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 还有,乔治牧师见到亨利给的2000镑的银行本票, 吃惊得瞪大了眼睛。
“这笔钱——从哪里来的?”
“我们赚的!”爱丽丝抢着说。
“就是上次那个打字机?”很容易就推理出来了。
兄妹俩使劲点头。
“天哪!”乔治牧师惊叹, “打字机这么赚钱?”这可就是卫斯理一年的年金了!
“做的早就比较容易赚钱,以后就不太容易一下子赚这么多了。”爱丽丝谦逊的说。
“那这是谁的钱?亨利?”看着儿子。
“这是爱丽丝的分红,她想把这钱先借给简。”银行本票是在银行定做的定额本票, 一张100镑,一小本本票,一共20张。
“我不想简去都柏林,那样她几年都不能回家一趟。而且,勒弗罗伊先生不喜欢她, 勒弗罗伊太太要是逼她没事就在家洗衣服做饭怎么办?”
乔治牧师为她孩子气的说话笑了,但一想, 真不好说这种情况会不会出现, 他心爱的女儿远在另一个岛屿,身边没有亲朋好友,孤零零的一个人,汤姆又不可能24小时待在家里。想想就觉得好可怕。
过了一会儿, 他才说:“没事的,简不会去都柏林了,汤姆答应留在英格兰。”
“嗯,这个我想过了, 简刚结婚也不太可能太早有孩子,他们可以像之前那样, 给利默里克寄生活费,等几年后简生下自己的孩子,汤姆的弟弟们也该长大了,可以找工作养活自己,就不用再给生活费了。”亨利说:“我已经跟汤姆说好了,每年给50镑,给3年。他最小的弟弟亨利比爱丽丝大几个月,他父亲想要他把亨利送到都柏林去上学。”
乔治牧师皱眉:供养一个学生花费可不小,在都柏林衣食住行都要钱,还要学费。之前汤姆是有舅舅赞助,才能在都柏林圣三一学院就读。但朗格鲁瓦舅舅资助汤姆的前提是把他当成继承人来培养,他不一定愿意再资助一个外甥。
爱丽丝也皱眉,“让他用自己赚的钱来支付亨利的费用。他总不至于3年后还赚不到什么钱吧?”汤姆14岁半就进了圣三一学院,而大学生通常的入学年龄是17、18岁,这说明汤姆确实是个天才儿童,亨利弟弟总不至于会更聪明吧?就算他15岁入学好了,那也还有至少5、6年呢,凭汤姆的能力,5年都赚不到钱,他也好去死一死了。
亨利笑了,“他不至于这么笨。”
乔治牧师思索了好一会儿,有些惭愧,“爸爸没办法攒更多的钱给你们,还得要你们来想办法赚钱。”
“爸爸,这没什么。我们是一家人,反正这笔钱我现在也用不着,就暂时先借给——你。等以后简有收入了,让她——”爱丽丝被自己说晕了。
乔治牧师笑了,“那算是我借你的,不用简来还。我是父亲,这是我应该做的。”收好本票,“以后这钱你想用来做什么?”
爱丽丝立即说:“问问爱德华,要是谁有房子或是田地出售,我想买一些。”
亨利也赞同的点点头。2000镑虽然可能买不了多少田地或是多大的房子,但也不是你想买马上就能买到的,说不定几年都找不到合适的资产,几年之后,肯定能买得起了。
乔治牧师当然也是同样的想法。这年头,还是有田地靠谱一点——生意有可能破产,田地却永远不会贬值。
*
乔治牧师手里有了能给简的嫁妆,当然得跟妻子说。于是妈妈忽然知道了,年纪小小的爱丽丝居然有了一笔巨款!
“你别去问她,这是她信任我,所以才交给我的。”
妈妈好生气啊,“难道我不值得她信任吗?”
