员身后进了家门。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才是那个被带进来的外人。
江时放下信,站起身接过她手里的菜篮子:“怎么买了这么多菜?”
“今天秦慈要过来,还有一些同事们,我想着反正天气冷,菜能放的住,就多买了些。”
何止是多买了“些”。
江时看着眼前琳琅满目的果蔬肉菜,有些想笑:“你自己过生的时候也是冬天,怎么就不觉得菜能放的住了?”
余琨瑜微微一挑眉:“你不高兴了?觉得我乱花钱了?”
“你花,你花,钱财这种东西,不花掉还有什么意义,尽管花。”
小姑娘叹了口气:“其实我也觉得自己买多了些,但是秦慈以前帮了我很多,你是知道的。如今世道不好,莫说是这些菜啊肉的了,那天我给她家送去了一小壶菜籽油,她妈妈都高兴的不成样子。她爸爸如今在上海,和金陵虽说隔得不算太远,但发封电报也不便宜,有时候两封电报,一周的饭钱就没了,说起来,人家也是做革命工作的......”
“我知道,我都知道。”
江时虽然觉得她一本正经解释的模样有些惹人发笑,却还是扳过她的肩膀,正色道,“我们不是慈善家,家里有余钱也不能出门就四处撒。但我们同样不是铁公鸡,处的好的朋友,过的难的亲戚,甚至是志同道合的伙伴,能帮也要尽量帮一把,不然钱财存再多又有什么意义?”
余琨瑜眨了眨眼睛,认真地瞧了他一眼,看出来他并不是在安抚性地说好话。
于是弯弯唇,拿脑袋蹭了蹭他的手腕。
她其实是个挺爱撒娇的小姑娘,毕竟认真算起来也才将将成年,又是从小被家里宠着长大的。
所以之前那般能吃苦,才叫江时觉得惊异。
余琨瑜父亲是个教员,母亲是金陵有名的老裁缝的小女儿,针线活手艺很好,有时候靠做衣裳赚来的外快,比父亲工资还高些。
余琨瑜还有个哥哥,如今在日本留学,只留下嫂嫂和小侄子在家照顾双亲,听说哥哥明年也大概率要回来了。
能省吃俭用的把两个孩子都供上大学,还送了大儿子出国读书(虽说是公费生)的家庭,怎么可能不开明。
所以余琨瑜对着陌生人不爱说话,安安静静沉默时气质还有些忧郁。
但只要混熟了之后,她其实是一个挺活泼也挺鬼机灵的小姑娘,性子也养的娇,有时候缝衣服时被针扎了一下手,都要跟针生半天气。
然后江时觉得非常好玩儿。
在旁边指着针面色凶狠:“你怎么回事啊你,没长眼啊,尽往人家手指上戳,我看你是活腻了是不是?再敢嚣张信不信小爷把你给掰断喽!”
余琨瑜噗嗤一声笑起来:“江时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幼稚啊。”
江时就躺回去,懒洋洋闭着眼睛晒太阳:“我真是没见过你这么狼心狗肺贼喊捉贼的人。”
不过仔细想一想,余琨瑜的性子,娇的实在奇怪。
她时常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莫名其妙的小事儿哭鼻子,让人觉得啼笑皆非。
但真到了痛苦难耐连七尺大汉都鬼哭狼嚎的时候,她却又仿佛故意跟谁作对似的,血流干了也不肯掉一滴泪。
江时有时候会用那句熟悉的句式:“我真是没见过你这样奇怪的小姑娘。”
余琨瑜窝在他怀里晒太阳:“流眼泪也是要费力气的。我哭,只对着会心疼的人哭,倘若我哭了只会让他们感到痛快,只能惹他们发笑,那我宁愿死了我也不哭。”
“你这样的性子,早晚会吃亏的。”
“那你保护我。”
她咧开嘴,一双漂亮的圆眼睛弯成月牙儿,“我尽量不给你惹麻烦,老老实实的,你保护我好吗?”
男人叹口气:“这责任可真是重大。”
“不过真到了关键时刻,要是我变得很难保护的话,你还是先顾全你自己。”
小姑娘抿了抿唇,语气忽然变得很严肃,“你比我厉害,也比我重要,为了一个我,牺牲你自己,不值得。”
“我不在乎啊,对我来说.......”
“江时,你不要说这些意气用事的话。”
余琨瑜跳下美人榻,正色道,“我们最先是革命伙伴,后来结婚了,变成了夫妻,但依然还是革命伙伴。而且革命伙伴的身份,要高于夫妻,所以你不仅要把我当妻子看,还要把我当战友。”
“如果战友牺牲了,你最应该要做的,不是一起殉情,而是带着我那份儿活下去,替我完成理想。你明白吗?”
......
片刻后,男人点点头,凝视着她,语气很轻:“你也是一样的。”
小姑娘又咧开嘴笑起来,眉眼弯弯:“我知道。”
.
