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章 法老前女友(26)

“伊丽莎白。”

神轻声呼唤着她的名字,深情而眷恋。

“我向我之前所做的一切道歉, 你能原谅我吗?”

他抓住了琳琅的手, 贴在了自己的脸颊上。

琳琅的手是一般女性的标准,腕口纤细,手指修长, 如同美丽的艺术品, 十分精致纤巧。

然而当她的手挨到神, 琳琅瞬间就不平衡了, 这巴掌儿大的小脸是认真的吗?撇开那高大的身形不说,神的长相真的是相当幼齿, 天生的娃娃颜, 按照人类的世界的标准,他这水嫩的小样撑死了也就是个初中生。

“事到如今,一切都晚了。”琳琅一边戳着他的小脸, 一边酝酿悲伤情绪, “您把我伤得如此彻底, 这颗心不会再有复苏的可能。”

“那你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唤醒它吗?”

神捏住了她为非作歹的手指头,继续深情款款。

“父神, 您又何必如此执着?有些错过, 不是错了,是过了啊。”

这是优雅抒情的咏叹调。

“过了又如何?我们以后会有无数个起点,只要你愿意。”

这是声情并茂的朗读腔。

“我不愿意。神,我们纠缠太久, 也该解脱了,给彼此一个自由的天地不好吗?”

这是温柔伤感的女中音。

“伊丽莎白,除非死亡,我不会放开你的手。”

这是深情低沉的男低音。

“……”

“……”

两人对视,陷入了长长的、长长的沉默中。

然后,相继传出一阵长长的、长长的叹息。

“还继续吗?”

美少年揉了揉僵硬的面孔,努力做出热恋对望的样子。

“……让我缓缓。”

琳琅叹了口气,也不打算去捡掉了一地的小马甲了。

“什么时候发现的?”

琳琅抱着胸,居高临下看着神,由于沙子滚烫,她干脆把脚也抬上来,搁到他手臂上,免得自己的纤纤玉足成了烤猪蹄。

白非笑瞅了一眼,把她的脚挪开了。

琳琅继续盘他。

这个小子心眼太坏了,连小姐姐都骗,不能轻易放过他。

美少年轻轻叹了口气。

对着他那张人畜无害的娃娃脸,琳琅看出了一种奇异的长辈宠溺。

然后他认真地说——

“我带了孜然粉,需不需要我给你的玉足撒上一把?”

琳琅:“……”

小混球,你再说话试试?

太嚣张了。

让她非常想揍哭他。

“不许转移话题,我们回到上一个议题,坦白从宽……”

他悠悠来了一句,“牢底坐穿。”

“……”

她用手肘给他的胸膛来了重重一击,毫不怜惜,下手极重。

美少年闷哼了声,揉了揉胸口,“什么时候发现?哦,在你鬼话连篇深情朗诵的时候。”

他似笑非笑看她。

“胡说,我说的明明是人话!”琳琅据理力争,“你知道我为了立这个深情的魔女人设有多努力吗?我嗓子都说干了,你就给我这点干巴巴的反应?你这人怎么这样,一点同情心都没有!”

“我给了反应呀。”他呶着樱花般的粉唇,头顶上的一撮呆毛晃来晃去,“我不是配合你演下去了么,你还想怎样?这里可是沙漠,我们执手相看泪眼的话,几分钟就能被烤熟成肉干你信不信?难道你想看到我们糊成肉渣吗?”

“我现在就想把你做成肉干。”

“好的,记得多撒点孜然。”

“……”

一口一个孜然,还能不能聊了?

“重新认识一下。”

见琳琅一言难尽的表情,美少年咳嗽一声,伸出手,“我,白非笑,男主部的头牌牛郎,对了,是前任,现在我已经被拍死在沙滩上了。当过神,也做过大魔王,嗯,一个虚伪的又嚣张的自恋狂。”

看来这小子很清楚自己的毛病,有自知之明还很不错的。

琳琅看他,“我不想跟你握手。”

“看来女配部的都不怎么友好呢。”美少年挑动眉梢,“不过我认得你,女王百合二人转。”

女王就女王,二人转是什么鬼?

