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法老前女友(24)

“殿下,王妃回来了!”

侍卫马不停蹄赶来通报。

“啪!”

军营中的拉美西斯猛地起身, 大步流星往外走。底比斯城离交战地方太远, 消息处于半闭塞的状态,他并不能很确切、准时地知道琳琅的情况。

尽管姐姐在出征之前曾一再强调,没有接收到她特殊信号之前, 一切按兵不动。

父亲在半个月前就回来了, 并告知一个令他震怒的消息。

——姐姐在赫梯帝国当人质。

拉美西斯一瞬间气疯了。

她想深入敌营, 可为什么要用自己做诱饵?

她把自己的安危置于何地?

拉美西斯坐立不安, 立即想冲到赫梯把人夺回来,但他又想起琳琅的劝言, 忍下了冲动, 派出一批探子去观察动向。

探子还没回来,人却到家了。

拉美西斯要亲眼确认她没事。

“等等,殿下, 王妃吩咐过了, 明日见您!”侍卫不敢拦人, 只能在后头一边追一边喊。

“为什么要明日?”对方转过脸,表情不太和善。

二十五岁的拉美西斯二世是个俊美非凡的年轻人,身形高大, 双腿修长, 他强悍而敏捷,如同荒野上的凶残掠食者。

拉美西斯完美继承了祖父的好战血统,浓眉似剑,鼻梁挺拔, 扬着一股势不可挡的锐气。古铜色的肌肤在阳光下闪着汗珠,像是涂抹了一层乌油,筋骨结实而分明。

侍卫呐呐地说,“王妃说有些累了,想要今晚修整好再拜见殿下。”

拉美西斯表情缓和,像个小男友似的甜蜜叨唠起来,“姐姐也真是的,就这点小事算什么。人没事才是重要的,她不让我见她,难道想要我彻夜为她担忧失眠吗?我知道她是不舍得的。嗯,所以我还是得亲自走一趟。对了,你有点烦,先别跟着本殿下。”

说着抬脚就走,衣摆飞扬,背影潇洒得很。

听了一耳朵恩爱的单身侍卫:“……”

令拉美西斯讶异的是,琳琅不在两人共同的寝宫,而是第一时间去了卡纳克神庙的净湖。

“殿下,您不能进。”守门的侍女截住了人。

“为什么不能进?”拉美西斯不耐烦扬眉,今天怎么一个个都没什么眼色,非要在他路上拦着?

“王妃在里边呢。”侍女得了主人的吩咐,“王妃说了,她今日不想见您,您先回去吧。”这话比侍卫要直白多了,丝毫没有给一国王子的面子。

拉美西斯歪了歪嘴角,这个侍女真有意思,还仗着女主人的尊崇身份嚣张起来了?

他愿意把姐姐供在头上,由她驱策,不代表其他无关之人也能践踏法老之子的威严。

拉美西斯打了个响指。

侍女被侍卫挟持住了,只能眼睁睁看人走了进去。

净湖位于神庙的日升之地,水草丰茂,隐约传来一股芦苇清香。

拉美西斯的视线落到了湖里。

湖水偏绿,宛如一块玲珑剔透的翡翠,于是湖畔边那一抹象牙白就愈发显眼了。

这水妖系了轻纱,披着一头湿漓漓的长发,海藻般柔软绮丽浮动着。她双臂枕着一片茂草,抵住额头,像是陷入沉睡。

直到有人将她唤醒。

“……拉美西斯?”

对方体温极高,冰冷的湖水也难以平息那股躁动。

“是,是我,姐姐。”

拉美西斯从后头挨着她,他穿着衣服就下水了,本想将人轻轻抱上去,没想到还是惊醒了她。对方的腰间挂着黄金宝石,由于拥抱的姿势,锋利的棱角免不了勾刮到琳琅的肌肤。

琳琅皱了皱眉,想要摆脱这种束缚的状态。

“姐姐,我好想您啊……”

青年的掌心相覆,握着琳琅的纤手,微微低下头,脸颊情不自禁贴着她手背的肌肤,只觉又软又绵,美妙极了。

拉美西斯不喜欢喝羊奶一类的东西,因为软绵绵的,实在是太腻了。现在挨着王姐这双美丽的手,他稍微有些改变想法。

“拉美西斯,这里是神庙。”琳琅想要抽回手,“你不可放肆胡来。”

她试图转身,用手来抵住他的肩膀,拉开两人的危险距离,而他黏得太紧,就像淤泥里的一团海藻,缠着脚就动不了。

“嗯,我知道。”他头也不抬,俊美的脸庞埋进了她的鬓发之间,如同撒娇的幼犬,含糊道,“神……今天休息,不会知道的。姐姐我想您,您让我好好闻闻您的味道,我得记着……就让我把您的气息永远记在嘴唇上,好吗?”

