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无中生有

安哈莱市场是法麦丁三处允许外国人交易的地点之一,虽然被称为市场,但这块方形大空地上丝毫看不到一座市场应有的样子,没有货栈,也没有摆放商品的摊位。这里的行人也相对稀疏一些,但同样有大城市中随处可见的喧嚣吵闹。人群中偶尔能看见几个骑马的人,几顶由身穿亮色制服的轿夫抬着的轿子,或者是一辆马车,无论轿子还是马车,都是门窗紧闭。这里的大多数人都用斗篷裹紧身体,以抵御从周围湖上刮来的寒风,让他们加快脚步的往往不是工作或生意,而是寒冷的天气。在广场周围,就像另外两个外国人市场一样,石墙石顶的银行、旅店,没有窗户的仓库和马厩交错分布,比肩而立。法麦丁是一座用石块和石板搭建的城市,在一年之中的这个时候,旅店最多只能租出去两三成的房间。仓库和马厩中经常也是空荡荡的。但到了春天的时候,贸易就会重新繁荣起来,商人们会为住宿和存放货物付出三倍的价钱。

广场中心有一个圆形的大理石基座,上面立着萨维恩·安哈莱的雕像。十二尺高的大理石雕像呈现了一个仪态高傲的女人,身穿裘皮镶边的长袍,脖子上挂着公职锁链。在代表首席资政的王冠下面,是一张严肃的大理石面孔。她的右手坚定地握着大理石剑柄,剑锋立于她穿软鞋的双脚之间。她举起左手,一根手指带着警告性的意味指向大约四分之三里外的提尔门。法麦丁的繁荣完全依赖与提尔、伊利安和凯姆林的商贸活动,但最高评议会一直都在警戒着外国人和他们堕落的生活方式。雕像下面站着一名街市卫兵,头戴钢盔,身穿缝着方形金属板的皮衣,左肩有一个金色的手印,他的职责是用长木竿赶走那些黑翅膀的灰色鸽子。萨维恩·安哈莱是法麦丁历史上最令人敬畏的三个女人之一,不过她们的名字到了湖对岸,知道的人就不多了。这座城市还出过两个在历史上非常著名的男人,但他们之中的一个出生时,这个地方的名字是亚伦玛多,另一个出生时,这里被称作费莫伦纳。不过法麦丁一直在努力遗忘这两个人——罗林·灭暗者和尤瑞安·石弓。实际上,这两个人正是兰德来到这里的原因。

有几个人向走过他们身边的兰德瞥了一眼,但也仅仅是瞥一眼而已。他在这里显然是个外国人,本地人不会有蓝眼睛,也不会像他这样把头发剪短到不超过肩膀,这里的男人甚至会把头发一直留到腰际,他们有的将头发束到颈后,有的用发夹别起来。他身上的褐色羊毛外衣可能属于任何一个生意还不错的商人。虽然寒风凛冽,但他也不是这里唯一不披斗篷的人。这里的人大多是留着尖胡的坎多人、在辫子上装饰小铃铛的艾拉非人,或是鹰钩鼻的沙戴亚人,这些来自边境国的男男女女会觉得这里的天气比他们家乡温和许多。而他身上也没有什么地方能看出他不是边境国人。对于寒冷,他只需要拒绝让它触及自己,忽视它,就像忽视一只小飞虫。如果他遇到需要行动的时机,斗篷也许会对他造成妨碍。

就连他的身高也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在法麦丁有相当多身材很高的人,他们也都来自外国。曼奈·罗查德就只比兰德矮了一拳,兰德一直跟在他身后,如果有行人或轿子插进他们之中,兰德也不会着急,他甚至可以用这些来隐藏自己。他已经用奈妮薇的草药将自己的头发染成黑色,即使这个变节的殉道使突然转身,大概也不会注意到他,他并不担心会跟丢。法麦丁本地人都穿着颜色灰暗的衣服,在胸口和肩部装饰一些亮色的刺绣,如果是更富有的人,也许还会戴一支镶宝石的发夹。外国商人的衣服更加偏于冷色调,而且不会让他们显得很富有,他们的保镖和马车夫都用粗羊毛衣服紧裹住身体。曼奈大红色的丝绸外衣在这里非常惹眼。他像国王一样走过广场,一只手轻松地按在剑柄上,裘皮镶边的斗篷在他身后随风飘扬。他是个傻瓜,他的斗篷和剑都太引人注目了。他涂蜡的卷曲胡须表明他是个莫兰迪人,而莫兰迪人在这样的天气里应该不停地打哆嗦。还有那把剑……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

你才是傻瓜,只有傻瓜才会到这个地方来,路斯·瑟林在他的脑海中狂乱地喘息着。疯子!疯子!我们必须离开!必须离开!

