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烈焰燃烧

路易接手了唐泽飞鸟的‘信徒’。

魔神问:“能看到唐泽飞鸟的秘密吗?”

路易用手指点着额头,疯狂搜索了一会儿之后,他很遗憾地摇摇头。

“信徒们能接触到的只是明面上的东西,涉及核心隐密的事情都是唐泽飞鸟独自完成的。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唐泽飞鸟绝对不是普通人,他可以在三分之一秒内穿过将近三十尺的距离,还有人曾见过他挥手点燃积雪。这个人身上有很多秘密,可能没那么简单。”路易皱起眉头。

依兰小毛线翻了个跟头,蹦到了魔神的肩膀上:“这么看来,他的消失很不对劲!”

路易眯着眼睛缓缓点头:“希望他还活着。我想亲手烧死他。”

想起那段被太阳烙成焦炭的身躯,依兰微微炸着毛:“噢!路易大人,我百分之百支持你!”

“小依兰永远这么可爱。”路易欣慰地露出了老人的微笑,伸出手,用指尖碰了下她的绒毛。

依兰小毛线弯着眼睛,轻轻拱了拱他的手指。

魔神一脸不愉,反手把她从肩膀上捞下来,揣进口袋。

那枚很有眼力的黑宝石心脏悄悄蹦了过来,趁着魔神在吃路易醋的时候,溜进口袋,和依兰小毛线窝在一起。

它努力把自己的体形膨胀起来,摆出一副强势庇护的姿态。

依兰也非常喜欢它的质感,她歪过去,把绒毛懒懒地摊在它的身上。

虽然有那么一点点背着未婚夫偷情的诡异心虚的感觉,但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个舒服又愉快的夜晚啊。

窝在喜欢的人的口袋里面,和他的心脏依偎在一起,小依兰感受到了双重的爱意!

说完了唐泽飞鸟的事情,路易缓缓平抬起一只手。

只见他右手中指的指尖上,非常慢地渗出了一滴质感奇异的黑色血液。

魔神眯起了眼睛。

“大人,”路易微微垂下头颅,神色非常郑重,“阳光晒化了我的皮肤骨血、令我濒临死亡的那一刻,我感受到了它。它非常细碎地散布在我身体的每一处,我能感觉到正是它改变了我的体质,让我惧怕阳光。得益于这一死,它被彻底榨了出来,让我明白我并非得了怪病,而是被人下了毒。”

魔神伸出手指,挑过了那一滴黑血。

它看起来很像液态的金属,散发出冷冽的寒光,它很沉,压得他的手指稍微向后弯折。

“是我的血。”魔神的语气有一点可怕,“摘除心脏的地方,流出来的堕神之血。原来我的血还有这样的功效,我竟然不知道。”

他仰起下颌,唇角缓缓勾起了骇人的微笑。

“路易,”他的声音冷酷而愉悦,“看来给你下毒的人,知道我的身躯所在。”

路易垂下头,捂住心口:“此次回去,我一定查明真相!”

*

天亮的时候,路易背起维纳尔,几个大步跃出雪洞,直直向着悬崖下方跳了出去。

“啊啊啊啊——”可怜的维纳尔猝不及防又坠了一次崖,被吓得魂不附体,发出杀猪一样的惨叫声。

依兰吃惊地冲到洞口,勾着脑袋望出去。

只见路易的头发在阳光下反射着白银光芒,他“轰”一声落到百尺之外的雪壁上,踩出一个大坑洞之后,轻松地弹跳起来,“轰隆”一下又落下几百尺。

他在悬崖峭壁上面轻松地奔走跳跃,看起来真的变成了传说中拥有恐怖力量的吸血鬼伯爵!

“哇喔!”依兰艳羡不已,“好厉害!路易大人好帅!”

腰肢被一条坚硬的胳膊紧紧搂住,魔神大人嘴角微垮,揽着她一掠而下。

瞬间就超过了路易和维纳尔,扬起的雪雾把路易弄得灰头土脸。

“嗤。”

依兰:“……”谁能告诉她,为什么传说之中最恐怖最邪恶黑暗神竟然这么幼稚!

