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虽说谭星云是集鬼修与血魔两者之大成者,但是细细算来的话,她也只不过是个万金油而已——什么都通一点,可什么都不精通,和什么都精通的叶楠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比。

她本来只不过是个普通的鬼修,唯一会的那点血魔的本事还是楚明远高兴的时候从指缝里漏出来,随意指点她一二的。这样一来,她虽然能够借着血魔的本事让自己的外皮多有变幻,可终究是夹在两者之间的四不像,要想精修下去的话,便万万不成。

谭星云也知道自己和别人的差距,更是知道自己的这点小把戏在真正苦修的正道修士的面前只怕不够看的,可那又能怎样呢?

只要她小心谨慎一点,牢牢地把住楚明远这条大腿,这位大人说东她绝对不往西;再加上平日里她挑选人皮的时候好好筛选一下被害者的身家和背景,绝对不招惹那些一看就不简单的家伙,肯定能够笑到最后。

别说,她还真靠着这身明哲自保的本事活了好多年。

谭星云的公司里年年都有人莫名其妙地失踪,业内甚至私底下给她的公司起了个外号,叫做阎王殿。鬼门关,说每年她这里都有意外失踪和身亡的名额,这是拿人命填起来的生意。

这些消息私下传得那叫一个热闹,天底下哪里有不透风的墙呢?最后果然还是传到了谭星云的耳朵里。对此谭星云也只是笑了笑,对着来跟她报信的、同为邪修的助理道:

“别看他们私底下传得这么热闹,可是真的要查的话,没人能够查出什么东西来的。”

她的助理陪着笑赞同道:“您真是高瞻远瞩,富有远见。”

和那些志怪故事里的反派不同,谭星云赢就赢在足够小心。万万不能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道理她可懂了,小心驶得万年船,这么多年来她都谨慎得不能再谨慎了,把尾巴都打理得干干净净,就是为了让她的这个公司的壳子能够长久地留存下去,她才好从这里面捞到更多年轻漂亮的姑娘,来给她供应源源不断的人皮。

但是为了这个不知名的漂亮姑娘,为了这个在孙道的剧组里让她一眼就瞄上了的好皮囊,谭星云说不得也要不谨慎一次了!

这种皮相,是的确值得谭星云去冒这个险的。

她一想起那张脸来,便有种浑身震颤的兴奋感,觉得那张脸真是左看右看无不完美,眉眼唇齿都正正好地生在了她的审美上;要是这样的皮囊能够成为自己的外相的话,那又该是何等的赏心悦目?

把什么朱唇皓齿国色天香花颜靡丽的词汇套在那张脸上都犹不饗足,都觉得差了那么几分意思,要么太俗太浓艳、要么太清汤寡水太淡薄不足,说不出那种感觉来。如果真的要用一个词去概括的话,那便是——

宛如天人。

但是谭星云还是保持了最起码的警惕心的。在动之前,她把这姑娘的背景粗略打探了一下,在看见她和严清心于媛两人交好、从孙道的压轴戏跟到了大轴戏之后,便先入为主地认定了一件事情:

这个姑娘,是孙道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里挖出来的新人。

和那些只会用流量明星的同行不一样,孙道最喜欢做这种挖掘新人的事情。这种事一不小心便是吃力不讨好,一启用新人,首先便失去了数量庞大的粉丝群体;要是新人的演技再差一点,等待着整个剧组的便是铺天盖地的口诛伐,喷子和黑子们可不会因为新人的原因而对他们宽厚半分。

可是孙道的眼光毒得很,特别精准,但凡是被他挖掘出来的新人,就没有不火的。有人曾经戏称过,说别人挖新人是闭着眼睛碰运气,挖到什么算什么;孙导这边是种萝卜,一个萝卜一个坑,个个都要被安排得明明白白,绝不走空。

既然她是被孙道挖掘出来的新人,那必然没有什么背景,所以在剧组里必须要和严清心和于媛搞好关系也就很能理解了,更不用说之后还被萧景云接去了萧家大宅里,都是能够用常理解释的事情:

就算孙道活着,想要跟萧景云抗衡也得费好一番力气,更别说他都死了。在这么个凉薄的、恨不得你踩我我踩你彼此勾心斗角攻讦上位的圈子里,还有谁会为这么个可怜的小新人讨公道呢?