兰德不去听那个声音,他将棉手套拉得更紧一些,以稳定的步伐跟在曼奈身后。广场上有不少街市卫兵都在盯着这个家伙。外国人在这里被认为是性情莽撞的麻烦制造者,而莫兰迪人的名声尤其差。带剑的外国人总是会引起街市卫兵的注意,兰德很高兴自己把剑留在旅店中的明那里。明在他脑海中的印象要比伊兰和艾玲达更强,比埃拉娜更强,他只能模糊地感觉到她们,但明却仿佛生活在他的脑海中。

曼奈离开安哈莱,向城市深处走去。一群鸽子从屋顶上飞起,但它们并没有展开双翼,迎风飞向天空,而是撞在一起,翻滚着掉落在石板地面上。人们都惊讶地张大了嘴,就连专心盯着曼奈的街市卫兵也不例外,唯独曼奈头也不回地继续向前走去。不过,他即使看见也没关系,时轴的效果对他没什么意义,因为他早就知道兰德在这座城里,否则他就不会来这里了。

兰德跟随他来到欢乐街,一排光秃秃的灰色大树将这条街从中分成左右两条主道。兰德露出微笑。曼奈和他的朋友们也许以为他们非常聪明,也许他们在提尔之岩发现书架上北马瑞多平原的地图被放在最上面;或者是查辛的埃斯丹沙宫图书馆里那本摊开的、记录南方都市的书;以及其他各种被刻意留下的线索。任何人在匆忙中都有可能出现这种细小的遗漏,但只要将两三个这样的线索拼在一起,就能得出它们指向的目的地是法麦丁。曼奈和他的同伙发现这些线索的速度比兰德预料得更快,或者是有人帮助他们发现了这些线索。无论实际情况是怎样,都没关系。

兰德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莫兰迪人要抢在其他人之前来到这里,不过他知道,他们都朝这里赶来。托沃、柯朗、葛德芬和齐斯曼,他们要在这里完成未能在凯瑞安做到的事。可惜的是,那些弃光魔使不会如此愚蠢,也到这里来追杀他,他们只会派其他人过来。兰德想要在其他人到来之前杀死曼奈。现在只有他和曼奈两个人,不过他要找一个更好的机会,确保能够悄无声息地干掉曼奈。曼奈来到法麦丁已经有两天了,他向每一个人询问有没有见过高个子的红发男人。看那种趾高气扬的架势,仿佛没有任何事情能让他担忧。他差不多已经见过了每一个多少与他的描述有些相似的人。到现在为止,他仍然认为自己是猎人,而不是猎物。

你把我们带到这里来寻死吗!路斯·瑟林呻吟着。到这里来的结果只能像死亡一样可怕!

兰德不安地耸耸肩。他同意最后这句话。如果能够离开,他会像路斯·瑟林一样高兴,但有时候,他能够选择的只有可怕和更加可怕。曼奈就在他眼前,他几乎伸手可及,现在这才是最重要的。

欢乐街两旁用灰色石块搭建的商铺和旅店,已经和安哈莱市场周围的建筑有了很大的区别,银匠铺代替了刀剪铺,然后又被金匠铺所取代。裁缝店的橱窗里出现了刺绣和织锦,羊毛衣服则渐渐消失了。街道上出现了由四辆或六辆颜色大小完全相同的马车组成的车队,这些马车的车门上往往还装饰着不同的家徽,骑马的人们的胯下坐骑也都是纯种提尔马或其他良骏。轿椅愈来愈多,徒步的行人则愈来愈少,即使在这些徒步的行人中,胸口和肩膀上装饰着华丽刺绣的人也要多过穿着制服的仆人了。人们的发夹上镶嵌着彩色玻璃,偶尔还能见到珍珠和更加贵重的宝石。当然,没钱坐轿子的人大多也是买不起宝石的。只有这里的冷风仍然和安哈莱一样。街市卫兵在街道上巡行,用同样警戒的目光扫视着行人,他们的数量比安哈莱市场要少一些,但也能确保监视到欢乐街的每一个角落。在欢乐街旁的每一个岔路口,只要不是狭窄的巷子,就会有一座石砌岗哨,岗哨顶部有一名哨兵负责监视街上的动静,底部则有两名卫兵,负责在发生犯罪行为时予以压制。法麦丁维持和平的手段相当严格。

兰德看着沿街道前行的曼奈,皱起了眉。难道他的目的地是位于这座岛正中心的资政广场?那里只有资政大厅,历史已经超过五百年的纪念碑。从那时起,法麦丁就已经是马瑞多的首都了。还有就是这座城市中最富有的女人的会计室。在法麦丁,男人的财富总是来自妻子的赠予,或是继承死去妻子的遗产。也许曼奈是要去和暗黑之友见面,但如果是这样,他又为何要这样不疾不徐地走着?

