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
01
此间无他物,唯有美酒盈樽,名驹千骑,君若有暇,盍兴乎来。
这是关东落日马场的二总管裘行健代表金大老板发出的请帖,为的是落日马场第一次在关内举办的春郊试骑卖马盛会,地点在洛阳巨富“花开富贵”花四爷的避暑山庄,日期是三月月圆时。
这样的请帖一共只发出十几张,值得裘总管邀请的对象并不多。
被邀请的当然都是江湖大豪,一方雄杰,不爱名马非英雄,来的都是英雄,都骑过落日马场的名驹。
——只要有日落处,就有落日马场的健马在奔驰。
这是马场主人金大老板的豪语,也是事实。
三月,洛阳,春。
十七夜的月仍圆,夜已深,风中充满了花香,山坡后的健马轻嘶,隐约可闻,人声却已静了。月光从窗外斜照进来,把独立在窗前的裘行健高大魁伟的影子,长长投影在地上。他的浓眉大眼、高颧、鹰鼻、虬髯,在月光下看来更显得轮廓明显而突出。
他是条好汉,关外一等一的好汉,现在却仿佛有点焦躁不安。
这是他第一次独担重任,他一定要做得尽善尽美。从十五开始,这三天来的成绩虽然不错,最大的一圈马也已被中原镖局的王总镖头以高价买去,可是他一直在期待着的两位大买主,至今还没有来。
他本来就不该期望他们来的。
威震江湖的河朔大侠万君武,自从三年前金盆洗手退隐林下后,就没有再踏出庄门一步。
视富贵功名如粪土的世袭一等侯狄青麟,多年来一直浪迹天下,也许根本就没收到他的请帖。
他希望他们来,只因为他认为由他远自关外带来的一批好马中,最好的一匹只有他们才识货。
只有识货的人才会出高价。
他不愿委屈这匹好马,更不愿把它带回关东。
现在已经是第三天的深夜了,他正开始觉得失望时,庄院外忽然有人声传来,三年未出庄门的“威震河朔”万大侠,已轻骑简从连夜赶到了牡丹山庄。
02
万君武十四岁出道,十六岁杀人,十九岁时以一把大朴刀,割大盗冯虎的首级于太行山下,二十三岁将惯用的大朴刀换为鱼鳞紫金刀时已名动江湖,未满三十已被武林中人尊称为河朔大侠。
他的生肖属鼠,今年才四十六岁,年纪远比别人想象中小得多。
这次他没有带他的刀来。
因为他已厌倦江湖,当着天下英雄好汉面前封刀洗手,那柄跟随他多年的鱼鳞紫金刀已用黄布包起,被供在关圣爷泥金神像前的檀木架上。
可是他另外带来了三把刀。
他的师兄“万胜刀”许通,他的得意弟子“快刀”方成,和他的死党“如意刀”高风。
一个像他这样的人,手边如果没有刀,就好像没有穿衣服一样,是绝不会随便走出房门的。
但是他相信这三个人的三把刀。
无论谁身边有了这三把刀,都已足够应付任何紧急局面。
洛阳三月,花如锦。
牡丹山庄后面的山坡上,开遍了牡丹,山坡下刚用木栏围成的马圈里,处处都有马在腾跃。
马不懂欣赏牡丹,牡丹也不会欣赏马,但同样是值得人们欣赏的。
牡丹的端庄富贵、美丽大方,如名门淑女;马的矫健生猛、灵活雄骏,如江湖好汉。
山坡上下都挤满了人,有的人在欣赏牡丹的柔美富态,有的人在欣赏马的英姿焕发,可是让大多数人最感兴趣的还是一个人。
万君武却好像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了,半闭着眼,斜倚在一张用柔藤编成的软椅上。
他太累。
无论谁在一夜间连换三次快马,赶了九百三十三里路之后,都会觉得很累的。
他的师兄、弟子、死党,一直都在他身边,寸步不离,一群群好马被带到他面前的木栏里,被人用高价买去,他的眼睛都是半闭着的。
直到最后有匹很特别的马,单独被带进马栏时,他的眼睛才睁开。
这匹马是裘总管亲手牵进来的,全身毛色如墨,只有鼻尖一点雪白。
人群中立刻发出了惊叹声,谁都看得出这是千中选一的好马。
裘行健轻拍马头,脸上也露出欣喜骄傲之色。
“它叫神箭,万大侠是今日之伯乐,当然看得出这是匹好马。”
万君武却懒洋洋地摇了摇头。
“我不是伯乐,这匹马也不是好马。”他说,“只听这名字就知道不好。”
“为什么?”裘行健问。
“箭不能及远,而且先急后缓,后劲一定不足。”万君武忽然改变话题,“我少年时有个朋友,作风也跟裘总管一样。有次他请我吃了只鸡,却是没有腿的。”
他忽然说起少年时的朋友和一只没腿的鸡,谁也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裘行健也不懂,忍不住问:“鸡怎么没有腿?”
