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街区是任茗所在的7区地下城最混乱的一个街区,这里帮派林立,私斗横行,聚集着地下城所有试图用自己的命搏出一个未来的不法之徒。
这些人除了一条烂命一无所有,没有未来,自然也就没有底线。绑架勒索,杀人越货,只有普通人想不到,没有他们不敢干。
就在看到那一双眼睛的同一时间,任茗便已听到一阵纷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其中还夹杂着男子愤怒的咒骂。
“他娘的,你们都是怎么干活的,这样都能让人跑了?一定要把人给抓回来,这样的上等货色可遇而不可求!”
眼睛的主人闻言顿时一阵踉跄,不用猜也知道那帮人口中的上等货色到底是谁。
任茗原本不想救人,可惜,对方那张清俊的侧脸竟在鬼使神差间让她想到了她的青梅竹马朱羲。
彼时的朱羲已经成功从残酷的娱乐圈杀出了一条血路,正独自一人在地上城单打独斗。
任茗是悲观主义者。
别人看到顶流巨星四个字,想到的是鲜花,掌声,一路生花。而她想到的却是压迫,利用,荆棘王座。
随着朱羲声名日盛,她隐隐开始有些不安。总是下意识地觉得鲜花着锦,烈火烹油未必会是什么好事。
地上城娱乐圈的危险程度在地下城的居民眼中不亚于眼前的玫瑰街区。孤立无援的他如果像眼前的男子一样遇险,是否会有人向他伸出援手?
脑海中闪过这样一个念头,她的目光便再也无法从眼前一身狼狈的男子身上移开了。
她认命地叹了口气,正准备救人,却听不远处传来一声惊呼。
“他在那里!快追!”
不过转瞬间,那帮追击者竟然已经近在眼前。
不可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救人,又不甘心就这样眼睁睁看着那个傻子羊入虎口,任茗迅速闪入边上一条小巷,打开控制这片区域的电箱,人为制造了一次短路事故。然后,循着记忆回到那个傻子刚刚所在的位置,抓起人就跑。
在地下城,停电永远都是最有效的打击手段。地上城的黑暗与外面世界的黑暗是截然不同的。外面世界的黑暗尚且有月光有星光,地下城的黑暗却是彻底的黑,绝对的黑。
那傻子显然被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吓坏了,竟然愣在原地一动不动。任茗没怎么摸索就找到了人。
好在他似乎本能地察觉到任茗并没有恶意,虽然浑身颤抖,但依然还是乖乖跟上了任茗的脚步。
从短路导致的黑暗到地下城的备用电源启动只有短短五分钟。
原本,以任茗对这片街区的了解,这短短五分钟,已经足够她带着身旁的傻子消失在那帮追击者的视野之中。然而,令她没想到的是,还没跑出几步,身后那个臭烘烘的家伙便一个趔趄往前一扑,而后,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了她的身上。
任茗差点被当场扑倒,借着身旁的墙壁才好不容易站稳。
地上人不知道经历过多少轮基因改造,没理由弱成这样。
现在不是纠结这种问题的时候,眼看着五分钟倒计时已经走过三分之一,她索性将身旁的傻子塞进了不远处的一个垃圾桶里。
这家伙身上那满身的下水道味道倒是跟垃圾桶相得益彰。
待到灯光重新亮起,她面无表情地继续往之前的目的地走,直到修好了终端,才回到那个垃圾桶旁,一脸淡定地重新将人给挖了出来。
不知道是垃圾桶实在太臭,还是那帮人觉得他一个地上人不可能往垃圾桶里钻,竟然真的就这么让他蒙混过关了。
怕给妈妈惹上麻烦,她没把人带回家,而是带去了朱羲的秘密基地。
那是一家早已废弃的研究所,多年前曾经因为核辐射泄露,生人勿近,哪怕如今这些辐射源早已被清理干净,辐射值也已下降到了安全值内,依旧没几个人敢靠近。于是,便白白便宜了朱羲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野小子。
当初得知朱羲的秘密基地在哪儿时,任茗愣是被吓出了一身冷汗,找来盖革计数器一测才终于放下心来。
这些年,因为AI技术的发展,不少智能度不够的传统工厂渐渐淡出了历史舞台,地下城到处都是各种各样的废弃工厂,有的是比这家“不干净”的研究所更好的去处,自然不用担心会有人过来跟他们抢地盘。
朱羲突发奇想在这边囤了不少东西,笑称万一有一天地下城乱起来,这里就是他们的末日地堡。
到底是几百年前的老建筑了,当末日地堡未必够格,但短时间内藏一个人却已经足够了。
把那个浑身酸臭的傻子塞进喷淋舱洗了整整三遍,擦洗干净换上衣服,任茗才震惊地发现那傻子长得到底有多好看。
这么多年,她从来没有在地下城遇到过能够在颜值上朱羲有得一拼的男人,直到她看清眼前男人的脸。
虽然五官同样给人一种建模般的精致感,但面前的男人给人的感觉却跟朱羲截然不同。
用种不太合适的方式来形容,如果说朱羲是那种自带杀气的霸气御姐的话,那么眼前的男人就是不谙世事的清纯甜妹。
难怪之前追他的那帮家伙称他为上等货色。
因为那张脸,朱羲从小到大没少遇到过想打他主意的人,可惜,那些敢朝他伸手的家伙不是被他剁了爪子,就是被他打残了。最终无一例外都只能跪在他脚下喊爸爸。
对比之下,眼前这个男人委实有些不够看了。
“你不是地上人吗,怎么弱成这样?”在任茗眼里,经历过基因改造的地上人不该这么不堪一击。
男子挠了挠头,一脸的不好意思:“我……我中药了……”
“怎么中的药?”