——阴差阳错之下,好好的“山海主人”愣是在谭星云的眼里变成了“无依无靠被强占的小新人”;叶楠的“灵气尽失不得不避入萧家大宅借用萧景云的龙气掩饰自己”,也成功地被谭星云往各种充斥着金钱和桃色的方向想去;更别提叶楠所有在特别督查组之外的对外资料都是用的假名了。

多方叠加之下,终于让谭星云放松了多少年来都一直竖着的戒备高墙,种种巧合,果然天意。

当晚的天空是过分浓重的黑色,宛如在密不透光的黑布上泼了浓浓的一整碗墨一样,无星无月,丁点儿光也见不得。甚至连路边的路灯投射出的光芒,在如此浓厚的暗夜里都有些力有不逮的意味,淡薄的光芒无法穿透这沉沉的夜色,甚至连人的影子都勾勒不出多少明显的轮廓来。

在这样的夜晚里,最适合发生一些常理之外的、稀奇古怪的事情。

在漫天黑云与淡淡的晚间雾气的遮掩下,一团黑雾从萧家大宅的围墙边缘悄然攀援了进去。它无声无息地伸展开身体,避过了所有的监控,轻而易举地就把自己渗透进了萧家大宅里。

它在把自己完全送进萧家大宅之前,还饶有兴味地在窗边好好看了看叶楠,在脑海里把跟这姑娘寥寥的几次会面好好回想了一下,发现她似乎常年都穿一身白色的衣裙,虽然样式有所不同,可这个颜色就从来没变过。

有句老话说得好,叫做“男要俏一身皂,女要俏一身孝”。可是时代变了,白色自然也没有那么忌讳了,没见着现在的新嫁娘结婚的时候都要穿一身白色的婚纱么?现在做衣服的商家们也都喜欢把什么纯洁无瑕、天真烂漫、梦幻空灵之类的词语往“白”这个颜色上套,反正白色现在也不是什么不吉利的颜色了,还不是尽着他们说?

——然而这个颜色穿在她的身上,愣是就真的有种肃穆的、令人望而生畏的感觉,就好像她真的在给什么人披麻戴孝一样。

这个念头只在谭星云的脑海里随意一飘,便泥牛入海般消失不见了:

只要她趁着今晚萧景云不在、无法用龙气庇护这姑娘的当口动成功,这张皮就是她的了。

到时候自己绝对不会浪费这张脸,怎么能天天只穿白色呢?那多浪费这样的盛世美颜呀,肯定要涂脂抹粉,顺便把所有的大牌都轮着穿一遍、所有的珠宝首饰都要排着戴一遍才好。

就在谭星云终于完全进入到萧家大宅的那一瞬间,她曾经被“山海主人”隔空一道昧真火烧灼过的旧伤,突然剧烈地疼痛了起来。

那种疼痛感深入骨髓,立时便让谭星云打起了摆子,像是动物见到了天敌一样的、代代传承下来的直觉终于在她脑海里发出了刺耳的警报声:

“山海主人”在这座宅子里!