“因为那只鸡的两只腿,都已经先被他切下来留给自己吃了。”万君武淡淡地说,“裘总管岂非也跟他一样,总是要把好的马藏起来留给自己?”
裘行健立刻否认:“万大侠法眼无双,在万大侠面前,我怎么会做那种事?”
万君武眼睛忽然射出了刀锋般的光:“那么裘总管为什么要把那匹马藏起来?”
他眼睛盯着最后面一个马栏,马栏中只有十几匹被人挑剩下的瘦马,其中有一匹毛色黄中带褐,身子瘦如弓背,独立在马栏一角,懒懒地提不起精神,却和别的马都保持着一段距离,就好像不屑和它们为伍似的。
裘行健皱了皱眉。
“万大侠说的难道是那一匹?”
“就是它。”
裘行健苦笑:“那匹马是个酒鬼,万大侠怎么会看上它呢?”
万君武的眼睛更亮。
“酒鬼?它是不是一定要先喝点酒才有精神?”
“就是这样子的。”裘行健叹息,“如果马料里没有掺酒,它连一口也不肯吃。”
“它叫什么名字?”
“叫老酒。”
万君武霍然长身而起,大步走过去,目光炯炯,盯着这匹马,忽然仰面大笑!
“老酒,好!好极了。”他大笑道,“老酒才有劲,而且愈往后面愈有劲,我敢打赌,神箭若是跟它共驰五百里,前面百里神箭必定领先,可是跑毕全程后,它必定可以超前两百里。”
他盯着裘行健:“你敢不敢跟我赌?”
裘行健沉默了半天,忽然也大笑,大笑着挑起了一根大拇指。
“万大侠果然好眼力,果然什么事都瞒不过万大侠的法眼。”
人群中又发出赞叹声,不但佩服万君武的眼力,对这匹看来毫不起眼的瘦马也立刻刮目相看了,甚至有人在抢着要出价竞争,就算明知争不过他,能够和河朔大侠争一争,败了也有光彩。
最高价喊出的是“九千五百两”,这已经是很大的数字。
万君武只慢慢地伸出了三根手指,比了个手势,裘总管立刻大声宣布:“万大侠出价三万两,还有没有人出价更高的?”
没有了。每个人都闭上了嘴。万君武意气飞扬,正准备亲自入栏牵马,忽然听见有个人说:“我出三万零三两。”
万君武的脸色立刻沉了下去,喃喃地说:“我早就知道这小子一定会来捣乱的。”
裘行健却喜形于色,大笑道:“想不到狄小侯终于还是及时赶来了!”
人丛立刻分开,大家都想瞧瞧这位世袭一等侯,当今天下第一风流侠少的风采。
03
一身雪白的衣裳,一尘不染,一张苍白清秀的脸上,总是显得冷冷淡淡的,带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身边总是带着个风姿绰约的绝代佳人,而且每次出现时,带的人又都不同。
这就是视功名富贵如尘土,却把名马美人视如生命的狄小侯爷狄青麟。
无论走到什么地方,他都是个最引人注意、最让人羡慕的人。
今天也不例外。
今天依偎在他身旁的,是个穿一身鲜红衣裳的美女,白玉般的皮肤,桃花般的腮容,春水般的眼波,酒一般的醉人。
谁也不知道狄小侯是从什么地方把这么样一位美人找来的。
万君武看到他,只有摇头叹气:“你来干什么?你为什么要来?”
狄小侯冷冷淡淡地笑了笑,简简单单地告诉万君武:“我是来害你的。”
“害我?你准备怎么害我?”