琳琅没好气瞪他,“你跟那个姓顾的是什么,男神基佬爱监狱吗?”

“不好意思,我只承认前两个词。”他坦然得有些不要脸。

琳琅微笑着,使劲儿拧他的手。

“你就继续欺负我吧,反正我最近是皮痒了。”美少年顶着一张娃娃脸,说话却十分欠揍,“不过你故意让我抓到,是为了避开拉美西斯吧?哦,对,因为你太重了,我走到半路就抱不动了,所以呢,这里距离底比斯城并不是很远哦。”

扒开神的圣洁外皮,美少年的恶劣性子暴露无遗。

琳琅遗憾叹了口气。

这孩子太不讨喜了,她宁愿他继续装。

“神”起码还是矜持的,不会动不动往她心口插刀。

“弟弟,你信不信姐姐抽你。”

“妹妹,叫哥哥。”

琳琅瞅着他那巴掌的精致小脸,面无表情,“你先把脸整得沧桑点,我就叫。”

“那不成,我刷脸吃饭的。”他弯着眉眼。

瞧见琳琅抗拒的表情,他噗嗤笑了,“不叫也行,你可以继续喊我神,我喜欢这称呼。”

琳琅瞥他,“我也当过羲和,不如你先叫声母神听听,我再考虑考虑。”

谁都想当个至高无上的爸爸。

美少年懒洋洋地眯着眼,像是没睡醒的样子,“你爱信不信,我的确出身于一个风流的神族。”

琳琅随口来了句,“种马宙斯吗?”

“不,我丘比特来的,专治种马。”他严肃地纠正,圆眸清澈,说得跟真的似的,“请你不要随便脑补,我绝对不是那个插着两只白色肉翅、光着屁股、没事拿着金箭到处乱跑的小屁孩,至于爱神形象参考我现在。

“不过呢,爱情是我最拿手的恶作剧,你知道的吧,那个大菠萝不听话,就被我整得很惨。怎么样,怕了吧,快喊哥哥,不然叫爸爸也行。”

“人家叫阿波罗。”琳琅斜他一眼,“你以为我会这么容易屈服在淫威之下吗?我告诉你,我威武不能屈——”

“我背你走出这片沙漠。”

“爸爸你真棒。”

“你的表情很敷衍,能再入戏一点吗?我想看你星星眼,少女追星那种。”

“这个容易,你干脆砸自己脑袋一拳,立马能看到很多星星。”

“……”

实际上,这人看上去是弱不禁风的美少年,后背还是挺宽阔的,琳琅趴着还有余地,双手环绕着他的脖颈,闲得无聊,就抓起了他耳边的碎发。

“别摸爸爸尊贵的脑瓜子。”他警告她,“会撸秃的。”

琳琅笑嘻嘻,就摸。

谁叫这颗狗头柔软又漂亮呢。

“我翻脸了。”

“翻个给我看看。”

“你让我翻就翻?美得你。”

白非笑故意晃她一下,而琳琅双腿扎得牢牢实实的,压根不给他半点机会。

沙漠无边无际,短短一天自然不能完全走出去,日落之后,两人就打算找个地方扎营过夜。

巧的是,他们遇上了一波强盗。

这群强盗伪装成正经的商人,牵着几匹骆驼与货物箱子,目露凶光盯着这一男一女。

他们瞅了瞅那小胳膊小腿儿的,直接将两人划分到“老弱病残”的阵营。也许是在沙漠中走得太久了,生活比较乏味,强盗们并没有第一时间暴露自己的身份,而是抱着捉弄的念头,热情邀请他们一起过夜。