一阵晕眩感突然向兰德袭来,一张模糊的面孔出现在他的视线中。他脚步踉跄地撞在旁边一个行人身上,这个人比兰德还要高,一头金发,身穿亮绿色制服,怀里抱着一只大篮子。他伸出一只手,轻轻扶住脚步不稳的兰德。兰德看到他被太阳晒黑的脸上有一道长而皱缩的伤疤。他低下头,向兰德低声道歉,然后就快步向前走去。

兰德站稳身子,低声骂了一句。你已经将他们毁掉了,路斯·瑟林在他脑海中低声说着。现在你又要去毁掉其他人。我们三个在彻底毁灭之前还要杀死多少人?

闭嘴!兰德恶狠狠地想着,但响应他的只是一阵嘲讽的笑声。让兰德心烦意乱的并非遇到一名艾伊尔人。到了法麦丁之后,他已经遇到许多艾伊尔人。成千上万的艾伊尔人在知道本族的历史真相后,就逃亡到这里,他们开始遵循叶之道,除了以奉义徒的身份度过余生之外,他们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兰德甚至不为自己的晕眩而担心,也无暇去想刚才出现在眼前的是谁的面孔。一辆由六匹灰马拖曳的马车正从许多轿椅和行人中间穿过,男男女女们在各种店铺门前进进出出,但兰德已经找不到穿红色外衣的人了。他气恼地握起戴着手套的拳头,用力捶在另一只手的掌心里。

盲目前进肯定是愚蠢的,他也许会被曼奈发现。迄今为止,曼奈还不会想到兰德知道他在这里,这是一个不能放弃的优势。他也知道曼奈在城里的住宿处,那是一家专门招待外国人的客栈。他可以等明天再找机会。但曼奈的同伙可能会在今晚赶到。兰德有把握同时干掉他们之中的两个,即使他们五个聚在一起,兰德也不是没机会除掉他们,但他不可能悄无声息地把他们一举了结,那样他很可能会受伤,而且势必要丢掉自己的佩剑。他不愿失去那把剑,那是艾玲达的礼物。如果情况更糟糕一些……

一件裘皮镶边的斗篷从他的眼角处闪过,消失在前面的一个街道转角里,兰德立刻向那里跑去。旁边驻守岗亭的卫兵立刻站直身子,岗亭顶上的哨兵抽出腰间的响板,岗亭下的两名卫兵一个拿起身边的长棍,另一个举起一根捕拿杆。捕拿杆的叉形头能够轻易地卡住一个人的四肢或脖子,而且它包裹着铁皮,可以抵挡刀剑斧头的劈砍。他们都用严厉的眼神紧盯着兰德。

兰德向他们点点头,露出微笑,然后装模作样地向旁边街巷的人群中张望。他不是个逃跑的贼,只是个正在找人的人。长棍和捕拿杆都被放回原位。兰德没有再看那些卫兵,他又瞥见了那件斗篷,也许还有一件红外衣。穿着那套衣服的人已经转到另一条街里。

兰德举起手,仿佛是在朝某个人打招呼,然后就向目标跑了过去。离开欢乐街,转进侧巷里,这里的小贩高声叫卖着针线、发梳之类的什物。行人的衣着朴素了许多,人们往往只是戴着最简单的发夹,或者把头发挽成发髻。愈往巷子深处走,行人就愈稀疏,道路也愈曲折繁复。偶尔能看见一家廉价客栈,或者有三四层高的窄面石楼,肉铺、蜡烛作坊、理发店、锡匠铺、陶工铺和制桶作坊夹杂其间。马车无法驶进这种小巷里,轿椅和骑马的人也不会到这里来。屈指可数的几名身穿制服、提着篮子的仆人迈着不疾不徐的步子,眼高于顶地睨视着除了街市卫兵外的每一个人。当然,即使在这种街巷里,同样会有街市卫兵在巡逻和站岗。

现在兰德终于能清楚看到他的目标了。曼奈似乎长了些脑子,知道要用斗篷裹住他的外衣和那把没用的剑了,但兰德仍然一眼就能认出他来。曼奈似乎在竭力躲避所有人的注意,他紧贴着街巷边缘,肩膀几乎都磨到那些店铺的门面。他突然向周围扫视一圈,然后就跑进一条小巷里,那个巷口两侧分别是一个编筐作坊和一家招牌已经脏得看不清字迹的小酒馆。兰德差点笑了出来,他毫不迟疑地紧跟在曼奈身后。这样的小巷子里是不可能有街市卫兵和岗哨的。

