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别人穿黑西装是因为又胖又丑, 而他穿白西装是因为又高又帅?

董桑忍不住被这回答逗笑了:“真的假的, 我真的这么对你说的?”

“真的。”谢亦也笑,亲昵地蹭了一下她头顶上的软发,“很惊讶?”

“有一点……”她有些纠结地抿嘴笑着, 万万没有想到她让谢亦穿白色西服的理由居然会是这个, 这也……太埋汰那些穿黑色婚服西装的新郎了。

不过仔细想想, 这话说得其实还挺有道理, 谢亦本身的外形条件就很不错, 不需要用人靠衣装来衬托, 再加上他的气质也不是冷酷那一款,穿黑色的西装对他来说没有什么特殊加成,反而是白色的西装能给他添上一股贵气, 难怪人家小妹妹说他是白马王子, 的确很有一种梦幻童话的风味。

董桑又看了几眼照片,越看越爱不释手,觉得照片里的新娘真是美丽漂亮,而新郎也是俊朗帅气,让人光是看着就赏心悦目,脑海里只剩下四个字在徘徊:天生一对。

“还有这样的照片吗?”她问道,“我想看看我们结婚时的其它照片。”

“当然有。”谢亦松开搂着她的手, “剩下的照片都在相册里,放在书房那边了,我去拿过来给你看。”

“不用了,我跟你一起去吧。”董桑把相框放回到床头柜上, 转头对他盈盈一笑,“正好也看看书房长什么样子。”

看着她如山茶朝露般的笑容,谢亦也不自觉露出了一个微笑,柔声应了一句“好”,带着她离开卧室,去了两人的书房。

说是两个人的房间,但谢亦工作忙碌,能抽出来的时间都用来陪伴妻子了,后期的书房基本上只有董桑一个人在用,他不常踏足,就算进去,也只是坐在椅子上睡一觉,不干别的事,所以对于里面的物品陈设比较陌生,在书柜里翻找了好一阵子,才找到了那本结婚相册。

在他寻找的期间,董桑也没闲着,和在卧室时一样四处观察,绕了一圈后没发现什么能激起她内心波澜的东西,就回到了书桌边上,看着谢亦翻找相册。

就在这时,一个东西忽然闯入了她的视线,是一个倒扣着的相框,放在书桌的边缘一角,离中心比较远,人如果坐在椅子上,就算伸直了手也够不着它,必须得站起来,绕着走过去才行。

这个相框引起了董桑的兴趣,因为书桌是靠着墙摆放的,桌面边缘就是墙壁,不存在经过时不小心碰翻的可能,所以只能是被人为倒扣上的,而一个相框会被倒扣在桌面上的原因,怎么想都只有一个:它的主人不想看到里面的照片。

这就有些奇怪了,能被放在相框里面的照片肯定是经过了精挑细选的,不会是什么辣眼睛的丑照,让人不忍直视,但它又被倒扣起来,并且放到这么一个角落的地方受着冷遇,就说明原主对这张照片的心态产生了变化,从喜爱变成了讨厌,但又不舍得毁掉或者收起来,只能远远地放到一边,来个眼不见心不烦。

什么样的照片会让人前后产生这么大的反差?喜欢时精心装裱起来,放在桌上天天看着,不喜欢时又倒扣远离,发配边缘地带,并且这个循环可能还重复了不止一次,前一天还看着,后一天就把它倒扣推开了,再过一天又重新把它拿回来,摆好放在桌面上……

想到这里,董桑不禁好奇心起,上前翻过相框,想看看里面装的到底是何方神圣。

下一秒,她的心就“怦咚”一声,倏然漏跳了一拍。

里面放的是她和谢亦的合照。

照片里的她身着一袭酒红色的鱼尾裙礼服,长发挽起,妆容明丽,倚靠在脱下了西装外套的谢亦身上,手里还拿着他的领带,背景是华丽的水晶吊灯和旋转楼梯,氛围梦幻又典雅,像是在参加什么名流晚宴。

只一眼,董桑就认出了这是一张婚纱照,因为虽然她穿的衣服变了,但谢亦的没变,依旧是那套白色的婚服西装,只是把外套脱下了,搭在胳膊上,露出了里面的衬衫和马甲小两件。

她怔怔地盯着照片。

一张婚纱照,被倒扣在桌面上。

这意味着什么?

“桑桑!”就在她出神的当,谢亦带着点兴奋地唤了她一声,手里拿着本厚重的相册冲她举了一下,“我找到婚纱相册了,你快过来看。”

“哦,好。”董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说了什么,把相框重新倒扣回桌面上,露出一个有些恍惚的微笑迎了上去,“在哪里?”

