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高月告诉他, 有的, 母亲去世了,他也不会是孤孤单单一个人。

他还有她, 他们将来会有新的家庭,新的家庭成员——当然, 他还有父亲健在。

姜冬梅生前居住的那套老式公寓,从当年家里出事之后,她就带着唐劲风一直住在里面,唐正杰服刑期间一次都没有踏进过那个门槛。

照理要说收拾遗物, 唐劲风一个人就能搞的定。姜冬梅之所以在临终前特意交代让唐正杰去收拾, 说他也有些东西当年搬家的时候由他们母子带过去了, 其实就是想制造个机会让他们父子好好谈一谈。

唐正杰曾经毁了这个家的幸福不假, 但她一直以来都不希望孩子去仇恨父亲。

唐劲风有唐劲风的固执, 要放在过去, 他未必愿意去面对。但他现在身边有高月,姜冬梅也知道只要有她在, 这都不算事儿。

周六是个好天气, 高月挽着唐劲风回那套老房子去收拾东西。她带了两瓶酒,怕唐正杰做菜太辛苦,特意开车绕到城中口碑最好的酒楼去买了熟菜,一起带过去。

唐正杰比他们先到,果然已经在厨房张罗着午饭要上桌的饭菜, 看到唐劲风肯来, 高兴得有些手足无措似的, 把人让进来:“快进来快进来,先坐下休息一会儿,菜马上就做好了!”

他转身回到厨房忙碌起来,倒省去了跟又跟儿子面对面不知该说什么的尴尬劲儿。

唐劲风在自己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反而局促得像个客人,也不习惯,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有点无奈地看着高月说:“要不我先去收拾,看看有些什么是要给他拿走的。”

高月完全理解他:“行啊,我帮你。”

姜冬梅去世前把钥匙给了唐正杰,他今天不知多早就来了,家里的卫生也全打扫过一遍,柜子抽屉上连浮灰都不见,每个角落都很干净。

其实家里也没有太多东西需要收拾的。姜冬梅这一年多来身体状况急转直下,久病成医的人对生命终点什么时候来都有自己的判断,可以断舍离的东西早就处理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除了生活必需品,就是给家里人的一点念想。

唐劲风很快整理出一小箱子东西,有一本相册,全是他们过去一家三口拍摄的,高月感到新奇,指着里面的照片:“啊,你小时候也被当女孩儿一样涂过口红!”

童年时期的他啊,没有现在的高冷禁欲脸,被擦了猴儿屁股一样的胭脂和猩红的一点口红,一脸呆萌地看着镜头傻笑,仿佛地主家的傻儿子。

他笑笑,指给她看:“这里是我学校大门口,这是元宵灯展,还有这里……是我爸妈他们以前工作的地方。”

就是那个曾被大火毁于一旦的工厂,后来改建成了一片景观很美的公园。

看得出,那时候他们一家子其实是很普通也很幸福的家庭。

他妈妈为他保留了这样美好的回忆,至少让他明白那都不是镜花水月,而是真实存在过的。

他可以获得幸福,而且有获得幸福的能力。

其他留下的东西,也大多与他有关。有以前生日和母亲节时他送的礼物,有和他一起合拍后扩印放进相框的合影,还有一本整齐却已陈旧的笔记本,记录的是他们最困难的时候举债的情况。最开始是唐劲风在记录,后来大概姜冬梅身体好一些,能生活自理了,就改为她在记录。

那些借贷的进账,偿还的支出,每一笔,都记录着他们母子这么多年来的艰辛。

唐劲风捧着那个本子一页一页翻看了很久,高月就坐在他身边,陪着他看,不时轻轻拍抚他的后背。

唐正杰来叫他们吃饭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情形,一时有点怔忪:“那个……饭熟了,先吃饭吧?”

“好嘞,早就闻见香了,还真有点儿饿了。”高月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裤子,然后把唐劲风也给硬拽起来,“走了走了,人是铁饭是钢,先吃完了饭再收拾不迟,啊?”