道路变得更加曲折蜿蜒,而且复杂得如同一张蛛网。曼奈已经不见了,但兰德能听见他的靴子踏在泥泞路面上的声音,这声音在没有窗户的石墙间往复回荡,让兰德无法判断声源发自何处。兰德继续在仅容两个人并肩而过的小巷里奔跑,追踪那个声音。为什么曼奈要跑到这个迷宫里来?他显然在朝某个地方疾奔,但他根本不可能知道这些小巷通往哪里。

兰德突然意识到,现在他只能听见自己的脚步声了,他一下子站定脚步。四下里寂静无声。在他面前,小巷分成了三条。他屏住呼吸,竖起耳朵,还是寂静。就在他决定转身时,一个轻微的声音从距离他最近的巷口传来,仿佛是有个走路的人在不经意间把一块石子踢到了墙上。最好现在就干掉那家伙。

兰德转身进了那条巷子,却发现曼奈正在等着他。

这个莫兰迪人已经放开斗篷,双手按住剑柄,用细线编成的法麦丁和平结绑住了剑柄和剑鞘。曼奈带着一丝嘲讽的微笑:“你就像只鸽子,用一点诱饵就能把你骗到。”他抽出剑刃。和平结的细线都已被割断,只是在表面上被伪装成完好无损的样子。“逃跑吧,如果你想的话。”

兰德没有跑,恰恰相反,他向前迈出一步,伸出左手按在曼奈剑柄末端,将抽出一半的剑刃按回剑鞘里。曼奈惊讶地睁大眼睛,但他还是没意识到,刚才他那得意的一刻已经要了他的命。他向后退去,试图让出抽剑的空间,但兰德半分不差地跟了上来,让剑刃始终只能留在鞘内。同时他一记钩拳,狠狠地打在曼奈的喉咙上,随着响亮的软骨碎裂声,这个叛徒立刻丢掉了杀人的心思。他蹒跚着向后退去,大瞪着眼,双手捂住喉头,拼命想要从裂开的气管中吸到一点空气。

兰德打算在曼奈的胸骨下面给予他最后一击时,一阵微弱的风声在他背后响起。兰德突然又想到曼奈刚才嘲讽的笑容,他一脚踹倒曼奈,自己也趁势倒在曼奈身上。他背后传来金属撞击石墙的沉重声音和一个男人的咒骂声。兰德捉住曼奈的佩剑,一个筋斗向前翻去,并抽出这把剑。曼奈发出一声凄厉而含混的尖叫。兰德蹲起来,立刻转身回头。

雷尔法·齐斯曼向下俯视着曼奈,惊讶地张大了嘴,他原本要刺穿兰德的剑刃却插在曼奈的胸膛上,血沫不断地从这个莫兰迪人的嘴角涌出来,他用脚跟蹬着地面,满是鲜血的双手紧握着刺入胸口的利刃,仿佛要把它从身体里拔出来。齐斯曼是个中等高度的男人,肤色在提尔人中算是白皙的,除了腰间的剑带,他身上的衣服就像兰德的一样朴素,而那条剑带也被遮在了斗篷下面,所以他在法麦丁同样不会被任何人注意到。

齐斯曼的惊愕只持续了很短的一瞬间。当兰德双手握剑,站起身时,他已经从曼奈胸前抽出佩剑,再不看一眼被他杀死的同伙,而是紧紧盯着兰德。他的双手在剑柄上紧张地来回搓动着。很显然地,他属于那些因至上力而感到骄傲,不屑于学习剑技的人。兰德自己从未有过这种不屑。曼奈最后抽搐了一下,双眼盯住天空,不再动弹了。

“该去死了。”兰德低声说道。但就在他向前走过来时,这个提尔人背后传来一阵响板的声音,然后又是一个响板发出声音,是街市卫兵。

“他们会把我们都抓起来,”齐斯曼喘息着说,语气显得相当慌乱,“如果他们发现我们站在一具尸体上,他们会把我们都吊死!他们一定会的!”

