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在初二上学期结束时,洛书颜来初潮了。

洛书颜身边的几个朋友都已经来过初潮,她们也会跟她分享一些事情,所以当她发现自己的床单上有血时,丝毫不惊慌,很淡定的从抽屉里找了卫生棉换上,这卫生棉还是上次她逛超市时买的,就是以备不时之需,就像现在,要是她家里没有卫生棉,岂不是手忙脚乱?

她蹲在洗手间里吭哧吭哧的、想将床单上的血迹清洗干净时,只感觉到眼前的光线暗了暗,她下意识地抬起头来,见沈宴背着光站在门口,正一脸不可思议的看她:“你在洗衣服??”

洛书颜表情呆滞,床单那里已经揉搓出泡沫。

她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回应?

难道该怪沈宴在她家来去自如吗?可是他们自从搬过来后就交换了钥匙啊,她去他家也是直接拿钥匙开门的……

这辈子来大姨妈的第一天,洛书颜终于有了一种是大女孩的自觉了。

她赶忙拉过一旁的床单,试图盖住有血迹的地方,小脸涨得通红,“以后我们还是敲门进吧。”

沈宴正纳闷呢,瞥见她手上的泡沫颜色有些不对劲。

再看看她这会儿的表情……

天才宝贝之所以为天才宝贝,被点亮的绝对不只是智商,还有敏锐的观察力。

沈宴呼吸一滞,再联想到现在是什么月份,便表情不自在的说:“用的冷水还是热水?”

“……热水。”洛书颜才不会跟自己过不去,她虽然没有经验,但也知道这时候最好不要碰冷水,更何况现在还是冬天。

沈宴哦了一声,背过身去,准备去客厅,但走出一步又停了下来,语气镇定:“你家里有开水吗?要不要给你倒一杯。”

洛书颜琢磨着好像沈姨那里有红糖,她其实也没感觉到不舒服,不过同桌说她来那个的时候,她妈妈都会给她煮红糖水喝,喝了暖乎乎的,特别舒服。

“你家里有红糖吗?”洛书颜这话一说出口就后悔了,此刻也不得不硬着头皮继续说,“我突然想喝糖水了。”

沈宴僵硬了一秒,“哦,好,我去看看,还想喝什么?”

洛书颜:“没了。”

洛书颜不知道床单上沾了血,用冷水洗效果更好,她还是努力将床单那一块洗得差不多了才将被套都放进洗衣机里,随着洗衣机发动,她也松了一口气。

沈宴给她冲了一杯浓浓的红糖水,她喝了一口便觉得J得慌,但还是硬着头皮喝了。

这一天的沈宴对洛书颜实在是体贴。

连拿碗筷这种事都没让她做,直到夜晚来临,洛书颜看着抽屉里的卫生棉,这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沈宴该不会是发现了她来大姨妈了吧?不然他今天怎么这么好?

沈宴对这事并没有经验,他只是观察入微罢了,再加上不管上什么课都很专心致志,生物课上,女老师在讲男生女生生理特征时,后排几个男生在那起哄时,他听得很认真,还将几个重要的知识点都记了下来。

那位女老师见班上女学生也不少,在讲到初潮这里时,停顿了一下,告诉她们,生理期时要注意照顾好自己,尽量不要碰冷水,也不要喝冷饮,最重要的是,要注意卫生,也要注意休息。

沈宴觉得,书本上的知识还是很丰富的,要好好学习认真听课,总会有派得上用场的一天。

洛书颜来大姨妈后,也第一时间跟沈清若说了。

随着年龄增长,沈姨教了她很多女孩子的事情,在她的人生里,沈姨几乎就代替了母亲这一角色,自然而然的,在身体发生这样大变化时,她首先想到分享的人就是沈姨。

……

沈清若知道以后,也透露给了洛天远。

的确,在这样的事情上,看似父亲好像不能为女儿做什么,甚至在普通家庭里,父亲都是避讳这种事的,但沈清若觉得,洛书颜的妈妈也没在身边,她也不可能代替妈妈这个角色,思来想去,还是说给了洛天远听。

