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赵文盲”买马

赵清漪只在庄子里呆了一个月,平日上山偷偷练功,家务事啥也不干,任玉娘对她破口大骂只当耳旁风,可她再想要打她,她能像一抹青烟一样溜走。

玉娘若想饿她几顿惩罚,那也要关得住她呀!没有饭吃,她到庄子厨房摸点食物,上山当练功打点野味,就混过去了。

玉娘若想以死相逼,赵清漪可不会阻止她,她想死尽管去死。

赵清漪这“不孝女”既没有兴趣围观她寻死的过程,也兴趣接手她寻死的结果——她可不管埋。

正所谓,壁立千刃,无欲则刚。用现代的话来说,当你不想在一个人身上得到任何物质的或非物质的东西,那你就是她不可战胜的。

这日夜里,她偷偷点了玉娘的睡穴,又摸去王、张两家人屋中。

也亏得她夜晚偷听偷看大半个月,摸清了这大庄头和二庄头私昧银子的地方。

她先溜进王家夫妻的房里,撬开桌底下的一块青石板,拿出一个盒子,是一叠的银票,还有半匣子金银锞子。

拿着银票,她一半高兴,一半欲哭无泪,她“不识字”呀,这哪张面额大、哪张面额小呀!

想想对方是赵家奴仆,管庄子时私下贪污,不过也有他们该得的薪水,所以她是打算只拿一半的。不识字,只好各种样式的银票都只拿一半了。

她是赵家真千金,这也是物归原主了吧。

而张家夫妻房里,她也依葫芦画瓢光顾了一下。

翌日,赵清漪去山上放羊时,与王家的二丫头他们走散,到傍晚都没有回庄子。

玉娘早就想掐死这丫头了,只是没有办法,又不想引起张氏的关注才忍耐她越发的性情乖张、没大没小。

“莲香”没有回家,玉娘也有一丝说不上的滋味。到底是抱过、养过、和她演过戏的假女儿。

没有母女真情,还有几分对手戏演员的“合作情谊”呀!所以她也会想“莲香”会不会出事,心中几分廉价的担心。

一转念,如果“莲香”真的出事了,岂不是正好,清玥再没有任何威受胁了。

虽然实现不了让自己的女儿和侯门千金人生交换颠倒的计划,让那越长大越让人讨厌的丫头早日死了也好。她何必担心?

三日后,有庄下的佃户在后山发现了两只染血的鞋,还有在灌木上勾着的衣衫的碎布,地上似有狼出没过的踪迹。后来被证实是莲香的。

莲香再没有回庄子,大家也也就知道了她被狼叼走吃了的“事实”。(躺枪野狼冤魂:就那魔女,我才是受害者,你们这些是非不分的可恶人类!)

玉娘也是整个人都懵了,五味陈杂,养了十年的孩子就这样没了,真正的侯府千金居然被狼吃了。

她也哭了一场,但是在哭的同时,总有个声音告诉自己:这样也好,真的干净了,是狼叼走了她,不是她害了她。

而张氏知道此事,也是两个月之后,这是另话,且先不提。

……

赵清漪怀着一笔巨资溜出庄子,就先返回了洛京,这个位面的12世纪最大的国际大都市。

她在成衣店买了两身少年穿的华服,都是用银锞子付款的。

不是她嫌弃“硬币”,而是她不识字,她又急于换装,换装前不想麻烦。

这不禁要说一说她是“文盲”的事,文盲到怎么丧心病狂的程度呢?

就算是穷摇奶奶笔下的小燕子同志都甩她三条大街,能当她的祖师奶奶。

就算她腹中有经书万卷,但是她一拿笔想写,脑子就全空,放下笔,又都在脑子里。所有的文字到了她面前全像一个个盲文小黑点。

她就活在这样的光怪陆离的“文盲”世界里,更别说学穿越女写几首诗勾引一群吃饱没事干的绝世大美男了。

一个连一到十都不认识的文盲独自去旅游到底有多可怕,在现代都难以想象。

赵清漪觉得自己的心灵又强大起来了,她就是这个文盲。

赵清漪穿着一身足够装逼的男装白衣,头发高高一束,正是个俊俏无比的小郎君,她今年十岁,还未发育,正是雌雄莫辨的时候。

正值初夏,赵清漪打着一把折扇,想想自己要逍遥四年,心中规划的旅游路。

就原主那样的悲摧的一生,召唤她过来,她不带她一起吃喝玩乐够本,都对不起她。

在荟香楼叫了一桌上好的席面,享受了熊掌吃一碗、倒一碗的土豪滋味——当然是倒一碗给街头乞丐。

这才是侯门千金该过的日子,真相大白亲人相认后就去跟张氏学认字诗书琴棋书画,不是找虐吗?

从前连饭都没有吃到爽过,跟我谈啥诗和远方,搞笑!