“她可能是怕你吓坏了吧。”
妈妈嘟囔,“我怎么会吓坏?我的女儿这么有本事,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其实肯定是会被吓到的。
妈妈憋了几天,终于偷偷的告诉凯茜,爱丽丝给了爸爸2000镑,让凯茜去问问,这钱怎么回事。
*
“我跟亨利开公司赚的。你怎么知道这笔钱的?”爱丽丝没想到凯茜会突然问到钱的事情。
“你——你跟亨利?”凯茜瞪大眼睛。
“怎么了?”
“就是那个——打字机?”
“对。”
“很赚钱吗?”
“现在来说,非常赚钱。凯茜,简不能再像你那样,因为钱的问题不能结婚了。”
凯茜十分伤感,“我知道。我也不希望他们因为钱的事情分开。可是她不愿意要我的钱。”
“所以啊,我把钱给爸爸,爸爸再给简,这样简就不会拒绝了。”
“我可爱的小妹妹,妈妈还以为你打劫了银行。”凯茜开玩笑的说。妈妈说了爱丽丝的钱是开公司赚的,但具体情况不知道。
“噢,真要说打劫,那我们可能是打劫了那些有钱人的钱包。”
“打字机要多少钱一台?”
“299镑。”
凯茜惊叹:“这么贵!”
“有钱人到底有多有钱,你根本想象不到!他们根本不在乎用区区300镑买一件时髦的家用机器。我再稍微升级一下外观,多卖个50镑绝对不是问题。”
“很赚钱吗?”
“很赚钱!”爱丽丝肯定的点点头,“但我们得早一点赚到这个钱,因为可能很快就会有仿制品出现了。”她对凯茜大略的说了一下,如果有人买了打字机,拆开零部件,照样开模制作,这个产品可能就不那么值钱了。
“所以,就像那些萨维尔街的裁缝店一样,我们要尽快打造‘胡椒博士’这个品牌,让那些有钱人认准我们的商标,我们不用靠劣质产品去占领市场,以后我们会把高端产品和中级产品分开,但那可能是很多年以后了,我们现在靠着赚有钱人的钱就能撑至少5年。”
“那你每年能赚多少钱?”
“我吗?我一年大概能有1万镑的收入吧。”
凯茜差点吓晕了,“1万镑!5年5万镑?”
“差不多吧。”
“那你可就是个有钱的小姐啦!”
“我会买一栋别墅,像我们的家这样,以后你和爸爸妈妈跟我住在一起。”
凯茜差点哭了,“好,我会跟你住在一起,但你——算了,现在不提那些。爸爸的身体这几年确实不太好,但他为了我们,还在坚持工作。”
“爸爸可以早一点退休,但简可能——噢,我说错了,等她结婚以后就会住到伦敦,就管不着爸爸退休以后要搬到哪里去住啦!”
三姐妹都在斯蒂文顿出生、长大,简对住了一辈子的牧师住宅感情深厚,舍不得离开。但她结婚后就会搬走,那时候就轮不到她反对了。
凯茜也很留恋住了20多年的家,但她比简要好一点,觉得即使搬走,也可以经常回来小住。爸爸退休后,斯蒂文顿教区肯定是留给大哥詹姆斯的,妹妹们想什么时候回来住都可以,只是,再也不能称之为“家”了。
反倒是爱丽丝,觉得住在哪里都无所谓,对此的抵触情绪最小。
爱丽丝又絮絮叨叨展望了一下有钱之后的生活。她总是把父母和凯茜放在一起说,说他们以后就跟着她,想去哪里玩都可以,买一些马,买新的马车,乘坐自家的马车走亲访友,去海边度假,不过法国还很乱,不能去,或者可以去西班牙之类的国家度假,还可以去印度这样的亚洲国家,凯茜要是能有人陪伴,出国旅游就最好了,说不定会认识什么英俊有钱的男人。
凯茜要笑死了,“你现在什么都懂,真是个小鬼灵精。不过你也知道,我对再认识什么人已经提不起来兴趣了。”
“汤姆要是在天堂看着你,准会让你追求你的幸福,他要是爱你,就会想让你幸福。”
“那谁能知道呢?好了,别总想着我,我已经下定了决心,就不会更改。这不是说我要为汤姆保守贞洁,只是,没人能像他那么了解我、熟悉我。等你再长大一点,遇到了你的爱人,你就会明白我的想法。”
“好的,”爱丽丝乖乖的说:“我不觉得你必须得结婚,但如果有人爱上你,而你又对他有好感,就应该试试让自己幸福。我看书里说,恋爱会让人感到非常幸福——简不就是这样吗?或者你也可以只恋爱,不结婚,”她笑嘻嘻的说:“这没什么,只要那个家伙能让你感到幸福,不管他长成什么样,我都可以接受他。”
凯茜这下子笑了,按着她挠她的腰,“这难道也是你从伦敦学到的?”