路易不会飞行,但是他可以背着维纳尔高速移动,在冰原上拖着一道长长的残影,几个眨眼的功夫就能蹿到天边。

魔神带着依兰飞到半空,他总是飞到前方,停在高高的山顶上,一脸不耐烦地等着路易靠近。

“太慢了。”他眯着眼睛,慢条斯理地说,“就像蜗牛在爬。”

依兰偷偷吐了吐舌头,装模作样地和他聊起了正事:“身体就快找齐了吧?”

他点点头:“躯干和头,无法感应位置。找回它们,我就可以恢复全部力量。”

依兰扬起脸来看他:“躯干已经有线索了,就等路易大人的消息。我们一定会成功的!”

他瞥了她一下:“心脏还给我。”

依兰:“……”有点舍不得。

最终,那颗扑腾挣扎的黑宝石被他无情地夺走,这一回他毫不犹豫地把它塞进了胸腔。

依兰紧张兮兮地看着他。

“怎么,”他饶有兴致地勾起了一边唇角,“你以为我连一个小小的心脏都控制不好,会情不自禁对你做些什么吗?”

依兰脸红红地转开了头。

她弱弱地嘀咕:“就算没心脏,你不是也曾偷吻我吗。”

他盯着她小小的背影。

感受着胸腔里面有力的跳动。

很熟悉,他好像千万次在夕阳下凝视过她的身影。

收回心脏之后,并没有别的奇怪感觉,只有深深刻入骨髓的熟悉。

想把她揉起自己的骨血里面去。

“真是栽在这个东西身上了。”他低低地咒了一声。

*

再一次回到坦利丝的首都,依兰感觉就像是离开了一个世纪。

家乡的空气就是和外面不一样,一进入城区,每一次呼吸都麻麻痒痒的,令她更加归心似箭。

她飞奔回家,像一枚小炮弹,轰一下栽进了妮可的怀里。

“妈妈!爸爸!我想死你们了!”

“噢!宝贝!你终于回来了,你再不回来,我和你爸爸都快吃不饭了呢!”

妮可把她从头到脚薅了一遍,检查高矮胖瘦,以及有没有哪里偷偷受伤。

“好啦,快去洗澡,然后出来吃饭!”老林恩愉快地拍着轮椅扶手。

出差归来,最舒服的事情莫过于洗个香喷喷的热水澡,然后尝到满满一桌家的味道。

吃过晚饭,想要溜回房间和魔神见面的小依兰被妮可捉在了楼梯口。

“最近我又给你物色了好几个非常棒棒的小伙子!”妮可很大力地握住依兰的肩膀,兴奋地开始介绍,“尤其是马里森,也许你没有听过他的名字,但你听我说完,一定会有兴趣的!”

“不,妈妈……”

“别插嘴!”妮可非常专制地打断了依兰,像推销商品那样继续贩卖她的宝贝,“马里森是你的学长呢!整个艾维学院以‘最优’成绩毕业的,十年里面只有他一个!和你一样,他非常热爱学习,你们一定会有非常多的共同话题!”

“妈……”

“闭嘴。现在马里森已经通过所有考核,顺利进入学院做导师,听说有非常多的贵族女学生都爱上了他!如果你们在一起,未来一年在学院里他一定会好好照顾你。”

依兰见缝插针:“导师和学生在一起是不被允许的!”

“订了婚就可以!”妮可完全没有被打败,“还有,马里森的父亲是法师塔的常驻魔法师,两三年才回来一次,除此之外他没有别的亲人——噢,虽然这么说很不好,但是我的宝贝,如果和他结婚的话,你们两个可以一直和我们住在一起,是不是非常棒?”

依兰眼角抽搐:“妈妈……”

“还有!”妮可高声打断了依兰的抗议,“他长得非常英俊!非常!噢,要是你妈咪我年轻二十岁的话,这么棒的小伙子我一定不会让给你的!”