齐斯曼是对的,如果街市卫兵发现他们在这里,他们至少会被扔进资政大厅下的地牢里去。更多的响板响起,并迅速向他们靠近,那些卫兵一定早就注意到三个男人逐一进入同一条巷子里,也许他们甚至还看见了齐斯曼的剑。兰德不情愿地点了点头。

那个提尔人谨慎地向后退去。当他看见兰德并没有逼上来,便收起剑刃,没命地朝远处跑去,黑色的斗篷立刻在他背后飘了起来。

兰德将曼奈的剑扔到他的尸体上,便朝另一个方向跑去。那个方向还没有响板的声音。如果运气好,他能及时跑回到街上,混进人群里,他害怕的并不是绞索。如果脱去手套,露出他手臂上的龙纹,兰德相信自己将不会有任何生命危险。但法麦丁的资政们已经公开宣布,接受爱莉达那个奇怪的法令,如果他被丢进监牢,他就只能等待白塔的使者了。所以他也开始竭尽全力地逃跑。

齐斯曼终于跑进了人群,看到三名街市卫兵从他刚刚跑出来的巷口冲进去,他如释重负地叹了一口气,双手握紧斗篷,遮住佩剑,随着人潮向前走去。绝对不能有任何引起那些卫兵警戒的异动。两名街市卫兵扛着一只大麻袋从他身边走过,袋里装着一个被捆起来的犯人,只有脑袋露在麻袋外面,不停地东张西望,眼里满是惶恐的神情。齐斯曼打了个哆嗦,该死的,那可能也是他的下场!

齐斯曼觉得自己是个蠢货,只有蠢货才会听曼奈的话,和他抢先跑到这里来。他们应该等其他人到达,避开旁人的注意,分别进城,聚齐后再行动,这才是他们本来的计划。但曼奈想要得到杀死兰德·亚瑟的光荣,这个莫兰迪人疯狂地渴望着证明自己比兰德·亚瑟更强。现在,他自己却因此而送了命,又差点害齐斯曼跟着他一起完蛋,这点尤其让齐斯曼感到愤怒。和光荣相比,齐斯曼更想要得到权力,他一直在幻想着统治提尔之岩,甚至还有其他国家。他想要永生不死,这些都是已经被承诺过的恩惠。他的愤怒还源于他不知道是否真的应该杀掉兰德·亚瑟。暗主在上,他想要杀了兰德·亚瑟。只要兰德·亚瑟不死,他就没法睡个好觉,但……

“杀死他。”米海峨在派遣他们前往凯瑞安时这样命令他们,他们的失败让米海峨非常不悦,法麦丁将是他们最后一个机会。

“杀死他。”狄芒德在稍后一些发出同样的命令。他还吩咐说,如果他们再次被发现,还不如死掉的好。弃光魔使的这个命令也包括米海峨在内,仿佛他并不知道马瑞姆的命令。

再稍后,莫瑞笛说:“如果有必要,就杀死他,但更重要的是,把他所有的东西都带回来给我,这可以让我原谅你们先前犯下的罪行。”那个人说他也是弃光魔使之一,没有人会疯狂到说这种谎话,不过他似乎认为兰德·亚瑟手中的某样东西比兰德·亚瑟的性命更重要,而杀死他只是一个附属任务。

莫瑞笛和狄芒德是齐斯曼仅见过的两名弃光魔使,但他们已经让他头痛不已了,他们比凯瑞安人更可怕。齐斯曼相信,他们的沉默会比一位提尔大君发出的号令更快地致人死命。好吧,只要托沃和葛德芬一到,他们就能……

他的右臂突然被刺了一下,他低下头,惊讶地看到血迹正在他的衣服上迅速扩散。感觉上,这个伤口不是很深,但一个普通的窃贼不可能这样轻易就划破他的手臂。

“他是我的。”一个男性的耳语声在他背后响起,但是当他转过身,却只看到来去匆匆的行人。有几个人注意到他斗篷上的血污,然后就立刻转过了头。在这个地方,没有人想要与任何一点暴力沾上边,人们很擅长忽略自己不想见到的事情。

手臂上的伤口发出一阵一阵的疼痛,变得愈来愈难以忍受。齐斯曼放开斗篷,用左手按住变成黑红色的袖子,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右臂已经开始肿胀,并且烫得吓人。他看到自己的右手,面孔立刻在恐惧中扭曲。他的右手变成了黑色,而且肿得好像放了一个星期的尸体。

他开始疯狂地奔跑,将所有挡路的人都推到一旁,或者直接打倒在地上。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是怎么发生的,但他知道自己会有怎样的后果。他现在唯一的机会就是立刻逃出这座城市,逃到湖的另一侧,逃进那些山里。一匹马,他需要一匹马!一定会有机会的。他已经得到承诺,将永生不死!他只能看见徒步的人。所有人都在躲开他。他似乎听见卫兵的响板声,但这也许只是因为他的耳膜在充血。一切都变暗了。他的脸重重地撞在一样东西上,他知道自己跌倒了。他最后的想法是弃光魔使在惩罚他,但为什么要惩罚他,他完全说不出来。

