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回乡

作为第一家走出程家村的“万元户”,程莹是有傲气在身上的,当初主动和燕鸯结识她心里是一百个不情愿,可没办法,她喜欢裴晰,得靠燕鸯来搭线。

这次出门遇到燕鸯是在她的计划之中,大院里她可不止燕鸯一个姐妹。

从另一个姐妹那得知裴家人出门的消息后,程莹快马加鞭跟随着裴家人的脚步来到阳辉街,寻了许久才找到裴家人的身影。

程莹已经有很久没见到裴晰了,自己心仪的郎君平日里实在繁忙,这次她得抓住机会好好相处。

她和燕鸯打招呼的时候眼神一直往裴晰那瞟,结果裴晰却一个眼神没给她,直勾勾的盯着夏文霏。

程莹内心很是愤恨,外表却不敢透露一丝情绪。

裴晰喜欢温柔贤惠的女人,自己得好好表现。

接下来程莹很是自然的拉着燕鸯的手臂说要跟着他们一起逛街,燕鸯虽不情愿,可时机没到不能撕破脸,只能容忍她跟随。

好在程莹的注意力一直落在裴晰身上,燕鸯省得和她搭话引起怀疑。

这次逛街的主要任务是给裴倩买生活用品和课本文具,女孩子买东西都会喜欢询问身边同伴的意见,因此裴倩就一直拉着夏文霏帮自己挑东西。

裴倩作为裴家小女儿自然是被全家宠着的,哥哥们在后面帮忙拎东西,小姐妹们肆意选购。

燕鸯注意到程莹已经逐步脱离了自己的视线范围,早就跑到裴倩身边给她做参谋去了,可惜她的眼光不太好,被裴倩嫌弃了。

比如在选衣服的时候,裴倩想要现下最流行的穿搭,程莹给她选了件荧光粉上衣和一条红色碎花裤,而夏文霏给她搭配的是一件简单淑女风的白衬衫和一条修身喇叭款牛仔裤,这么一对比衬得程莹非常老土。

在裴倩那吃了闭门羹以后,程莹满脸委屈地回到燕鸯的身边,看夏文霏的眼睛里全是恨意。

这时候程莹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眼珠子一转,直接趴在燕鸯耳边小声道:“那个叫夏文霏的是谁啊,你是裴倩的大嫂,感觉裴倩和她更亲近呢,那夏文霏真没眼力见。”

燕鸯听到这话眉头微皱。

程莹见她这模样嘴角藏不住笑,继续拱火道:“她们根本没把你放在眼里,你别介意我说句实话啊,夏文霏像是把你这大嫂的位置占了似的。”

燕鸯表面上看起来像要动怒的模样,内心却心如止水。

要是现在站在程莹面前的是原身的话,她估计早就火冒三丈去怒怼夏文霏了。

为什么说这个程莹在小说里算是挺重要的角色,是因为这人添油加醋的功夫深厚,每次只要她在原身面前小事化大,煽风点火,原身必然上她的道去欺负女主。

原身的结局那么凄惨有一半原因是拜她所赐,这位好闺蜜可真是“功不可没”,除了煽风点火以外,程莹还经常做两面人功夫。

按道理说,原身在乡下所做的恶霸事迹一般人不会知道,除非有心人专门去打听,而刚好程莹就当成了这个“有心人”,她以前就住在隔壁村,想打听原身以前的事自然是轻而易举。

得到了这些信息以后,程莹就暗地里在裴倩和裴晰面前透她的底,很快她的事迹传遍裴家。

不仅如此,整个大院的人或多或少都听说裴家有个恶霸媳妇,原身本就摇摇欲坠的名声瞬间一败涂地。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人人都注重自己的名声,生怕别人在后背嚼舌根,毕竟这年代真的会有人被唾沫给逼死的。

原身无父无母没人教,长大了才懂却已经晚了,事情败露后别提有多崩溃了。

最惨的是,原身到死都不知道是谁到处讲自己坏话,也不知道程莹一直暗恋裴晰。

如今罪魁祸首就站在面前,燕鸯内心早已寒如冰窖,越到这种时候越不能着急,目前一切还没有发生,能杜绝的尽量杜绝。

“是有点抢风头。”燕鸯评论了句。

“是吧。”程莹瞬间兴奋了起来,“所以咱们得消消她的气焰。”

燕鸯虚心请教:“那有什么法子呢?”

