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
作为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城市,b市的夜晚无疑是十分热闹的, 一到了夜里, 灯火通明,灯红酒绿的, 并不比白日安静。
这边是这片区域有名的酒吧区, 大大小小的酒吧鳞次栉比的落在这里,一到了晚上,门口的霓虹灯在黑夜中十分的耀眼。
而酒吧里,更是热闹,里边放着极为动感的音乐, 伴随着震耳欲聋的音乐,舞池里的人疯狂的舞动着, 到处纸醉金迷。
一个曼妙的身影走进来, 那是个十分漂亮的女人, 而且从里到外都透着一种十分神秘而迷人的气息, 看起来既危险又动人。
这样的女人,一走进酒吧里, 就瞬间吸引了无数人的注意力,尤其是男人。
对方的目光好奇的落在四周,很明显的,她是第一次来这里,整个人身上都带着不属于这里的气质。
终于,有个人按捺不住上去搭讪了。三言两语,就已经邀请人在吧台上坐下, 甚至请对方喝了一杯酒。
放着冰块打酒杯里盛放着酒液,男人似乎往酒杯里扔了什么,然后笑盈盈的把酒杯递了过去。
小姑娘不疑有他,仰头就把一杯酒给喝了。没过多久,众人就见男人伸手揽住了她的肩膀,带着人往酒吧外边走去了。
看到这一幕,酒吧里有不少人忍不住暗暗摇头——这是又有个女孩子遭殃了啊。
那男人叫刘晋,是他们这条酒吧区里很出名的一个人,他最喜欢的就是玩弄女人,而且手段还十分卑鄙,犯下过不少下药迷奸案来。
只是他家里有点小钱,而且挑选的对象又多是那种不谙世事,明显是刚来酒吧的小女生,他下药的动作又神不知鬼不觉的,被他占了便宜的女孩子即使心里清楚是怎么回事,可是又没有什么证据。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祸害了不少的姑娘。
刚才那走进来的那个小姑娘面生得很,也很面嫩,大概还在读书了,一看就知道不是经常出入酒吧的,那刘晋可不是见猎心喜了?
唉,只是可惜了,那小姑娘看起来可是好人家的姑娘了!
众人心里叹息,可是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充当正义使者,顶多在心里叹息一声,转头便忘了。
而这边,刘晋温香软玉在怀,心里却是高兴得很。经过试探,他发现怀里这小姑娘还真是第一次来酒吧了,而且乖巧听话极了。
他说带她出来找个好地方玩,这姑娘竟然还真信了,三言两语就跟着他走了,跟个小白兔似的,还是一只不知道自己身边的人居心不良的小白兔。
刘晋也没想到,这姑娘这么好下手,简直要笑出声来。
“……你说要带我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到底是要去哪啊?”怀里的小姑娘开口,仰着头看他。
她有着一张很漂亮的脸,只是脸色看上去十分苍白,像是没有任何的血色。只是在夜色之中,这点看起来就没有那么明显了。
刘晋完全没注意到这点,诱哄着说道:“就在前面,我带你过去。”
他注意到,女孩的眼睛特别黑,那里边带着某种冰冷却又邪恶的东西,让你注视着她眼睛的时候,有种眩晕恐惧的感觉。
恐惧?
刘晋摇了摇头,心里觉得有些好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来。这小姑娘明明就是只小白兔啊,他为什么要恐惧?
抛开心里那个诡异的念头,刘晋带着人走进一条阴暗的小巷子里去,而且越走越偏。四周的喧闹淡去,这条小巷子里十分安静,而且无人罕至,只边上的垃圾桶里有小耗子吱吱叫。而且,这里的耗子胆子一个比一个大,及时看见了人,竟然也敢钻出来,跑到人脚底下来放肆。
“**!”
看着窜到自己脚边来的耗子,刘晋嘴里骂了一句脏话,忙不迭的躲开去,样子看起来有些狼狈。
“吱吱吱!”