当兰德走进马瑞多王冠旅店时,大厅里的圆桌旁只坐着几个男人。尽管这家旅店的名字很华丽,但装潢却相当朴素。三层旅店的上面两层大约有二十几个房间。在这里伺候酒客的男服务生穿着黄色的长围裙。大厅的两端各有一座石砌壁炉,熊熊的炉火让整个大厅温暖如春。百叶窗都已被关上并拴住,不过挂在墙上的油灯让房间里相当明亮。从厨房里散发出菜肴的香气闻起来,今天的午餐应该是城周围湖中的鱼。没法在这里吃午餐让兰德感到有些遗憾,马瑞多王冠的厨师手艺相当高超。

他看见岚坐在靠墙的一张桌子旁,那名护法用编结皮绳将头发束在背后,这种样子让不止一个法麦丁人对他侧目而视,但岚从不会摘下这根海多力。他盯着兰德的眼睛,兰德向房间后面的楼梯点了一下头。岚没有流露出任何疑问的神色,而是立刻放下酒杯,站起身,朝楼梯走去,就算是腰间只有一把小刀,他仍然全身散发着危险的气息,但兰德对这些并不在意。大厅里的几个酒客瞥了兰德一眼,不知为什么,他们在看到兰德的眼睛时,立刻将目光转向了一旁。

兰德走到厨房附近,在通往女士间的门前停下脚步,男人不许进入这里。除了描画在黄色墙壁上的一些花卉图案外,女士间并不比大厅漂亮多少。这里的立灯和壁炉也被涂成了黄色。女服务生们穿的黄色围裙和大厅里的男服务生们穿的一模一样。这里的老板娘娜赫拉太太是一位身材苗条的灰发妇人,她正和明、奈妮薇以及艾丽维娅坐在一起,一边喝茶,一边闲谈嬉笑。

看到那名前罪奴,兰德咬了咬牙,奈妮薇说这个女人坚持要跟着她们,但兰德不相信有人能违抗她的意愿“坚持”什么。为什么奈妮薇要带着艾丽维娅,兰德并不知道。自从兰德离开伊兰,来找奈妮薇之后,就觉得她做事总是神神秘秘的,就好像她拼命想要当一名两仪师。这三个女人都穿着高领的法麦丁裙装,绚丽多彩的花朵和鸟雀刺绣铺满她们的胸口和肩膀,直到下巴。奈妮薇有时也会对这样的衣服抱怨几句,毫无疑问,和这种精致的长裙相比,她更喜欢结实的两河羊毛裙。但现在,她仿佛觉得额头上的霁珊红点还不够惹人瞩目,又在身上佩戴了无数的珠宝,仿佛要参与一场皇家觐见。她的黄金细腰带、长项链和几只手镯上嵌满了蓝宝石和兰德不认识的抛光绿色宝石,在她右手的每根手指上还戴着一枚与之相配的戒指。巨蛇戒已经被她收起来了,为的是避开别人的注意,但现在她这身装扮能吸引到的观众,肯定比一枚巨蛇戒要多出十倍。许多人并不知道两仪师的戒指,但任何人都能看出她身上带了多少财富。

兰德清清喉咙,俯下身。“老婆,我们去楼上一下,我有事情要告诉你。”就要直起身时,他终于记起要说一句:“如果你愿意的话。”他不能表现出更加急迫的样子,必须保持应有的礼仪。只是他希望她们不要再耽搁了,她们很可能这么做,哪怕只是为了向旅店老板娘显示她们绝不会对他唯命是从。不知为什么,法麦丁人总是以为外国女人都对男人俯首帖耳!

明在椅子里转过身,对他笑了笑,每次他叫她“老婆”时,她都会这样。她在兰德脑海中的形象变得温暖欢快,闪耀着喜悦的火花,而且她似乎觉得在法麦丁的这段时间过得很有趣。这时她又向娜赫拉太太倾过身子,但眼睛依然望着兰德。她压低声音,对那位年长的妇人说了些什么,娜赫拉太太立刻发出“咯咯”的笑声,并向奈妮薇做了个鬼脸。

艾丽维娅站起身,兰德还依稀记得她被交托给马瑞姆时的样子,但现在的她已经完全不同了。对兰德来说,所有被俘的罪奴和罪奴主都只是一个沉重的包袱,能够摆脱这个包袱对他来说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艾丽维娅的一头金发里已经有了不少白丝,眼角的鱼尾纹也很明显了,但这双眼睛现在却变得相当有魄力。“如何?”她以悠缓的语调说道,双眼直视奈妮薇,她的语气既像批评,又像是命令。