*
贝克尔夫人并不可能教她这些,她教的就是门当户对那一套,也说了,奥斯汀家的社会阶层不算高,但女孩子是可以跟比自己社会地位高的阶层的男子结婚的,要是家里有钱,选择的范围还很大,嫁个贵族家的小儿子也很正常。露辛达以后就很有可能嫁一个没得到什么财产的贵族家的小儿子。
贝克尔夫人意识到了爱丽丝与露辛达的不同之处,但没有想过爱丽丝可能会是一个有几万镑财产的有钱女孩。
爱丽丝回了伦敦。
肯辛顿宫的第3批打字机在5月初交货了,5月初也开始陆续将其他90台打字机交货,同时开始接受第二批预定。
赚钱大计按部就班的顺利进行着。
卫斯理找亨利要了几台打字机,黑斯汀斯先生也要了几台打字机,第二批订单实际上超过了100台。
格莱谢姆庄园有了目前最时髦的家用机器,格莱谢姆夫人还很有兴趣的玩了好几天。这是卫斯理手里的“胡椒博士”样品。
爱丽丝也决定给大哥詹姆斯、三哥爱德华各送一台。
奥斯汀打字机公司也得有几台打字机办公用。
*
汤姆回到了英格兰,忙着在伦敦租房子、找仆人、见导师、找工作。期间只能跟简信件来往。
爱丽丝不想问他从哪儿弄到的钱,他是男人,总有办法弄到钱。
汤姆不可能把简找来看房子,便接了爱丽丝去看他准备租的房子。爱丽丝觉得还可以,是一栋上下两层的小楼,内外都比较陈旧,但伦敦旧房子居多,也还好啦。
“我准备付了租金之后,就雇人来重新粉刷一下墙壁,这样就会好很多。”
“屋顶漏水吗?”
“不漏水。你看墙壁,没有渗水的痕迹。”
爱丽丝点点头,“买几件好一点的家具,简要有一间书房,看书写字用。窗帘要全部换新的,厨具餐具要配齐。如果不知道要买什么,就问勒弗罗伊太太。”
汤姆笑了笑,“好,我会请勒弗罗伊太太帮我看看要购置一些什么。”
“简喜欢写小说,你以后会让她继续自己的爱好吗?”
“那当然。这一点你不用怀疑,她可以做任何她喜欢做的事情。”
爱丽丝想了想,别的也不用说了。汤姆是个聪明人,聪明人就该懂得如何平衡自己父母的家庭和自己的小家庭,不用为他操心。简相对天真,汤姆想来也很喜欢她身上这种乡村女孩的纯朴天真,不会舍得让她为了世俗的事情烦恼。
一切问题其实都能用钱来解决,如果给钱就能解决问题,爱丽丝不介意多给他们一点钱。不过么,聪明人也都很自傲,会想办法多赚钱的。
*
等到夏天,8月份,汤姆终于准备好了婚后的住房。
8月底,爱丽丝又回了斯蒂文顿。
简·奥斯汀与汤姆·勒弗罗伊在斯蒂文顿的教堂举行了婚礼。
乔治牧师满怀喜悦的为爱女主持了婚礼,祝福他俩能够永远幸福。
新婚夫妇在牧师住宅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带着爱丽丝,一同前往伦敦。
*
爱丽丝可高兴了,一路上都在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说她现在周末就可以有地方去啦,不用总是去教堂。简对于一周至少能见到一次妹妹也感到非常高兴,这对于新婚的她来说,是一个很好的缓冲——毕竟在父母身边做了23年的女儿,现在她的身份改变了,是“妻子”了,说不慌张那是假的。
“噢,你还可以跟我一起去亨利的公司看看。那是我们家的公司,奥斯汀打字机公司,汤姆是我们公司的法律顾问。”
简惊异的瞪大眼睛:“‘我们的公司’?”