“不管你出多少,我都要比你多出三两。”
万君武瞪着他,眼睛里光芒闪动,也不知瞪着他看了多久,忽然大笑:“好,好极了。”
大家都以为这位威震河朔的一方大豪,一定又要出个让人吓一跳的高价。
想不到万君武的笑声忽然停顿,大声道:“这匹马我不买了,你卖给他吧!”
裘行健怔住,万君武一说完话,掉头就走,想不到狄青麟却叫住了他:“等一等。”
万君武回头瞪了一眼:“你还要我等什么?”
狄小侯先不回答,却问裘行健:“还有没有人肯出更高的价?”
“大概没有了。”
“那么这匹马现在是不是已经可以算是我的?”
“是。”
狄小侯转身面对万君武:“那么我就送给你。”
万君武也怔住。
“你说什么?你真的要把这匹马送给我?你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他不懂,别人也不懂,狄青麟却只淡淡地说:“我也不为什么,把一匹好马送给一位英雄,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又何必要为了什么?”
这就是狄青麟做事的标准作风。
04
夜,华灯初上,筵席盛开。美酒像流水般被倒进肚子,豪气像泉水般涌了出来。
万君武一直在不停地喝。
江湖中人人都知道他是海量——“万大侠不但刀法无双,酒量也一样天下无双。”
今天他当然喝得特别多。
他不能不接受狄青麟的好意,接受了后又不知道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所以他喝酒,喝点酒之后总是高兴的。
他的师兄、弟子、死党,让他这么喝,因为喝酒的这地方是在花四爷的私室里,客人并不多,而且他们已经把每个人的来历都调查过了。
万君武常常告诉他的朋友:“在江湖中成名太快,并不是件好事,成名太快的人,晚上都难免有睡不着的时候。”
像他这种人无论做什么都不能不特别小心,所以他才能活到现在。就算有人想要他的命,也永远没有机会。
先退席的是狄青麟。
他一向不喜欢喝酒,他已很疲倦,主人为他准备的客房中,还有美人在等他——对大多数男人来说,只要有最后一个理由就已足够。
大家都带着羡慕的眼光目送他出去,不但羡慕,而且佩服——“这位小侯爷做事真漂亮,难怪女人们都爱死他了。”
花四爷也是海量。
他高大、肥壮、诚恳、热心,胖嘟嘟的一张脸上,连一点机诈的样子都没有,虽然每年都要上别人几次当,可是他一点都不在乎。
万君武问他:“这次你买了几匹马?”
“连一匹都没有买。”
花四爷笑嘻嘻地解释:“因为金大老板和裘总管都是我的朋友,我不能害朋友,要他们让我上当,所以我只上别人的当,不上朋友的当。”
万君武大笑。
“说得好,好极了,我敬你三杯。”
三杯之后,花四爷又回敬三杯,万君武就要去“方便”一下了。
他的酒量好,因为他喝酒有个秘诀——他能吐。喝多了就去吐,吐完了马上就能回来再喝。
这是他的秘密。
虽然他的师兄、弟子、死党,都知道他这个秘密,他却以为他们不知道。他们也只有装作不知道,所以他要去“方便”,他们只有让他一个人去。
很深的坑上面,用紫檀木装成个架子,架上铺着锦垫,坑底铺满鹅毛。
花四爷是个很懂得享受的人,一切都力求完美,连“方便”的地方也不例外。
万君武走进来,带醉的锐眼中露出赞赏之色。决定回去后也照样做一间。
于是他开始吐了。
这并不难,把食指伸进嘴里,在舌根上用力一压,就会吐了出来。
这次他没有吐出来。
他刚把食指伸进嘴里,就有只手从后面伸过来,托住了他的下颚。用他自己的两排牙齿,咬住了他自己的指头。
他痛极,可是叫不出,他用力以肘拳撞后面这个人的肋骨,可是这个人已经先点了他肘上的“曲池穴”。
他苦练武功二十八年,可是现在全身的功夫力气,连一点都使不出来。
他身经百战,杀人无算,要杀他的人也不少,只有这个人才能抓住最好的时机,把握住最好的机会。
他只想知道这个人是谁。
这个人也愿意让他知道,在他耳畔轻轻地说:“我告诉过你,我是来害你的,我已调查过你很久,对你的每件事我都很清楚,也许比你自己还清楚,我也知道你一定要来吐,”这个人的声音冷冷淡淡,“所以你死得并不冤。”
万君武知道这个人是谁了,只可惜他已永远没有机会说出来。
最后他只看见了一道淡淡的刀光,淡得就像是黎明时初现的那一抹曙色。