“这儿。原本相册是没这么厚的,但影楼把婚纱照的修图给你看后,你就改了主意,把拍的照片全部买下来了,只得换一本更厚的相册。你看这张照片,是我们当时第一个照的,摆了好久的姿势……”

谢亦指着相册扉页的婚纱大图,缓缓讲述起了当年拍照时的往事,眉眼含笑,声线温柔,显然,重温这些照片让他想起了不少美好的回忆。

放在几分钟前,董桑是一定会和他好好看一下的,并且顺着他的话去努力回想,看能不能想起一点当年的记忆,但现在,经过了刚才的发现,她已经无法把心思放在这本相册上了。

她面上听着,心却不由自主地飘到了那张照片上,那个被倒扣的相框上面。

这个家里只住着她和谢亦,也就是说,能进到书房、翻动这个相框的,不外乎他们两人。

是他们之中的谁把相框扣倒的?又是为什么……不想看到那张结婚照片?

……

谢亦给董桑翻了一下午的结婚照,一边翻,一边和她讲述着当年发生的往事,看样子是把这当成了一次寻找记忆之行。董桑初时心不在焉地听着,时不时附和两句,后来见对方有些察觉到了她的走神,疑惑地询问了她一声怎么了,才勉强把注意力收回,集中在照片上面。

说实话,这些照片拍得很漂亮,没有一点瑕疵,无论是摄影还是修图的技术都很完美,当然,最主要的是人好看,就算把它们放大挂在影楼里,也不比那些展示的海报差。可一旦没了欣赏的心思,一张张地慢慢翻看这些相片就成了一种折磨,好不容易看完了整本相册,时间也来到了傍晚。

看着窗外笼罩的一层暮色,谢亦合上相册,一边把它放回原来的地方,一边转头对董桑道:“差不多也该到吃晚饭的时间了,桑桑,你想吃些什么?我去给你做。”

原本,董桑是准备回到家后去厨房试一试手,看看她有没有保留下一点烧饭做菜的常识的,如果有的话就她来做饭,没有就给谢亦打打下手,总之是要找点事情干,不能让他把活全都包了,他能这么一直心甘情愿地照顾自己,她也不能这么一直心安理得地享受着。

可现在她连吃饭的心思都快没有了,更别提什么做饭了,听他这么问,也只是兴致缺缺地答了一声:“随便什么吧,清淡点的就行了,不用太麻烦。”就完了,没有再多说什么。

谢亦没有多想,只以为她是中午那顿火锅吃腻了,想换换口味,笑着应了一声好,就离开书房,转身进厨房去准备晚饭了。董桑则是继续在书房里待着,目送他的身影离开视线,而后再度翻起桌面上的相框,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才缓缓放下,离开到了客厅。

客厅的一角围着一圈塑料栅栏,里面铺着张毛地毯,上面放了狗屋、食盆、和自动喂食机等物,狗屋上还挂了个牌子,用马克笔写着大大的“毛毛”两个字,字写得不怎么好看,“毛”的最后一笔还斜飞到了木板边缘,一看就出自于学渣之手。

很显然,这地方是用来给一只叫做“毛毛”的宠物狗居住的,应该就是谢亦之前跟她提过的那一鸟一狗中的狗了。

这么说来,那剩下来的一鸟也应该居住在客厅的某个地方……

这么想着,董桑环视了一圈周围,果然在靠近前阳台的玻璃门那里发现了一个鸟笼,里面内置着一间鸟窝和几个干草堆,还挂着架带铃铛的木头秋千,用手指轻轻一碰就发出清脆的响声,好听极了。

和狗屋一样,鸟笼外面也挂了张木牌,上面写着“哔哔”两个字,不同的是这上面的字比狗窝那边的要好看得多,遒劲有力,颇有几分笔走龙蛇之调,一看就出自于学霸之手。

不用说,这么好看的字一定是谢亦写的,至于那边的狗爬体……算了,不说也罢。

不过这倒是提醒了董桑一件事,那就是她的一狗一鸟还寄养在宠物店里,之前是她住院,没有办法,只能送去店里照顾,现在她出院了,是不是也该接回来了?

在吃晚饭时,她把这事和谢亦说了,谢亦也赞同她的想法,但觉得现在时间比较晚,宠物店说不定已经关门了,不如等明天再去,他会联系好店主的。

“明天去?明天你有空吗?”听见这话,董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他的工作要不要紧,平时都掐着点的医院警队两头跑了,他今天又请假一天,明天再带她去宠物店,积压下来的事岂不是要堆成山了?

“有。”谢亦微笑道,“明天是休息日,我不去支队,就待在家里陪你。”

原来明天是休息日啊,董桑恍然,看她这日子过的,都不知道今夕何夕了。

有空就好,虽然没空也没什么关系,反正她也不怎么着急,再等几天也不要紧。

“那就明天去吧。”她点点头,又忽然想起一件事情,说道,“对了,明天你再顺道带我去补办一下电话卡吧,我现在用这个新卡,通讯录里都是空白的,又想不起别人的联系方式,有事找人都不方便,不如换回原来的用,最起码能同步联络好友。”

谢亦执筷的动作一顿,沉默了几秒,才微笑应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