——百年前“山海主人”威名赫赫,下斩过妖魔鬼怪无数,令一干邪修们闻风丧胆。她的名字甚至会被珍而重之地写下来,贴在曾被她庇护过的人家供奉的神龛里,以此祈求这位叶家家主可以保他们平安。

甚至有个说法是如果换做她是邪修、被叶楠杀过的人全都是普通人的话,光这么多的血债就足以让天道判她一个永生永世不得超生。

没有多少妖修和邪修们能够活一百多年,现在为非作歹、兴风作浪的全都是百年之前的那帮侥幸活下来的家伙们的后代。然而即便如此,这种雷厉风行的段、单方面的实力压制也成功地从上几辈的家伙们的灵魂和本能里传承了下来。

换作别的物种,怎么说都要靠几亿年才能形成的“本能”——就像很多人天生就害怕蛇这样的软体动物、天生就对抓挠黑板和塑料泡沫的尖利的声音毛骨悚然一样——在邪修们这里,竟然只用了短短一百年,便把对“山海主人”的名号的畏惧刻入了骨髓当。

这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对直面死亡的畏惧,仅此而已。

时至今日,谭星云终于又一次感受到了这种本能的影响。还没等她的神志反应过来呢,她的身体就已经开始风紧扯呼,开始飞快地逸散成了更加淡薄的雾气,想要从门窗缝隙里渗出去、原路返回了。

只可惜她还是慢了一步。

就在这团黑色的雾气堪堪接触到门窗边缘的时候,陡然间从二者相触的地方迸开万丈金光,隐隐间有梵音流动,只是这一道光芒,便成功地把谭星云打翻在地,抽走了她浑身的力气,丁点儿也动弹不得。

根本就没有什么有来有回,根本就没有什么志怪传说里最爱写的“正邪大战百回合”。

在极端的实力碾压之下,她甚至连逃跑的资本都没有。

谭星云不知自己在地上躺了多久,才终于听见了这姑娘带着微微诧异之情的声音:

“这里怎么多了个邪修?我都没注意到,你们也不提醒我一声?”

谭星云本来身上的伤势就很重了,这句话一入耳,便险些气得她内伤加重,当场吐血:

你在这边都被打得半死了,结果动的人根本就没发现你,没把你当回事,刚刚把你打成这个样子的甚至可能只不过是人家住在这里而残留的一点护体罡气而已,气人不气人?要命不要命?

——但是这句话背后还有更令人深思、更让人毛骨悚然的事情:

她知道谭星云是邪修,也就是说,她并不是资料所说的普通人;而且她刚刚说“你们不提醒我”,这个“你们”,又是谁?

谭星云用尽了浑身的力气,终于从喉咙里挤出一点声音来:

“你是谁?”

她明显能感受得到自己的一身修为,连照面都没能跟这姑娘打上,便被尽数击溃在了这里,命丧黄泉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怪不得她再也说不出更多的话来了。

如果谭星云还能说出话来,肯定有一堆的事情要问:

你竟然不是孙道挖掘出来的只会拍戏的新人?你师从何方,是什么门派的人,为什么我之前完全没有听说过你的半点消息?你这一身修为为什么这么雄厚,你和萧景云到底是什么关系?

——可是她半个字都再也吐露不出来了。

“你问我是谁?”叶楠怔了怔,脸上便露出一点想笑的意味来。没有任何嘲讽的、看不起的意思,只是单纯地为了谭星云的无知和狂妄而付之一笑罢了。

如果真的要举个例子出来的话,那么这抹笑意便是那种宽厚的前辈在看不知天高地厚的后辈的眼光,只一点不一样,那双宛如千年寒潭、古井无波的黑眸里,丁点儿真正的笑意也没有:

“按理来说,尔等魍魉小人,是不配得知我的名字的。”

谭星云终于再次感到了那种灵魂都为之震颤的本能预警。果不其然,下一秒,那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名字便在她的耳边响起了:

“我是叶家百十代家主,单名一个‘楠’字。”

“承蒙同行不弃,也多谢诸位帮衬,称我一声‘山海主人’。”

谭星云在神魂聚散的前一秒,终于模模糊糊地想通了一件事:

原来她在看到叶楠的那一瞬间,感受到的那种灵魂的震颤,并不是来自对如此美丽的皮相的艳羡,而是她的本能在朝她发出最后的警告——这是山海主人!快逃!再不逃就来不及了!