然后他就觉得心口一阵剧痛,一柄刀已刺入他的左胸肋骨间,刺入他的心脏。
一柄其薄如纸的刀。
没有人能形容这把刀出手的速度。
拔出时也同样快。
一柄太薄太快的刀刺入再拔出后,伤口是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来的。
所以没有人会替万君武复仇。
因为他的死,只不过由于他的酒喝得太多,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都认为一个人如果酒喝得太多,往往就会突然暴毙。
大家当然更不会想到刚送了一匹名马给他的狄小侯,和这件事有任何关系。
所以名马还是随灵柩而去,狄小侯还是陪伴着他的美人走了。
等到他下次出现时,大家还是会用一种既羡慕又佩服的眼光去看他,还是没有人会相信他曾经杀过人,在无声无息无形无影间杀人于一刹那中。
这就是狄青麟杀人的标准方法。
05
车厢宽大舒服,马匹训练有素,车夫善于驾驭,坐在狄小侯的这辆用一斛明珠向某一位王妃换来的马车上,就像是坐在水平如镜的西湖画舫上那么平稳,甚至感觉不出来马在行走。
思思穿着一件鲜红柔软的丝袍,像猫一样蜷曲在车厢的一角,用一双指甲上染了鲜红凤仙花汁的纤纤玉手,剥了颗在温室中培养成的葡萄,喂到她男人的嘴里。
她是个温柔的女人,聪明美丽,懂得享受人生,也懂得让男人享受她。
她不愿失去现在在她身边的这个男人,可是她知道现在已经快要失去他了。
狄小侯从来不会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留恋太久。
可是她下定决心,一定要想法子留住他。
狄青麟看看他身边的这个女人,看看她露在丝袍外一双纤柔完美的脚。
他知道她在丝袍里的胴体是完美而赤裸的。
她的胴体丰满光滑柔软,在真正兴奋时,全身都会变得冰凉,而且会不停地颤抖。
她懂得怎么才能让男人知道她已完全被征服。
想到她完美的胴体,狄青麟身体里忽然有一股热流升起。
他经历过太多女人,只有这个女人才能完全配合他,让他充分满足。
他决定让她多留一段时候,他身体里的热意已使他做下这个决定,他的手轻轻潜入了她丝袍宽大的衣袖,她的胸膛结实坚挺,盈盈一握。
想不到她却忽然问了他一句很奇怪的话。
“我知道你跟万君武早就认得了。”思思问狄小侯,“你们之间有没有仇恨?”
“没有。”
“他以前有没有得罪过你?”
“没有。”
思思盯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问:“那么你为什么要杀他?”
狄青麟身上热意立刻凉透。
思思还在继续说:“我知道一定是你杀了他,因为他死的时候,恰巧就是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你回来后又特别兴奋,一个晚上要了三次,比你第一次得到我时还要得多。以前我曾经听我一个大姐说过,有些人只有在杀了人之后才会变成这样子,变得特别疯,特别野,就像你昨晚上一样。”
狄青麟静静地听着,一点反应都没有。
思思又说:“我还知道你贴身总是藏着把很薄很薄的刀,我那个大姐也告诉过我,用这种刀杀了人后,很不容易看出伤口。”
狄青麟忽然问她:“你那位大姐怎么会懂得这些事的?”
“因为她有个老客人,是位很有名的捕头,这方面的事没有一样能瞒过他的。”思思说,“别人都说他心如铁石,但他对我那个大姐却好极了,在我大姐面前,简直温柔得像条小狗。”
狄青麟心里在叹息。
她不该认得她那位大姐的,一个女人不应该知道得太多。
思思看看他,轻抚他苍白的脸:“什么事你都用不着瞒我,我反正已经是你的人了,不管你做了什么事,我都一样会永远跟着你。”她柔声说,“所以你可以放心,你的事我绝对不会说出去,死也不会说出去。”
她的声音温柔,她的手更温柔。
她很快就感觉到他又兴奋起来,鲜红的丝袍立刻就被撕裂。
她放心了。
因为她知道她用的这种方法已有效,现在他已经不会再抛下她了,也不敢再抛下她了。
激情又归于平静,车马仍在往前走。
狄青麟在车座下的酒柜里,找出一瓶温和的葡萄酒,喝了一小杯后才说:“你刚才问我为什么要杀万君武,现在还要不要我告诉你?”