奈妮薇瞪了这个女人一眼,然后才好整以暇地站起身,抚平裙摆上的褶皱。至少她还是站起来了。兰德这时已经跑上了楼梯,岚正在二楼的楼梯口等他,他所站的位置有意避开大厅里客人的视线。兰德压低声音,简略地向岚讲述了一下刚才发生的事情,岚岩石般的面孔没有任何变化。

“至少他们已经少了一个,”岚说完便朝他和奈妮薇的房间走去,“我去做好准备。”

兰德跑进他和明的房间,急匆匆地把衣服从高大的衣柜中抱出来,塞进一只柳条箱里。过了一会儿,明走进房间,她的身后还跟着奈妮薇和艾丽维娅。

“光明啊,你要把我的衣服都毁掉了。”明高喊着把兰德从柳条箱前挤开,然后把衣服一件件拿出来,在床上叠好,摆到兰德那把被和平结绑住的佩剑旁边。“我们为什么要收拾行李?”她问道。但她没有给兰德回答的机会。“娜赫拉太太说,如果我每天早晨抽你一顿鞭子,你就不会这么沉闷了。”她一边笑着,一边抖开一件她的外衣,她还带着几件肯定不会在这里穿的外衣。兰德说过会给她买新的,但她总是不肯丢下这些绣花外衣和长裤。“我告诉她,我会考虑这样做。她非常喜欢岚。”明突然提高嗓音,模仿那位旅店老板娘说道:“我总是说,一个优雅温柔的男人要比一张漂亮的面孔好多了。”

奈妮薇哼了一声:“有谁会想要一个自己只要打个响指就会从铁圈里跳过去的男人?”兰德看了她一眼,明更是张大了嘴。他们都亲眼见过,如果奈妮薇打个响指,岚甚至会从喷火的铁圈里钻过去。一个男人怎么会如此容忍自己的女人,兰德至今都无法理解。

“你想男人想得太多了。”这次是艾丽维娅缓慢的声音。奈妮薇皱起眉,却什么都没说,只是站在原地,用手指摩挲着手腕上的一只手镯。那只手镯很奇特,有四根扁平的金链将它和左手四指的四枚戒指连在一起。艾丽维娅摇摇头,仿佛在为奈妮薇的沉默感到失望。

“我们必须收拾行李,而且要快。”兰德飞快地说道。他有些奇怪奈妮薇为什么没说话,但看奈妮薇的脸色,他觉得她可能很快就要揪住辫子,大声喝斥屋里所有的人,让他们在几个小时内都无法开口了。

兰德又把刚才对岚讲的事情复述了一遍。明已经收拾好衣服,开始将她的书放进第二个柳条箱了,她明显加快了速度,甚至没有像往常那样用斗篷把书包起来。另外两个女人却只是盯着兰德,仿佛以前从没见过他一样。看到她们并没有像明那样理解自己的意思,兰德只得又不耐烦地说:“曼奈和齐斯曼伏击了我,他们知道我在跟踪。齐斯曼逃掉了,如果他知道这家旅店,他、柯朗、葛德芬和托沃就会和他一起到这里来。他们也许两三天后才到,也许一个小时之后就会到了。”

“我不是傻瓜。”奈妮薇依旧盯着他,声音中却没有什么火气,难道她的气恼只是装出来的?“如果你想快一些收拾好,就帮帮明,不要再这样像羊毛脑袋一样闲晃了。”她又看了兰德一会儿,才摇摇头,走出房间。

艾丽维娅在跟上奈妮薇之前又停下脚步,最后瞪了兰德一眼,她的身上已经彻底没有那种唯命是从的样子了。“你这样做只能要自己的命,”她不以为然地说,“你还有太多事要做,所以现在还不能死。你必须让我们帮助你。”

当房门被关上时,兰德仍然看着那扇门,双眉紧皱。“明,你在她身上有没有看到什么?”

“一直都有,但不是你所指的那些,而我也不明白那些都是什么。”她朝一本书皱皱鼻子,将它放到一旁。明随身带了不少书,但她从不会丢下任何一本,她挑出这本书显然是为了方便随时阅读,只要一有空闲,她就会把鼻尖埋进书页里。“兰德,”她的语速非常缓慢,“你做了很多事。杀死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对峙,但……兰德,我什么都没感觉到。我是说在和你的约缚里,没有恐惧,没有愤怒,甚至没有警戒!什么都没有。”

“我并不对他感到愤怒,”兰德摇摇头,又一次开始将衣服塞进柳条箱里,“他只是需要被杀死。仅此而已,我又为什么要害怕?”

