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有些怕耽误他的学习。”
宁蓁蓁到舍监的时候,房间里还有旁人。
“这束流书院也不学学国子监,一人一间屋多好。”那人抱怨的话,在宁蓁蓁进屋的时候戛然而止。
“走吧。”任桉已经换好了衣裳对着同伴说道。
“你怎么过来的这么晚?”任桉又问宁蓁蓁说道。
“刚刚问宋夫子一个问题,耽误得有些久了”
坐在任桉床上的同伴露出了震撼的表情。
宋夫子可是学堂里出了名的冷面修罗,说话更是刻薄,尤其是请教问题,对方若是反问回来,没有招架出的,还会被宋夫子冷嘲热讽,还有人心态崩得夜里都呜呜咽咽,让好几个临近的号舍都以为是闹鬼了被吓的够呛。
宋夫子的冷面修罗之名,至此在束流书院里扬名了。
跟着任桉出了舍门,关上门的时候,宁蓁蓁还听到那人的话,“这就是你那个神出鬼没的舍友?不会是吹嘘吧,还敢和宋夫子请教问题?”
“他很勤勉,学问很好的。我看得出来,不怎么爱说话,没那股子瞧不起人的清高……”
后面的话宁蓁蓁没有听到,就算是听到了,她也不会在意。
她现在衣衫都是杏雨亲手改过的,脱下了儒衫,换上窄袖骑装,就连头上的文士巾也改成用发冠固定住。手上也带了手笼,护住手心与手指。
宁蓁蓁快速到了后山的马场。
束流书院里黄字班的勋贵子弟占了一半,他们的家世不足以把人塞入到国子监,愿意出大价钱的,就可以入束流书院。宁蓁蓁到了之后,与其他考入的学子在一起说话。
不大的书院和朝堂也一样,分为了“清流”与“勋贵”。
“清流”们所有的心思都在科考上,偶尔在棋课,或者是琴课上有优秀之处,马术则是“勋贵”们的强项,毕竟他们大多不愿意读书,家里又约束不去赌场之地,跑马就是他们最常进行的爱好。
在注意到了宁蓁蓁带着手笼,免得用缰绳伤了手,那群“勋贵”们笑了起来。只有跟着任桉还有任桉的那个同伴没笑。
等到开始了马术课,众人就发现,那个看上去消瘦的病秧子,赫然还是个骑马好手。带着手笼也只是为了保护读书的人一双手。
冯文铮这个名字,也让不少人知道了。
上完马术课,宁蓁蓁在束流书院的半个月时间,已经把所有的课业都轮过一遍。
因为大半时间是住在山下,所以每日差不多要多花半个时辰在路上,平时训练跟得上,刚开始有些酸疼,很快就习惯了抹黑上山下山的日子。
无论是基础的文学、史学还是经学,在“清流”之中她也是佼佼者,在其他的课程,例如是骑马、射箭、奏琴一般是勋贵的强项,一个“清流”中的异类也是擅长,就让人彻底记住了冯文铮。
只要稍微打听一下冯文铮的来历,就会知道,他居然是财神爷“金庭”的前小舅子。
在众人心中,冯家算是书香门第,所以冯文铮的书读得不错。又有妹夫扔钱,冯文铮的天分又好,难怪各科都精通。
“清流”里诸人佩服她,“勋贵”们以前多少会对清流之人说些酸话,但是看到个头不高的宁蓁蓁,各科都是佼佼,一丁点都生不起嫉妒之心。
等到这一届束流书院的学子们在多年以后,听到了冯文铮年仅四十入阁的消息,一丁点都不意外,毕竟是乡试、会试与殿试连中三元的状元,入阁人称一声冯首辅,有什么可奇怪的?
现在的勋贵们找到了任桉,是想要让他邀请宁蓁蓁参加束流书院与国子监的马球赛。
“你同你舍友说一声。”
“是啊,他骑马骑得好,射箭也有准头,马球就算是不会,应当学得也快。”
“若是有他了,定然是如虎添翼。”
任桉没好气地翻了一个白眼,“你们怎么不自己去同他说?”
王陵贺干笑着搓了搓手,“其实有些怕耽误他的学习。”
任桉翘着腿说道“那就不喊他。”
“我的好弟弟。”秦瑞把任桉一搂,说道,“你也知道,咱们束流书院被国子监的球队压着打,凭什么啊。这是多好的苗子,让冯文铮和你打配合,你难道不心动?”
任桉没好气地说道,“又馋人家的能力,又担心影响人功课?”
