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肯基基在咸阳爆火的时候,一个小麦色皮肤的中年商人,带着装满货物的马队,悄悄靠近了咸阳城的北门。
北门靠近皇帝的校场,远远隔着几里地,都能听到秦军训练的声音。那一阵阵山呼海啸般男儿吼声和整齐的脚步声,让商人的内心隐隐作痛。
坐在车里的他,额头上分布着几条细纹,一双炯炯有神的鹰目显示出他谨慎又傲慢的性格。他唇上蓄着寸长的胡须,身穿整洁干净的青色长袍,拇指和食指都长着厚厚的茧子。他紧紧握着一卷竹简,衬得他有几分儒雅。
“来者何人,下车检查户籍!”
守城的士兵们大声呼喝,伸出青铜长矛,拦住了要进城的商队。
缓缓行进的马车停了下来,商人深吸了一口气,放下竹简,躬身下车。他像读书人一样,含蓄地笑着,朝守城的士兵礼节性地点了点头。
“哎,好的,我们这就接受检查。”
他朝身后的商队挥了挥手,跟随他的众人纷纷从怀里掏出户籍文书。商人把自己的那一份文书向领队的士兵递过去,户籍中夹着一条细细的绿松石手串。
他摸了摸自己的胡子,仿佛见到好友一样,亲切地说:“这位官爷,我叫郎诞,来自西边,听说咸阳生活好,专门来咸阳卖珠宝的。西边特产绿松石,在我们那儿不值钱,也请您赏玩一下。”
年轻的领队瞅了手串一眼,哟,这人是想收买他!
还别说,这条手串真好看!他守门了那么久,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宝物。
这条绿松石在阳光的照射下,看起来绿莹莹的,好像上好的陶瓷一样光滑。这种成色的宝石,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整个咸阳城,应该只有公主那样尊贵的美人,才配得上这抹浓艳的绿色。
领队甩了甩头,把绿松石手串递回去给商人,挺着胸膛说:“别的地方如何,我不知道。但在咸阳要走银钱开道这一套,可不行。陛下治理最是公正严明,你要是没问题,我们不会为难你。但你要是怀着坏心,即便送一车的宝物,也难逃秦律的审判!”
商人听此一言,手上一紧,脸上继续保持着得体的笑容,赞同似的朝士兵们点点头。
“是在下做得不好,怎可用此浊物来污了诸位的眼。该罚,该罚。”
士兵们检查了商队带的货物,又查看了众人的文书,均没有什么异样。
领队的士兵接收到同伴的眼神,再次严肃地盯着商人看了几眼,也没看出什么不妥来。半刻钟后,他把指着商队的武器收了回来,朝同伴大喝一声:“放行!”
商人坐回到马车中,摸摸自己手中的绿松石手串和指腹上的茧子,无声地笑了。
半个月后,咸阳群众发现城北开了一家珠宝店,专卖西边的珠宝首饰。
老板姓郎,人称郎三爷。他的柜台里,摆放着风格大气粗犷的玉佩、耳坠等物。与秦人常用的白玉和青玉不同,他卖的是关中地区罕见的绿松石和玛瑙石。
他的珠宝店不是咸阳城内最大的,但依旧很受欢迎。不仅夫人们喜欢逛他的店,老爷们也喜欢来他的店坐坐。
大家都说,这位老板的本事可不小。除了卖夫人们喜欢的女性饰品,他还卖狼牙、熊牙做成的配饰。
“李大人,你瞧瞧,这可是郎三爷最新的熊牙挂件,是不是显得我很威武!”
“切,这算什么,您再瞧我的,狼牙手串,这路足足有六颗狼牙,比你那个好看多了!”
“啊?还有这玩意?郎三爷没有和我说呀。不行,明天旬休,我得再去那儿掏件好货。”
老板是个健谈的中年男子,来到他的店里,不买东西也没关系。他会笑着给你递上一盏茶,听你讲讲你的故事。如果你不喜欢说话,只想做个安静的听众,他也会把他的经历,对你娓娓道来。
“我想想,该是五六年前吧。那时候,草原上的匈奴人真多啊。我远远瞧着,有一大片呢,几乎占据了半个草原!他们都骑着健壮的骏马,马尾一甩一甩,在黄昏的夕阳下,影子拉得很长。
我和手下的兄弟们,瞄准了一头将近百斤的雄鹿的,正想一鼓作气,捉住这一猎物。没想我们追着追着,迷失了方向,距离匈奴人的军队竟然越来越近!”
郎三爷说着,眉毛一条一挑,语气辗转起伏,让听众们随着他的声线,仿佛站在了那片黄昏的草原上。这种面对匈奴大军的经历,让听故事的咸阳贵妇们,顾不得礼仪,惊得嘴巴都张开了。
“天呐,你们是怎么逃出来的!”
“匈奴人都是强盗啊,会杀人的!”
