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复仇女神11

“霏姐,光发集团之前发的offer,怎么忽然就不中用了?”

宋琳露的脸猛地出现在王霏霏的面前。

王霏霏条件反射差点扇了对方一巴掌,就算是没有打中宋琳露,她也是很难看地看着宋琳露,眉头紧皱着,“干什么啊。”

“offer啊。”刘珂也看着王霏霏,开口说道,“霏姐,之前我和琳露两个学渣都靠你啊,现在光发集团直接打了电话过来,说是今年没有计划了,怎么办。”

那天签订了转让协议之后,宁蓁蓁和邵菘离开了之后,汪华就勒令汪汛晖和王霏霏分手。

汪汛晖说的是老头子气得厉害,先用缓兵之计,结果缓兵之计缓到了光发的职位她没有了,就连送进去的两个关系户,宋琳露和刘珂也直接没有了机会。

“我和汪汛晖分手了。”王霏霏捏了捏眉心,“我现在也没有工作,光发这条路没有了,就只能找找看其他工作。”

“话可不是这样说的,当时我和刘珂还请你吃饭,你过生日,我们送了你一条价格不菲的项链。”宋琳露可不干了,她可是学渣本渣,现在已经是六月初了,校招都已经结束,还有什么好的职位可以去做?错过了光发,她又没有考研,现在等于没有了去处,立即就着急了。

“你难道不知道光发现在行情不好吗?”王霏霏直接站起来,一踹凳子,“才卖了下属的一家公司,我有什么办法?”

宋琳露是典型的欺软怕硬,在王霏霏戾气横生的时候,就软了下来,“我也是着急啊。”

涉及到了刘珂的事业,刘珂站了起来,“霏姐,你就说怎么办吧,当时事情说的好好的,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我们两个平均学分绩也不行,本来是想要进入大公司,现在什么都没了,你说怎么办吧。”

王霏霏头疼得很,但是看着刘珂沉沉的眼,又不敢说什么,王霏霏的学习好,就算是暂时没有了光发的offer,但是在光发是实打实有实习经历的,再找工作也不难。

但是刘珂和宋琳露在经济形势下行的情况下,可不好找工作,她抿了抿嘴,“不如你们去求何玉佳,她现在的公司做的很好。”

刘珂冷笑着说道,“要是有用,我们还会过来找你?霏姐,我们两个人可没什么别的路数,反正你成绩好,你去哪家公司,就带着我们呗。”

宋琳露就忙不迭说道,“是啊。”

刘珂慢条斯理说道,“反正霏姐你在哪儿租房子,我们就去哪儿,一起找工作,好姐妹同甘共苦。”

刘珂就一个目的,反正要黏着王霏霏,这让王霏霏头疼不已,当时和汪汛晖谈恋爱,基本拿着的是光发集团的实权,塞两个实习生很简单。

现在和汪汛晖分手,她自己要重新找工作都需要一点时间,怎么带着两个拖油瓶?

先忽悠过最后一个月的时间,如果要是找到了好工作,说不定这事也就解决了。

……

王霏霏把找工作当成是一件很简单的事,谁知道在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就遇到了困难。

她以前在光发实习,身上的西装套裙都是高定款式,都是汪汛晖给她准备的,可以完美地遮掩她的肩膀的溜肩缺点,还能够让她的身材有些许曲线美。

现在去逛街,稍微觉得过得去的衣服都是她根本消费不起的,再去看看便宜的,王霏霏简直觉得没法穿。

最后还是选了200多一套的西装,穿在身上的时候,王霏霏都觉得身上发痒。

虽然衣服不太好,王霏霏的优异成绩漂亮的履历,就算是性别不占优势,想要招她的还是有。

让王霏霏痛苦的是,刘珂紧跟着她不放,宋琳露自然也是像臭虫一样扒着她。

她们两个生怕王霏霏背着她们两人找工作,所以王霏霏就听着宋琳露说那些碎言碎语。

“霏姐,你也太挑剔了吧,过得去就行,现在找工作多难啊,你去看的衣服也太贵了。”

