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察觉到董桑望过来的目光, 谢亦抬起头, 有些疑惑地看向她:“怎么了?”

“没什么。”董桑脸一红,收回视线,努力稳住表情, 不让对方看出她刚才在想些什么, “我就是想……问一下你这个汤是什么汤, ”她临时想了一个话题, 指指面前那碗不知名的肉汤, 问道, “怎么之前没见你做过,是不是新学的?”

“你说这个?”谢亦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在看清她指的是什么后就笑着回答道, “这个叫三鲜留丝汤, 是用特殊的香料炖了火腿肉和鸡丝,和切碎的粉丝一块下汤做的。之前就想做给你喝了,但一直没买到对应的香料,就耽搁了下来,今天早上去超市看到有卖的,就买了下来,试着煮了一锅。怎么样, 味道还好吗?”

“嗯。”董桑点点头,抿嘴笑着回答,“很好喝。”

谢亦也笑,眉舒目展, 配合上他穿着的白衬衣和照射进餐厅里的阳光,颇有那么一点光风霁月的味道:“那就好。这是你家乡那边有名的风味小吃,当初还是你教我怎么做的,说是从小到大最喜欢喝它,要是在早上能喝到这么一碗,接下来的一整天就都会精神饱满,干劲充足了。”

“真的?”董桑惊讶,虽然她也在刚才喝汤时升起过“这是什么人间美味”的念头,但她还以为是因为折腾了一个晚上,身体累坏了、肚子也饿坏了的缘故,所以吃什么都觉得香,原来不是这样吗?

不过就是一道家乡菜而已,怎么就有这么神奇的魔力了?还是她自己都忘记了的家乡菜,以它没有作为常识保存在大脑里的情况来看,她以前应该不怎么重视这个东西才对,会喜欢到他说的那个地步吗?

“我什么时候对你说过这种话?”

“两年多前,你大四那会儿,我们刚刚同居的时候。”谢亦道,“你给我做的第一顿早饭就是这个,说是之前去云州时没让我尝到当地的美食,很不好意思,就亲自给我做了一回,让我看看什么才叫正宗的三鲜留丝汤。”

他说着,停顿片刻,有些试探地看向董桑,询问道:“桑桑,你还记得吗?”

董桑有些为难地蹙起眉,顺着他的话去努力回想,结果还是和之前的几次尝试一样,以失败为告终,她的脑海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有的只是她听了他的描述后在大脑里构建而成的苍白画面,没有任何实感。

也是,她连自己最喜欢的家乡美味都不记得了,更不要说这种连记忆正常的人都不一定能想起来的陈年往事了,估计只有等到她彻底恢复记忆的那一天才有可能想起来一点,现在就……

“没有,我什么都不记得。”她摇摇头,有些抱歉地回答他。

谢亦听了,脸上没有露出什么失落的神色,像是早就料到了她会这么说,见她一副茫然苦恼的模样,还反过来安慰她,温柔笑道:“不记得也没关系,等这个周末有空,我再重新把它教还给你,好不好?”

这样当然最好,她本来就对这个汤很感兴趣,再加上从前是她教他,现在反过来换他教她,相似的情景、相同的事物,说不定就能想起些什么来,所以董桑点点头,答应了这个提议,又问道:“对了,你刚才说去云州没尝到当地的美食,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你很早就和我一起回过家了吗?”

谢亦一愣,眼底飞快地闪过一抹复杂的情绪,旋即微微一笑,把这些全部隐去,应道:“……是啊,挺早时候的事了。我陪着你去过不少次,到后来你哥都烦了,说我怎么老围在你身边转悠,不给你们兄妹留一点相聚的私人空间。”

“……”

就这样,两个人边聊边吃,等吃完早饭时,时间已经来到了九点零五分,离谢亦之前所说的开会时间还剩下一小时二十五分钟,勉强徘徊在能够准时到达的范围内,但已经很危险了,只要路上的堵车情况有一点严重,就有可能导致迟到。

意识到这一点,董桑就有些着急地站起来,催促他去换衣服出门,反倒是谢亦没什么急迫的样子,在那里不紧不慢地收拾着餐具,看得她一阵着急上火,伸手去够他手里的碗碟。

“这些东西我来收拾就好,你快去上班吧。”反正按照以往两人一个做饭另一个洗碗的惯例,这些东西本来就是要她来收拾的,要是时间充裕,让他偶尔代劳一下也没什么,但今天他都快要迟到了,还是算了吧。

没想到谢亦却避开了她的手,说是她今天既然身体不舒服,那这个洗碗的活就不麻烦她了,他来就好,市局离家比支队要近,他今天上午直接开车过去,不经过支队,时间上完全来得及,不用担心。