有时候他又倔又冷,像头石牛似的,也就她拉得动他。

饭菜很丰盛,炒花螺、油爆虾、牛肉羹,都是唐劲风喜欢吃的菜,而且唐正杰好像挺会烧菜的,色香味美,儿子的手艺说不定还是跟老子学的。

白肉配白酒,高月开了那瓶白兰地:“唐叔叔,这酒是我自己的酒庄酿造的,您尝尝,也给我们提提意见。”

唐正杰早年开厂做生意是有见识过好东西的,中外名酒,从茅台到人头马,应酬时都喝过。

但捱过了牢狱生涯和这么多年的清苦日子,泼天富贵也早就是过眼云烟了。

他知道高月是在抬举他,她有这样的家世身份,这份抬举才更显得珍贵。

他举起杯子,看唐劲风没有要跟他碰杯的意思,于是自己就口喝了,入口的甜辣酒香有青草和水果的香气,很快在嘴里漫开回甘。

唐劲风这才拿起面前的杯子喝了一口。

“味道不错吧?也别光喝酒,快吃菜,这个油爆虾好好吃啊!”

高月简直是捧场王,从酒到菜,她能从头到尾夸到停不下来。

唐家父子当然也会接她的话茬,但到了彼此那里就一个劲儿地沉默。

算是意料之中,但能坐到一张桌上安安稳稳吃完一顿饭,还是比之前的情况好多了。

也是在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对话中,高月才了解到唐正杰刑满释放后的这几年,本来开始是给人家看门儿,后来凭借过去开厂时的技术基础,到厂子里的生产线上从正儿八经的工人做起,因为踏实肯干,得到车间主任的赏识,竟然成了技术组的一员。

工资虽然也就几千块钱,但是没有那么辛苦,他毕竟年纪大了,又动过大的手术,身体不如从前硬朗,这样的工作养活他自己倒是挺安稳的。

他过得很节俭,不舍得租房,就挤在工厂的职工宿舍里,周围大多是年轻人,生活习惯和作息都有很大不同,过得艰难又孤独。

他有父辈的大度,坐牢这么多年也能吃苦、能隐忍,可想想他在那种集体宿舍里甚至要帮小年轻们刷厕所、洗晒被子,就于心不忍。

高月还斟酌着回去要怎么跟唐劲风开口,至少给他爸爸租个房子,不用太大太豪华的,有个床,有个独立的卫生间能安身休息就行。

“你可以搬到这里来住,反正这里现在空着,我以后可能也不会回来了。”

没想到唐劲风会突然这么说,高月和唐正杰都感到很意外。

这酒这么上头么?多喝了几杯,竟然还有这样的功效?

“你们不用这样看着我。”唐劲风脸上有酒后的红晕,但神智依旧清醒,“这是妈妈的意思,我只不过想让她安心而已。”

她临走前把钥匙交给唐正杰,背后的打算其实就是这个意思,全看唐劲风愿不愿意接受。

她也知道,他不会不愿意的。

就像过去那些年,她总是叫他有空去监狱探视,不管他内心怎么排斥,最后也都还是去了。

回去的路上,他有些惘惘的,问高月道:“你觉得我让他搬到这房子来住,是不是太心软?”

她摇头:“他是你爸爸,养育之恩,总是要报的。而且从法律上来说,你也有赡养的义务啊!”

她还就怕他不心软呢,他能自己想明白,那就再好不过了。

唐劲风笑了笑:“你跟我越来越像了,开口闭口都能谈法律。”

“那当然,以后成了大律所合伙人的太太,也不能显得太白目啊,是不是?”

他的手伸过来搭在她手背上:“这么自觉,就要当我太太了?”

“我不急啊,我就是看你这么紧俏,先预订个位子嘛!”说完又有点赧然起来,“你看我这一趟趟的,家长都见了好几轮了,你、你难道还想着换人啊?”