“你总说没拿汪少多少东西,可是你这消费观都是和汪少靠齐了。”

“上次那个乐天不是挺好的吗?试用期过了就小五千的工资,财务也很对口。”

暂时联系不上汪汛晖,王霏霏综合考虑了之后,就带着两个人一起进入了乐天。

还同时约定好了,就一起工作一年时间,一年以后就各凭本事奔出头。

王霏霏好歹也算是财大工商管理系这一届的风云人物。

大四以前都是系里雷打不动的第一名,各种奖学金、校内的竞赛拿到手软。就算是没有谈富二代男友,靠着打工还有奖学金,王霏霏的日子过得也不错。

等到大四的时候,让人冷不丁注意到了,她的男友居然是光发集团的继承人,更是让人羡慕不已。

成绩滑落到了年级第二,这也是相当优秀,本来都以为是稳去光发,谁知道最后居然是去了名不见经传的乐天。

系里几个男生在听到了乐天这个名头的时候,还大大咧咧地表示出惊讶。

“卧槽,乐天的话,今年扩招吧,刚开始还给我offer了,最后我去了神州。”

“霏姐节操太厉害了点,自己和室友居然组团去乐天。”

“这种不上不下的公司,还是做会计,有点浪费了。”

这让王霏霏听得几乎咬碎了一口银牙,越发后悔自己当时干什么要给两个室友弄到光发去。

现在光发不招人了,那两个人赖上了自己。

因为这个原因,王霏霏在全体毕业照里,那种不高兴几乎写在脸上,反而衬得旁边的宁蓁蓁,原本只是浅笑,都像是笑靥如花了。

因为王霏霏的参合,原本的邵玉佳在学校里没有什么其他好友,宁蓁蓁在照了合照之后,只在毕业典礼上出现,得了校长的授衔拨穗之后,就以毕业生的身份离开了校园。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一年。

在毕业了之后,宁蓁蓁就有了自己大片时间,不再继续做风投,而是把之前手中的原始股卖出了一个高价,用这些钱直接转手开始组建自己的公司。

穿梭到三千小世界里,尤其是仙侠位面,直接感觉到了积累功德的好处,那种天道的偏爱,天地灵气都更青睐她。

没有灵气的世界,也会有些无形的好处,不仅仅是对宁蓁蓁的本体还是对整个小世界。

于是宁蓁蓁在做任务的时候,都不会努力攀登科技树。

这一次选择的是做医药行业,主营的方向是构建正常的代谢,做好体内稳态。

糖尿病是糖代谢失衡,高血脂是脂肪代谢失衡,痛风是体内的酸碱度失衡,这些病症都可以作为代谢综合症。邵菘在原本的命运里,既然能够中风,宁蓁蓁就干脆把研究方向定在这里。

坐在实验室里,邵子林看到了女友手里拿着激光笔,在t上画出光圈。坐在位置上的研究员手里飞快地记着笔记。

实验室的时钟秒针走了一圈之后,宁蓁蓁也正好讲完,“差不多就是这样。”

把笔记本和激光笔给了助手,宁蓁蓁走到了最后一排的男友面前,“已经好了,我们走吧,久等了。”

其实并没有久等,她每次说的时间都很精准,是邵子林很喜欢看女友这个模样。

每次参加商业会谈,都是父亲陪着她,他自己很喜欢看她穿着白大褂,学者模样的打扮。

两人逛着商圈,没想到遇到了王霏霏。

自从毕业了之后,宁蓁蓁就再也没有见过王霏霏,现在冷不丁见到了她,和过去相比消瘦了不少,眼神不像是过去那样鲜亮,像是被加班折磨的暗淡了下来。

王霏霏看到了两人,先是一愣,继而在邵子林和宁蓁蓁身上逡巡。“你男友?”

