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漪宁往常接触的都是世家小姐、朝廷命妇,一个个哪怕私底下有看不顺眼的,面上都是一个比一个还客气,从未遇到过一言不合,就要动手的,这是哪来的泼皮户!
就是现代,她在金主面前与其他情人唇枪舌剑时,走的也是含沙射影的路数,怎么优雅怎么来,哪里会这般直接斗上。那是脸面都没了,也会被说毫无世家修养。
杜漪宁直接被李映月这一套操作给搞蒙了,直到李映月扯住她梳了很久的飞天髻,才怒火中烧,于她而言,头可断、发型不可乱。发型是比流血更为重要的事,李映月上来就踩中了杜漪宁的雷点,她也彻底愤怒了。
反扑过去,对着李映月的头发一同乱扯,矮桌上的杯盏茶具在撞击中应声碎裂。
外头的仆役听到这边有瓷器砸碎的声音,以为出了什么事,到了门口看到里头两位小姐扭打在一起,互相扯着对方的头发,还有用咬的,瞠目结舌,这……看错了吧?
“李映月,你这泼妇,无赖!难怪你是抱养来的,果然是野蛮人的后代!”
李映月最恨别人拿她的出生做文章,这是她最痛的点,当年能因为这个发狠,几年过去,依旧如此。狠狠抓了一把杜漪宁那张如花容貌,几道指痕立现,指甲缝里还带着血。
“哎哟,不装啦?这才是你的真面目吧,怎么不敢在外露出啊!怕被知道没人看上你吧!”
杜漪宁最重视容貌,摸着脸上的抓痕,看到了血,差点气晕过去。
“你敢抓伤我,你去死!你就是李云栖身边的一条狗,她都害你在这犄角旮旯里待了那么多年,你还扒着她,指着她给你留点骨头啃吗?”
“你连狗都不如,你当我像你一样蠢,你说什么我信什么?小狗狗,滚回去给姑奶奶喝奶吧!”
两人口不择言,都在气头上,互相骂着之前从未畅快骂过的话。
那些赶来的仆从都目瞪口呆了,真是没想到,这些光鲜亮丽的世家小姐,打起来比他们市井妇孺都不如,这撒泼打滚的样子,没眼看。
曹妈妈立刻将仆役们都赶了出去,这杜小姐是宰辅千金,身份高贵,就是劝架普通仆役也是没资格的。曹妈妈也不敢阻拦,就是她都惊讶四小姐今天的作为。
等杜漪宁脸上又被指甲划上了一道,她也把李映月的一块头发抓秃噜了。
临走前,杜漪宁冷眼看着她,眼中藏着极端的恶:“你等着,杂种。”
李映月也回以冷笑,见杜漪宁完全暴露了本性,她自己都惊讶能把这女人的本性给勾出来。
“呵,骚狐狸。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有什么好失去的,左右不过是现在这境地,倒是你,你说我把你的真面目说出来的话……”
“谁会信你?”
“哎呀,这重要吗,重要的不是有人愿意信吗”
杜漪宁也发现自己招到了个不好惹的无赖,她冷哼一声:“走着瞧。”
今日的计划完全与她想象中的不一样,这些看起来愚蠢的古人,一点都不好糊弄!
杜漪宁恨得差点咬碎一口牙。
李映月整理了一下衣襟与配饰,又恢复那高傲矜持的模样,还有闲心让曹妈妈再给自己泡一壶茶,曹妈妈都看得心惊胆颤的,那可是杜家的小姐啊!
李映月看着很淡定,但一切的表情在看到铜镜里少了一撮头发的自己,崩了:“这我这样还怎么去选秀,第一关都过不了!啊——李云栖,你个扫把星,遇上你就没好事!”
