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对宁蓁蓁上了心之后,在今天开始练舞时候就格外留意她,等到晚上演出的时候,牡丹注意到宁蓁蓁身上的一个特质。
如果不是仔细去看宁蓁蓁,注意力总是会在别人身上,会去看她前后左右的舞者,而下意识地会忽略她。
这种忽略,不代表她跳的不好,但也绝对不是顶尖,有人跳得比她投入,有人跳得比她差,有人跳得痛苦,飞速转圈的时候会露出狰狞的表情,而她是不好不坏,所有的动作都一板一眼,标准化到有些无趣,也会让人更多地集中在凤仙儿的《桃花娇》上。
果然是个很有趣的人。
“看什么呢?”秦老板看着牡丹认真地看演出,顺口问道。
牡丹把玩手中的高脚杯,呷了一口起泡酒,没提到宁蓁蓁,既然想要脱离泥潭,被舞厅老板关注到不是什么好事。
牡丹垂下眼说道:“看这一次伴舞的人,现在形式不好,倒是比以前容易招人了,上手也比以前快。”
秦老板摩挲拇指上的碧玉扳指,看着舞厅里的客人,满意地笑道:“沪市好歹租界多,人多了,这生意就多了。”
牡丹翘起了腿,嫣然一笑,“秦老板说的是。”
牡丹的旗袍开叉高,这样一动作,就露出了光洁白皙的大腿。
宁蓁蓁下午看过的那双白花花大腿果然灼了不少人的眼,年轻后生悄悄地看着牡丹。
牡丹的年龄过了三十五,在午后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眼角的皱纹,此时在霓虹灯下,皱纹就奇异地消失了,她的身上有一种花开过茶靡的冷艳感,对涉世不深的年轻人有一种异样的吸引。
牡丹没在意那些年轻人的眼神,秦老板也不在意,就算是牡丹是他的情人这样露出大腿也无所谓。看着别人悄悄打量牡丹,他反而夸奖道,“牡丹的品味一直很好,这一身墨绿色的旗袍别人可都穿不出这样的味道。”
等下看美人,秦老板也看出了点味道,伸手拍了拍牡丹的腿,牡丹站起身来,偎依到秦老板的怀中,细声说道:“老板说的话总是特别让人开心。”
从她的方向,正好可以看到邹小龙正在和人说话,他旁边站着一个眉眼稚嫩的少女,那是先前跟着她的人,因为念过高中,就被邹小龙给哄到他那边了。
牡丹在看到那个少女笑起来的时候,心中一冷,旋即放开,算了,她能做的也不多,有些能帮一把的帮一把就好了。
*
宁蓁蓁照例还是跳了开场舞,跳了凤仙儿的《桃花娇》,因为昨天表现不错,加上牡丹拂照,多跳了十点钟的一支舞,这多跳的舞也有提成。她今天没遇到邹经理,加上手里还剩下的三个铜元,手里就攒到了十五个铜元。
用布条裹好,免得铜元在怀中发出当当的声响,宁蓁蓁围着围巾踏出了百乐门。
昨个儿晚上下班早,段继文还过来接,今天比昨天晚,人还没来,幸好宁蓁蓁从不指望这人,指尖银光一闪,是她从家里拿的缝衣针。
她从来都只依靠自己。
宁蓁蓁手指扣着针这样走着,一路也没什么不长眼的骚扰她。
等到进入到胡同,啪嗒一下打开了手电筒,在手电筒的光线下,回到了屋子里。
靠着两条腿走回来当然和坐黄包车不能比,到家已经是十一点半了,就连双腿也有些胀痛。
两个房间门都紧闭,显然人都已经睡下了,宁蓁蓁把床铺好了之后,洗漱之后,也躺了下去。
前一天宁蓁蓁是睡在沙发上,买了折叠铁丝床之后,更靠近阳台,等到天一亮,没有窗帘挡住她就醒来了。
虽然睡得时间比前一天短,宁蓁蓁反而比前一天要舒服,在百乐门里吃得好,喝得足,适当的锻炼,加上宁蓁蓁凡事不往心里头去,醒来的时候身子感觉轻松。
利落地把东西收拾好,简单洗漱之后,宁蓁蓁就准备去买钢笔、墨水和投稿纸。
宁蓁蓁出门之后半个小时,两个房间里的人才醒来。
段继文昨天晚上回来了之后,照顾三个病号,自然没时间去接宁蓁蓁,本想着对方白天不去百乐门,早晨和她严肃谈谈做家务还有百乐门打赏的事,谁知道又扑了一个空。
段继文的手捏成拳头,甚至不敢去捶床,免得惊醒了段长泽,孩子又会叫着难受,让人伺候。
崔婉昨天发烧温度高,一度手脚都开始打摆子,等到吃了两颗退烧药,情况才稳定下来,但是昨晚上崔婉出了一身的汗,段母感觉被褥潮湿,别提多难受了,段母本来就不舒服,又多了一个晚上没睡好。
现在段母听到了动静,看到了客厅没人,气得捶床,“我就知道,这种能够和人私奔,不听父母话的肯定就是白眼狼,有手有脚地,现在做的事还轻便,结果家里的一点事都不肯沾。我怎么这么可怜啊。”
以前的谢琳琅把生病的段长泽也照顾得妥妥当当,给他擦身体,给他喂皮蛋瘦肉粥,现在宁蓁蓁不肯给钱,段母本身难受,照顾段长泽也就没有那么上心,昨晚上段长泽哼哼唧唧的,让段继文都没有睡好,今天起来,就听到了段母的抱怨。
段继文有些烦躁地说道:“好了,昨晚上她回来太晚了,我都没有打到照面,要不妈你晚上和她聊一聊,你在家也没什么事。”
“我在乡下都是有人伺候的。”段母抹眼泪,“你看婉婉又不太好,我怎么好休息?还以为跟着儿子能够享福,我怎么那么惨。”
提到了崔婉,段继文低头去看崔婉。