很多时候,对于余琨瑜来说,江时革命战友的身份,要远比丈夫这个身份来的更让她感动。
他们时常会因为同样的文字而热泪盈眶,会因为同样的理想而奉献出一切。
他们的热忱和激情是契合的,他们的悲痛和幸福是一致的。
当他们是夫妻时,或许会有龃龉,会有间隙,会有娘家、婆家、会有需要磨合的生活习惯和退一步海阔天空的互相容忍。
但他们是伙伴时,他们连精神都是连在一起的。
明明上一秒,才因为“我还是你的丈夫吗你竟然当着我的面和那个姓蔡的叽里呱啦说个没完完全无视我”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吵的鸡犬不宁,下一秒,就会因为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翻译词汇而冰释前嫌。
这样的爱情,连余琨瑜最好的闺蜜秦慈都觉得美好的要命。
对了,今天余琨瑜之所以买了这么多果蔬肉菜,就是因为今天是她最好的闺蜜秦慈二十岁的生日。
秦慈大学和她是同一个班的。
如今又在同一家报社工作,关系非常好。
余琨瑜不在金陵的那两年,她经常过来探望余家的人,帮了余琨瑜许多。
所以今天她生日,余琨瑜就想好好的替有人庆个生。
秦慈家在一条小巷子里,装不下太多人,也不好闹出太多的动静。
他们俩商量了一下,最后决定,还是借余琨瑜的房子一用。
余琨瑜和江时的屋子就在金陵城地段最好的街上,青砖厚瓦,高大结实,院子里还有一棵茂密的桂花树和一棵枣树。
上下两层楼,十好几间屋子,哪怕算的宽松些,这样一栋房子,也够住好几户人家了。
今天来一起替秦慈过生日的,基本都是报社里处比较好的几个女同事。
还有一个是秦慈的未婚夫汪高邈,以及报社的刘主编。
能进报社工作的虽然都不是什么贫苦人家,但豪富出身的也如凤毛麟角。
所以一进这院子,都忍不住在心里暗叹。
他们其中有些人,也是知晓余琨瑜嫁个了殷实的人家的,听说她丈夫老家还是大地主,一脉单传,富裕的很。
可是竟也没想到,会富裕到如此地步。
刘主编和汪高邈都被江时带着去书房里说话了,几个姑娘在厨房和院子里备菜观赏,嘴里叽叽喳喳说个没完。
“我早说了琨瑜嫁了个富裕的公子哥儿,你们非不信,还说一个小兵卒能有什么光景可言,喏喏喏,现在你们可算是能信了吧。”
嘴巴最大的何晓丽在厨房里一边切着葱一边笑嘻嘻地昂着头“复仇”。
只把几个小姑娘说的脸红起来。
这原是她们背着余琨瑜私底下编排的话,先如今被何晓丽这么大喇喇地扯出来了。
怎么能不叫人羞愧。
她们当然都是见过江时的。
有一天余琨瑜因为校对的失误,在报社里多加班了两个多时辰,把手头上的工作做完时,天已经黑的不能更黑。
被迫留下来一块加班的大家伙儿都直打哈欠,一齐簇拥着下楼回家。
而金陵向来多雨,虽是冬天,外头也淅淅沥沥下起雨来。
报社里就那么几把伞,正当大家在屋檐下七嘴八舌地吵着要怎么分配的时候,余琨瑜主动把自己的伞让了出来。
她弯弯唇,指了指屋檐外的雨幕:“有人来接我了,这伞你们拿着用罢。”
众人纷纷抬起头,就看见不远处的街对面,有人举着伞往这边走来。
夜幕昏沉,小楼里的灯光很快就被雨和夜色吞噬,只能隐隐看清男人手里拿了件军服外套。
因为身量够高,加了棉绒的长衫穿在身上也显得十分挺拔。
男人越走越近,俊朗的面容也在屋内的灯光下显得越发清晰。
非常硬朗非常迷人的一张脸,半明半暗的光影下,他的五官比之许多国人要显得深邃一些。
尤其是在如今的风气下,见惯了被鸦片侵蚀的虚弱□□,见惯了那些摸着胡须长吁短叹的迂腐文人。
对于报社里这群大多都和洋人有些接触的青年人来说,他们的思想开放的有些过分,甚至还有些过分崇洋。
紧跟着连审美也有些西化起来。
但不论以何种审美来看,他都能算得上是一个美男子。
余琨瑜冲他轻轻喊了一声:“江时。”
男人唇角微勾,嗓音清朗:“怎么这么晚才下班?要不是突然下了雨,连林妈都急的要出来接你了。”
“林妈还没睡吗?”
“你都没回家,她怎么敢睡。我告诉她说你打过电话回家报平安了,她说你既然是要加班,这个点儿肯定要饿的,所以又起来给你煮了小馄饨当夜宵。”
大家这才反应过来:噢,原来这就是琨瑜的新婚丈夫啊。
对方手里还拿着两只手电筒,余琨瑜接了一个过来,却转手递给了秦慈:“秦慈,你家离这儿远,这个时间也难找黄包车,喏,这手电你拿着用罢,省得在路上摔了。”
她一边说着,她丈夫就一边把手里的外套披在她身上,军服外套上的肩章没摘,从肩上的军衔来看,算不得是什么军官。
于是这才有人私下里讨论道,说虽然余琨瑜嫁了个俊朗的美男子,却也只是个小兵卒,再怎么说大地主大地主的,小县城里缩衣节食的地主数不胜数,而且话说回来了,真要是大地主,怎么可能只会是个兵卒?
所以日子定然过的清苦,说不准,还要靠她的工资过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