“就是亨利和我的公司。不过爸爸和亨利都说,我不能告诉别人,我也是公司的老板。”
汤姆一直笑着看着她俩。
亨利给他的待遇很不错,他现在主要是处理一些公司的日常法律事务,工作不是很多,可以在法院的工作之外,将奥斯汀公司的业务带回家做。这样他就有了两份收入,收入还不错,亨利给他开了200镑年薪,他在法院还能有300镑的年薪,这还是因为他是新手,过几年肯定会比这赚的多。
也已经跟简商量好了,用不着简从自己的200镑年金里拿钱出来,他有500镑的年薪,寄给家里100镑,足够父母养活家里的5个弟妹。汤姆还有一个只比他小1岁多的大弟弟安东尼,他在都柏林的时候,给安东尼找了一份法院助理的工作,负责抄写文书,养活他自己足够了。
同时也已经商量好了家用,全都是他来支付,男人赚钱养家天经地义宇宙真理。简的年金放在那里不动,以后有机会,他们会尽量在伦敦购置自己的房产,以及在简熟悉的汉普郡置办田产。
计划做的很好。
他在法院工作,法院虽然看上去是个清贫的国家机构,但实际上,大法官们都收入不菲,赚钱的钱途不用担心。
一切似乎都是那么完美。
*
贝克尔夫人知道爱丽丝的姐姐结婚了,丈夫是一位刚入行的大律师,觉得这是非常合适的婚姻。她对爱丽丝详细说明了“律师”与“大律师”的不同之处,大律师因为面向的是政府部门、是法院,当然比普通律师要“高级”,将来再成为下议院的议员,社会地位就妥妥的提高了一层,那时候就脱离了他本来的出身阶层,可以算得上是一个“上等人”了。
简现在是比汤姆的阶层略高,但结婚以后她的社会阶层就是跟着丈夫的,所以,结婚需谨慎,得小心分辨是不是潜力股。
简与汤姆的出身相差无几,将来地位提升后,简接受过的教育和家庭出身也能让她很好的适应,这就是最适合她的婚姻。
至于爱情,根本就不在贝克尔夫人的考虑范围内。
爱丽丝想,简和贝克尔夫人还真能算得上是女性的两个极端呢。
*
婚后的简·奥斯汀觉得,生活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同。
家里的家务活有女仆,这是必须的,汤姆无法想象简拿惯了蘸水笔的小手会拿着扫帚扫地,他的薪水完全能够雇佣的起几个仆人:1个杂事女仆、1个厨房女仆、1个贴身女仆。
简实际上用不着什么贴身女仆,但一个有点社会地位的年轻女性不带女仆独自外出是不体面的,以前在家要是外出,多半是跟凯茜一起,再说又是去亲友家,这没什么好说的,但在伦敦,她是个家庭主妇了,就不能不带女仆独自出门。
她用不着自己去菜市场买菜,实际她也从来没去过菜市场之类的地方,斯蒂文顿大多数食物都是自给自足,没有菜市场;伦敦的话,厨房女仆每天去菜市场采购蔬菜和肉,几天买一次鸡蛋,没有新鲜牛奶喝了,自己家也不做面包,都是从面包店现买。
简偶尔会外出逛街。要是汤姆需要离开法院办事,他总是很快办完公事,就能早一点回家了。
简对自己的小家十分满意,觉得布置的太合乎她的心意了,就连新换的窗帘的布料和花纹也是她喜欢的颜色和花纹。
结婚前几天,妈妈悄悄的跟她说了,结婚后要跟丈夫做的事情,简之前只知道有这么一回事,但不知道所以然,脸红红的听了一大通。