“四小姐,您方才……是在帮五小姐?”曹妈妈有点不敢相信。
“怎么可能,我只是恶心有人把我当猴耍。”李映月拿着被拽下来的头发,满脸愁绪,见曹妈妈心疼地给自己重新梳头来遮掩那块秃了的地方,才缓和了一点语气,“而且我向来不欠人,特别是欠她。当年你要被李家处重刑的时候,是她开口帮了你。”
这些年,没曹妈妈在,她可能早就被这破烂宅子给逼疯了。
曹妈妈也知道,当年她做的一堆祸事,没李云栖最后的求情是逃不过去的。
李映月准备重新梳个发型,让外头战战兢兢地奴仆们进来收拾行李,下午李家来接她们回去的马车就来了,她一定要用最好的状态面对。
“再说我眼睛没瞎,不会分不清好歹。”李映月自认是余氏一手教出来的,很有格调地说,“李云栖再怎么黑莲花,但也比无耻小人好。你看看,这骚狐狸出的计策,多毒,我若帮了杜漪宁,转头这家伙会不会灭口?李云栖虽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至少这些年没借机整我,也没报复,我欠她的,这就算还了。”
“您还说上次,奴婢与您在城外……”
“别提那事!曹妈妈你最好全忘了,我们什么都不知道!”一想到李崇音,李映月现在就有点抖腿。
曹妈妈也不知道那天在城外,自己被打晕后发生了什么。
每次提到,四小姐都会一脸惧怕,事后对五小姐的态度也突然好了许多。
李映月在房中踱步,疑惑道:“李云栖连门都不出,是怎么惹到那只骚狐狸的,要这么费尽心机把她往死里整?”
曹妈妈:“您刚才可以多演一会,若是演个几天,说不定能知道的更多。”
李映月优雅地翻了个白眼:“我干嘛为李云栖忍,她和我是死敌,你见谁帮死对头的。”
而且,她早就看杜漪宁不顺眼了,以前就假的要死,还次次在人面前挤兑她的平庸来彰显自己的独特。当年在诗会上受了那么多憋屈,现在总算报复回来了,她现在正舒爽着。
“您今日再不喜杜小姐,也不该得罪她,若是选秀时落了牌……”
“怕她做什么,母亲从小就教过我:盛极必衰,她风头盛了那么多年,真以为自己人见人爱呢,想看她倒霉的多是。而且,落了更好,我还想多陪母亲几年。”想到余氏,李映月目光晦涩难过,顺带又想到备受余氏疼爱看,几乎被捧在掌心疼宠呵护的李云栖,啊——果然还是很不顺眼。
“四小姐……”曹妈妈凝望着晨光中站着的李映月。
“嗯?”
“您好像回到了以前。”以前那个李家金尊玉贵的四小姐,傲慢的谁也不放眼里。
不是几年前那个因为被赶出府,歇斯底里的李映月。
云栖看了看时辰,先去看了看为迎接李映月回归,特意清扫出的院子,牌匾是连夜做好挂上去的,上面是老夫人让李崇音提的字:满月堂。
铁画银钩的几个字,彰显着李家小姐的气派。余氏为了锻炼云栖的后院管理能力,让云栖接了一小半西苑事务,现在过来开辟出的新院子也是云栖在监督,查漏补缺。虽然与襛盛庭比远远不如,但有一处常年被家仆打理的蔷薇地,也是别有一番生趣,不算亏待了李映月。
余氏也没想到云栖选了这别致的院子,还打理地可圈可点。她不像老夫人,这样的懂事在她看来是强逼着自己去做,道:“你就不怕别人说你专做表面文章?”
云栖:“但也有人说女儿心善吧,本来她三年住别庄已有不少流言蜚语了,现在这样也能堵住悠悠众口,女儿又赢了名声,何乐而不为呢。”
余氏本来想劝的话,也停了口。
她的女儿,也许是受到太多磨搓,已经成熟到让人不用操心的程度。
云栖重生一世,早就学会如何让自己更好的生存。在余氏面前,也不掩饰自己对李映月的看法,她和李映月的立场始终对立,她相信李映月也是如此,没必要演什么姐妹和睦。
这两日,云栖没有收到任何关于“李嘉玉”的书信,甚至惯常见到的青枣也没了踪影。
云栖说不上是松了一口气还是其他什么,只是脑海里满满都是前世今生的回忆,令她踌躇不前。
至少他与自己印象中的一样,很守约,两日来,从未打扰过她。
这是他的方式,他的尊重。
只是刚这么想,第三日,云栖正在绣嫁衣,就被紫鸢喊住。
“五小姐,天、天上有东西……”
云栖出门一看,就发现了高挂在院落上方的天空,有几只纸鸢。
每一只纸鸢上都写着一个字,连起来就是:原谅我。
按照纸鸢的方向与高度,只有她的院落才能看的最清晰。
云栖蹙着眉:“命人将它们打落。”
紫鸢:“这……不太好吧。”
云栖:“哪里不好,我觉得很好。”
若是被人发现,要怎么解释。
而且堂堂王爷,做这样的事,不觉得太过羞耻了吗。
云栖回了屋,关上了房门。
仅仅为了杜漪宁,他的确没必要做到这个程度吧。
李云栖,你在想什么?做什么美梦呢!