突然,不怕人的耗子突然像是受到了巨大的惊吓一样,随着吱吱的叫声,飞快的窜进了阴暗的角落里,不知去处。
见状,刘晋忍不住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然后等他抬起头来,就看见女孩在对着他笑,就像是看到了什么令她觉得十分好玩的事情来。
刘晋也不生气,还是笑眯眯的样子,说道:“你这都是在看我的笑话吗?”
小巷子里是有路灯的,只是灯光昏暗,而且应该是年久失修,灯光还不断地闪动着,发出嗤嗤嗤的电流声来。
“你有没有觉得身体很热?”刘晋觉得时间应该到了,凑上前去,大胆而露骨的伸手抱住了女孩柔软的身体,甚至一双手还往女孩子的衣服底下抚摸而去。
只是和他意料的柔软、馨香并且温暖的的身体不同,手下的触感是冰凉的,而且有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来。就好像他手底下所触摸的不是女孩子充满生命力的皮肤,而是抚摸着一种光滑但是却十分干涩的东西。
脑海里冒出这么一个念头来,刘晋心里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有些发慌。
冰凉的手探进他的衣服里,在他的皮肤上抚摸着,但是她的抚摸所带来的感觉不是欢愉,而是一种十分诡异,诡异得让他身上被对方所抚摸过的地方忍不住起了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
“嗤嗤嗤~”
头顶的路灯闪动了一下,眼前的光芒一瞬间黑暗了下来。而就在这一瞬间的黑暗之中,刘晋突然觉得身上传来一种尖锐的疼痛,这让他嘴里忍不住发出一声惨叫来。
路灯再次亮了起来,刘晋瞪大眼睛,他愣愣的低下头去,看见的是女孩兴奋的表情,然后便是对方手里捏着一片血淋淋的东西。
那是我的皮……
后知后觉的,刘晋脑海里闪过这么一个念头。可是很快的,他就来不及去想其他的什么东西了,他嘴里发出一声声控制不住的惨叫来。
随着时间推移,惨叫声越来越低了,到最后再也没有了任何的声音。
在一旁的墙壁上,路灯忽明忽暗的灯光照出来两道纠缠着的影子。一张人皮被撕扯丢在一旁的垃圾桶那里,墙壁上的影子那里显示着一个人影站起身来,手里似乎拿着纸一样的什么东西,正仔细的往自己身上贴着。
……
几分钟过后,这条阴暗的小巷子里走出一个高大的人影来,男人穿着一件衬衫,一张脸看上去充满了一种愉悦来。
路口有两个抽烟的人看了他一眼,便忍不住嘀咕了起来。
“唉,不知道是哪家的姑娘又被这家伙给祸害了……”
看着刘晋意气风发的离开,两人心中免不了有些扼腕叹息,深深为那位受害的姑娘感到可惜。
等抽完了一根烟,其中一人突然说道:“这刘晋还真不是人,祸害了人家姑娘,就把人家给丢在这里了。”
另一人把手里的烟丢在地上,用脚碾了碾,说道:“我们进去看看吧,钥匙出了什么事,也能帮忙给叫个救护车什么的。”
两人相视一眼,慢慢的朝巷子里走去。这条巷子平时根本没有什么人来,里边的路灯也是忽明忽暗的,还能听见路灯闪动的电流声。
“这简直分分钟能拍一部鬼片了。”一人忍不住吐槽道。
“吱吱吱……”
两人耳边突然听到了老鼠的叫声,两人远远的看见有一个人影倒在了地上,在那个人影上还爬着不少的老鼠,刚才他们所听到的老鼠的叫声便是从这里传来的。
远远的看到这一幕,两人相视一眼,其中一人惊道:“难道刘晋把人给折腾死了?”
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老鼠爬在对方身上?
“我们上前去看看!”
“……”
很快的,这条小巷里传来两声惊恐的叫声,旋即就看见两道人影从小巷子里冲出来,两人的表情十分惊恐,嘴里惊喊着:
“死人了!”