“拉美西斯,你再不住手,我要生气了——”

他充耳不闻。

手上忽然碰到了一个粗糙的东西。

拉美西斯疑惑了下。

他一头扎进水里,睁开了眼,看到她没有轻纱遮掩的腰间隐约多了一道疤痕。

是伤痕。

“哗啦啦——”

水花四射。

琳琅被他溅了满脸的水珠,不由得露出嫌弃的表情,正擦着眼睛,就听见对方惊怒的声音,“谁弄伤了您?”

来了。

“没什么,是我不小心……”她蹙着眉,微微为难。

拉美西斯小心翼翼注视着她的神色,手上动作愈发轻柔,然而俊美脸庞上却是一片乌云密布,满目阴鸷,“是赫梯那群混蛋干的?”

“拉美西斯……”

她正要解释,对方将她抱了起来,动作十分强硬,不给她半分拒绝的机会。

拉美西斯亲力亲为,替她擦干了头发,又伺候着穿好衣服,显然是十分熟练。他的旖旎心思已经消失得一干二净了,现在唯一的念头就是灭了那些伤他姐姐的狂妄家伙,他一根手指头都不舍得碰的人,他们也敢放肆?

他将琳琅送到寝宫,又雷厉风行离开。

琳琅第二日见他的时候,这人竟去了军营,同时以第一主帅的身份发表战前宣言。

拉美西斯十岁就进了军队,十五岁跟着塞提一世四处出征,从小锻炼过人的体魄与强悍的意志。到他二十五岁这一年,幼童成长为了一个顶天立地的伟岸男人,棱角分明的脸庞褪去了少年时期的青涩。

那双猫儿似慵懒的琥珀眼眸收起了散漫,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势在必得的勃勃野心。

天生的上位者。

主帅冷血而残忍地宣战,“赫梯欺我埃及已久,此战一出,不胜不归!若有逃兵,我拉美西斯二世永不轻饶,必剥尽他最后一扇血骨!”

“我等誓死追随主帅!”

底下群情激昂,呐喊之声直冲云霄。

拉美西斯见到了台下的琳琅,她的表情透出不赞同的意味。

等发言结束,他来到了琳琅身边。

“拉美西斯,你太冲动了。”她叹了口气,“出战的决定太突然也太鲁莽了,你都没来得及细致部署,万一军情混乱……听姐姐的,再等些时间……”

“嘘。”

他抬起一根手指,漂亮而笔直地竖在了唇畔,做了噤声的姿势。

“姐姐,你曾说过,我与你一体同心。可是你更应知道,他人伤你一分,便是伤我十分。我岂能坐视这些猖狂之徒,轻慢您的尊贵之躯?”

“可是……”

“没有可是。”

他强硬地,又不容置疑地下了命令。

“您什么都不用想,也不用犹豫,只需守着埃及,等我凯旋。”

拉美西斯伸出手指,指腹温柔拂去她唇边的发丝,低笑道,“您唯一要烦恼的,就是凯旋之日,如何当着父王、大臣、子民、俘虏的面,赏功臣一个第一等的吻。”

敢伤他的神,他定要那些家伙在血与火之中付出最惨痛的代价。

西元前1278年,卡迭石之战提前爆发。

赫梯帝国并不明白这个被他们打得灰溜溜的国家为什么强势了起来,也许是因为埃及换了一位更加年轻的统帅?

在赫梯将军们的眼里,年轻也代表着经验不足。

一只小雏鹰有什么好顾虑的?他们还担心这个小可怜儿毛都没长齐,指不定飞着飞着就摔死在悬崖上了呢。

他们毫不客气嘲笑着对手,并不知道让他们屡战屡胜的指挥官已经挂掉了,只剩下一位惊慌不已的祝福公主。在军队跑来倾听她的意见时,赫梯公主强忍着慌乱,她从一团乱麻的脑海中试着找出一条能看得过去的“战略”,“不如,不如找两个人,装作投靠他们的样子,然后诱敌深入……”

在神日复一日洗脑下,赫梯的军官们早就为公主马首是瞻,自然不会质疑她,迅速吩咐了下去。

等人兴冲冲走了,赫梯公主像一滩泥般软了下去,内心充斥着恐慌与不安。

那天她去了大祭司的帐篷,结果被人捂住了嘴,关押了一天一夜。等她再醒过来,那个女俘虏不见了,大祭司也不见了!她前前后后都找了几遍,就是不见人!

她起先还生气,后来就成了恐惧,没了大祭司,以后打仗怎么办?万一败了,她完全不敢想象父王会怎么看她!

她现在只能祈祷大祭司快回来,或者祈祷埃及那个主帅是个有勇无谋的大傻子,闭着眼踩进她的圈套。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祈祷起了作用,那个年轻的埃及主帅竟然真的相信间谍,只带了一个阿蒙军团深入腹地!