要旅行,还是需要交通工具的,吃饱喝足,还顶着几个妇女的尖叫上了女厕所当了小流氓后。出店时,赵清漪摸了摸自己光洁的脑袋,无视几个妇女的白眼和好奇感叹——小郎君还是很帅哒。

……

赵清漪用一条半湿的手帕围在鼻前,顶着熏人的味道进出马市,挑选着马。对于骑惯了不是“白龙马”,差一点的也是英国纯血马的赵清漪来说,一般的中原马还真不太看得上。

逛了老半天,正感失望无比,却在一个貌不惊人的马贩那看到了匹瘦骨嶙峋的黑马。

她差点要错过,忽又顿足细看,围着打圈圈儿走,来回验证。

“啧啧,啧啧,这马……这马……”

那马贩站在这儿半天了,也没有人来买马,这匹病马是他在凉州捡回来的。本来便是赌一把的心捡便宜的心,捡到后给它点草料吃,它一直半死不活的模样,还是要趁早脱手。

马贩笑道:“小郎君,您真是好眼光(你的良心不会痛吗?),这可是上好的关外马,之前就是骑得狠了才瘦成这样。以小郎君的通身贵气,这马被您看上,是它的福气,将来沾了小郎君的贵气定能胖回去,成为一匹千里良驹。”

赵清漪面色怪异,终于看了他一眼,蹙了蹙眉,说:“咋卖哩?”

马贩掂量了一下,说:“……八两,八两卖给你。”

赵清漪深吸一口气,没回话。

“五两,也是这马和小郎君有缘,别人我定是要卖八两的。”

赵清漪哼了一声,说:“就你眼瘸成这样,好意思当马贩?”

那马贩呵呵:“小郎君好眼力呀,不瞒小郎君,我平常是贩布的,就今天贩马。我与小郎君一见如故,三两,半卖半送,成不?”

赵清漪深吸一口气,霸气地从怀中掏出一叠银票,抽出一张看着最大张的,一把拿到那马贩面前,说:“看到没有,几多两?”

那马贩瞪大眼睛:“五……五百两?小郎君果然是人中龙凤呀,五百两买这马……”

“赵文盲”心中连忙记牢:原来这张银票面值是五百两,天呀,那几个贪婪的奴才,和荣国府的奴才也可以比一比了。

“天没黑呢,就做梦了,这样不好哒!找我四百九十七两。”

“……”马贩抽了抽嘴角,“小郎君,我身上没有那么多钱找你。”

赵清漪咳了一声,装作高深的样子,又抽出另一种大小样式的银票挂到马贩面前,说:“看看,几多两,有钱找了吧?”

“一百两,我……还是没有。”

赵清漪如炫富女那一世一样,又抽了一张出来,说:“现在呢?”

“五十两……还是不够,我身上就三十几两银子。”

赵清漪这时达到些目的,又真要那马,于是说:“把你身上的钱都给我,这五十两给你,马我买了。”

都说财不露白,那是对于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对于除了文盲无可救药之外的赵魔女来说,她是黑道的老板娘。财不露白,哪有买到喜欢的马和顺便弄清楚银票面值重要。——一定不能让人发现自己文盲到连银票都不认识,不然什么人都来坑她。

两人交接好后,赵清漪将所有银票又收入怀中,一派世家公子做派,牵过马就走。

赵清漪牵着马走出马市,在附近的找了家旅店投宿,只让小二哥用最好的草料来喂马,也没进店,就先去医馆去抓几帖药。

身体呈管状,胸部窄、背部长、肋骨架浅,趾骨区长而不显。呵呵,一匹阿哈尔捷金马,居然被糟蹋成这样,岂止是明球蒙尘呀。

赵清漪忽又觉得原主和这匹阿哈尔捷金马的命运还真是像,一样明珠蒙尘。

只不过,阿哈尔捷马在血统上基本上决定了它是明珠,对了,它有一个中国人更熟悉的名字,汗血宝马。

而原主却是原本拥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那是璀璨明珠。

原主当初就算真相大白,也没有想过报复;就算张氏后来接回李清玥,她也没有想过合理的排斥,想过是否李清玥来影响了她的生活;甚至李清玥产子她也是真心想和她和平共处的。

若非这世道人心险恶,实在欺人太甚,已经不是宽恕和包容可以让一切圆满了,不至于有现在的情况。

正出神间,但忽感觉市井之中有人将她轻轻一撞,赵清漪往怀中一摸,暗道:哪来的小贼,敢撞姑奶奶头上来,找死呀!

赵清漪连忙提气追去,原本那人影还是寻常的奔跑,但是发现她提气来追,还是个轻功高手,连忙也施展轻功。

此处接近洛京西边的马市,本就不算洛京城中央,而那贼子往西跑去,赵清漪急追于后,两人不一时就出了西城门。街市行人只觉是一道灰、一道白的两条影子飘过,暗暗称奇。

赵清漪练了两年“天帝陛下改良版”九阴真经,但是毕竟时日尚短,这贼子是个轻功练家子,她竟一时追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