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国军一个城里来的知识青年会喜欢上一个乡下丫头,当然是一个很俗套的一见钟情始于颜的故事了。
即使因为乡下丫头常干农活的关系,季秋草的皮肤偏黑,但盘条靓顺标准得不得了,当之无愧的村里一枝花。颜色比之那些个所谓的城里人都要好,苏国军能对季秋草一见钟情一点也不奇怪。
就连熟知男儿本色的季言之对此也一点儿不觉得奇怪,更加不会觉得自己的大闺女配不上苏国军这位城里人。只是对于苏国军揣着明白装糊涂,见缝插针的登门提搭伙的事儿有点不知道怎么说……
其实认真说起来,季言之很多时候都是一个很随和的人。如果没有必要,对于脑残他都是直接无视的。而苏国军吧,他不是脑残,相反是一个舀着憨厚人设,喜欢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而且脸皮特厚,就算是自认脸皮也够厚的季言之对上他,也是…嗯,其实是比得过的,但季大佬为什么要跟人脸皮的厚度呢。
季言之摇摇头,算是默认了苏国军厚着脸皮求搭伙好勾搭自己大闺女的举动。
中午饭大概是一点左右吃的。干煸兔肉,腊肉蒸杂粮米饭,可把一家五口外加苏国军都吃得两嘴抹油。而毫无意外,吃完午饭,苏国军这家伙便厚着脸皮子开口跟季言之说了他想长期在季家搭伙的意思。
季言之抽搭了一口旱烟,神色莫名的道:“你们知青房的伙食不是一直挺不错的吗,怎么想到来我家搭伙了,要知道我家吃肉也只有运气好的时候。”
“知青房吃肉也只有运气好的时候啊。”
苏国军充分发挥了不要脸的本色,脱口而出道:“叔,你是知道我是多么憨厚一个人。待在知青房吧,常受人挤兑,过得特别的不自在。这人啊,一旦不自在就容易想家。恰好叔给我的感觉就好像亲爹一样,我待在叔家就好像回到家……”
“停停停,就你这样会说还憨厚,我要信你,我就是个标准的憨憨。”
苏国军又是咧嘴,露出标志性的傻笑。
“哪能呢,叔怎么会是憨憨呢,侄儿才是憨憨,标标准地地道道的憨憨。”
“呵。挺有自知之明的嘛。”
季言之抖了抖旱烟锅子,将里面的烟灰全都抖出来后,便操着手儿,也不说同意不同意的话,直接就叫上秋草、秋月两个丫头上镇子上走走。
苏国军那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才自然知道季言之不吭声代表了默认,赶紧又厚脸皮的跟上,“叔你们要去镇上啊,要不我骑自行车载你们去吧。”
——一辆自行车,能做四个人?
季言之叹了一口气,有些深沉的道:“骑自行车送那就免了吧,老实说,叔特怕你骑自行车,把叔连带着两个闺女一起给载到河沟里去。叔这腿儿才刚好,不想第一次又断啊!”
得。季言之调侃的话语一出,即使苏国军脸皮厚得跟城墙有得一拼,也忍不住脸红起来。
“那我用两只腿走路送叔和秋草同志、秋月同志到小镇上。”
——这犊子,直接说他也想跟着一起去小镇就得了,还TM找了这么冠冕堂皇的理由。
而就在季言之暗中吐槽之时,季二牛那有眼力见的家伙突然跑来,眼巴巴的望着季言之:“阿爸,要不我和苏知青一起送你和大妹、小妹一起到镇上去吧。”
面对糟心的儿子,季言之可没那么好的脸色了,当即就横眉倒竖,冷漠无比的道:“活干完了吗,就知道偷懒。告诉你季二牛,要是你老子爹回来后,你还没把后院的土都铺上厚厚一层,今天晚上的饭你就比别吃了。”
——又拿不给饭吃来威胁人。
——可他偏偏还就吃这个威胁。
季二牛垂下头,焉儿吧唧的应了一句知道了,便泪眼婆娑的目送季言之领着两个闺女走远。他倒是想吼一句‘阿爸你偏心,对女儿和儿子完全不同’,但想到自己第一次这么说的时候直接被季言之喷‘老子乐意,再叽叽喳喳,就撵出家门’的话,那是什么话也不敢出声了,只得灰溜溜的继续干活。
离山疙瘩村最近的县城,叫乐阳县。名字好听,不过说实话并不怎么繁荣,整个县城总共只有两三条街道。除了供销社、国营饭店外,便只剩下各种低矮、拥挤的居民楼。
“秋草啊,这里有五块钱,你带着妹妹去买点女娃子需要的东西,苏知青啊你随意,我到处转转去。”
苏国军简直巴不得季言之自个儿去‘转悠’,因为这样他更加能够围着季秋草讨好。他真的是打第一次见面就喜欢上了季秋草这位朴实、又善良的好姑娘。
当初他把原主季老头给撞进水沟里导致摔断了腿,其实是因为他看到心上人的爹太紧张,本想停车问问季老头去哪他骑自行车送送,结果硬是因为紧张把未来老丈人给……