“只要你说,我就听。”
“我杀他,只因为我有个朋友不想再让他活下去。”
“你也有朋友?”思思笑了,“我从来不知道你也有朋友。”
她想了想之后又问:“你那个朋友随便要你做什么事你都答应?”
狄青麟居然点了点头。
“只有他才能让我这么做,因为我欠他的情。”狄小侯接着说,“他是现在江湖中最庞大的一个秘密组织的首脑,曾经帮过我一次很大的忙。唯一的条件是,他需要我为他做事的时候,我不能拒绝。”
他又说:“这个组织叫青龙会,有三百六十五个分舵,每一州每一府每一县每一个地方都有他们的人,势力之大,绝不是你能想得到的。”
思思又忍不住问:“他既然有这么大的势力,为什么还要你替他杀人?”
“因为有些人是杀不得的。”狄青麟说,“因为杀了他们后,影响太大,纠纷太多,而且这种人一定有很多朋友,一定会想法子替他们复仇。”
“而且官府一定会追查。”思思说,“江湖中人总是不愿惹上这种麻烦的。”
狄青麟承认。
“只不过别人杀不得的人,我却能杀,也只有我能杀。”他说,“因为谁也想不到我会杀人,所以我杀了人后绝不会引起任何麻烦,更不会连累到我那个朋友。”
思思没有追问下去,因为她更放心了。
一个男人只有在自己最喜爱最信任的女人面前,才会说出这种秘密。
她决心替他保守这个秘密,因为她喜欢这个有时温柔如水,有时冷淡如冰,有时又会变得热烈如火的男人。
她相信自己可以管得住他的。
可惜她错了。
她虽然了解男人,这个男人却是任何人也没法子了解的。
也许连他自己都不了解自己。
车马仍在继续前行,车上却已经只剩下狄青麟一个人。
思思已经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狄青麟有三种能够让人忽然消失的方法,对思思用的是其中最有效的一种。
没有人知道他用的是什么方法,他那三种方法都是只有他一个人才知道的秘密。
他的秘密除了他自己之外,永远不会有第二个活人知道。
思思错了。
因为她不知道狄青麟永远不会信任任何一个还能呼吸着的人。
她也不知道狄青麟唯一真正喜爱的人只有他自己。
一个像思思这样的女人如果忽然消失,是绝不会引起什么纠纷麻烦的。
她这样的女人就像是风中的杨花,水中的浮萍,如果她不见了,很可能是跟一个没有根的浪子走了,也很可能是被一个腰缠万贯的大腹贾藏在金屋里,甚至有可能是自己躲到深山中某一个小庙里去削发为尼。
像她这样的女人,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
所以她无论做出什么事,都没有人会觉得惊奇,也没有人关心。
所以就在她自己觉得可以全心全意依靠狄青麟的时候,狄青麟就让她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就是狄青麟对女人的标准作风。
06
“大姐”斜倚在她那张青铜床柱上挂着粉红流苏锦帐的床边,心里在想着:“思思是不是已经该回来了?”
