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继文的主意打得很好,在这里常住的人肯定会说是什么事,总有人能够说出吴赫的地址,到时候他跟踪吴赫两天,再让崔婉与他结缘就好了。
只可惜段继文的话一说出口,就有一个干瘦像是柴火棒的老太太说道:“扫过了都还没有扫干净?”
她凑过去一看,然后说道,“这么浅的颜色,也算是扫干净了。”
段继文再次问道:“老太太,这里有血是个什么情况?又没人往这里走。”
干瘦老太:“是中了刀,踉踉跄跄地往这里跑,到了这里跑不动了,就捂着了刀口,歪在这里。”
一个小脚的老太太惊呼了一声,“人怎么样了。”
这话问到了段继文的心坎上,巴巴看着干瘦老太。
“死了。”
段继文的身子一颤,因为激动,声音都破了音:“怎么死了呢?”
干瘦老太太看了一眼段继文,心中猜测是他的亲人,直接说道:“流了不少血,扫过一轮都没有扫干净,可不就去了?”
手里拿着烟杆子的老头敲了敲手,做出恍然大悟的模样,“早晨我看到来人,用袋子把人装走,就是这个?”
段继文的心中是天旋地转,如果吴赫死了,他们段家的富贵怎么办?又抱有一丝丝的希望,万一不是吴赫呢?“他穿得是什么衣服鞋子?有没有什么特征。”
干瘦老太太越发肯定段继文肯定是认识那个死了的人,就说道,“长得挺好,个子也高,穿着的是一件呢子外套吧。”
老头说道,“装入到袋子里的时候,我瞅了一眼,穿着的皮鞋颜色可真奇怪,是红色。”
目前华国的皮鞋还多是黑色,就连棕色都比较少见,因为黑色更好配衣服,这种红色的鞋基本只有从国外回来的人才会穿。
重伤、归国,真的是吴赫。
宛若是重棍打在他的后脑勺,把段继文打得猝不及防,如果吴赫死了,他段家的荣华路怎么办?
段继文失魂落魄地离开,老头老太太们忍不住议论起来昨晚上死了那人,还有段继文什么关系:
“其实伤口也不大,主要是昨晚上没有人及时处理,要是早点处理,说不定还能够活下来。”
“刚刚那个人和死人是什么关系?觉得是亲戚又有点不太对,要是真是认识的人,怎么不问葬在哪里?”
“对哦,我都没有想到。”
段继文走出了巷子,浑身都像是被抽走了力气一样,差点瘫软在地上。
吴赫死了,这么办?
在前世,崔婉救了吴赫,吴赫是因为和沪市帮派的吴三爷有些亲戚关系,得到了吴三爷的青眼。
吴赫长得好,加上有崔婉给了一部分钱,装扮得人模人样,做了沪市最大帮派褚爷的乘龙快婿,可以说是一等一的人物了。
段继文很清楚他们全家是靠着吴赫翻身,现在只是小小的一个差错,吴赫居然就死了?
这年轻的身体都甚至让段继文觉得鸡肋,没有钱,没有人脉,他该怎么办?
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段继文又打起了精神。
错过了吴赫,还有一个机遇,那就是他的画作可以卖钱。
段继文摸着怀里的一个铜元,又忍不住沉默,这钱太少太少,怎么买颜料和画纸?
段继文又忍不住埋怨起来谢琳琅,如果她不跑,怎么会惹出来这么多的事。
早晨吃的是糊糊,肚子很快就空了,拿出了馒头吃完了之后,段继文也懒得继续逛街,直接回家了。
家里应该还有笔和纸,他需要仔细规划一下自己的将来。
前世富贵了的段继文很清楚,现在赤贫的状况必须要打破,有什么来钱快又多?
段继文还没有找到头绪的时候,就看到了崔婉。
崔婉比起一个月以前更瘦了,别看三天给开了五十铜元的工资,崔婉觉得这是拿命来换的,她的腰身累得要断掉了,身上弥散着难闻的味道,让她想到了当时跌入到的那个怀抱,难怪那个末等舱的男人穿着尽量体面,却有这样的味道。
“继文。”
段继文看着崔婉,简直不敢相信这个是自己浪子回头后,和和美美过了一辈子的崔婉。
在前世,崔婉老了也是个优雅的美人,盘着头发,脖颈带着颗颗圆润的珍珠项链,穿着黑色的旗袍,走在a国的大街上总是会引人侧目。
而现在的崔婉活脱脱像是老了二十岁,不,还不如当年四十岁的她。
“婉婉,你怎么成了这个模样?”段继文心中大撼,上前握住了崔婉的手。
等到近了,段继文闻到了崔婉身上的味道,握住她的手,也不像是记忆里的那样柔软干燥,而是有着奇怪的感觉。
段继文松开她的手,看到了自己的手指上都沾上了奇怪黑色污渍,他的眉头皱了起来。
崔婉看着丈夫本来握住她的手,看到了他眼底不一样的光,心中大为感动,现在看到了丈夫的模样,低下了头,“我,我先去洗漱……”
“不用。”段母说道,“等会你跟着我去洗衣服,还与一堆事。”
崔婉微微怔住,没想到段母也要劳作。
段母绷着脸,没办法,这都是儿子安排的,说是为了段家的大业,让她委屈一段时间。
段母当然相信儿子会有一番大贡献,所以她现在能做的,就是按照儿子的规划安排,多一个人多一分力量,多给儿子赚点钱。
“现在家里一时有些困难,但是没关系,我画画好,只要有钱买到了颜料和纸,早晚可以出头。”段继文一只手握住了段母的手,另一只手抓住了崔婉的,“她已经跑了,我们三个人要一条心。”
那个该死的逃跑的谢琳琅!