“人是不可能换了,我是想……我也该去见见你爸妈了。”

之前帮她洗刷冤屈的时候,她妈妈就盛情邀请过他,她自己也跟他提过,应该要正式地上门拜访一下她的家人。

这种事,不能总让她一个女孩子主动提,他要让她知道,这顿家宴他是始终记在心上的。

不过临要上场,高月自己又紧张了,生怕哪里做的不周详,或者爸妈又有意为难,场面会不会很尴尬。

但唐劲风是不会让她失望的,不仅周到地准备了各种礼物,而且是以感谢高家夫妇在他妈妈住院期间的照料和关切为名上门拜访的,并不打算承他们要感谢他的那份情。

在长辈面前,他是谦逊又极有礼貌的小唐,不是正直不阿的唐检,也不是意气风发的唐律师。

穆锦云是很高兴的,丈母娘看女婿总是越看越顺眼;老高呢,一开始还端着点大家长的架子,但聊了一会儿之后,也开始欣赏这个年轻人的学识和气度,就生出一种老泰山想要提拔后辈的感觉来。

当然最重要的是两个年轻人互相爱慕着,眼神是骗不了人的,两人之间的每一次眼波流转,甚至只是高月从唐劲风身边走过,他的目光都温柔而自然地追随。

还有什么好说的,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你父亲最近还好吗?”

“还好。”他如实回答,“他找到了稳定的工作,我刚给他重新安排了住处,下周还约了例行的体检。”

“嗯。”高忠民点了支烟,又拿了两条给他,“这个带给你父亲抽,什么时候他有空了,我们两家人一起坐下来再吃个饭,聊一聊。”

聊什么,除了婚事,也不做他想了。

高家夫妇这样的态度简直就是差把民政局搬来让他们俩原地结婚了,几乎没有任何刁难和阻滞,只有对未来女婿的肯定和心疼。

假如能组件一个新的家庭,甚至能有一个新的生命马上降临,难道不是对他最大的慰藉吗?

高月却不这样认为,撇了撇嘴:“你别听他们的,他们就巴不得我马上结婚,三十岁之前务必把孩子生好。你妈妈刚去世,古时候还有丁忧三年呢,哪有这么快结婚的道理?何况我还想逍遥快活几年呢,就谈谈恋爱多好啊!”

“你不想跟我一起生活?”唐劲风低头问她,“之前说的早上要一起醒来,肩并肩刷牙,面对面吃早饭,手牵着手去上班,难道都只是哄哄我的?”

“当然不是了,我当然想跟你生活在一起啊!”

“嗯,看出来了,要不然也不会一口一个结婚……”

“唐劲风!”发觉又着了他的道,高月恼羞成怒,甩开他的手追打他,“你是不是活腻歪了,整天这么套路我!”

他躲闪着她的拳头,最后大手一挥抓住了她的手腕:“那你是不想跟我结婚吗?”

祸从口出,高月鼓起腮帮子,抿紧了嘴,坚决不再让他抓住话柄了。

“可是我想。”他把她拉进怀里抱住,“我想跟你结婚,想要早晨跟你一起醒,肩并肩刷牙,面对面吃早饭,然后手牵着手去上班。”

啊,这该死的表白!

高月伏在他胸口,吧唧一下嘴,告诫自己心跳千万不要太快,总要习惯一下这样的甜言蜜语、海誓山盟。

“其实我们现在这样也挺好的,真的,你让我多享受一下恋爱的感觉。”

她知道现在不是最合适的时机,他们都需要一点时间来适应生活的变化。

“不如这样吧,我得准备点嫁妆,干脆等我什么时候拿下了航空公司的酒品订单,再考虑结婚的事?”她抚了抚他胸口的衬衫,“那时候啊,你也是个合伙人了吧?然后呢,我想把婚礼放在暖和一点的季节,夏天,或者秋天?”