洛天远有些不知所措。

在他的心里,女儿还是个小女孩,突然之间,就变成了大女孩,这让他的心情颇有些惆怅,但第二天天没亮,他就起床,在储藏室里翻翻找找,总算找到了宋前进从国外带回来的燕窝。

他根本就不知道这玩意儿该怎么弄。

也就只是听哪个女朋友提过一嘴,说燕窝喝了好,尤其对女性十分滋补。

大冬天的,早上五点钟,天还是黑的,洛天远在网上查了很久的资料,泡燕窝,泡了很久很久,又小心细致地将里面的杂质挑出来,光是做完这些步骤,都花了快四个多小时,等终于炖好了燕窝,洛天远一看手表,已经十点多了。

他将炖好的燕窝温着,见女儿还没起床,又贴了便利贴在冰箱上——

【书颜:保温锅里有燕窝,记得喝掉。】

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呵护洛书颜。

洛书颜早上起来,看到冰箱上的便利贴,只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

上了初二以后,他们搬到了新的教学楼,将教室让给了学弟学妹们,旧的教学楼离学校小超市更远一些。洛书颜就更不愿意去小超市了。

这天放学后,两个人凑在一张书桌上写作业。

沈宴随手翻了翻上学期的语文课本,指着《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的一句诗说道:“这应该是李白的诗词吧?”

洛书颜瞥了一眼,摇了摇头,“不是李白。我记得不是李白。”

沈宴一反常态,“应该就是李白,我也记得。”

洛书颜来劲了,她更相信自己的感觉,“真的不是李白,”她越说便越确定,“肯定不是李白,要不我们打个赌吧?如果不是李白的话,你就,你就,”她想了想,眼睛一亮,“你就再帮我跑腿五次,不,六次!”

沈宴语气淡然,“你错了,是李白,如果是李白的话,你怎么办?”

洛书颜:“真不是李白,如果是他的话,我帮你跑腿五次!”

两个人似乎为这个问题犟上了,最后洛书颜翻了资料,又上网查了之后,额头都出了一层汗,她得意洋洋的示意沈宴看电脑上的诗词,双手叉腰,只恨不得对天狂笑三声,“你错了吧,我就说了这不是李白写的,是清末诗人刘翰的!”

沈宴似乎不相信,又看了好几眼,等终于确定后才不情不愿的说:“那行吧,算你赢了。”

洛书颜想到沈宴又要帮她跑腿六次就很兴奋。

一兴奋,就故意笑他,“承认吧,我语文成绩比你好多了。”

沈宴没搭理她,但转身回房时,嘴角带了些若有似无的笑意,舒了一口气,不枉他今天在音乐课上翻了好多书,才找到这么一个不会被她看出来的漏洞。

他也不知道,究竟她是傻瓜,还是他是傻瓜。

接下来沈宴就开启了自己的跑腿生涯,洛书颜也没那么爱吃零食,经常会让他买矿泉水或者现在女生们都爱喝的冰红茶,小超市里也卖熟食,烤土豆烤鸡柳最受欢迎,小超市的锅里还有煮玉米跟茶叶蛋,洛书颜毫无心理负担的让沈宴帮忙跑腿,毕竟这是赌注啊,毕竟他输了啊,这天她一边喝着冰红茶一边剥茶叶蛋,美滋滋的,同桌突然有所感悟,转过头来压低声音对她说道:“书颜,你家竹马肯定喜欢你的吧?肯定的吧?我现在找竹马还来得及吗?”

洛书颜淡定的剥着蛋壳,“他这是跟我打赌打输了赔的。”

同桌哦了一声,“可我感觉他喜欢你诶,你喜欢他吗?”

这种感觉,洛书颜已经不止听过一次了。

“你之前不是还说感觉班长喜欢我吗?物理课代表也喜欢我吗?”