“比如教训她几句,或者让她离开?”程莹双眼发光般等她回复。

“那让她离开吧。”燕鸯说完她便往裴倩那走去。

程莹满眼期待的观察那边的场面,让她惊喜的是,夏文霏很快就离开了裴倩。

看到这程莹很是兴奋,她没想到燕鸯还真这么做了,可下一秒,她脸上的笑容再也挂不住,夏文霏走了是没错,可她身边的裴晰也跟着一起离开了。

程莹非常着急跑到燕鸯身边,忍不住小声质问:“怎么晰哥也跟着她走了?”

“我让裴晰帮忙买份报纸,为了让他身边有个伴,就让夏文霏陪着他一起,正好我们可以将今天买的商品先带回去,你看我这方法是不是很有用,不生硬也不得罪人,我也能和裴倩好好相处。”燕鸯微笑道。

“你......”程莹瞬间气绝,“报纸我可以给你买啊!”

“啊?就是个借口而已,不是真看报纸,要不然怎么让夏文霏离开。”燕鸯看了眼手表,“时间不早了,我想回去好好休息,明天我还得回趟老家呢,你还有啥东西要买吗?还是和我们一起回去?”

“你不说我差点忘了,我还打算买双凉鞋,你们先回去吧。”程莹说完就迫不及待离开了,而她奔走的方向正好就是裴晰夏文霏的路线。

望着她的背影,燕鸯嘴角再也压不住。

程莹啊程莹,以后这样的日子多的是,你多难受我就有多高兴。

——

燕鸯昨天早上五点起床劳累一天早就困得眼皮睁不开,购物完一回家就洗漱秒睡,今天醒来的时候精气神瞬间全回来了。

重生以后燕鸯除了给自己定一个极为规律的生物钟外,一日三餐每一餐她都不能饿着。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她可不想重蹈覆辙再得个什么重病,万一她度过了两年后的劫难,结果得了个病重回原点岂不是得不偿失。

火车是早上九点,燕鸯今天一醒来便不见裴庚礼踪影,她倒没在意,自己先穿好衣服出门买早餐赶紧把肚子填饱。

七点半到家的时候裴庚礼刚好也才外边回来,他气喘吁吁青筋暴起的模样很显然是刚运动完,全身散发着荷尔蒙。

燕鸯忍不住心生感慨,这种出远门的日子还早起锻炼,不愧是训练有素的军人。

在收拾好行李以后两人就直接出发了,到达火车站买好票时间正好卡在发车前十五分钟,检票上车一气呵成。

燕鸯已经很久没有坐过这种老式的绿皮火车了,车上各种异味她一时无法适应,头埋在衣领处很想将这味道给屏蔽掉,这时候她旁边突然伸出一只骨骼分明的大手,而他手心中央躺着一黄皮橘子。

裴庚礼示意道:“把橘子皮整个剥下来放鼻尖处,能好受些。”

“谢谢。”燕鸯很是讶异,她原以为裴庚礼是少言寡语的糙汉,没想到会这么细心,她不应该随便给人贴标签。

燕鸯接过橘子照着他的方法做,闻着橘子皮的清香味很快就舒服了许多。

随着火车缓缓发动,燕鸯开始好奇地观察周围,火车内的喧嚣、车窗外的风景,乘客们估计都习惯了,可对燕鸯来说这里的一切都是新奇事物。

火车从京市出发驶往麦城,整个路途花费大约五个小时,可到了麦城还有路途要走,燕鸯的老家非常偏僻,这一路上总共得花六七个小时才能到。

于是在观察周围事物没多久以后,燕鸯即刻决定闭目养神,随着火车摇晃的律动下,她很快就浅睡了过去,等醒来的时候,火车已经快到达目的地了。

“醒了?”裴庚礼眯眼看着她。

“嗯。”燕鸯摸了摸鼻子应答,下一秒她才发觉自己的头一整个都靠在裴庚礼的肩上。

难怪她这一路上都睡得舒坦......

燕鸯慢慢恢复身形只能当无事发生,恰好这时候乘务员喊着准备行李,尴尬气氛瞬间被化解。

燕鸯对原身的老家没有任何记忆,很怕自己露出些马脚,不过裴庚礼好像对她老家很熟悉,带着她一路辗转成功搭上老旧的巴车到达三清村。

这是个贫穷破败的乡村,矮小的土房子没有一座是完整的,要不瓦片残缺,要不就是墙面有破洞。

燕鸯不动声色的跟着裴庚礼的脚步往村子里走,两人的身影在这小乡村格外扎眼,很快乡村百姓开始激烈讨论了起来。

“咦,燕子竟然从大城市回来了?”

“你们怕是健忘,今天是她哥的忌日啊。”

“想起来了,她旁边那帅气男娃是她丈夫?”

“是啊,就是她死皮赖脸求着要嫁的大户人家公子,听说了没?那公子的父亲可是正师级别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