……
又发生了一件人皮被剥的案子,大晚上的,孟时被人叫起来赶到了这片酒吧街。他过来的时候,尸体上边已经被盖上了一层白布,白布完全被献血给染红了,染出了一道鲜红的人影来。
不用掀开白布看,孟时就能想象到底下是一片什么样的惨烈情形。每一个受害人都是这么死去的,在活着的时候被生生剥去了人皮,是被活生生的疼死的。也是因此,受害者的死像并不太好看,完全就是血肉模糊的一团。要是被普通人给看见了,怕是得被吓得好长一段时间要做噩梦了。
警察局的人跟他说着消息:“……目击者是酒吧的两位工作人员,据他们所说,凶手是一个叫做刘晋的男人。”
“他们说,他们看着刘晋带着一个女孩子走进这条巷子,但是最后只有刘晋一个人离开了。他们两人因为不放心,所以进来看看情况,哪里知道就在垃圾桶旁边发现了一具尸体,当时尸体被一群耗子给啃食着……”
两人被死者的死状给吓到了,警察们到来的时候,还趴在垃圾桶那里吐着了,大概接下里的日子里要做一段时间的噩梦了。
“除了尸体之外,我们还在旁边发现了一张人皮!”
顿了顿,警察又说道:“按照他们的说法,凶手是这个叫做刘晋的男人,而死者是他身边的那位陌生女性。可是,我们却发发现,死者是一名男性,而不是女性!”
孟时嗯了一声,突然想起了什么,他把手机拿了出来,递给这个警察,说道:“去问问那两位目击者,那个女孩子是不是张这个样子。”
警察应了一声,拿着手机去问那两个目击者。等看见手机里的照片之时,两人立刻说道:
“是,就是这个小姐!刘晋身边的那个女孩子,就是长这个样子的。”
得到了答案,警察又拿着手机跑回来,把两人的答案给孟时说了,然后问道:“警官,这有什么问题吗?”
孟时嗯了一声,到:“有很大的问题,他们所看见的这位小姐,在前天就已经遇害了的。”
“什么?”
孟时说道:“他们严眼中的受害者,那才是凶手。”
说到这,他脸上露出了思考的表情来。
现在他们所知道的东西并不多,唯一知道的大概就是凶手不是人,而且下手很随心所欲,并没有特意挑选受害者。因为受害者里有老有少,有男有女,也有善有恶。拿东西会将受害者的人皮给剥下来,自己穿上,看上去就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站在人群里实在是具有着很强的隐匿性。
“让下边的人盯着,看看能不能发现“刘晋”这张脸……凶手现在所披着的人皮,是刘晋的。”
四周有老鼠在吱吱吱的叫着,警察局的人伸脚把几只老鼠给踢开,有些奇怪的说道:“这里怎么这么多老鼠,还一点都不怕人。”
孟时低下头去,果然就看见一只老鼠在地上吱吱吱的叫着,哧溜的飞快朝着尸体那边跑过去,就好像那里有一块十分香甜的肥肉在等着它一样。
发现尸体的时候,有很多老鼠正在啃食着身体……
想到刚才那位警察所说的,孟时忍不住皱了皱眉。他感受着空中还漂浮着的某些让人很不舒服的邪气,便是这些气息,让这些老鼠如飞蛾扑火一般的冲过去。
对于这些阴沟里的老鼠来说,这种邪气无异于最美味的食物,也难怪它们连人都不怕了,就想跑上去咬一口尸体。
伸手碾了碾指尖,孟时能感知到空气中所存在的那点邪恶的气息,但是却根本捕捉不了这道气息,更别说依靠这些气息,去找到那个不知道到底是什么邪物的东西,这让他有些烦躁起来。
再不把这东西给抓住,还不知道它还要祸害多少人了,又有多少人要受害了。
……
等处理完这边的案子,这时候天都快亮了,孟时驱车回家去洗了个澡,觉也没睡,就直接开车去了韩修文家里。上次在医院的时候,他拿到了顾蒙的电话号码,也拿到了韩家的地址。
现在时间还早,天才微微亮,路上还不算是很堵,因此在一个半小时之后,他的车停在了韩家的大门口。
下了车,眼前闪过一道白影,孟时抬起头来,看见一只漂亮的小白狐站在墙上,身后蓬松的大尾巴晃来晃去的。
“你就是蒙蒙所说的客人?”小白狐开口,是一个软绵绵的女声,原来是个女孩子。
孟时把门给关上,问道:“顾小姐知道我要来?”