董桑半信半疑,但见他说得笃定,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也就不再说些什么,由着他收拾碗碟去了厨房,转身去客厅照顾哔哔和毛毛,只不过隔几分钟就看一下时间,决定他要是耗得太久,就把他从厨房里拉出来,推也要推着他去上班。

不知道是不是昨晚上被毛毛吵醒了的缘故,哔哔在今天早晨破天荒地没有迎着鱼肚白吊嗓子,把她从睡梦中无情唤醒,安安静静地待到了现在。当然,也有可能是它叫了,但她睡得实在太沉,没有听见,不过从它没有呸她一脸“傻蛋!”的情况来看,是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纵观鹦鹉鸟界,能够不在清晨嚎叫的行为是极其难能可贵的,所以董桑特意多给它了三粒瓜子以示奖励,然后在它磕完张嘴等着第四粒时拍拍手,笑眯眯地说“没有了”,转身去到毛毛那里投喂零食骨头。

身后静默了三秒,爆发出一阵尖利的痛骂:“傻蛋!傻蛋!这日子没法过啦!啊!离婚!离婚!”

董桑充耳不闻,继续逗弄着毛毛,就这样过了十几分钟,哔哔终于骂累了,或者说是明白了她的态度,不再以语言攻击她,认命地回到秋千架上,自己跟自己玩去了。

谢亦也差不多在这个时候收拾好了一切,换好衣服,拿过外套,准备出门去上班。

和往常一样,董桑到玄关处送他,然后就觉得他今天有什么地方变了,仔细打量了半天,才发现他把制服换了,从黑色的特警制服变成了蓝色的警用短衫,就和昨天电视上那个治安副支队长一样。

不同的是那个副支队长长得比较壮实,看上去就有些憨憨的模样,而谢亦身材颀长,所以就算换了件比较丑的制服,也还是潇洒帅气,并且多了一分平易近人感,让人看着就想不自觉地靠近。

“你怎么换衣服了?”她奇道,“是天气太热了吗?”虽然他的特警制服也是短款,但黑色比蓝色要吸热,这么大夏天的穿出去的确是很折磨人。

谢亦的回答却否定了她的猜想:“没有,是今天上午的会议要求。”

“这样啊……”

“怎么了,我穿这衣服有什么问题吗?”董桑奇特的反应让谢亦有些无所适从,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衣服,“这套制服我不常上身,上一次穿它还是在三月份参加会议的时候……有哪里不适合吗?”

就是哪里都适合才有大问题。董桑心道,他平时穿着的特警制服虽然也很帅气,让人看一眼就难以忘怀,但毕竟类似黑色战衣款,看上去威严稳重,所以就算很吸引眼球,别人也不敢轻易上前搭话,但穿着这一身……

她心里忽然生出了一股浓浓的危机感。

“谢亦。”她严肃了神情,对面前人郑而重之地说道,“你等会儿去市局开会的时候,注意不要多说话,也不要多笑,千万记得要少言寡语,尽最大程度降低你自己的存在感。”

谢亦听了,就是一愣:“我穿这身衣服真的很奇怪吗?”看样子是误会了她的意思,以为她这么说是因为他今天的穿着实在惨不忍睹,才这么提醒他。

董桑咬唇,纠结要不要对他说实话,最后还是决定说吧,免得没有她的提醒,他在去开会的路上被什么奇奇怪怪的女人搭讪,就算知道他不会被拐走,她这心里也还是会感到不舒服的。

“反正你听我的话,少说少笑,在和女同事相处时保持距离,最好连相处都不要有,实在不行,也只能跟她们说公事,不能有任何私事上的交流和肢体上的接触,还有……”

看着她在那边一条条地罗列要求,谢亦的神色逐渐从疑惑变得恍然,到最后眸光焕亮:“桑桑,你——”

“我就是小气。”董桑赶在他说完之前截住他的话,“怎么了,不可以吗?”

说这话时,她故意做出一副蛮不讲理的模样,仰着头抿唇倔强地瞪着他,大有一副他敢不答应就要他好看的模样,其实心里头虚得很,生怕他皱一下眉,发表一句不赞同的言语,完全是在虚张声势。

谢亦怎么可能会生气,他高兴还来不及,因为这一番要求看似无理取闹,实则却是她在意他的表现,就像他也会在意别的男人投向她的目光一样,深爱一个人就会想要独占她的一切,如果不是足够喜欢他,以董桑这么害羞的个性,是绝对不会说出这些话的。

真是世事难料,就在一个小时前,他还在苦恼妻子失忆的事情,觉得这影响到了她对自己的感情,不似往日那般情深,没想到现在就给了他这么大一个惊喜。

谢亦心里一阵悸动,对董桑弯唇露出一个微笑,柔声应道:“好,都听你的。”

接着,他就捧起她的脸,低头落下了一个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