“老林恩盯着你哪!”依兰总算是找到了说话的机会,“噢,妈咪!我知道马里森非常优秀,可是我已经找到结婚对象啦!”

“什么?!”

妮可和老林恩齐刷刷地盯住依兰,盯得她面孔发烫。

“呃……我,我喜欢上一个人,”依兰害羞地垂下头,“我和他已经说好了,等我十八岁就结婚。他非常好,强大又英俊,是我见过的人里面最厉害的!”

“谁?是谁?”妮可紧张地皱起了棕色的眉毛,“该不会是霍华德大公吧?!你不会打算给他做续弦?噢,他的年纪可是比你爸爸还要大!”

“不不不!当然不是!”

“那他是谁?哪家的?叫什么名字?”

依兰:“……”这可真是难倒她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的男人叫什么名字!这可怎么办才好啊?

连名字都说不出来的话,妮可和老林恩一定会认为她被人骗身骗心了。

“说呀,他是谁?”妮可重重推了她一把,担忧又焦急,“噢,依兰,你不会和一些莫名其妙的人搅和在一起吧?那种花花公子绝对不可以!”

依兰脸蛋通红:“他不是花花公子,他的名字……以后我会告诉你们的!”

是喜欢上一个不知道名字的男人更可怕,还是喜欢上黑暗神更可怕?可怜的小依兰被难倒了。

妮可生气了:“连名字都没编好,就开始对我撒谎了吗?真是的,我都答应马里森让你和他见上一面了,你如果不想让你的妈妈变成一个食言而肥的家伙,就去见一面,就算是为了我。”

依兰烦恼地摁住了额头。

这一次回来,可是有许多大事在等待她去参与!

维纳尔与阿尔萨斯的较量、路易大人追查当年给他下毒的真凶,找到魔神身躯的线索,还有霍华德那边的事情。

这些事情,哪一件不比这个更重要?她以为她回到首都要面对的是金戈铁马,没想到居然是……相亲?!

真是不可思议啊!

“周天是周末,正好一起吃个晚餐。”妮可拍了板,“就当是为了你可怜的母亲。好吧,反正我手上也没有比马里森更加优秀的人选,如果你连他都看不上的话,我以后再也不给你安排相亲了!”

“妈妈!我有喜欢的人啦!我一定不会看上那个马里森的!”

“别找借口!”妮可看起来真有些生气了,“马里森是绅士,又不会吃了你!吃了晚餐就回来,你只要说一句不喜欢,我就不会再勉强你,连这都做不到吗!”

“噢不……”

“就这样,”妮可板起了脸,“明天正好是周末,就定在明天,没得商量。”

依兰忧郁地捧住了自己的脸蛋,嘀嘀咕咕:“妈妈,我真有喜欢的人了,虽然我真的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离家大半个月,她实在不愿意一见面就把母亲气到头痛。可是她也不能去相亲啊,魔神那只醋坛子一定会大发雷霆的。

眼睛一抬,依兰吃惊地发现魔神大人竟然就站在门口。

她吓了好大一跳,心里想着:完了完了我完了!被抓包啦!

奇怪的是,他居然没有阴沉着脸,身上也没有冒出冷冰冰的雾气。

而且……依兰居然诡异地觉得魔神大人的心情还不错!他似笑非笑地望着她,眼神里有期待和鼓励。

这是怎么回事?依兰愣愣地眨了眨眼睛。

妮可安排她和别人相亲,他居然不生气吗?

依兰抱住了妮可,很谨慎地说:“妈妈,明天一早我给你回复好不好?你就让我想一想嘛!”