小狐狸十分得意地说道:“这世界上就没有蒙蒙不知道的事情。”
说着的时候,它已经从墙上跳了下去,不见了踪影。但是很快的,孟时就看见了韩家紧闭的大门被打开,一个穿着白裙子的少女站在那里,脑袋上雪白的耳朵微微抖动着。
她说:“你进来吧,蒙蒙等你好久了。”
目光才能够对方的耳朵上收了回来,孟时眼里闪过一丝恍然来——这小姑娘,就是刚才他所看见的那只小狐狸啊。
两人往里走去,还未进门,小狐狸已经高声嚷道:“蒙蒙,蒙蒙,我给你把客人带进来了。”
昨天齐声打了电话来,蒙蒙蒙蒙的叫,小狐狸听见了,就跟着学了,也蒙蒙蒙蒙的叫。这一人参一狐狸,跟争宠似的,似乎哪个蒙蒙叫得多,就更受顾蒙喜欢似的。
顾蒙正在泡茶,她并不怎么会这个东西,跟着韩修文学了两天,那架势倒是有模有样的了,看起来颇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在她旁边,则是坐着阎罗,对方穿着休闲,歪歪的靠着椅子,看上去十分的悠闲自在。
但是即使他这样轻松恣意的样子,孟时却仍然能清楚的感受到对方身上那股庞然锐利的气息,就想是一座巍峨大山一样,足够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顾蒙让他坐下,伸手端了一杯茶给他,语气平静的说:“尝尝我泡的茶。”
跑了一早上,孟时还真的有些渴了,端起茶杯就一饮而尽,直接把里边的茶水给喝干了。
放下茶杯,他就对上顾蒙冷淡的眸子,对方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看。
“怎……怎么了吗?我身上有什么不对吗?”他心中有些奇怪,很快的,他表情一变,问道:“难道是那个东西在我身上留下了什么东西?”
“……”
顾蒙眼里闪过一丝失望来,就连眼里的光芒似乎都黯淡了几分了。
阎罗眼里闪过一丝笑意,他伸手拿起桌上的茶杯,微微抿了口茶,开口说道:“茶香悠远,口齿留香……蒙蒙,你泡茶的手艺真的是越来越好了。”
闻言,顾蒙的双眼再一次的亮了起来,道:“那我再给你倒一杯!”
阎罗欣然,把杯子递给了她。
刚学会泡茶这项活动,最近这两天顾蒙最喜欢的就是摆弄这些茶具,给大家泡茶喝了。而且,她还有一颗想要让人夸奖的心,只是可惜除了阎罗,大家都看不出她的想法来。
不过孟时并不是蠢人,想着顾蒙刚才的表情,他福至心灵,似乎明白了刚才顾蒙看着他,是为了什么。
“昨晚,又有一个人遇害了……虽然那个人,是个人渣。”孟时开口说道,说到“人渣”两个字的时候,他脸上的冷意更盛,整个人都在往外冒着冷气一般。
他简单的把昨晚所发生的案子给说了,末了皱着眉说道:“我能感受到空气里飘散着的属于那东西的气息,但是那气息实在是太过零散了,我完全捕捉不到,更别说查到它的踪影了。”
“而且,我试过给受害者召魂,但是无一例外,全都失败了……受害者的魂魄已经不在这世间了,我想,可能连同人皮一起,被那东西给掠夺去了。”
顾蒙思考了一下,道:“按照你的说法,这东西邪性很强,而且是大凶之物,现在见了血,邪气大涨,实力也会越来越强。”
孟时点头,面色有些凝重。
这东西的所飘散在空中的邪气,的确是越来越强了,这足以证明对方的凶性也是越来越烈了。这对于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个好消息。
“顾小姐,你有没有能查到对方踪影的办法?”他问。
顾蒙思考了一下,道:“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东西在剥去人皮的时候,也将人的魂魄一同给掠夺去了,那么我应该有办法。”
闻言,孟时顿时双眼一亮,期待的看着她。
“你将昨夜那个受害者的血液取一滴给我,我看看,能不能够查到那东西的踪影。”她说道。
孟时点头,立刻给钱礼打了个电话,让他去取受害人的一滴血过来。钱礼虽然不明所以,但是他很清楚,他们老大要他这么做,那肯定就是有原因的,因此他也不敢耽搁,挂了电话就去取受害者的一滴血了。
……
韩修文走过来,说道:“孟先生还没吃早饭吧,留下来一起吃吧!”