为何还这般好骗,他人给你一点甜头,你就恨不得扑上去,以为那真的是给你的。
余氏也是被这赐婚闹得心绪不宁,偏偏那端王位高权重的,又是打了胜仗从边关回来,连百姓对端王都是推崇至极。她们拒婚别说皇帝不理解,就是百姓都会觉得李家不知好歹。
但余氏帮亲不帮理,要说严家那定亲也来的格外蹊跷,她总觉得云栖的婚事不简单。
余氏有个习惯,心情不好的时候爱来茶楼听戏,这也是这么多年来为她看诊的大夫建议的,像她这样的心疾,最忌消极低落,是以总要寻些合适的办法缓解状态。
今日的戏是一出爱情戏,说的是一位世家小姐有了意中人,那意中人却背信弃义,在那小姐伤心失落之时,一位王爷对她一见钟情。
在小姐受到伤害时,一次次帮她挡住劫难,最终终成眷属。
很俗套的故事,但百姓就爱看这样跨越阶级,又峰回路转的爱情。
虽是普通的戏,但里面有一句话有些打动余氏。
“他人护不住你,但我可以,你何不嫁我试试?”
像云栖那性子,没个有能力的人在她身边,她怎么能放心地离开。
以前没想过端王,主要也是此人在镇守边关,多年不曾出现,以前的名声也不好听。
现在,才算是真正考虑了起来。
端王比那戏文里的王爷还优秀许多。他是武将出生,有一身武艺。听闻这次回京后,一改往日作风,温文尔雅,爱看书习字,应该是边关时过得清苦,养成的习惯。可以算是文武双全,而且他又深受帝王宠爱,以后无论谁登基他都是铁打的王爷,能护着云栖。
正这么想着,听到旁边桌有两位世家命妇在聊天,看来也是闲暇时来二楼雅阁坐坐,当然有珠帘阻挡,对方并未发现余氏的存在。
“听说了吗,这次百花宴陛下想为端王选妃呢。听说好多家的姑娘,都想嫁给他。”
“谁不想,也不看看端王多么丰神俊朗,还有哪位殿下能比他俊美?听说在边关也是爱民如子,他要离开时百姓自发千里相送呢!他后宅的女子也是最少的,那些世家公子都比他多的多,你想这样一个宅心仁厚,温和谦逊,浪子回头,又不沉溺女色,又有身份地位能力,偏偏没有正妃的男子,在这京城中都找不出第二个。我要是有女儿,也想嫁给他。”
“我倒是有女儿,可这不是人家看不上吗?”
“就是啊,要是嫁给他,想来王爷也会爱护有加,从一而终的。”
“不如我们再去皇后面前争取争取如何?”
“是啊,还没赐婚谁家都有机会,凭什么让出来……”
……
余氏越听,越攥紧了手中的帕子,连戏都听不下去,直接出了茶楼。
那二楼的两位命妇,对视一眼,与暗中接应的人点了点头,她们的确都是世家命妇,只是都是端王暗中收拢的官员之妻。
余氏就算不熟,也是见过她们的。
余氏边走边思考着,她想给云栖最好的生活,那端王,可以吗?
就在她思考的时候,有一扒手趁着人多将余氏的荷包偷走,那荷包本身不值钱,但那是云栖第一次绣给身为娘亲的自己的,是有特殊意义的。
余氏焦急对着周围人喊道:“抢劫,有没人帮帮我!”
在余氏焦头烂额之际,人群中走出一青衣男子,飞快跑去,转瞬间将贼人捉住,周围看男子那利落的身手,一片叫好。
那男子付了些银钱让一壮汉将那贼人带去顺天府,自己则是拿着荷包来到余氏面前。
余氏平日里多数见的是命妇与闺秀,故而并不认识这青年,只觉得对方器宇轩昂,有一股浩然正气,容貌清正不说,气质更是冠绝于世,让人不得不感叹一声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青年男子脸上还挂着汗珠,看着为了抓捕贼人也是很焦急,他目光清澈地望着余氏:“夫人,是你的荷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