崔婉现在是十八岁,她因为太瘦,脑袋大身子小,脸上黄瘦不说还有隐约可见的晒斑,因为发热皮肤起皮,像是被晒干的大头鱼。
崔婉刚睁开眼,就看到了段继文嫌弃的目光,心中一痛,小声喊道:“继文……”
段继文:“你要是好了,多帮一下妈,妈昨天照顾你,很辛苦。”
崔婉昨个儿是高烧,今天烧都没退,手脚都还在发软,不过丈夫开口了,她还是说道,“我多多照顾长泽,昨天辛苦妈了,今天让她多休息。”她也想着这场病要病的久一点,好女人怎么能去舞厅跳舞?给金山银山她也不去!那种脏地方,也就只有谢琳琅那种不要脸和人私奔的人去合适。
崔婉等于在床上躺了足足有四十八小时,没有洗漱的她说话的时候带着口臭,让段继文身子往后仰。
段继文本来想在家里吃早饭,现在闻到了崔婉的口臭,对在家吃饭没有一点兴趣,直接说道:“我去画廊了。”
段继文沉着脸离开了主卧。
崔婉想到了段继文的嫌弃,抓着被子默默垂泪。
旁边的段母说道:“行了,别哭了,你才十八岁,很多女人还在读书呢,当时那个谢琳琅不就是这个年龄在读大学?你五官又不差,等到有钱了,养一养就好了。”
崔婉点点头,幸好她有儿子傍身,还有婆婆站在她这边,现在又和段继文一个屋檐下,早晚他会看到正妻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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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蓁蓁今天没买粢米团,粢米团虽然好吃,价格还是高一些,她要买纸笔,能省下来一点是一点。买了一小块儿的咸鱼,还有馒头,中午的时候用水蒸气加热这个味道也会不错,而且咸鱼的盐分大,盐分能够支持她下午跳舞。
另外买笔、纸还有墨水足足花了她十二个铜元,除非是现代,往前数的日子,读书都是奢侈品。
宁蓁蓁今天到休息室的时候,依然是选择昨天的位置,这个位置应该是牡丹专属的,所以其他人都没人过来骚扰。
她把一叠空白稿纸放在桌子上,摆好墨水瓶和钢笔,略一思索起笔写了书稿的名字《军阀少帅的旧式妻》,名字也是简单粗暴,直接把人物关系写在了标题上。
这书的题材,也算是典型的新旧观念相互碰撞,人设也很时髦,在宁蓁蓁看来,可看的点不少。
人物的男主角是留洋回来的少帅,在沪市的交际圈里是风云人物,不少娇小姐们都芳心暗许,还有大胆地去和少帅告白。
这样家世好,留洋归来的少帅却有一个家里算命给他指定的饱读四书五经的闺阁小姐,那位小姐姓秦,因为不见外人,谁也不知道什么模样,除了不缠小脚,和先前皇朝的女子没什么分别。
少帅既然是风流人物,当少帅定亲的消息传来,娇小姐们碎了芳心,咬碎了银牙:
“那个秦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知道什么叫做英吉利语吗?”
“要是知道秦小姐地球是圆的,她会不会吓得晕倒。”
“少帅,不如早些登报解除婚约,那般的女子配不上你。”
那位总是穿着旧式衫,头发总用一根青玉固定住的秦小姐倒是爽快愿意退亲。
只是见过她风采的少帅不肯,在秦小姐流露出要离开的意思时候,不顾媒体的镁光灯在场,不许怀中人离开,“这辈子休想离开我。”
宁蓁蓁用一手好字,加上这个契子写在最前面,还用了最简单粗暴的的书名勾住审稿人,表明故事有新旧碰撞,留洋的风度翩翩少帅与闺阁小姐,别人都觉得后者配不上前者,结果最后舍不得人离开的反而是少帅。
如果是在现代写网络,要注重的是黄金三章,第一章最好是从女主视角开始写,然后通过背景或者是人物对话把女主人设立起来。
现在这个时代则是不同,开头主要讲究的是勾勒出大的时代背景,构建大框架。
宁蓁蓁顺着这个年代的特色,先从一场舞会开始写起来,这是本地一个小军阀纳第九房美妾的晚宴。
其他人议论起来少帅的私事,都觉得少帅不会来,谁知道少帅是在下起了瓢泼大雨的时候,带着一个穿着他衣衫的女子进来的。
别人以为这位小姐是少帅的情人,所以李军阀府邸的人就给人洗漱,热情招待这位小姐。
被瓢泼大雨淋透的小姐本来面容白惨惨的,洗过澡之后,肌肤红润起来,人就光鲜亮丽了,下人甚至觉得艳丽的不敢直视,李军阀的正妻看着小姐,让人送来了一套新定制没拆的洋装。
所以在短暂的背景交代之后,里秦小姐的亮相堪称是让人惊艳,霎时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包括也正在喝酒的少帅,接着他做的事是让人取来了披帛,遮住了秦小姐的胸口,别人都以为他是占有欲发作,其实少帅是知道秦小姐受到的是旧式教育,怕她不适应这样的衣裙。
只是……少帅很快就发现:他的这位未婚妻,浑身都是迷,秦小姐不但很适应露胸口的洋装,还会跳华尔兹,会品酒,还会和洋人说话,说的还不是英吉利语,而是法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