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罗琳昨天在家放松了一天, 今天又睡到自然醒,结果觉得自己起床后还没有平日里被闹钟叫起来精神。
简单吃过早餐,又喝了一杯咖啡后, 她干脆从书架上把美思相关的文件拿了下来,抱到更方便摊开纸张的餐桌上, 开始了工作。
平价柜台的试点肯定是有必要的, 格林女士也是这样想,不过细节上确实还有很多需要商榷的地方。比如怎样安排才能让美思百货在吸引中层客户的同时, 不让上层客户觉得同一商场里平价柜台的存在有失身份?如果平价柜台想采取体验感比较好的步入式设计, 又怎么控制商品防偷盗呢?
她一边在纸上写下想到的各种问题, 一边画着美思百货一楼的平面图,还有整个美思百货周围的布局。如果要在库房旁的一大块空地上建新建筑,或许可以在这里建一条通道?
当伊莎贝拉下午一个人回到公寓的时候, 正好看见卡罗琳趴在桌子上修改方案,她便没有上前打扰,而是直到卡罗琳结束后才提出来邀请。
……
这是安德鲁第二次见卡罗琳这个女孩。
比起上次在工厂, 在家中做客时往往能观察到更多。卡罗琳今天的衣着打扮得体,甚至称得上时髦, 谈吐和礼节也都让人挑不出错, 不论是男士们关注的生意和时事,还是女士们喜欢讨论的时尚和名人轶事, 她都能接上几句。再加上年轻俊俏的面容、稳重的性情和灵活的应变,难怪成为了伊芙.格林目前最得力的助手。
安德鲁这个舅舅从来无意干涉孩子们正常交朋友,所以在会客室没待多久,他就打算一个人回书房处理工厂的工作, 把整个二楼留给三个年轻人。
“你们可以一起玩玩牌什么的,如果饿了就让厨房做食物送过来, 厨房的人已经回来了”,安德鲁说完有些不放心,又亲自去厨房安排女仆稍后送些点心到会客室。
伊莎贝拉和卡罗琳做了这么久的室友,自然早已熟悉,弗朗西斯也与卡罗琳见过多次,所以年龄相仿的几人有不少共同话题。
三个年轻人边打牌边闲聊,这种友克牌和扑克不太一样,大家玩的是类似比点数的游戏。
等女仆端了点心和红茶过来,弗朗西斯默默将一盘卡罗琳喜欢的黄油曲奇摆在了对着她的方向。卡罗琳看了一眼故作淡定的男孩,脸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并非无所感觉。
聊着聊着,弗朗西斯又看似不经意地问起了卡罗琳和伊莎贝拉是怎么成为室友的。他提起这个话题,其实只是想找个机会多了解卡罗琳一点。之前问伊莎贝拉的时候,被她含糊地带过了。
“我是在报纸上看到了招租信息,然后循着地址去了威灵顿大街。”卡罗琳简单解释道。
“我那时候其实只是觉得无聊,就在报纸上登了一个广告,一开始并没有很想把那个房间租出去,后来见到你才改了主意 ” ,伊莎贝拉沉默了一会儿,笑着说。
“我知道”,卡罗琳摊了摊手。
“你知道?”
“你开始应该是因为我的留言所以想见我,后来则是通过我忘记换下的美思工作服确定了我在美思百货工作,就连提出的租金应该都是根据销售员的大概工资临时提的吧?”卡罗琳无奈地说,她后来不止一次地想过,反思当时不够谨慎的才不是伊莎贝拉,而是自己。
“那时候的我真的很需要这样一个住所,所以我一直很感谢你,你对我的帮助可远不止教我绘画那么简单。”
“你对我而言也不只是房客和普通朋友啊”,伊莎贝拉将纸牌丢到一边,倒了一杯茶给卡罗琳。
“我从前只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但是却不知道我到底想要什么。我从小就喜欢画画,不喜欢工厂,后来在学校代课,我以为这就是我能做的全部。可直到帮安德鲁舅舅做了一些款式设计和改良后,我才发现公司的事情也不是都那么无聊,自己在这方面也是帮得上忙的。”
“你总是说我帮了你很多,但是你让我知道,一个女孩,也可以去努力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
这回轮到卡罗琳愣住了。
半晌,她捧起茶杯,微笑着道,“我当时其实是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呢。我必须先做了,才能想自己喜不喜欢。如果不喜欢,等我有了选择的权利,就可以换一个方向,如果没有不喜欢,那就坚持做下去。现在看来,我很幸运,我喜欢我走的这条路。”
她的声音有些轻,但是声音里透出的坚定并没有因此少了半分。
弗朗西斯的右手从刚才起就一直紧紧扣在口袋里的小盒子上,那里面是他为卡罗琳挑选的圣诞礼物,一个玫瑰型的胸针。但现在他看着对面的的卡罗琳,觉得自己今天可能再没办法把手里的礼物送出去了。
他很久前就从伊莎那里打听到卡罗琳的出身和工作,所以那时候他还觉得只要自己有勇气去追求,这个女孩多半不会拒绝。而在美思百货会员活动的那次相见,更让他确定了自己的内心。
可现在,弗朗西斯突然觉得自己没有那份勇气了。
从学校毕业后,弗朗西斯就每日身在工厂,他没能继续自己的“艺术追求”,也没能像很多同学一样去四处游学。
所以他觉得自己已经放弃了太多。但仔细想想,他一年多以来似乎也没做过什么,唯一一次主动参与工作,好像就是上次出于好玩,和伊莎贝拉还有卡罗琳一起研究了几天长靴的设计。
他一直是在消极地配合工作。安德鲁舅舅安排他去监工,他就去监工,安排他去核对账目,他就去对账,既不主动去想,也不主动去做。
以前总听舅舅带着玩笑的语气说自己,弗朗西斯却总觉得没什么,自己已经做了很多了。如今听着姐姐和卡罗琳的对话,他觉得自己大概是真的有些不懂事。
对面的女孩远比初见时还要耀眼,她自信的笑容比漂亮的面孔更让人无法移开目光。或许这也是我一直忘不了她的原因吧,弗朗西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