同桌:“……是这样的。”

“如果我没记错,物理课代表好像跟一班的英语课代表一块儿去书店这事,也是你告诉我的吧?”

“……这个这个……”

洛书颜咬了一口蛋白,淡定总结:“别说他根本不是那种心思,就算是的,想追我的人,只有等到大学才真正有机会。”

她跟沈宴认识这么多年了。

沈宴将“我爱学习,学习爱我,别的都是妖艳贱货”这一方针贯彻到底,她很欣赏,也很赞同。

他们彼此照顾,按照同桌说的这样,那肯定也会有不少人认为她喜欢沈宴吧?

她是喜欢沈宴啊,可那是朋友对朋友的喜欢,把这道理掰碎了说给别人听,别人也听不懂。

同桌默默竖起大拇指:“行吧,反正咱们加了扣,以后你要是跟沈宴谈了,你可一定要告诉我啊。”

洛书颜:“不会有那一天的。”

同桌:“一定会有那么一天的,要不咱们打个赌吧,要是你以后跟沈宴在一块儿了,你就,你就在KTV给我唱十首青藏高原。”

洛书颜:“……”

同桌:“就这么说好了啊,十首青藏高原哦。”

洛书颜猜得没错,她的朋友们认为沈宴喜欢她,在别的吃瓜萝卜头那里的版本则是他们两情相悦,沈宴喜欢她,她也喜欢沈宴,两人还在偷偷摸摸搞对象。洛书颜在学校里很出众,除了学霸光环以外,她还长得漂亮,穿的衣服又好看,平常编的头发更是比别的女生花样要多,这时间长了,不只是本校的,就连外校的都知道实验中学的洛书颜长得漂亮。

喜欢洛书颜的男生也有很多,几乎每几天她就能在抽屉收到情书跟巧克力。

也有不少人想加她的扣,她都拒绝了。

实验中学几乎最好的老师都分给了火箭班,大家都知道,升重高的升学率都是火箭班贡献出来的,而普通班的水平就更是参差不齐了,当然也有认真搞学习的,但每个班里都有那么几个不认真学习的调皮捣蛋的学生。

这个年纪的一些学生最向往的便是古惑仔系列电影里的生活。

当然啦,实验中学管得严,收保护费这类行为是少之又少的,于是,他们每天除了上课不听讲以外,也就是三五成群的在班里威风威风了。

五班的程龙看上洛书颜了,要说多喜欢,那肯定是没有的,毕竟都没接触,就是看洛书颜长得漂亮,真要谈恋爱了,说出去都是一件极有面子的事,程龙的战斗力究竟如何没几个人知道,毕竟学校管得严,打群架这种事也轮不到初二的学生,另外几个学生之所以围着程龙转,原因很现实,程龙家是开超市的,经常会给他们带吃的,程龙也有钱,跟他一块儿出去不用掏钱。

总的来说,他们嘴上喊程龙为龙哥、老大,实际上程龙就是冤大头的角色。

程龙边上的“小弟”说:“老大,我听说洛书颜跟沈宴关系好,就是那个全年级第一的沈宴,他这是胆子肥啊,跟你抢。”

程龙正拿着圆规在手腕上比划,想看看在上面是刻个忍比较好,还是刻个死比较威风。

现在都流行用圆规在手上刺,然后用蓝墨水或者黑墨水染色,就好像真的是纹身一样。

纹身连高中生都不敢搞,更别说是初中生了,所以中二年纪的少年就只能想出这个损招来了。

程龙闻言抬起头来,“那今天放学后就去教训教训他。”

他说的“教训”,也就是放学后堵着沈宴,让他以后离洛书颜远一点,识相一点。

另一个小弟适当地开口提醒:“那个,我听说……沈宴好像是今年武术比赛少年组的冠军来着……”

程龙:“……”

妈的,手上就刺“忍”字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