乐天并不算大,加上行情不好,会格外压榨人,做重复的票据报账工作,王霏霏很是忙碌。

这样的情况下,宋琳露首先溃败了下来,她转到了较为轻松的前台工作。宋琳露长得还行,抓住了机会找到了一个it男,现在日子可以说是舒服得很。

另外就是刘珂,她也转了岗,打算一边考研究生,一边做比较轻松的工作。

那两个扒着她的吸血鬼放弃了之后,王霏霏松了一口气,还是联系不上汪汛晖的情况下,因为有一定的能力,直接跳槽到了毕马福工作。

这是财大毕业生羡慕的工作,等到王霏霏进入到了毕马福之后,那些昔日的荣耀又加身回来。

群里也都是马屁声不断。

“不愧是霏姐,就算是开头不好,还是可以跳槽到毕马福。”

“年薪很快就是三十万。”

“霏姐,毕马福有内推吗?能不能给个机会,内推一下。”

有了刘珂和宋琳露的经历,王霏霏对所谓的内推敬谢不敏。

这种高薪水的工作,也很是忙碌,王霏霏忙得飞起,好不容易休息和同事一起逛街,没想到遇到了最厌恶的人,关键是对方还是神采飞扬。

宁蓁蓁扫过了王霏霏一眼,就连邵子林也是如此。像是路过无足轻重的人一样。

“霏霏啊,你认识何玉佳?”王霏霏旁边的年轻女孩叫做赵玉秋,她是才进入毕马福的应届毕业生。

有了和汪汛晖谈恋爱的经历,王霏霏一眼就认出了赵玉秋的衣服是高定,手腕上缀着的手链也是十几万价格,所以一开始就和这位千金大小姐交好。

毕马福的工资虽然不错,但是王霏霏至始至终是坚信自己的能力,想要找到更好的平台发挥出来自己的实力。

“我大学同学。”王霏霏想着邵菘那一次的奚落,还有汪华的眼神,就没什么好语气。

“她很厉害哦。”赵玉秋说道,“之前两笔风投,做的太厉害了。”

本来她也有这样的机会,但是……王霏霏的表情有些难看,听到了赵玉秋继续说道,“不过啊,最厉害的还是谈得对象了。”

“怎么了?她对象是谁?”因为听出了赵玉秋对宁蓁蓁的崇拜,所以王霏霏语气放软了不少。

她只会在汪汛晖面前表现出自己的任性,在乐天的半年,毕马福的半年工作时间,她更会虚与委蛇。

王霏霏甚至觉得有些后悔,如果要是晚点认识汪汛晖就好了,那她的表现会更好,不会像是之前那样。

“她不是原本姓邵吗?”赵玉秋抿唇一笑,小声说道,“刚开始圈子里还猜测,是谁不会邵总要和夫人离婚,谁知道是为了两个孩子腾路。男人是邵子林,就是邵总的亲生儿子。”

王霏霏怔住了,她隐隐约约觉得邵子林有些眼熟,没想到居然是这样的关系。表情难以自制地露出了嫌恶出来,“这种有悖于伦理的事……”

“啊?”赵玉秋有些不解,然后笑了起来,反而替两个人解释,“霏霏,这些还好啦,圈子里还有更掉三观的,如果要是何玉佳嫁给了邵总,才会有点毁三观,嫁给邵子林还好。而且邵子林的情况很特殊,他不怎么住在家里,之前一直在国外,回国了之后,也住在研究所里,确实是喜欢了何玉佳,才会追。”

赵玉秋捧着脸,千金大小姐出身,她自己的能力有限,虽然进入到了毕马福,只是镀一层金,赵玉秋很清楚自己将来是要联姻的,对这种浪漫的爱情格外向往。

“还挺难得,我之前参加过晚会的时候,见过这一对,邵子林看女孩子,眼睛柔得都要滴出水了,非常的喜欢她呢。”赵玉秋继续说道,“我小姐妹还很嗑他们这一对呢,颜值很高,要不是邵总对邵子林保护的太好了,从来不让流出照片什么的,她都想要给两个人剪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