只可惜谭星云被这副皮相蒙了心神,没能领会到这个意思,终究还是把自己折在了这里。

叶楠看着在她面前溃散了一地、正在缓缓逸散的黑雾,只能长叹一口气,对那些还凝结在原地久久不散的血痕道:

“诸位的死讯,我会一一替诸位传到家。若除此之外,还有什么身后事要交代,便再多留一刻,为我留下只言片语,让我代为传达吧。”

和绝大部分的蚀心门鬼修们一样,谭星云的本体是一团没有固定形状的黑雾。然而在她的本体被功德金身的余韵给打了个粉碎的当口,那些一直隐藏在黑雾里的血色,却没有跟随着黑雾一起散去:

那是谭星云这么多年来杀害的人们,留在她身上的最后一点怨念。

蚀心门的鬼修杀人最可怕的地方在什么呢?便在这里了:

人死了会变成鬼,可是蚀心门的人也是鬼。两者相遇,区区新死者的魂灵,哪怕有着万千的怨恨、不甘和委屈,又怎么能够和鬼修匹敌呢?

鬼修杀人,不仅会杀死你的肉身,还会将你的魂魄挫骨扬灰、以绝后患。这么多年来,死在谭星云的人全都是这个样子没的,就算正道想要跟她计较,也动不得她:

一是因为谭星云明面上的产业合情合法,按照常理走程序的话动不了她;二是谭星云段狠厉,尾巴扫得那叫一个干净,除去她本体上越来越浓重的血色之外,再也没有半点证据可以证明,那些失踪的女子是死在她的里的。

可是冥冥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谭星云还是死在了叶楠的面前,终于让那些枉死在她里的人们最后一抹残留下来的怨念,可以借叶楠的,将自己的死讯、将自己生前未能说出口的话语、将那些还没来得及交付的身后事,一一传回家了。

萧景云刚推开大门,看到的便是这样的画面:

无数高高低低的蜡烛摆成了个同心圆的模样,一室烛火映得人影幢幢。要是虚着眼看过去的话,便会发现,那些在墙上跳跃着的影子其实并不是烛火映照之下一人的声音,而是还有模模糊糊的千百个人影,全都摩肩接踵地叠加在了这里。

满室的烛火,叶楠黑发高束,白衣曳地,端端正正地坐在这些烛火的央。她的面前正竖立着一支凭空而立、无风自动的,这支还在自己动来动去地写着什么,而且已经写了不少了,光看旁边的一堆写完了的信纸便知道。

叶楠听见门响之后,便偏过头来对萧景云微微一笑:

“借你的地方写几封家书。不会对你有什么影响的,顺便给你积攒功德了。”

萧景云不愧是天之骄子,是见过大场面的人。这种情景要是陡然出现在普通人的面前的话,没有当场尖叫起来就算是心智坚定的了,结果他不仅没有尖叫,还走了过去,因为不知道要从哪里迈入这个阵法,便与叶楠隔着半室的烛火遥遥对望,问道:

“对你有什么不好的影响么?”

——他别的什么都不问,只问叶楠。

叶楠摇摇头,笑道:“没有。”

他们正说话间,叶楠面前正在写字的那支终于停了下,随即另起了一张开始龙飞凤舞起来。

不过新起的这一张倒是写完得很快,都是死了这么久的人了,能够借着叶楠的留下最后的遗书便是极限,自然要写得有多精简便多精简。

这最后一张纸写完,悬在半空的便“啪嗒”一声,像是被抽走了所有的力气似的落在了纸上,所有的白纸刹那间无风自动,乖巧地自己把自己摞成了一整叠,还在地面上顿了几下好把自己弄得更加平整——看来这家伙有点强迫症。

满室的烛火一根接一根地自己无声熄灭,白炽灯在这一瞬间大亮了起来,映照在墙上的影子瞬间便在这明亮的光线下尽数散去,只留下了叶楠和萧景云两人的影子映在墙上,完全不见了之前的幢幢鬼影。