一时间三人的心中全部都愤愤然地想到了那个不肯给他们吸血的人。
宁蓁蓁打了一个喷嚏,用手帕揉了揉鼻尖,噼里啪啦地用打字机继续打小说。
刚开始没钱,就用钢笔写书,现在已经有了钱,宁蓁蓁买了打字机,并且改装了键轴键位,码字的效率大大提高,她每天交稿的字数和过去差别不大,用了更多的时间去看读者来信。
以前钢笔写小说,效率总是不太高的,宁蓁蓁白天除了锻炼身体之外,几乎是用所有的时间来写小说,现在有了空闲时间,就开始筛选读者来信,和读者联系。
她目前只有一条已经不适合再走的路子,那就是汪若兰那边的,她需要认识更多的人,去走上流圈子,而结交读者就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坐在沙发上,看读者的来信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
或是稚嫩,或是成熟的信笺,读者的人生百态,他们抱着一颗真诚的心与作者交流。而宁蓁蓁的读者群绝大部分是年轻的女孩子,她们有些天真,向往纯粹的爱情,又被女主人公本身所感动,甚至还会苦恼地询问作者,如何做一个优秀的女孩子。
“每天最让我快活的事就是看《都市报》上您的小说,我特地把时间放在晚上看,有时候觉得很累很难受的时候,看着故事,似乎多难的事都不是事。瑜瑾先生您的书写得真好,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瑜瑾先生,您能够把秦小姐写得这么好,我认为您本身就是一个很优秀的人,我有些愧疚,我的家境还算是不错,父母把我也送到了女校里,但是很羞愧的是,我浪费了这样的机会,成绩并不好,我看到秦小姐,万分惭愧自己没有珍惜好的学习时间。我不好意思在生活里询问别人,如何上进这个话题,想要请教您,像是我这样的情况,如何能够利用好现在的光阴呢?万分盼望您的回信。”
“瑜瑾先生,我是一个很喜欢看小说的女学生,当时您的小说第一天在《都市报》上刊登,我就知道小说一定会火,我们班上的女生都很喜欢看您的小说,在报纸上看宣传,要出书了,我一定会支持的。”
“瑜瑾先生,家兄名下有一家电影公司,公司名字为:xxx,目前已经出了电影《梦里花》、《半夜三更》等作品。我很看好您的小说,是否方面见面洽谈改编成电影事宜,联系方式:xxxx,联系人:xxx。”
宁蓁蓁把这封信单独拿出来,在给其他的读者来信写完了之后,约见了这位孙雪梨小姐。
孙雪梨就是上次崔婉见过的头等舱下来的女士,约见在沪市最好的餐厅。
“这位是我的好友贺苏,您可以喊她贺太太。”孙雪梨握住了宁蓁蓁的手,“她很喜欢您的小说,也是她推荐给我您的小说,还提出了建议让我可以改编成电影。”
贺苏的肚子微微鼓起,是去游轮接孙雪梨的好友,“瑜瑾先生您好,我很喜欢您的小说,所以雪梨要约见您,我就冒昧过来打搅了。”
宁蓁蓁握住了贺苏的手,“多谢贺太太的推荐,怎么会打搅,我还得谢谢您。”
孙家可以说是沪市的第一家族,从商界到政界都有人脉,孙雪梨的三个孙庭轩算是个异类,扔了许多的钱在电影行业里,因为宣传太多,目前民新影片公司在全国名气是有了,钱还尚未赚到,可以说是这个家庭里,赚钱赚得最少的就是她的三哥了,目前还在赔钱。
孙雪梨的书读得很好,大学念得是文学系,后来出国之后转念了哲学系,她书读得多,加上少了贺苏这样的情怀加成,对通俗小说的作者不会高看一眼,只当做是普通人。
这一番吃饭之后,孙雪梨就发现了这位笔名叫做瑜瑾的不同,她的见识不凡,是孙雪梨少见的睿智,于是伸出了橄榄枝,邀请她下次参加一个舞会。
孙雪梨拿着宁蓁蓁的小说找到了三哥,“三哥,我要做个电影。”
孙庭轩无奈地开口,“雪梨,我的电影是拍通俗小说的,你喜欢的那些根本没办法拍。”
“就是通俗小说。”孙雪梨说道,“《都市报》的瑜瑾先生作品《军阀少帅的旧式妻》。”
这名字听起来又有些太通俗了。
孙雪梨说道,“三哥,没事,你要是不看好也没关系,我出书也有点钱,加上我的零花钱,我自己投资好了。”
孙庭轩听到了这里,若有所思地看了妹妹一眼,他的这位妹妹零花钱不是从父母这里要的,而是在国外留学,自己倒腾了证券赚到的,她的眼光素来是十分精准,大哥还可惜过,可惜妹妹就喜欢什么哲学心理学,不然的话,如果是去做银行,一定比他都厉害。
“真的那么好?”
“嗯。”孙雪梨点点头,“哥,你去看看就知道了,我觉得挺不错的,我先前了解了一下,《都市报》之前因为一个三流的小说,销量涨了不少,这个小说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上涨,报纸还加印了专刊,在北平那边销量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