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京城什刹海边,天不过微亮,正黄旗下住在什刹海的各家各户,便有仆人陆续开始洒扫门庭。

金丝套胡同口的老梧桐下,满城里最受欢迎的馄饨摊的主人王伯,已经早早竖起了自家馄饨摊的招牌,烧上一锅水便熟练地坐在马扎上包起了馄饨。

“王伯,包十包生馄饨,有一包不要葱。”

王伯的眼神不好,他眯了眯眼睛才透过水汽看清了来客。

“哟,吴丫头今儿把妹妹也带来了?珍丫头的病都好了?”

来的是南官府胡同里住着的正黄旗包衣下吴雅家的两个女儿,姐姐年方十四出落得亭亭玉立,妹妹不过五岁秀气可爱,什刹海这带不少人家的长辈们,都格外疼爱这对漂亮的姊妹花。

年长的姐姐点点头,从荷包里点了铜板放在王伯的摊位上,“昨儿郎中来过说妹妹都好了,我看着她也是有精神多了,就带她出来买点东西醒醒神,她这一病在家都猫了有一个月。”

王伯也是什刹海边喜爱这对姊妹的老人家之一,他含着笑意,看着年小的妹妹珍珍踮着脚拉了拉姐姐的袖口,娇声娇气地说:“姐姐,我也不要葱。”

珍珍还带着一点点婴儿肥,像个粉雕玉琢瓷娃娃,王伯看着就心中欢喜,听见这句立时笑弯了眼“诶”了一声:“小丫头放心,王伯一定给你包一碗都是肉不带葱的!”

小丫头嘬着手指点点头,又娇声娇气地说:“谢谢王伯!”

她姐姐看见她放在嘴里的手指,不由掏出帕子蹲下身皱着眉说:“怎么那么大了又开始嘬手指了,你这一病个把月,越活越小了。”

珍珍有点疑惑地伸出手指看看带着口水的指尖,再看看嫌弃又疼爱她的姐姐,鼓着嘴眨眨眼煞是可爱。

可事实上她心中却是万分苦恼加万头草泥马蹦来蹦去地绝望:装小孩真的真的好难啊!

眼前的小丫头珍珍前世名叫吴曦珍,是一位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每天认真学习强国的社会主义好青年。

在不幸变为大清康熙年间一枚小萝莉之前,曦珍刚带着对幸福未来的憧憬,答应了男友郎清的求婚。

当郎清将求婚用的白玉戒指套上曦珍手指的那一刻,她突然晕了过去。

等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就变成了一个生活在清朝,病得奄奄一息的五岁小萝莉,只有脸是她小时候的模样。

穿越?

对于这桩降临在自己身上的奇迹,曦珍是十二万分地拒绝,开玩笑,她的四六级呢?她的司法考试呢?就这么都白费了?

病得奄奄一息的曦珍想,自己要是这么一命呜呼了也挺好,反正自己才刚穿来,要是马上就死了没准还能穿回去。

可偏偏小萝莉的家人想方设法地要救她的命,于是在花了许多钱吃了许多药,无数个日夜一家人的轮流守护后,小萝莉珍珍终于是恢复了健康,曦珍也自此认命,接受了自己要以这个身体在清朝长长久久活下去的事实。

“额娘,馄饨买来了。”

塞和里氏从厨房里钻了出来,她接过大闺女手里的生馄饨说:“我去把馄饨下了,阿爷阿奶都起来了,你去把启哥儿喊起来吧。”

乖巧的大闺女点点头,转身钻进了东厢房,屋里有一张架子床,窗下则是一座大炕,一个看着两三岁的男孩坐在炕上。

先前塞和里氏已经给他穿好了衣服,他这会儿闭着眼,头往前一点一点的,看着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

“启哥儿快醒醒,吃早点了。”

她两手一箍把男孩抱在怀里,一回头,看妹妹珍珍盯着屋里的一架铜镜发愣,她用空着的那只手轻轻摸了摸珍珍稚嫩的脸庞。

“珍珍怎么了?身上还是没力气吗?要不要姐姐抱你?”

珍珍头摇得和拨浪鼓似的,她不是身体不适,只是偶尔从镜子里看见忽然间变小的自己依然很不习惯。

主屋里早点已经满满当当地摆了一桌。雪白的小葱猪肉包一屉,鲜黄的小米粘糕一屉,再有就是几样自己家做的小菜。

彼时可不是几百年后的现代,想吃个包子北京城随便哪个街角都能找到包子店,若是懒得出门打开手机饿了么叫个外卖就行。

这会儿的北京人民,只有宫里的各位大小主子和一些王公贵族,才能随时随地有精致的点心吃,其他普通人则要到德胜门大街上的第一楼去买回来,所以吴雅家这一桌的早点就显得分外不同。

塞和里氏能张罗出这一桌,其实也是嫁过来后婆婆李氏手把手教出来的。

这李氏的身世称得上离奇,她原是山东一大户人家的女儿,清军没入关前有一次围困北京城,其中一支队伍杀到山东境内打秋风,她家全体被俘成了包衣,再之后就由当时还是旗主的皇太极做主配给了这家的老爷子为妻。