赫梯的将军们笑得更轻蔑了,原本他们还忌惮四大军团的联合战力,如今主帅孤勇前进,而他们早就在卡迭石城堡埋有伏兵,以逸待劳,谁胜谁负一目了然!

在天然的优势面前,赫梯大军更不把埃及放在眼里,他们甚至请出了他们宝贵的赫梯公主站到城堡上,好好欣赏这场“精彩演出”。

旌旗猎猎,烟尘滚滚。

黄金双马战车上,年轻俊美的埃及统帅头戴蛇冠,一柄长剑抵在双脚之间,站姿挺拔,宛如壁画里神圣庄严的战争之子。

赫梯公主远远看着,微红了脸,但一想到他接下来的下场,不由得咬了咬唇。

在两军对峙的紧张氛围中,拉美西斯二世反而弯下腰,轻轻抚摸了下黄金雄狮与白虎的脑袋,仿佛父亲在嘱咐着不省心的儿子,“等会进食记得吃干净点,骨头别卡到牙齿缝里,让姐姐知道了,又要说我没照顾好你们。”

赫梯指挥官是赫梯国王最出色的儿子哈图西里,听见这一句,冷笑不已,“我赫梯士兵勇猛无敌,宰一两头牲畜还是绰绰有余的,不劳阁下费心了。”

拉美西斯二世站起身来。

“我这次来,不为别的——”

剑出鞘,直指卡迭石城。

“赫梯伤吾之神,下地狱忏悔吧!”

冰冷剑面映出一双嗜血的眼。

拉美西斯将计就计,先以阿蒙军团引出对方的主要战力,再以两大军团双翼包抄,至于剩下的赛特军团?哦,他们用不上了,既然闲着也是闲着,干脆趁着前线打仗,直接去捣了赫梯帝国的老巢,令他们措手不及。

十月,埃及大败赫梯。

十一月,埃及大军荣耀凯旋。

在底比斯城最辉煌的神庙前,年老的法老接受了献俘,欣慰看着他终于独挡一面的幼子。也在这最光荣的一日,五十岁的塞提一世告别了他挚爱的埃及,在王宫中永久闭上了他的眼。临终前,法老用一双枯槁粗砺的手,在掌心上缓缓交叠着大女儿与幼子的手。

老人微笑着,不再说一句话。

拉美西斯接替了法老之位,在二十五岁之际,一跃为十九王朝的第三任大帝。

同年,这位年轻英俊的法老在扫除赫梯外患后,以无可匹敌的姿态统一上下埃及,成为远近闻名的第一君王。

此时,令敌人闻风丧胆的第一君王正陷入深深的苦恼与纠结中。

“姐姐,这衣服我看都差不多,不用一件一件试了吧?”

拉美西斯需要在上埃及与下埃及分别举行加冕仪式,除了特定的白色鹰王冠与红色蛇王冠,他仍需要搭配数套庄严而不失仪度的宴会服装。琳琅之前结婚的时候被这小子折腾得够呛,自然要好好“回报”他。

“不行,像这种大事,怎么可以随便呢?”她严肃着,又给他挑了一件墨绿色菱形腰衣。

拉美西斯可怜兮兮睁着一双琥珀色的眼瞳,试图用此收买她的铁石心肠。

然而琳琅立场坚定,不为之所动,硬让他乖乖试了一天的王服。

作为王后,琳琅自然也要出席上下埃及之王的加冕典礼。

这天埃及晴空万里,人群拥挤,一条平坦大道直通神庙大门,两旁伫立着镀金的狮身公羊石像,它们忠心耿耿守卫着法老的威严。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掠过女王方尖碑,越过厚重的塔门与莲纹的圆柱,引领着新的王者去觐见苏醒的神灵。

琳琅被弟弟法老紧紧牵着走进加冕的神殿。

两人宛如连体婴儿般亲密,他难得霸道,不允许她离开视线半步,他要姐姐亲眼看见他戴上红白王冠。

权势、财富、声望,没人比他更高。

底下是喧闹沸腾的人群,正午的太阳照得神庙灼灼生辉,四处是错落的光影,将柱壁上的浮雕与彩绘衬映出一种更为神秘、绮丽的光彩。

“姐姐。”

听见呼唤,琳琅转过头。

年轻俊美的法老捧着她的脸,琥珀色的眸子浮动着柔情,在她的额头上郑重落下誓言之吻。

“我,已经是埃及的法老,我可以给你一切你所想要的。如果是合理的,那么你要一,我给你二。如果是不合理的,我也可以做一个不明事理的君王,满足你。我愿在我最深爱的埃及,与最深爱的你,共度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