两人也坏,装成了老实人的样子混进其中。

强盗头子一眼就相中了琳琅,烤火的时候有意无意凑近她。

她吓了一跳,怯怯地说,“你、你别离我这么近,我、我祖父会生气的。”

远处的白非笑听得清清楚楚:“……”

她真行。

才一会儿的功夫,他就荣升祖父大人了。

强盗头子哈哈笑了,“那小子也就十来岁吧,你想骗我也不编个好点的。”

“是真的,我没骗你。”她咬着唇,压低了声音,“我、我祖父是个怪物,他喝了人血,就一直维持着年轻的样子。大哥,你是好人,我不想瞒你,你今晚睡觉一定要憋住呼吸,祖父的鼻子很灵的,他只吸活人的血。”

强盗头子自以为幽默,“那你跟你外祖父待在一起,他就没吸你的血?”

琳琅认真地回,“因为我喜欢憋气睡觉。”

强盗头子:“……”

很快,沙漠的夜深了,冷风吹得人寒毛直立。

强盗头子留下了两个守夜的,自己钻进了帐篷,不知为何,他想起了琳琅的话,又是不禁嗤笑一声。

“哗啦啦——”

帐篷被掀开了一角,灌进呼啸寒风。

强盗头子不自觉憋住了气。

视线之中是一张惨白的脸,他从上往下,幽幽盯着强盗头子。

“滴答滴答——”

有粘稠的东西滴到脸上,带着一股儿腥味。

强盗头子很熟悉这种味道,是新鲜的血。

难道这家伙真的是怪物?

他吓尿了,一张络腮脸憋得通红。

对方在他帐篷上站了一会儿,就在他快要憋不住的时候,他转身走了。

强盗头子大大松了一口气,他浑身僵硬,也不敢冲出去看外面的情况,只好睁着眼等到天亮。

而罪魁祸首施施然换了衣服,回到帐篷。

他利落钻进了被窝,像是一块冰落入了温暖的泉水里,他舒服喟叹。

琳琅则是“嘶”了一声,低斥他,“半夜抢人被子什么毛病?滚出去。”

“你祖父大人在外面辛辛苦苦给你收小弟,还没点奖励?”

“那是你自愿的,关我什么事。”

琳琅说完,得,一半的被子又扯没了。

“我就知道,你是个没良心的。”

他单臂枕着脑袋,眉眼斜飞,强烈谴责她用完就扔的恶劣行径。

“我的良心活得好好的,不用你操心。”琳琅很想转过身朝翻个白眼,无奈沙漠的夜晚实在是太冷了,她完全不想动,只好用语言回敬他。

“我不信,你骗我骗得这么厉害,嘴上都摸了几层蜜,良心肯定所剩无几了。”这厮已经把神的清冷高贵全给扔了,地痞流氓倒是演绎得入木三分。

琳琅一巴掌糊他脸上,“你再叨叨?还睡不睡?不睡就给我起开!”

顶着一脸红的五指山,白非笑双手举高,表示无条件投降。

只是他安分了,琳琅却不安分,她睡着睡着,翻了身,直接卷成了蚕宝宝,连一点儿的被子边角也不给人留。

白非笑哆嗦了一下,一点点扯回来盖住自己。

没过多久,半边被子再度失踪。

白非笑:“……”

第二天,白非笑率先醒过来,低头瞧见了一截细腻如玉的颈子,几缕黑发挂上了唇角。她的睡相实在不老实,连腰衣的系带也滑到了肩膀。

他伸出手,替人拨回了脖颈。

突然,一股冷光闪过。

他似有所觉抬起头。

女主角正面无表情盯着他,左眼写了一个“禽”,右眼写了一个“兽”。

“你……你听我解释,我只是帮你拨回去,并没有想干什么。”

琳琅幽幽地叹,“人渣百分之九十九点机率的都这样说。”

