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失忆总裁前女友(11)

窗帘遮着外头的日光, 他的目光却张扬着肆意的侵略。

琳琅被他虎视眈眈盯着, 觉得身上的衣服都快被这小兔崽子炙热若火的视线给烧起来了。

琳琅心想, 弟弟你这叫视奸, 是性骚扰的一种。

小心嫂嫂一板砖拍过去, 糊在墙上抠都抠不下来哦。

颜值即正义,被一个小帅哥用这种占有欲十足的眼神看着, 估计大部分女孩子都要沦陷在他的牛仔裤, 哦不,是飘然若仙的长裙之下。

曲初溪捉住了琳琅的手, 眉眼灼灼。

“你要干什么?”作为一个很天真很傻白甜的美貌长嫂,琳琅适时表明了自己的“震惊”。

“干什么?”他挑高长眉,“刚才不是说了吗?我现在告诉你,弟弟跟男人有什么不一样。”

然后, 他迅速把对方的手搁到自己的胸口上。

“你听到了吧,这颗男人的心在为你跳动着。”他表情十分严肃。

琳琅眨了眨眼。

为什么她觉得好像从无比高大上的霸道总裁剧情一下子栽进了很狗血的天灾表白现场里?

这跟她想象的刺激剧本不太一样。

嗯,比起炉火炖青的哥哥来说, 弟弟的情话技能还有待提高。毕竟曲初溪跟琳琅在一起的时候,大多数不是怼人就是抬杠,冷嘲热讽他用的惯了,像这一类正儿八经跟人表白的话还是第一次说。

不过曲少爷对自己的魅力有着蜜汁自信, 丝毫不觉得自己的撩妹技术有任何的问题。

“然后呢?”琳琅给了他面子,接下话茬。

“这里其实还住着一头活蹦乱跳的小鹿, 不过一见到你, 它就撞死了。”曲少爷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所以你要对内心破碎的本少爷负起全责。”

琳琅嘴角抽了抽。

孩子你这专业碰瓷是练过的吧?

琳琅跟曲初溪作对惯了,顺嘴就回了一句,“一个破碎的我,怎么能拯救一个破碎的你?”

“正好,负负得正,我们在一起就是天生一对。”曲初溪很不要脸地说。

琳琅:“……”

服气,这都能让你拐着弯洗脑人。

琳琅面不改色继续走剧情,“好了,你胡闹也要有个度,省得你哥听见,又骂你一顿。”

曲初溪冷笑,捏紧了手腕,丝丝痛楚令琳琅皱起了眉,直视他那双发红的眼珠子,“到现在,你还以为我只是胡闹吗?我说了,我不想当你的弟弟!”

“我,曲初溪,喜欢你——”

“你可别误会了,这不是弟弟的喜欢,我从来都是把你当成一个可以追求的女人来看待。”

琳琅对他的话有些无措,别开了脸。

“你在胡说些什么呀,我是你哥哥的女朋友,我、我们都要结婚了。”

“我知道!”他打断她的话,“要不是我哥动作这么快,我也不至于扮成女装来见你。”他的表情有点儿嫌弃。

“而我到这里来,就是想问你一句。”他双手捧起琳琅的脸,将她转过来,少年的瞳孔里绽放着明亮灼热的焰火,“愿不愿意跟我走。”

琳琅呆呆看着他,好一会儿缓过神来,结结巴巴地说,“你疯了,我是你……”

“我不在乎!”曲初溪变得强硬起来,一段感情的开端始终要有一个人主动,哪怕是用卑劣的手段去赢得她,“我既然敢说,就敢做,也无所谓什么骂名。你唯一要考虑的就是回答,愿意,还是不愿意。”

他甘心折了傲气,朝前走了九十九步。

而她,只需要走出最后一步就好。

琳琅咬了咬嫣红的嘴唇。

“对不起,初溪,我不能。”

她第一次这么温柔唤他的名字,却是拒绝。

曲初溪手指渐渐攥紧了她,逼人更甚。

“为什么不能?我哪一点比他差了?”

琳琅默默看他,你跟你哥哥的云泥之别,自己心里没一点逼数吗?

曲初溪瞥了她一眼,仿佛知道她的念头,说,“是,我承认,从目前来看,我曲初溪就是一个典型的废物少爷,吃喝玩乐在行,打架斗殴也有,没有好好读过书,私生活还混乱。我不像我哥,成绩优秀,品行端正,从小被人夸赞到大。”

曲初溪又瞅了瞅琳琅,“我知道你是一个俗气的女人,就喜欢我那哥那种高贵不食人间烟火的优等生。”

琳琅:“……”

好想一巴掌拍死这个死孩子,懂不懂说话的艺术啊?

她什么时候是个俗气的女人了?

她明明是一个非常非常俗气的女人!