萧景云这才弯腰把叶楠身前的蜡烛移走,对她伸出来,完全把她当成了那种娇娇弱弱、风一吹就会倒下去的小姑娘也似的,温声道:

“我扶着你。”

两人的影子在此刻终于交叠在了一起,远远看去,倒真像是对神仙眷侣。

当晚也不知道有多少人都收到了同样的一封信。发信人各有不同,迹不同,说的话也不同,只有一点是相同的:

这些都是在梦里收到的、来自失踪了多年之人的绝。

收信人有白发苍苍、却还没有放弃寻找自己女儿的年迈的父母,有年逾十也死拖着不肯结婚、一心只想找到自己爱人下落的不复年轻的男人,也有一直想要找到自己的姐妹究竟去了什么地方的、一辈子可能只有那么几个的金兰知交,也有惦记着自己最为骄傲的学生、这么多年来都对她的失踪心存疑虑的老教师……

也不由得他们不信,因为这个梦前所未有地清晰,人人甚至都能在梦境里,再一次地描摹出这些失踪之人的迹,甚至还能从这些只言片语找到某些已经被他们忘却了的事情:

有人的信是写给父母的,说自己马上就要去投胎转世了,希望下辈子还能做一家人,请二老保重身体,不要再继续花时间寻找自己了。让这一对老人最终相信了这封信的,便是这两人在今晚,做了这样的同一个梦;而且梦里自家女儿写东西的习惯也被完全保留了下来,明明是没有什么格子的白纸,偏偏写得那叫一个板正,就像是提前在白纸上打过格子似的——果然是个强迫症。

有人的信是写给自己的爱人的,说此生未能报君未展眉,只盼来世相会,还以终夜长开眼;让这位常年深情不改、硬生生把自己从青年才俊拖成了年人也只为了等她找她的男人醒来泪流不止的,赫然便是梦绝,化用的便是她死前最喜欢的那一句“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他在等她找她的这么多年里,不知道翻来覆去地把这句诗看了多少遍,自然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有人的信是写给自己的好朋友的,在信里翻来覆去地把谭星云唾骂了一万遍,结尾却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说好下班回来给你带只小狗的,也没带成,真是抱歉,但是我已经付过钱了,你去店里领养了它便是”。次日起来,她的好友半信半疑地去了那封信上说的宠物店,果然得到了个消息,说这条小狗的主人在好几个月前便已经付过钱却失踪了,幸好你来了,把它带走吧,就当留个念想。年纪轻轻的女孩子本来就是强忍悲痛来的,乍闻此言,眼泪终于还是夺眶而出。

有的人的信是写给自己的老师的,信里感谢了她的老师愿意在她即将失学的时候施以援,又为父母双亡的她垫付过学费,她没什么能够报答两位老师的,唯有惭愧顿首再顿首。这封信没有任何出彩的地方,也没有任何像之前的那些家伙们的信一样,有着自己的印记,能够让收到信的老师相信这一点的,便是这位老师姓周,她家里有个独生女,叫周诗云;周诗云又有个女儿,叫赵飞琼;赵飞琼又有个龙虎山的道士男友叫张晓城,两人恩恩爱爱得都在谈婚论嫁了。

多少封绝在梦跨越了茫茫生死,跨越了黄泉与轮回,终于借着山海主人的,成功抵达了那些惦念着她们、也被她们惦念着的人们的梦里。

不管她们死的时候,有多么心有不甘、有多么痛楚难耐,在信里却只字未提,满篇信纸里写的都是——

过去的事情已经发生了,便永远不会再改变。既已如此,还请自己好好地活下去,日后有缘,我们再会。

夜风穿过尚未来得及完全闭合的窗子,将那张唯一没能发出去的白纸轻轻拂动了下边角。

那是这群怨念的集合体一起留下的最后一句话,不是要送到家人友人和爱人梦里的遗书,而是专门留给叶楠的,上面只写着两个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