总之往事不可追,只要回忆起当初那一幕,苏国军就想煽自己的耳朵。好在未来老丈人大度,收了一百块钱的补偿款也就没跟他计较,不然他就只能哭唧唧的奠基自己估计要夭折的初恋…
苏国军一抹脸,赶紧堆起憨厚的笑容。
“哎,叔你慢走。我会看好…鄂,小秋月的。”
在季言之一双似笑非笑的利眼瞎,苏国军果断改了口。见他这憨憨样儿,季言之也懒得多说废话,把五块钱递给季秋草,就背着手儿,悠哉悠哉的开始‘逛街溜达’了。
此时正值一九六五年。虽说三年特大自然灾难已经过去了两三年,但由于错误的政|治决策,经济依然萧条。走在街道上,来往行人衣衫褴褛,精气神儿却好。那种朝朝向上的精神,是这个年代所特有的。
季言之走的方向是居民楼,那儿有隐秘的黑市。一般不是熟人带路,根本就找不到。而季言之之所以能够找到,自然是靠的敏锐感官。毕竟特|殊年代的位面,季言之也算是经历过了几次,如果连黑市都找不到,就太丢全能大佬的脸面了。
季言之微笑着跟‘守门’的老汉儿打起了招呼。
“老张头,最近身体咋样。”
“还不是老样子。”
老张头看了一眼季言之手中拎着的麻布口袋,一边琢磨这老家伙又弄到了什么好东西,一边笑着道:“你家老嫂子想你了,要不上我家坐坐。”
“行啊。”
反正他手中的东西卖谁不是卖,卖给老张头还能省下不少的时间多转悠。所以几乎没有思索,季言之就以上‘老嫂子家’坐坐的名义,将麻布口袋里的二十斤小米给换成了钱和布票。
从老陈头家出来,季言之也没在黑市盘旋,而是径直跑到供销社用了所有的布票,换了大概一丈七尺长的细棉格子布,然后就去了国营饭店和大方要请客吃饭的苏国军以及两个闺女汇合
进饭店的时候,正好看到苏国军保持傻笑,目不转睛的瞅着季秋草。而季秋草呢,则低垂着脑袋,一手攥着垂在胸前的麻花辫儿,分外的羞窘。
她的身边挨着季秋月。季秋月年龄小,尚不懂男女之情,充分展示了何谓电灯泡,时不时就挡住一下书国军望着季秋草傻笑的视线,顺便吐槽他笑得跟个傻狍子似的。
“可不是傻狍子吗。”
季言之拎着装有那一丈七尺长的细棉格子布的麻布口袋坐到了苏国军的身侧。
“不是说请客吗?怎么光顾着发呆,没点菜?”
苏国军依依不舍的收回了自己的痴汉脸,露出了标志性的傻笑。
“点了,不过我让大厨不急着上,等叔来了再说。”
“你这小子倒是会来事啊!”
闻言苏国军又开始傻笑起来,并且充分的发挥了他厚脸皮的精神,特别不要脸的道:“那叔,你看我跟…秋草……”
这下子季秋草的脑袋垂得更低,那张羞窘至极的脸上满是红晕。
“你果然是个人才。”
无语的季言之也懒得跟苏国军废话,直接点名道:“感情的事情不好说,可是苏知青啊,你的事情能自己做主吗。”
“能啊!”苏国军连连保证,随后更是很见机的把自己身份背景都说了一遍儿。
季言之打断了苏国军滔滔的‘自我介绍’,“行了,你的身份背景不用说得那么详细,我这个老头子只问你一句,如果将来有机会回城,你是打算将秋草带着一起回城,还是自己一人回去。”
“我肯定……”苏国军突然哑然了。他抹了一把脸,收了憨厚的对外人设,用很认真很严肃的口吻道:“叔,未来的事情我不知道,我只敢保证要是有一天我有机会回城的话,我一定会想尽办法带着秋草回去。”
季言之神色淡淡的点头:“行了。我知道了,吃饭吧。”
点的菜国营饭店的大厨已经做好了,大块红烧肉,红烧鱼以及一盘醋溜白菜,都是大份量的,让人一看就觉得实惠外加有食欲。当然了这有食欲的只有季秋月和季言之两个。
季秋月是自觉没她什么事儿,所以埋头猛吃。而季言之,则是天塌下来也不待害怕的,所以他根本没有对苏国军的话产生什么不好的情绪。
相反季言之觉得苏国军算个诚实人,自然面对自己试探人心的回答没有说好话来哄骗,而是就事论事。所以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季言之会成人之美,认下这个女婿。
不过季言之没有开腔,所以不管是苏国军也罢还是季秋草也好,内心都有点忐忑不安的。
季言之看出了这点。一块红烧肉入口后,他才慢条斯理的开口。
“吃饭,有什么事情回去再说。在公共场合谈论这些私事儿像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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