“好,那一言为定。”

她一定没想过目标实现得那么快,第二年开春的时候就迎来了航空公司的第一份合作意向书。

虽然只是迈出了一小步,但也已经是对她和他们那个酒庄价值的认可。

但她也是真忙啊,有小半年的时间,几乎飞遍了全国所有有条件种植葡萄和酿酒的地方,尝了很多很多酒,见了很多的人,但也很谨慎地不再让自己喝醉。

因为她的律师不是每次都能陪在她身边,帮她挡酒,陪她谈判,为她改合同。

她的小公司终于能在S&S的那栋写字楼里拥有一块小小的空间,出具规模的样子,令人欢欣鼓舞。

林舒眉这半年来被陆潜缠得够呛,别说离婚了,几乎都抽不开身离开本地。要不然,她们双剑合璧应该还会有更大的成就。

林舒眉自己也恨得牙痒痒,但没办法,只得自我开解:“我还是负责运筹帷幄,算账数钱吧!等想想从法国回来了,你们俩双先锋给我继续冲锋陷阵。”

“她在那边还顺利吗?”

“还不错,换个环境,人也脱胎换骨似的,笑容都多多了。”

顾想想背负使命前往法国家族酒庄进修,这次的目标是回来在A市这个纬度培育稀有的带有霉菌的葡萄,尝试酿造有帝王葡萄酒之称的贵腐酒。

其实能不能成功,也不是那么重要,最要紧的是这个进修的过程,让最好的朋友能找回人生的价值和目标。那些曾经被打碎的自尊,最终还是由她自己一片片拼接回来,而不是靠戴鹰,或者其他的什么人。

唐劲风跟她一样忙,但他还能抽出时间去做普法公益演讲、法律援助项目,以及招聘季到大学校园宣讲。

他邀请她:“你们酒庄不是也要招人?不如跟我一起回去看看。”

“又是你啊?”她都纳罕,“舒诚自己怎么不去?”

“他本科不在A大读的,说是牵绊不如我这么深,没有说服力。”

其实就是哔哔自己每小时计时工资五千块,不愿意浪费时间,影响赚钱罢了。

校草级学长回校反哺应届学弟学妹,场面轰动,甭管是不是学法律的,先去大礼堂听一回宣讲也不亏。

想让她目睹他的风采就明说嘛,何必这么曲线救国?

可他风采太盛,她压根儿就没能挤进礼堂里边儿去。

正好学校的理工学院在搞女生节,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正是当年辩论队那位姓朱的领队老师,一听高月他们回校了,立刻邀请她来当嘉宾。

她也有一场小小的演讲,来参与互动的都是可爱的女孩子们。

求职、出国和考研的问题问了很多,到最后,终于有人问她:“学姐,你难得回一趟学校,有没有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呀?”

特别想去的地方……

她认真想了想:“有的,那个三号实验室还在不在啊?”

于是一群可爱的女孩子簇拥着她,一起去了实验楼的三号教室。

当年血溅轩辕……不,血溅实验室的痕迹已经完全被覆盖,又白又干净的墙壁和天花板,已经看不出一点被兔血滋滋滋过的迹象,但那个传家宝一样的故事还在流传着。

有生物系的小可爱看她仰着脖子看天花板,福至心灵般大胆猜测:“高月学姐,你不会就是当年一刀割断了兔子动脉的女侠吧?”

咳咳……她清了清嗓子,这样的辉煌往事,打死也不能承认啊!

幸好,楼下有人叫她名字,及时帮她解了围。

“高月。”

磁性而又清朗的男人声音,仿佛当年拍窗来帮她解困的少年,一点都没有变过。

西风几时来,流年暗中换。

可是她还在,他也是。

这次轮到他叫着她的名字,看她在一堆好奇又艳羡的目光中探出头来。

这是一场早有预谋的邀请,他扬起的手中,握着一枚璀璨的戒指,也是通往幸福之门的钥匙。

他们是彼此花了许多光年,才最终抵达的星光。

(正文剧终——谨以此文献给珍藏了多年青春的母校和我的先生,祝所有高考和考研学子都梦想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