“哦,”明悄声说,“我明白了。”她继续俯身去整理那些书。他们的约缚中只有一片寂静,似乎明已经陷入了沉思,但这片寂静中却仿佛有一根令人困扰的丝线在蠕动。

“明,我绝不会让你出任何事。”他并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实现这个承诺,但他会为此竭尽全力。

明的脸上露出笑容。光明啊,她真美。“我知道,兰德,我也不会让你出任何事。”爱意在约缚中流淌,如同中午明媚的阳光。“但艾丽维娅是对的,你必须让我们帮助你。如果你清楚地描述一下那些人的容貌,也许我们可以帮你去打听他们的行踪。你不可能一个人搜遍全城。”

我们都是死人,路斯·瑟林嘟囔着。死人应该安静地待在坟墓里,但他们却从不懂得安静。

兰德几乎没注意到脑海中的声音,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不必描述那些人的长相,他能把他们栩栩如生地画出来。他从来都不会画画,但路斯·瑟林会,这原本应该会吓到他,但他的心情没有任何波动。

伊沙姆在屋中踱着步,审视着特·雅兰·瑞奥德中永不消失的微光。床上凌乱不堪的被褥在眨眼间就变得整洁如新,一转眼又变回了原样,满是花卉纹样的被单变成朴素的深红色,又变成拼布被。这里的一切都在不断变幻。对于这些,他并不在意,他没办法像弃光魔使那样使用特·雅兰·瑞奥德,但这是他感觉最自由的地方。在这里,他可以做他想做的人物,这个想法让他笑了起来。

他在床边停下,小心地抽出两把淬毒匕首,然后走出看不见的世界,进入清醒的世界。在这里,他成为了卢瑟,这种感觉很恰当。

清醒世界中的这个房间还是一片昏暗,不过从唯一一扇窗户中透进来的月光已经足以让卢瑟看清床上两个人的轮廓了。卢瑟毫不迟疑地将匕首分别插进这两具躯体,他们醒了过来,发出微弱的呼声。卢瑟拔起匕首,一次又一次地插下去,匕首上的剧毒足以让这两个人失去叫喊的力量,并迅速死去。但卢瑟想要亲手杀死他们,这种快感是毒药无法带给他的。当卢瑟将匕首刺入他们肋骨的缝隙,这两个人很快就停止了抽搐。

卢瑟在床单上揩净匕首,再小心把它们插回鞘中。他得到了许多礼物,但他还是无法抵抗剧毒和利刃。然后他从口袋中取出一根短蜡烛,吹去壁炉中炭火上的积灰,将烛芯点燃,他总是喜欢看看被他杀死的人。当然,最好还是看着人们在他的手中慢慢死去。最让他感到愉悦的是在提尔之岩杀死的那两个两仪师。当他凭空出现时,她们脸上犹疑的表情;当她们意识到他并非她们的救星时,那种恐惧的神色。那都是宝贵的回忆,那是伊沙姆的回忆,不是他的,但也是同样宝贵。无论是伊沙姆或卢瑟,都没有太多机会能杀死两仪师。

他仔细看了几眼床上的一男一女,然后掐灭烛火,将蜡烛放回口袋里,回到特·雅兰·瑞奥德。此刻,他的主人正在等他,他相信那是个男人,但仅此而已。卢瑟无法看到那个人,那种感觉和看灰人不同,恶心的灰人总会让你忽略掉他们。他曾经杀死过一个灰人,在白塔里,灰人的触感是冰冷而且空虚的,杀死他们就像杀死尸体。而这个人肯定是用至上力挡住了卢瑟的视线,让他的目光只能滑到一旁,就像水从玻璃上滑走,卢瑟只能依稀从眼角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睡在那个房间里的两个人要永远睡下去了,”卢瑟说,“但那个男人是秃头,女人则满头灰发。”

“真可惜。”这个人开口了。他的声音仿佛在卢瑟的耳中融成一团,让卢瑟听不出这声音有什么特点。他一定是弃光魔使。除了弃光魔使之外,很少有人知道该如何找到他,而那些人之中几乎没有人能够导引,更没有人敢对他发号施令。别人只能乞求他的帮助,除非是暗主和弃光魔使,但卢瑟以前遇到的弃光魔使都不曾这样伪装过自己。

“您想让我再试一次吗?”卢瑟问。

“也许吧,等候我的命令,不要擅自行动。记住,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

“服从您的命令。”卢瑟鞠躬答道。此时这个人已经编织出一个通道,那是一个巨大的缺口,对面是一片白雪皑皑的林地。没等卢瑟抬起头,他已经走了。这的确很可惜。卢瑟宁愿去杀死他的侄子和与他侄子通奸的荡妇。不过,他可以靠狩猎打发时间,那的确是一件乐事。他成了伊沙姆,伊沙姆比卢瑟更喜欢杀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