奔波了一夜,孟时的确是有些饿了,因此也就没客气。
吃完早饭没多久,韩家的门铃又响了,小狐狸跑着去开门,只是等开了门,她的表情就变得不怎么好看了。
“白雪。”裴弘毅目光可以称之为贪婪一般的看着她。
白雪被他看得不自在,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她说道:“又是你……我都说了不认识你了,你干嘛缠着我啊!”
闻言,裴弘毅心里一阵难受,他忍不住苦笑——这大概就是老天爷对他的惩罚吧,当初他忘记了白雪,如今白雪也将他给忘记了。
深深的吸了口气,他目光温柔的看着自己的小狐狸,说道:“我叫裴弘毅,是韩修文的好朋友,那么你现在认识我了吧。”
白雪:“……”
小狐狸被裴弘毅的目光看得有些不自在,下意识的就变成了狐狸的样子,甩着自己蓬松的大尾巴,跳到了葡萄架上去。
葡萄架上所挂着的葡萄微微晃悠了一下,在阳光下呈现出一种剔透的色泽来,还散发着一股香甜而诱人的香气来。
小狐狸动了动鼻子,忍不住把鼻子伸到一串葡萄底下去,被那甜甜的香气勾得嘴里发馋。
“你想吃葡萄?我给你剥吧!”
裴弘毅看出了她眼底的期待,Ike自告奋勇的说。一边说着,他已经伸手摘了一串葡萄下来,然后仔细的剥了皮,举着葡萄期待的看着小狐狸。
身后的尾巴晃了晃,小狐狸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没抵得住诱惑,从架子上跳了下来,落在了下边的摇椅上。
裴弘毅将剥好的葡萄喂给她,也不在意自己湿漉漉的手指。能够给白雪剥葡萄,对于他来说,这已经是一件十分快乐的事情了,尤其是在经历了这么多事情,白雪还忘记了他的情况下。
没关系的,白雪忘了自己,那么他就让她重新认识自己,就让他们重新开始吧。
……
从屋里看着外边的这一幕,阎罗扭头问顾蒙:“蒙蒙,这小狐狸会失忆,是你故意的吧?”
顾蒙没说话。
阎罗笑,却已经明白了她的意思。
伤害既然已经发生了,那就不可能不存在。对于小狐狸来说,爱人的遗忘,以及自己的死亡,那绝对是锥心之痛。
而遗忘,是顾蒙送给她的礼物,也是给了裴弘毅与她重来一次的机会。遗忘所有的不快乐与痛苦,她又是山谷里那只天真烂漫的小狐狸。
“……你怎么突然叫我蒙蒙了?”顾蒙问。
阎罗挑眉,慢条斯理的问:“小人参叫得,齐声能叫得,小狐狸也能叫得,我就不能叫得了?”
顾蒙思考了一下,道:“也不是,就是你叫我蒙蒙,总感觉有种奇怪的感觉。”
“奇怪的感觉?”