“好哥们,你看,你说得多精准,一下子就说中了咱们的想法。”秦瑞搓了搓手,“咱们觉得可以试一试,但是还真怕给人添负担了,书院的各位夫子们只怕都把人当做明年秋闱的苗子了。”
别看现在宁蓁蓁是在黄字班,再过两个月的考试,直接入天字班都有可能。
因为敬重冯文铮,反而不敢开口。而任桉察言观色能力最为厉害,加上又和冯文铮同宿一房,便让任桉开口。
任桉的第一个问题一出,就有了让他欣喜的答案,“打马球?我会。”
任桉看宁蓁蓁干脆点头,就直接说道“在下个月末,束流书院与国子监有一场马球赛,我认识的几位好友,觉得你骑射好,想邀你入马球队,你既然会的话,可愿意在休沐日抽出时间,合练一二。”
宁蓁蓁一口应了下来,“好。”
任桉笑了起来,“爽快人。”
这帮勋贵子弟,都有做学渣的自觉,不愿意打搅学神,当学神下了神坛,和他们一起打马球,与宁蓁蓁交往密切了起来。
还没有等到打马球,就有人看重了宁蓁蓁的潜力,试探性开口,显然是想要给她做媒。
她替代了冯文铮的身份,明面上有了一个孩子,在提起这个话题的时候,只用做出一副落寞的神情,提到尚未周岁的孩子,他们就懂了。
等到散场之后,任桉就锤了一下秦瑞,“你乱说什么呢,说到别人的伤心事了吧。”
秦瑞也有些后悔,他是喝酒喝多了,他家就缺这种书香熏陶,所以才会问起来这个事。
任桉说道“你忘了我说的,能下山就下山,这上山下山一趟多累啊,住舍监不好吗?都是为了他儿子。冯家多难,他现在铆足了劲儿,估计也没心情考虑你说的这些。”
金庭尚公主的事,这帮小公子们在不认识宁蓁蓁之前,只赞叹金庭的风流与好运。他们谁不羡慕金庭?
等到见到了宁蓁蓁,便不会羡慕金庭了,心中是说不出的沉重。
他们不由得去想象,那个冯素云应当也是温婉又有诗情的,可惜这般好的女子,本就要与多个美人分享丈夫,后来又因为公主,被和离了。
因为斯人已逝,宁蓁蓁偶尔只言片语里说冯素云的好,让他们格外感慨。
宁蓁蓁回到了山下小院,杏雨迎过来的时候,就嗅到了她身上的酒气。
“别担心。”宁蓁蓁说道,“我就喝了一点,这是别人的酒气。我先洗漱一番,洗掉了酒气,再看远承。”
杏雨没说什么下次别喝了之类的蠢话,要扮男儿,怎可少了喝酒应酬?“老爷可要练一练酒?”
宁蓁蓁笑了起来,从袖子里掏出了湿润的帕子出来,“身上酒气也是因为这个,你放心,我心中有数。”她眨了眨眼。
杏雨点点头,她是很相信自家小姐的能力,自从离开了金家之后,万事有章程,能够让胡翰林看重她,还有院试的成绩证明了她的能力。
“我来吧。”杏雨说道。
宁蓁蓁洗掉了一身酒气,在出浴之后,仍然是胸前裹着布穿着青衫去见儿子。
杏雨想到了这些天嬷嬷和她说的话,她原本一直把自己定位在一辈子的丫鬟上,加上很清楚主子的女儿身份,从未有过别的心思。
但是奶嬷嬷的话,让她意识到,如果她与主子做了假夫妻,就可以更好地替她遮掩,有谁会怀疑主子真正身份呢?
于是,杏雨在晚上,就和宁蓁蓁说了这件事。
宁蓁蓁摇摇头,“杏雨,大可不必如此,你已经帮我良多,你当多提自己想一想……”
杏雨反而因为宁蓁蓁的话坚定了决心,若不是当时有小姐怜惜,她的父亲都没有一口棺材,她也会被伯母发卖到下流之地。在小姐的帮忙下,她还去见了一眼已经再嫁的母亲。
母亲慌张地看着身后宅院,最后和她说的话是,“既然是她买了你,帮了你,你就一辈子好好报答,别来找我了。我和你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生母都可以不管她,与她萍水相逢的小姐却帮了她。
杏雨当时就在心里发誓,她的命就是小姐的。
杏雨的眼里含着泪对宁蓁蓁跪下,她深深叩首,然后说道“小姐,我愿意的,您应当知道,我一直以来都不想嫁人,只想做您身边的丫鬟,老了就是您身边的嬷嬷。我的志向一直没有改变。”
宁蓁蓁看着杏雨,最终答应了下来。
不过要娶杏雨为继室,并不打算在当下,若是要娶,就在金榜题名之后,也给杏雨一段时间的反悔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