门帘一掀,吴雅家的老爷子额森和老夫人李氏前后脚走了进来。

老爷子一条腿似乎不大好,走路一瘸一瘸的,但人精神矍铄。李氏举止端庄有度,皮肤甚是白皙,除了一头的银丝和眼角的鱼尾纹外岁月没有在她脸上留下多少残酷的痕迹,看得出年轻时候定是个美人。

两位老人家虽说衣着朴素,但收拾得颇是整洁,配色大方简洁,衣角也熨帖平整看不见一个线头。

三个孩子站了一排朝祖父母请安。

额森乐呵呵地点了个头夸了三人一句“乖”,头一个坐下,其余人也依着大小顺序纷纷落座。

李氏轻声细语地问儿媳:“启哥儿他爹呢?”

“他阿玛今儿要伺候早朝,天没亮就进宫去了,我给他蒸了两个白面馒头还有两个鸡蛋让他在班房吃。”

李氏淡然地一点头再没说过什么。

吴雅家虽然家境普通,但行容举止都是依着李氏从前在家的习惯来,食不语、寝不言便是其中一条规矩,一顿早点就在寂静中过去。

用过早点,塞和里氏又一头扎回厨房开始忙活,李氏则搬出绣架开始绣花,她这一副牡丹争艳已经绣了有个把月。只有老爷子闲来无事,翘着二郎腿,搂着耷拉着脑袋睡回笼觉的孙子,躺院子里的藤椅上晒太阳。

大孙女牵着小孙女的手从屋里出来的时候老爷子瞥了一眼问:“今儿是要带二丫头一起去私塾了吗?”

珍珍心里一喜,只听她大姐说:“她病了一个月没有去过,我昨儿问了额娘,额娘说已经大好是可以早点回去读书了。”

老爷子点点头,“行了快去吧,别累着她了,早些回来知道吗?还有和你们大堂兄问声好。”

珍珍高兴地牵了姐姐的手出了家门,沿着窄窄长长的泥土路往东走,两人沿着家门口的泥土路走了不到二十米就拐进了一座稍微大一点的院子里。

这说是私塾其实学生也就七八个人,都是吴雅氏族里的孩子。教书的先生是她们的大堂兄傅达礼,其人如今是翰林院的侍读学士,这私塾的主意一开始就是他提的,说是给族里的男孩启蒙也让女孩们识几个字,功名其次,教授他们礼义廉耻陶养他们的性情才是第一。

作为翰林傅达礼除了要负责起草皇帝的各项旨意,还是皇帝的日起居注官,他每十日才得休沐一日,这个私塾也就只有在他的休沐日才开。

但族里的孩子们都十分珍惜这每十日才得一次的机会,每到这一日大家都早早就到。傅达礼先教一篇新文章,再检查上回留下的作业,此时孩子们便捧着习作一个个上前。

珍珍由姐姐牵着手一块走到傅达礼跟前,珍珍借此仔细打量,她们的这位大堂兄约莫三十来岁,虽是个读书人,但到底是关外民族的后代,生得身量修长肩膀宽厚,剑眉星目仪表堂堂。

今儿不用当值他穿了一袭石青色的布衣衫,腰上系的腰带上垂着一只君子兰花案的荷包,颇是衬他一身的儒雅气质。

傅达礼垂着头一张张认认真真地翻看习作,看了约莫一盏茶的功夫,他提起笔在纸上圈出几个字:“你这一回比上次写得好多了,笔势流畅笔锋微露,只是我圈出来的几个字还需要再好好练练,回家后记得继续按着字帖练习。”

珍珍看见她大姐得了夸奖,高兴地一笑露出两颊上的一对酒窝。

珍珍不由自主地想:我姐姐可真是个美人。

傅达礼微微一侧头,温柔的目光这就转到了挨着姐姐的珍珍身上。

“珍丫头的病都好了?”

要说自己这位堂兄不但学问出众,人长得帅连声音都好听,说起话来简直就是如沐春风。珍珍的内核到底是个现代人,没什么男女大防的观念,又知道这人是自己的堂兄更加不觉得有什么要避讳的,打从刚才到现在都一直直勾勾地盯着他看。

傅达礼瞧这才到他腰的小女孩,一直用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充满好奇地看着他,两颊红润精神奕奕,看样子是全好了。

傅达礼心里不禁生出一丝疼爱之心。他成亲多年育有两子,一直想要一个女孩只可惜不得。珍珍的岁数比他的小儿子还小半岁,在他心里他一直都是把这个最小的堂妹当小女儿疼爱。

他嘴角含着一丝宠溺的微笑,修长的手指拾起案上的一卷书轻轻放到珍珍怀里。

“这卷书送给你,你先前不过才来了两次学堂就病倒了,想来之前学的都忘了。这本书你姐姐都学过,平日在家先让你姐姐教你,有不明白的地方尽管来问我。”

珍珍努力恢复到五岁萝莉的软萌状态,用扑闪的大眼加甜萌地嗓音说:“谢谢夫子。”

傅达礼的大手轻轻揉了下她的头顶。

“下了学叫哥哥就是,往后跟姐姐常来哥哥家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