“……不知道怎么形容。”
阎罗伸手摸了摸她的头,笑道:“我家蒙蒙可真可爱。”
“……”
韩修文走过来,目光看着院子里的裴弘毅,说道:“当初顾小姐你那么说,我还以为弘毅真的会死了。”
顾蒙说:“我只是说有可能会死,又不是一定会死。”
“……”
阎罗轻笑一声,他说道:“蒙蒙一般说的可能,那就是绝不可能。”
韩修文眼皮跳了一下,看来自己对顾小姐还是太不了解了。
在中午的时候,钱礼就带着顾蒙所要的东西过来了,那是属于受害者,也就是刘晋的一滴血液。
当然,那不仅仅是一滴血了。
孟时看向顾蒙,问道:“顾小姐,我们现在要怎么做?”
顾蒙说:“拿一盆水来。”
闻言,钱礼立刻就拿了盆打了一盆水过来,然后顾蒙将他所带来的血地落在了盆里,鲜红色的血液瞬间就融在了水中。
等血液完全融在了水中,顾蒙伸手在水中画了一道符,金色的符文在水中微微闪动着,然后也融在了水中。
看到这一幕,钱礼的嘴巴立刻惊讶得成了“O”型。
朱砂呢符纸呢?毛笔呢?
怎么不用这些,就能用手就能画符了?
孟时的眼里也闪过一丝惊讶来,他听说在很久以前,玄门中有的人们画符并不需要纸笔,他们以手为笔,以天地为符纸,以天地间灵气为引,这便能画出符来。
当然,能这样画出符来的人,自然也是玄门数一数二的能人了。而当今玄门里,没有一个人能有这样的本事,便是那些隐世不出的前辈们,画符也得用上朱砂黄纸,当然,这些朱砂黄纸肯定是特制的,也不是凡品。
脑海里闪过这些念头,孟时的眼睛则是一眨不眨的盯着水盆中的情况。
只见金色的符文融化于水中,水盆中的水荡开一道道涟漪,涟漪之中有金色的光若隐若现,而后水中慢慢的浮现出了一个人来。
“是刘晋!”看着这张脸,钱礼一句话脱口而出。
更准确来说,这是披着刘晋人皮的邪物。其实你仔细看去就会发现,水中的这个“刘晋”脸色惨白,完全就没有属于活人的任何一点鲜活的气息,整个人看上去死气沉沉的。
众人凝目看去,就见水中那个“刘晋”正走在大街之上,身边全是人,不断的在人群之中穿梭着,看上去他似乎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心。
孟时他们这算得上是第一次真正的见到这个东西的样子,对方身上披着刘晋的人皮,看上去简直完全跟普通人一模一样,甚至连一点邪气都没露出来。
“要不是知道就是他,就算是和他擦肩而过,我大概也不知道,这家伙就是我们所找的那个东西。”钱礼忍不住说道。
这家伙,实在是把身上的气息藏得太严实了,难怪他们怎么找都找不到了。
顾蒙说:“他身上披着人皮,又掠夺了主人的魂魄,自然能够遮掩住所有的气息,甚至就连皮囊底下的那身邪气都给遮住了。不过,他身上所披着的人皮,始终不是他的,迟早会腐烂,所以他不得不去寻找其他的人皮。”
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对方一直在杀人,一直在掠夺其他人的人皮了。
不过从水盆里的景象来看,对方目前看来并没有要对其他人出手的样子,大概是因为身上的这张人皮是新剥下来的,所以它并不着急去寻找另外一张。
孟时问:“顾小姐,你能看出来它是什么东西吗?”
顾蒙漫不经心的说道:“不外乎是某种死物,它身上属于死人的腐烂气味,隔着水幕,我都能闻到这股臭味了。”
“……”
不,我们闻不到啊!
钱礼问:“老大,我们现在要怎么办啊?”