曲初溪吸了一口气,漆黑的眼眸浮漾起柔软的情愫。

“但是,没关系,我可以变成你崇拜的那种人。不抽烟,不喝酒,不打架,不泡妞,努力念书,挣钱养你。”

曲少爷一向嚣张,像这样的低头实属罕见,尤其是在一个女人面前,还说要为了她改掉满身的坏习惯,要是说出去估计得吓坏一大群混过的孤朋狗友,怀疑他是不是鬼上身了。

“所以,不要犹豫了。”

趁人失神之际,曲初溪与她十指交扣。

“放弃他,跟我走。”

琳琅面上显出惊慌之色,想抽出手,但曲初溪死活不让。

“曲初溪,你别这样,我、我是你嫂嫂,我们这样是不对的。”

她的声音带了几分哭腔,柔弱的,却叫他越想欺负。

“为什么不对?”他反问,“难道就是因为他先来,所以我就没有追求的资格了吗?”

曲初溪突然插了一句,“那你知道,我们早就换了信物,定了终身了吗?”

“什、什么?”

琳琅满头雾水。

曲初溪有些失望,声音略微提高了些,“你忘了?你十岁的时候去了游乐场,跟你妈妈在一起的。后来你就遇见了我,见我年纪小小,长得却是非同一般的帅气,将来必定是人中龙凤,就把你的长命锁给了我,趁机套牢你还在上幼儿园的小老公。”

琳琅:“……”

这人说话能不能正常点,把她描述成一个不怀好意的恋童癖真的好吗?

她真的很怀疑,这位曲少爷是在跟她告白吗?他难道不是在花式夸赞自己吗?

“明明是你抢走的。”她瞪了罪魁祸首一眼,“那长命锁是我奶奶给我的最后想念,你知道你害我哭了多久吗?”

曲初溪噎了一下,“我不是送你娃娃了吗?以物易物,很公平。”

“你那娃娃是一块游戏币夹来的,跟我的长命锁能比吗?”琳琅怒。

他自知理亏,摸了摸鼻子。

那个时候他是偷跑出来的,身上也没带多少东西,没想到走到半路,突然瞧见了一个眼睛大大、嘴唇红红在他心里堪比天仙的小姐姐,小短腿顿时就迈不动道了,想也没想把人拐走。

他见对方的家长来寻女儿,情急之下才抢了她身上最贵的东西,这样她有理由上门来找他了。

谁知道安母被这件事吓坏了,天天把女儿带在身边,也不让出门,丢失的长命锁哪有她的安全来得重要。

曲初溪没想到这一等,就等到了十三年后。

可是他等来的,是已经成为他哥哥的心上人。

曲初溪交过很多的女朋友,个个都是尤物般的女人,成熟美艳又懂得情趣。他以为自己不沾那些清纯的女孩子,是因为麻烦,不想哄人。其实不是,他的心里始终有一块小小的角落,留给了那个惊鸿一瞥宛如年画精致的小姐姐。

他到现在,还记得要娶她的话。

所以那把长命锁,经年累月的,依旧还在身边伴着。

他觉得那是自己收到最好的一份礼物,因此别的女孩子送给他的礼物,他拆都没拆过,毕竟他对此毫无期待。

他第一面见琳琅就觉得熟悉,仿佛心中涌起了某种悸动,令他大脑昏眩。

一见钟情在他身上发生过,对同样的人再发生一回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只是那时候他把她当成了敌人,下意识忽略了那种奇异的感觉。

她以为自己嫉妒的是哥哥对她的宠爱,其实他是嫉妒哥哥可以光明正大拥她入怀。

尤其,当他发现,琳琅原来还是他的“小新娘”。

曲锦文是一个还算不错的哥哥,为他收拾了不少的烂摊子,曲初溪很庆幸有一个人能包容他的坏脾气,所以,作为弟弟的他也在用自己的方式赶走曲锦文身边不怀好意的女人,等到曲锦文找一个真心实意的妻子,他也能“功成身退”了。

至于说喜欢自己哥哥这回事,曲初溪也不过是为了保护琳琅想出来的借口,他的性向正常得很。他知道曲锦文一贯聪明,肯定会戳穿他的谎言,然后顺理成章的,他就会成为他哥的重点仇恨对象,所有的怒火只会冲着他一个人。

他原本就是没心没肺的小混蛋,挨骂是家常便饭,听几句训斥对他来说根本不痛不痒。他舍不得他的小姐姐受到丝毫的伤害,索性就将一切错误都揽上身来,哪怕是被别人看成是基佬。

唯一一点,曲初溪要告诉她的是——

从五岁长到十八岁,他的初恋一直没有变过。

如果要算先来后到,他才是那个命中注定的人,不是吗?

他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喜欢的初恋小姐姐嫁给别人。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的话,他想——

他一定会深深黑化,把两个人都搞死,他得不到的,毁了也不会落入别人的手里。

然后,他会在她的墓碑上庄重刻上亡妻二字。

说过的话,定下的约,难道只因为是小孩子就能抵赖吗?反正他曲初溪就是一个极度记仇并且心狠手辣的小人,他容忍不了。

死了又怎样,反正到最后,她只能待在他身边。

唯有这样,她再也不会变心。

这是曲初溪所能想象的,最完美的通关结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