白非笑干脆利落伸手捂住她的眼睛。

闹心。

还好那个强盗头子没让他失望,一改昨天嚣张跋扈的态度,战战兢兢问他有什么需求,总算让他把一口气给捋顺了。白非笑昨晚杀鸡儆猴,宰了一个强盗,让金蛇抽干了他的血,如同一具干尸,扭曲的姿态看得人头皮发麻。

白非笑充分贯彻了“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对待敌人要像秋天扫落叶一样残酷无情”的人生信条,非常“和蔼可亲”地问强盗头子以后有什么理想。

强盗头子:“……”

他离这个怪物远远的。

“怎么不说话了?”他表情无辜,没有一点儿杀伤力。

强盗头子犹豫了一下,“那我能不能先回……”

美少年斯文咬了一块卷肉饼,苦恼地说,“这肉好像有点儿不够味。”

强盗头子想到了那具兄弟尸体,浑身哆嗦,冷汗狂飙,为了能死得舒服点,他当场赌咒发誓说要跟他一辈子!

美少年嗯了一声,露出个笑容,“放心,我会带领你们走上人生巅峰的。”

强盗头子不管人生巅不巅峰,抹着汗抖着小腿走了。

哥们可算把脑袋给留住了。

琳琅坐在白非笑的身边,全程围观他的恐吓套路,插了一句话,“那咱们的小爱神有什么伟大的人生目标呢?”

她从他手里抢走了大饼,咬了一口,硬邦邦的,差点没磕了牙,又嫌弃塞回了他嘴里。

“……你知道你咬过了吗?口水很脏的。”他眼神诡异。

“那你以后别亲我。”

他瞬间噎住了。

他一上午都没跟琳琅说话,神也有小脾气呢。

琳琅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比他还要冷酷无情无理取闹。

最后这人还是忍不住凑过来,说了句软话。

“我呢,有一个很伟大的人生目标。”

琳琅瞅她。

“看到天上那大太阳了没有?我也不贪心,安安分分的,只想做你的小太阳,开心的时候呢,就温暖你,把你周围的每一个角落都照亮,不让你有半分孤独。”他冲着她笑,脸颊被太阳照得红扑扑的,额头上凝着闪亮的汗珠儿。

“那你不开心的时候呢?”

神笑得更甜了。

“看老子丫的不晒死你。”

“……”

小样脾气挺爆。

白非笑把强盗团收编了,然后琳琅就过起了横行霸道为非作歹的罪恶生活。

等他们到了一个部落,首领恭恭敬敬出来迎接,冲着人露出了一个欲哭无泪的表情。

琳琅摸了摸自己的脸,她觉得这段时间吃好喝好,小肚子都长了点膘,不应该圆润得很亲切吗?

她又看了看身边的美少年,唇红齿白,细皮嫩肉,一看就是那种饱受欺负的小可怜。这种面相,怎么也算不上可怕吧?

随后琳琅回头一瞧,不知何时身后已经站了百来号人,个个膘肥体壮,凶神恶煞,密密麻麻挤着,如同一群等待啄尸的秃鹰。

接收到女主人的微妙眼神,强盗们赶紧收敛起副唬人的样子,冲她讨好地笑了,业务十分熟练。

嘿,可真行。

琳琅说的是她旁边的这个小子,虽然成天摆出一副没睡醒的困倦样子,懒洋洋地欠揍,可人家就是有本事,一个月时间就能把恶犬训成了家犬。

一群人在小部落里暂时安营扎寨。

琳琅自然是被当成祖宗一样被供起来。

此时,她坐在椅子上,身下是柔软的羊毛,小盆里燃着没药香料,整个房间充斥着一股温暖怡人的气息。她倚着椅柄,看着人从外面走进来,他目不斜视,很熟练就捞起了她换下来的衣物,准备清洗。

他的腿刚要迈开,一道幽幽的声音飘过来,“你真的不是变态吗?”