“我……我在自动售货机上买了一瓶生姜水。”
任茗恍然大悟。
地上人的通病,迷信机器。
地上城的机器的确大都安全可靠,但很可惜,这里是地下城。
“呵呵……看来你一早就已经被人盯上了。给你一个衷告,在地下城,任何能被人为打开的东西都没办法保证百分百安全。”
见那家伙仿佛一只受惊的狗狗般缩在角落里一动不动,任茗忽然起了逗弄他的心思,故意笑着问他:“算你运气好今天遇到我。你知不知道今天一旦你被抓回去,会遭遇什么?”
男人没回答,只是瞪大了那双小鹿斑比般清澈的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任茗。
任茗觉得有趣,故意压低声音吓唬他:“你会被卖去地下黑市,凭你这张脸,你十有八九会被买去送给地下城的某个大人物,等大人物玩够,就会被随意丢给手下人,一层层往下,会碰到什么样的人全凭你运气。等到你被玩得破破烂烂,疾病缠身,你的身体器官会被一件一件摘下来卖掉……”
越到后面,她的语气越像哄骗小红帽的大灰狼。
听到她的话,男人那张原本就没什么血色的脸变得越发苍白,虽然竭力维持镇定,但下意识搅在一起的手指还是暴露了他此刻的惊恐。
见成功恐吓到了他,任茗顿时心满意足,笑道:“胆子这么小,也敢来地下城探险?”
“不是探险,是找人!”他摇头否认,而后哆哆嗦嗦地打开了右手拇指的指甲盖。
任茗这才注意到他那看似与常人无异的右手拇指竟然是一件机械义体。
正惊讶间,指甲盖内已投出了一道立体投影。
“你有没有见过她?她叫李嘉木,是我的朋友,她失踪前最后的定位就在这座地下城。”
任茗顿时对他大为改观,因为好奇心作死,与为了寻找失踪的朋友以身犯险,这可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性质。
见投影中的姑娘长得颇为好看,她忍不住起了一点八卦之心。
“她是你很重要的人吗?”
没想到答案却出乎意料。
“我跟她没怎么说过话,不过我们是朋友。”
于是,她再度哭笑不得了:“你竟然为了一个没怎么说过话的朋友,独自一人来地下城。”
“不是一个人!我带了保镖,走散了而已……”此时,男人的一张脸已经涨得通红,不知道的,大概还会误以为任茗对他做了什么。
因为实在太过离谱,任茗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来:“你能活到现在真是个奇迹。你难道就没察觉到这其中有什么蹊跷?”
男人沉默不语,一张脸却越发的红了。
“既然你都已经沦落到了这种地步,走正轨渠道回去大概率已经不可能了。你先在这里住上几天,等找到了机会我就让虹爷派人把送你上去。”
想着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任茗决定为他动用自己的特殊关系。
“虹爷?是烈阳会的虹爷吗?你竟然能指挥得动虹爷!”虽然在人情世故方面一塌糊涂,对地下城的功课倒是做得挺足。
见他面露震惊,任茗慌忙补充道:“别对我抱不切实际的幻想,我只是个普通人,救你全靠运气。”
这家伙的确是个不通人情世故的傻白甜,大概是觉得白吃白住不太好,时不时会变着法地称赞任茗,只可惜马屁每每都会拍到马腿上。
“你看着一点都不像地下人。”对上任茗那森冷的目光他才慌忙解释,“不不!我没有侮辱你的意思,我只是在夸你长得好看!”
任茗不置可否。
因为一代代的基因优化,地上人普遍长得比地下人好看。继续进化下去,她甚至怀疑,地上人与地下人会不会成为截然不同的两个物种。
虽然不想承认,但在这个世界,长得完全不像地下人的确是种赞美。
他还特别喜欢引用前人的诗句,什么“你是那人间的四月天”,什么“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每每背到一半才猛然意识到地下城的居民一辈子都不可能亲眼见到他口中的这些美好意象,然后如断电的AI般定格当场。
最有趣的是,他时不时会在墙上点来点去,期待着能唤出某种控制面板,洗完澡不会主动擦,站在那里等着毛巾主动飞来,等到冻感冒了才意识到地下城的毛巾没那样高大上的功能。
那段时间,任茗最大的乐趣就是看那家伙最近又闹出了什么笑话。
明明偷偷在青梅竹马的秘密基地养了个男人,吃他的食物,穿他的衣服,当时的任茗却愣是没有产生哪怕一丝一毫的背德感。原因无它,那家伙给她的感觉与其说是养了个男人,不如说更像是瞒着家人偷偷在外面养了条大狗。
后来,虹爷那边传来的消息,确实有人想要某位地上人大少爷的性命,设了局想借地下城之手。那位大少爷具体的身份不得而知,只知道出自绵延了数百年的顶级世家,哪怕不是二十四家也相差不远。
悬赏是惊人的一个亿。
得到消息的时候任茗倒吸了一口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