她得问问魔神到底是什么意思。

魔神大人骄傲地勾了勾唇角,转身消散在门口。

他想,这个东西,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白,真是太不矜持了,恋爱中的少女实在是热情得令人头痛。

相亲?什么相亲?相什么亲?魔神大人只听到小依兰说了三次她喜欢他。

*

路易踱着步,悠然走向新庄园。

因为那场病,不得不把爵位让给了自己的弟弟,如今的温莎公爵。

自己像一只老鼠一样躲在黑色的幔帐里面,经年累月不见阳光,每天受到病痛的折磨,靠着难喝到极点的药汁续着命。

而弟弟……

住在充满阳光的大庄园里面,意气风发。

从前路易也猜疑过自己的怪病是不是有什么内情,然而无数名医查遍了古今医典,都没有这样的病症,没有发现任何毒物和药物能够造成这样的结果,完全找不出任何人为的痕迹。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感慨命运不公。

没想到的是,一场死亡,竟然让他找到了真相。

堕神之血,绝对不可能是自己误服的。

是有人下毒。

而这个人……很显然,谁是既得利益者,谁就是最大的嫌疑人。

所以路易回到首都之后,直直来到了弟弟温莎公爵的庄园。

他特意换上了一件银色的燕尾服。

在‘生病’之前,爵位继承人,风光无限的路易?温莎最喜爱的就是银色的衣服。那个时候,他的追求者数量可是要远远超过瑞恩?霍华德的。

霍华德太死板严肃了一点,不像路易?温莎,幽默风趣,风度袭人。

路易笑着叹了一口气。

是啊,曾经的路易?温莎,可是风靡万千少女的。遗憾的是,他还没来得及谈一次恋爱,就只能把自己关在监牢一样的古堡里面,变成了一个人见人怕的古怪药老头。

失去的这些岁月和心境,已经永远无法弥补回来了。

他抬起手,推开了面前的精铁大门。

“什么人!胆敢擅闯……”侍卫的声音诡异地顿住了。

漂亮至极的银发,是最纯血的温莎家族象征。

眼前这位……

俊美不凡,气质略有一点阴郁……整个人有一种非常奇怪的错乱感,明明容貌是个少年,但举手投足之间,哪里都像个迟暮老人。

“您是……”侍卫难以置信。

“路易?温莎。”沙哑的嗓音一如从前。

“嘶——”一整片倒抽凉气的声音。

谁都知道这位得了怪病,见不得阳光,本该一辈子缩在古堡里面苟延残喘。

“不用带路,我知道上哪里找我的弟弟。”路易继续迈着慢悠悠的步子踱进庄园。

有人快速小跑去报信,路易完全没有理会,路过一片花丛时,他非常优雅地俯下身体去嗅了嗅花朵的味道。

当他走进大堂,管家已经摆出了最标准的迎客姿态,将他带到了会客厅。

他亲爱的弟弟,如今的温莎公爵非常虚伪地迎上来,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通:“噢,路易,你真的是路易——你的病竟然好了吗!你看起来年轻多了!”

“很抱歉让你失望了,亲爱的弟弟。”路易嘶哑着嗓音慢吞吞地说。

“说什么傻话呢?”温莎公爵的笑容无懈可击,“我每天都在向光明女神祈祷,愿你找到良药。看来我的祈祷终于灵验了。”

路易看着他。

温莎公爵丝毫不惧,坦然对视。

病好了又怎么样?这么多年手握重权,温莎公爵根本不会惧怕路易。

虽然这件事有点不可思议,不过这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回头找那个卖药的算账就是了。

路易很平静地说:“看在血脉的份上,如果你愿意告诉我,当年用在我身上的药是从哪里找到的,我可以让你死得毫无痛苦并且留下全尸和完整的灵魂。”

两双纯净无比的银眸凝视着彼此。

温莎公爵的眼肌轻轻地跳动,沉默了一会儿,他终于噗哧笑出了声:“我的好路易,你的脑袋是不是和你的脸一样,回到了十六岁的水平?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对你下了药?”

“没有证据。”

“没有证据。”温莎公爵耸耸肩,语气嘲讽至极,“噢!真棒,没有证据。好路易,这些年在城堡里面是把脑子关傻了吗?你应该知道,哪怕有证据,也必须有强权支持,这样证据才会被承认,正义才会得到伸张。你没有证据,还跑到我面前说这样的话,不觉得自己很天真很可笑吗?”