结婚当晚,实际上他俩并没有睡在同一个房间里,直到到了伦敦,到了自己的“家”。
咳,床上做的事情,好像没有那么可怕,也好像没有那么好。
总之,一切都是新鲜的,一切也都是混乱的。
*
她把已经写完的几部小说都带来了伦敦。
白天,在属于自己的书房里继续修改书稿。
自己是这个家的主妇,因此可以要求女仆在她在书房里的时候,不要进来做事。她可以完全不受打扰的在书房里待上整整一个上午,或者一个下午,直到汤姆回来吃饭。
法院下午6点下班,回家正好是吃正餐的时间。家里人少,菜色不多,开销也不大,简不用做家务,但得学着记账,每天用了多少钱,她这个家庭主妇得知道的清清楚楚。
他俩白天很少会见面,于是总是在餐桌上说事情,汤姆今天遇到了什么有趣的人或事情,简在家里待着还是出去逛街了。简觉得记账也挺有意思,她可以了解到伦敦的物价,用以对比伦敦与斯蒂文顿的物价的巨大差别,这些生活细节都是很好的。
*
他们没有出去度蜜月,主要原因当然是经济问题,因此汤姆总觉得好像亏欠了简。他们还在新婚期,汤姆对简百依百顺,她说什么他都不会反对。
简也沉浸在新婚的喜悦中,写给凯茜的信里都好像从信纸上冒出了粉红泡泡。她对凯茜说汤姆是多么的温柔,并且没有失去他对一些荒唐的事情的讥讽和嘲弄,他们在这些方面高度统一,对很多事情的看法一致,就有说不完的话。
还说爱丽丝每个周末都来跟她消磨一整天的时间,她们很快乐。爱丽丝还带她去他们的打字机公司参观来着。简看到公司办公室外面墙壁上的铜字“奥斯汀”这个词,简直得意得不得了:这是他们家的公司!
她并不歧视商人,奥斯汀家的先祖就是商人,所以亨利现在成为商人没什么好奇怪的,他们家肯定有善于经商的血统,钱能带来的好处,她知道的很清楚。
作者有话要说:
*由于评论区有读者指出,我是不是把女主的才华夸张了,文案列举的名家是不是显得女主太玛丽苏了,我的答复是:不!
有人狂批简·奥斯汀格局小,只描写乡村士绅阶层那么一点儿情感与邻里的破事,也有人认为,简·奥斯汀可以与莎士比亚相提并论,是英格兰的瑰宝作家。我自认人设与事业线可能会有古早风,但爱丽丝要成为生前就被人称颂的大作家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简·奥斯汀(1775-1817),爱丽丝·奥斯汀(1789)。
玛丽·雪莱(1797,1818年发表《弗兰肯斯坦》)、巴尔扎克(1799,1829年发表《朱安党人》)、雨果(1802,1822年发表《颂歌集》)、大仲马(1802,1829年上演《亨利第三及其宫廷》)、乔治·桑(1804,1832年发表《安蒂亚娜》)、爱伦·坡(1809,1827年出版《帖木儿及其他诗》)、柯南·道尔(1859,1887年发表《血字的研究》)、洛夫克拉夫特(1890,1917年发表《坟》)。
以上所有作家全都出生在本文时间线(1795年)之后,全都生活在奥斯汀时代同期或之后,全都成名在奥斯汀时代同期或之后,视一位19世纪初期就成名的年轻女作家为楷模与偶像,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