郎三爷低头喝了口茶水,谁人都看不清他的眼神。当他再抬起头时,脸上又挂着温和的笑容,俨然一中年美大叔。
把听众的心神都勾起来后,他朝贵妇们拱了拱手,讨好似的眨着眼,“欲知后事如何,那就请光顾一下小人的生意吧!”
贵妇们这才发觉自己被这老板耍了,她们用帕子捂脸而笑,却舍不得起身离开。
郎三爷有着成熟男人的魅力,说话又风趣,比家里的臭老头子养眼多了。况且他这儿的首饰价格公道,稀奇有特色,她们都喜欢上这儿谈天说地。
盛夏的暑气渐渐散退,最近这几日,咸阳城中下起了淅淅沥沥的秋雨。初秋的雨虽然不大,但却持续的时间极长,经常一下就是一整天。
因为天气,咸阳群众都没那么爱出门了。尤其是贵妇姐妹团,这会儿都选择窝在家里,不来郎三爷的珠宝店了。下雨天到处都是湿漉漉的,走路多难受啊,精美的绣花鞋都湿透了。
郎三爷给自己泡了盏茶,围着小炉,百无聊赖地看着门外的雨。没客人来了,他的表情一松,反倒露出几分锐利的锋芒。
一阵阵急速的追逐声在雨中传来,郎三爷听着,大概是五,六个人。其中的一个人的脚步声比其他人轻,他听出来了,这应该是个女人。
没等他多想,一个穿着破烂,浑身湿透的年轻姑娘跑进来他的店里。年轻姑娘蹲在了他的柜台后,尽力把自己的身体缩小,求救似的拼命向他眨眼。
唉,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
郎三爷一时不忍,他最大的女儿,应该和这姑娘差不多大吧。可惜一招差错,他的妻子儿女都已经死了。
门边的雨水好像洒进了他的眼睛,化成一滴苦涩的泪水。郎三爷对着这位陌生姑娘点点头,拿起店里的一块干布,把姑娘带进店里的水渍擦掉。
擦了不到一半,五个邋遢的小混混就追到了珠宝店的门前。他们看到了擦地的郎三爷,这大雨天,整条街就只有这个人还开着店。
该不会是他把那小娘们藏起来了吧?
几个小混混越想,越觉得真相就是这样。他们提着木棍,毫不客气地倚在门边,骂骂咧咧地开口:“小爷我问你,刚才有个臭娘们的,穿得破破烂烂的,在这条路上,你看到没有?”
郎三爷面无表情地回答:“没有。”
“你眼睛是瞎了不成?整条街就那么长,你跟我说没有?嗨,大叔,该不会是你把她塞进去你被窝了吧!”
小混混看着郎三爷这盐油不进的样子,气得把木棍重重地敲在了门框上,嘴上都是骂人的荤话。
十天前,他们这群流氓在咸阳城捉了个没户籍的姑娘。这小娘们除了黑点,五官长得真不差。若是将她卖去章台街的乐户,把这身皮肤再养白一点,嘿嘿嘿,能值好多钱呢。
眼看这姑娘都能换成一把钱了,不成想这女的性子烈,关了那么多天,都还没放弃逃跑。今天趁着大雨,看守她的老头子就打了个盹儿,竟让她给跑了出来了。
“你说没有就没有?兄弟们,进店去搜!要是搜出来那女的,咱们把这多管闲事的给废了!”
“你敢!”
从小到大,还没有人敢指着鼻子骂他,要把他给废了。郎三爷一手夺过小混混的木棍,趁其不备,用力锤在了几人的腿筋上。他从小练的是杀人的功夫,要不是在咸阳不好杀人,他准会把他们的头盖骨敲得粉碎!
小混混们没想到这大叔怎么猛啊,一上来就动手。幸好大叔不是打在腿骨上,不然他们肯定得变成一群瘸子。他们疼得在地上左右打滚,纷纷磕头求饶。
“大叔,您是真壮士啊,小的不懂事,请您不要计较啊。”
“对对,大叔您想干嘛就干嘛,小的打扰了。”
“大叔,我们再也不敢了,不敢了。”
郎三爷的眼中露出几分威势,好像野狼盯着猎物一样,目光死死地锁定这几个倒地的小混混。他心里憋着一口气,提起木棍又在小混混的身上重重敲了几下,大喊一声:“滚!再让我看到你们,打死你!”
小混混们听到这一声动听的“滚”,好像得到赦免一样,拖着残腿飞快地爬到了街上。他们相互扶持着,一瘸一拐地跑远了。
几人离开后,又过了半刻钟,躲在柜台后面的年轻姑娘,战战兢兢地探出头来。来了咸阳那么久,她终于获得了片刻的安全。她抬起头,拨开了被雨水打湿了碎发,终于看清楚救了她的恩人。
她对着郎三爷,一声又一声,重重地磕在青石板上,把她的额头都磕红了。
“恩公,我叫阿娇,您救了我,让我干什么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