孟时说:“当然是要尽快把这东西给抓起来,以免再有更多的人遇害……”
他的目光飞快的在水幕之中扫过,记住了几个关键的建筑,吩咐道:“你让人去查查,这个地方是哪里。”
钱礼立刻应了一声,出去给特殊科的员工们打电话,让他们调查一下这东西出现的地方到底是在哪里。
水盆之中不断的开始升起一道道的涟漪,其中所显像的景象在涟漪之中也越来越模糊了。
顾蒙说:“血的效果开始消失了。”
孟时有些着急的问:“顾小姐,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实时追踪对方的?”
这东西藏在人群里边,气息藏得那么严实,想要找到它本身就无比艰难了。现在若是失去它的踪影,那就宛若水滴入大海之中,想要再寻找,那就太难了。
顾蒙思考了一下,抬头问韩修文:“有金子吗?”
“金子?金饰可以吗?”韩修文问。
顾蒙说:“应该也可以。”
韩修文进屋去,很快的就拿了一个金色的戒指过来,这戒指是他很久以前戴的,不过保存得很好,看上去还跟新的一样。
“这个可以吗?”他问。
顾蒙点头,伸手把戒指接了过来,然后将戒指捏在了手里,轻轻似乎是稍微用力捏了捏。
手放在了水盆之上,顾蒙稍微松了松手,顺金就有金粉从她手中簌簌往下落,飘落在水中。只是飘落下去的金粉并没有漂浮在水面上,而是穿过了水,直接落在了水中的人的身上。
空中似乎是微微闪动着金色的碎光,但是这点光太不起眼了,根本就让人注意不到,纷纷扬扬的就落在了“刘晋”的衣服上,头发上,他却毫无所觉。
一捧金粉还没撒完,水盆中的情形也完全消失了,什么都看不见了。
顾蒙说:“我把金粉洒在了他的身上,只要有金粉在,就不会找不到它的踪影。”
闻言,孟时忍不住长长的松了口气。
可是顾蒙却是想起了什么,露出了思考的表情来,道:“不过,如果它又换了一身人皮,那大概就没办法了。”
孟时的一颗心又提了起来,他道:“也就是说,必须要赶在下一个受害者之前,把这东西给抓住了。”
不过,就算没有金粉在,他们也必须赶在下一个受害者之前把人给抓住。谁也不知道这家伙会什么时候再对另一个人下手,所以留给他们的时间并不多。
孟时和钱礼开车回特殊科,要抓那东西,他们自然得先把准备工作给部署好了。
回想着在韩家所发生的一切,钱礼都有一种十分梦幻的感觉,他忍不住说道:“那东西我们抓了这么久,就连人影都没见到过,怎么这事情落在顾小姐的手里,就感觉这么简单啊?”
孟时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因为,顾小姐特别厉害啊。”
厉害得,他们完全望尘莫及。
说到这个,钱礼就忍不住了,说道:“你刚刚看见没,顾小姐画符竟然不用朱砂符纸毛笔的,就那手刷刷两下……那可是太帅了啊,而且在她画符的时候,我总感觉到了一种十分压抑恐怖的感觉,就凝聚在她的手上。”
普通人可能没啥感觉,可是对于他们修士来说,那种感觉就十分明显了,是一种令人鸡皮疙瘩升起来,甚至毛骨悚然的气息。
孟时体内有种龙族的血脉,因此他的感知比钱礼更加敏锐一些,所以顾蒙所展现出来的力量,他感知得也更清楚。
在她可以称得上是随意的动作之中,她的指尖凝聚的,是一种十分磅礴的力量。
钱礼忍不住感叹道:“果然,玄门里边,看起来越是普通的人,就越不能小看了。”
孟时虽然没说话,但是也在心里默默的点头。
这顾小姐的气息,感觉起来和普通人根本就没什么区别,你看着她哪里能想象得到,这人随手之间,就能表现出来那么恐怖的力量来。
“还好顾小姐不是我们的敌人!”钱礼说。
如果这样的人心怀恶意,就像那个剥皮的东西一样,那可真的是糟糕了。
好在,顾小姐并不是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