她喜欢思思。她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亲人,她已经开始被人称为“大姐”。
一个像她这样的女人被人称为大姐是件多么悲哀的事。
她的年华已逝去,只希望思思不要再糟蹋自己,而能好好地嫁一个老实本分的男人。
可惜思思不喜欢老实本分的男人。
思思太聪明,太骄傲,太想出人头地,就好像她年轻的时候一样。
屋子中间一张铺着云石桌面的檀木圆桌旁,坐着一个瘦削、黝黑、沉默,还不到三十岁的男人,默默地坐在那里望着她。
他叫杨铮,是她童年时的玩伴,青梅竹马的朋友。
她十五岁时因为要埋葬双亲而沦落入风尘,经过十余年的别离后又在这里重遇,想不到他已经做了县城里三班捕快的头子。
以他的身份,是不该到这种地方来的。
但是他每隔两三天都要来一趟,来了就这样默默地坐在那里看着她。
他们之间绝对没有一点别人想象中那种关系,他们之间的情感竟没有别人了解,也没有人相信。
她总是叫他不要来,免得别人闲言闲语,影响到他的事业和声名。
可是杨铮说:“只要我问心无愧,什么地方我都可以去。”
他就是这么样一条硬汉。
只要他认为应该做的事,做了后问心无愧,你就算拿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也拦不住他的。
他要娶她。
在他心目中,她永远都是那个梳着大辫子的小姑娘“吕素文”,既不是当年的名妓“如玉”,也不是现在的“大姐”。
她心里又何尝不想嫁给这个又倔强又多情又诚实的男人。
多年前她就为自己赎了身,只要她愿意,随时都可以跟着他走。
可是她不能这么做。他比她还小一岁,在六扇门的兄弟心目中,他是条铁铮铮的好汉,有前途,有朋友,有干劲。
她的青春却已像残花般将要凋零枯萎,而且是个人人看不起的婊子。
她不能毁了他,只有狠下心来拒绝他,宁愿在夜半梦醒时独自流泪。
杨铮忽然问她:“思思是不是找到了一个很好的男人,已经有了归宿?”
“我也希望她能有个归宿。”吕素文轻轻叹息,“可惜她迟早还是会回来的。”
“为什么?”
“你知不知道狄青麟这个人?”吕素文反问。
“我知道,世袭一等侯,江湖中有名的风流侠少。”杨铮说,“思思就是跟他走的?”
吕素文点了点头:“像狄青麟这样的男人,怎么会对一个女人有真情?还不是想玩玩她而已,玩过了就算了。”
杨铮又坐在那里默默地发了半天愣,才慢慢地站起来。
“我走了。”他说,“今天晚上我还有件差事要做。”
吕素文没有挽留他,也没有问他要去做什么差事。
她想留住他,想问他,那件差事是不是很危险?她心里一直在为他担心,担心得连觉都睡不着。
可是她嘴上只淡淡地说了句:“你走吧。”
夜已静。
“怡红院”大门外挂着两盏红灯笼,远远看过去就像是一只恶兽的眼睛。
一只吃人不吐骨头的恶兽,自古以来已不知有多少可怜的弱女子被它连皮带骨吞了下去。
想到这一点,杨铮的心里就好恨!
可惜他完全无能为力,因为这是合法的,只要是合法的事,他非但不能干涉,还得保护。
暗巷中的晚风又湿又冷,他逆风大步走出去,忽然有个人从横弄里闪出来,笑嘻嘻地跟他打招呼。
这个人叫孙如海,是一家镖局里的二镖头,在江湖中颇有名气,在城里也很吃得开,而且听说武功也不弱。
但是杨铮一向不喜欢他,所以只冷冷地问了句:“什么事?”
“我有点东西要交给杨头儿,是位好朋友托我转交的。”孙如海从身上掏出叠银票,“这里是十张山西‘大通’钱庄的银票,每张一千两,到处都可以兑银子,十足十通用。”
杨铮冷冷地看着他,等着他说下去。
“有了这些银子,杨头儿就可以买栋很讲究的四合院房子,风风光光地把如玉姑娘接回去了。”孙如海笑得很暧昧,“只要杨头儿今天晚上躺在家里不出去,这叠银票就是杨头儿的。”
杨铮不动声色:“这是谁托你转交的?是不是今天晚上要从这里过境的那位朋友?”
孙如海承认:“明人面前不说暗话,就是他。”
“听说他刚在桑林道上劫了一趟镖,镖银有一百八十万两,他只送我这么点银子,未免太少了吧。”
“杨头儿想要多少?”
“我要的也不多,只不过想要他一百八十万两,另外再加上两个人。”
孙如海笑不出了,却还是问:“哪两个人?”
“一个你,一个他。”杨铮道,“你干镖局,却在暗中和大盗勾结,你比他更该死。”
孙如海后退两步,银票已收进怀里,掌中已多了把寒光闪闪的手叉子,阴森森地冷笑:“一个小小的县城捕快,居然有胆子想去动倪八太爷,该死的只怕是你。”
横弄中又有个生硬冷涩的声音接着说:“他不但该死,而且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