他也懒得装了。既然对方傻乎乎地杀上门来,张口就撕破脸面,那么公爵大人不介意教教这个失败者该怎么做人。

“所以呢?你不打算承认。”路易的嗓音像是两块粗糙金属在摩擦。

在古堡的阴暗中生活了二十多年,路易感觉到自己的灵魂都发霉了,哪怕现在拥有了强健的身躯,但那些烙印却永远不会消失。

“承认不承认有什么区别吗?”温莎公爵微笑,“结束了,我的好路易,你和我之间的竞争,早在你得病的那一天就已经结束了,现在没有必要闹得这么难看。回去吧,有这功夫不如好好打扫一下你的院子,把那些黑色的幔子都拆掉,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吧!要不然……”

温莎凑近了一些,明晃晃地威胁:“毕竟一母同胞,前年才参加了弗丽嘉的葬礼,我不想这么快又失去另一位血亲。”

在他身后,心腹侍卫们严阵以待,手握着剑柄,无语地注视着这个自投罗网的失败者。

温莎退后两步,从掌家手里接过一把匕首,掷在路易脚下。

这是一把刻着路易?温莎名字的匕首。

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利器落在地上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喏,路易,看清楚什么才是有用的证据。看看你面前的匕首吧——我可怜的兄弟精神失常,试图刺杀我,被我的侍卫们当场击毙。天真的路易,看到什么才是‘正义’了吗?难道你想要这样的结果?噢,我并不想。你这些年的遭遇值得同情,我心中对你有怜悯。你回去吧,回去记得感恩我今天的仁慈。”

路易叹了一口气:“你真是仁慈啊。从前你就应该杀了我,不该留下后患。”

温莎公爵不屑耸肩:“我并不觉得你是什么后患。”

路易垂下头,低低地笑了一会儿。

“那可就大错特错了。”他俯下身体,捡起那把匕首,指尖抚过匕鞘上面铭刻的自己的名字。

见到路易拿起了凶器,侍卫们飞快地把温莎公爵护在了身后。

温莎公爵摇摇头:“路易,我真诚建议你不要做蠢事,只不过一个爵位而已,为它扔掉性命不值当。”

路易缓缓抽出了匕首,割破自己的手指。他的血是深红色。

“可怜的弟弟,你对力量一无所知。”路易轻轻叹息。

宽敞的会客厅里面刮过一阵银色的风。

簇拥在温莎公爵身边的侍卫们一个接一个被扔到了外面的花园里。

眨个眼睛的功夫,会客厅中只剩下了温莎兄弟。

路易那根渗出深红鲜血的手指,直直扎到了温莎公爵的嗓子眼里面。

“给过你机会。既然不要,那就以血还血。”

路易说话依旧慢吞吞。

温莎公爵惊恐地盯着这张近在咫尺的脸,在路易年轻的眼睛里面看到了无尽沧桑。

“你赠我一滴血,我也还你一滴我的血。”

拥有了神格的路易,已经是比伪神更高一级的半神了。

替他构建身体的深红之卵,正好可以用来寄生、主宰意志。

温莎公爵捂住火辣辣的咽喉,眼睛里面很快就失去了神采。

“真是太邪恶了,”路易扔开了自己的弟弟,感慨地望向天空,“连神都无法在不经许可的情况下强行剥夺他人的意志,然而寄生却可以。真是……太邪恶了啊!”

邪恶的路易很快就主宰了温莎公爵的意志。

沾着血的手指轻轻叩击额头,路易翻阅弟弟的记忆,若有所思。

“噢……吾神的血,原来是从法师塔中偷出来的,一个名叫白休?斯坦的魔法师吗……唔,这位窃贼魔法师还有个儿子——马里森?斯坦,人在首都,白休曾托温莎照拂他的儿子……所以我现在是不是应该抓住这个马里森来威胁白休,这样比较方便?”

“明天吧,有点累了。”

路易摸着下巴,慢吞吞踱出了公爵的庄园。

夕阳下,一头纯净的银发就像燃烧的烈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