白非笑面不改色,“我不是。”

琳琅的声音更加飘忽了,“有个目击者告诉我,他说你一边洗一边闻我的衣服。”

“……”

白非笑想宰了那个多嘴的家伙。

他做个人容易吗他,他洗个衣服容易吗他?他只是担心自己没洗干净,顺便闻一闻而已!说得他跟变态似的!

“你承认了。”琳琅笃定地说,“你这个恋味癖。”

“……我没有。”

“你就有。”

“……”

跟小祖宗是说不通的。

即使事情的起因是她懒得洗,把衣服扔他脑袋上了。

白非笑放下了手上的衣物,他迈开长腿,朝琳琅这边走来。

“你想干什么?杀人灭口吗?”她瞪圆了眼,双手撑在椅子柄,两条腿已经做好了随时攻击的准备。我可告诉你呀,姐姐也是练过的!

“你不是说,我是恋味癖么?”

银发美少年歪了歪嘴,犯规地露出了两颗糯米似的虎牙,“你只听到了目击者的证词,这多没意思呀,既然我真人在此,不如我给你示范一下好了。”

你这家伙还想怎么示范?

琳琅正要摆出大姐姐的严肃脸,猝不及防被他抱了起来,坏心眼往上抛了好几下。

她抓住他的脖子,掐着手臂,放声尖叫。

“你……你放我下来!”

“什么?再高一点?好的!”

“白非笑——”

“我叫笑笑。”

琳琅被他折腾得半条命都没了,很快服软了,娇滴滴喊了声,笑笑,我的笑笑。

他满意了,将琳琅丢进了绵软的羊毛垫子。

“干什么?”

“收债呢。”

白非笑双手架在椅子柄上,跟她讨价还价,“喏,有目击者为证,我给你任劳任怨洗了这么多天的裙子,总得给个利息吧?有句话说得好,要想马儿跑得快,就得让马儿多吃草。”

“松手,我给你吃草!听话!”

琳琅又去掰他的手。

“晚了,马儿变异了,要吃人。”

“我这个人放了很久,变质了,会拉肚子的。”琳琅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正好,我活腻了,毒死我算了。”

他是死不悔改,不,是死猪不怕开水烫。

白非笑擒住她的双手,不让她反抗。

琳琅发现,他的动作凶狠,勒得她手臂发疼,可吻的确是软的,甜的,含着一股柠檬的清香。他低着头,沉迷在伊甸园的梦境里,细细的发梢扫过她的脸颊,像是滑过了一片微凉的月光。

他没有说情话,却吻着她的眼皮,与她十指相扣。

掌心是一片湿漓漓的汗。

“嘭——”

只听见一阵重物落地的响声,琳琅身上的压力骤然减轻了。

她茫然睁开了眼,对上了一双幽冷的琥珀瞳。

如同择人欲噬的匣中兽。

它蛰伏于黑暗,等着一个破笼而出的机会,将三心二意的饲养者撕咬至死。

“拉美西斯……”

“我找了你很久,快疯了。从底比斯到孟斐斯,从埃及到叙利亚。我已经七天没睡了。”

法老平静地说,“只要一天没找到,我就在我手臂割一刀。我割了三十七刀,我看到了血肉里的骨头,我看到了一个最卑微、最无助又最可笑的法老,他本该是拥有一切的神之子。”

“您说您爱兄长高贵仁慈的个性,那我便做一个懂得倾听与宽恕的君王,您说您爱大祭司冷静从容的智者风度,那我便做一个善于决断与谋略的将军。

“您说我粗鲁、莽撞、目光短浅、心胸狭窄,好,我改,我学会体贴、温柔、宽容、善良。您不喜欢我身上的每一根刺,好,我拔,拔得干干净净,将所有的刺头都抹平。”

“姐姐,你究竟还想弟弟如何呢?”

拉美西斯俯下腰,华美的黄金耳坠折射斑斓的光。

他微笑着,颈侧青筋却狰狞突起。

“还是说,弟弟不该出现在这里,打扰了姐姐的兴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