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凡尔赛的假面舞会

前面已经提到过,这正是我主基督降生后的第一千七百七十四个年头。当时的法兰西尽管正在从太阳王的蓬勃热焰中逐渐冷却下来,但仍是一个极为强盛的国家。首都巴黎和王室所在地凡尔赛当仁不让地成为了欧洲的正中心。伟大的艺术家和乐师们在这里汇聚,全欧洲最顶尖的演员正在这里的舞台上施展才艺——很难说后世那些波澜壮阔的剧作,是由于剧作家的名气,还是演员的名气才得以流传下来的。

这一年新年和狂欢节之间只相距四个星期,到处都是小商品市场和各种各样的博览会,节日气氛热烈非凡。巴黎的平民百姓热衷于街头歌舞与杂耍,这些简易舞台被搭建在街道中间,利用附近的建筑和树木作为天然布景,演出大家喜闻乐见的剧目,决斗性质的比试最受欢迎;而在上流社会的交际圈中,各种规模、各式主题的私人舞会更是决计不能错过的狂欢盛宴,大小贵族为了一纸皇家请帖挤破了头,为能够在宫廷舞会中占据一个席位而沾沾自喜。

在这些舞会上,花花公子和艺术家们争奇斗艳。首先,头发是所有装扮中最重要的。因为它高高在上,就好像城堡的雉堞,攻击与防御并存。这是贵妇人们炫耀头衔的一种标志,头发梳得越高,就显得越有身份,张扬放肆,盛气凌人。为了使得头发看起来更高也更多,人们用五颜六色的各式假发代替了真发,上面插满宝石和鲜花,撒落雪一样的香粉。这些假发高不可攀,当日的时事和家政都会被宫廷发型师巧妙地表现到贵族们的发型上,在里面发现一只鸟笼或者一艘帆船是常有的事,甚至看到整座凡尔赛宫都编织在头发里也不足为奇。

人们还几乎灭绝了可怜的孔雀和鸵鸟。闪着绿宝石光泽的长孔雀尾翎被安插在假发和领子上,染成五颜六色的柔软卷曲的鸵鸟绒羽则被剪成各种各样的形状装饰在斗篷和帽子上。其中最贵重的是一种被称为“极乐鸟”的羽翎,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欧洲人曾质疑过这种鸟的存在,因为它实在太美,羽毛的颜色太丰富,这是任何巧夺天工的染色技艺都无法达到的。人们倾家荡产,从遥远的新大陆捕猎极乐鸟,一时间欧洲各地“一羽难求”。

在衣着方面,这是历史上唯一一次男人比女人更加引人注目的时代。他们穿起鲜艳夺目的刺绣丝缎外衣和长马甲,同材质的过膝马裤紧紧绷在腿上,让腿部的肌肉一览无余。丝绸布料直接来自中国才够时髦,而牢牢裹住小腿的绣花丝袜则是海峡之外的进口货(或者走私货)。除此之外,他们的脖子上通通系着柔软华贵的丝巾,袖口和领口的手工花边直垂到地面。

对于高贵的女士们来说,凯瑟琳·德·美第奇王后所倡导的时尚风格还要在欧洲风行一百五十年之后才会落幕。在正式场合,太太和小姐们仍旧束起要命的紧身胸衣,丰满的胸脯被高高托起,下面是用昂贵的鲸须勒得几乎折断的蜂腰。那些结构复杂的宫廷长裙覆盖了脚面,遍地都是做工精致的蕾丝花边,宽敞裙撑下面的空间足足可以让四个成年人一同坐下来打牌。

至于脚下,则无论男女,所有人都踩着缀满珍珠、缎带,甚至是真宝石的带跟皮鞋,鞋跟足有好几英寸之高——这种便利的新发明很好地修饰了腿部线条,使得自国王以下,每个人看起来都比实际身高更高了一些,走路的姿态也更迷人了一些。

星期日下午五点整,位于凡尔赛歌剧院的假面舞会拉开了序幕。其实很多宾客三点钟就到了,这其中就包括我们的费森伯爵和罗莎小姐。前者迫不及待,几乎带着些仓皇的神色,先是担心自己临时订做的礼服不能及时送到,然后因为下了点儿不大不小的雪,又开始替车夫发愁路况问题。相比之下,他的女伴就要悠闲得多了。在如此盛大的舞会来临之际,罗莎心不在焉地任凭费森高价请来的宫廷理发师为她打理发型和着装,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最终两人乘坐瑞典大使克罗伊茨伯爵的私人豪华马车,由四匹漂亮稳健的汉诺威马拉着,从大使馆出发,马跑得快,只用了一个多小时就从巴黎来到了凡尔赛。抵达歌剧院的时候,他们的包厢已经被准备好,两人吃了简餐,和其他早到的宾客一样,在包厢里喝喝茶,打打牌,百无聊赖地等待着舞会开幕。

天色慢慢地暗了下去。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仆人开始掌灯,那些枝型饰银大烛台上面的蜡烛一根接一根被点燃,似乎有一群看不见的妖精挥动翅膀,把整座歌剧院大厅装点得金光灿灿。

烛芯燃烧的味道混合着香油在雪后湿润的空气里流淌,可以从中分辨出玫瑰花、茉莉、薰衣草,还有其他几种来自遥远东方的罕见香料;金黄色的气泡酒从高高垒起的高脚杯金字塔顶端像喷泉一样泼洒,喷溅出的酒液在烛光闪耀下犹如黄金与碎钻;几十种完全不同的奶酪堆满在一整排波斯风格的雕花玻璃盘子里,旁边还有一层层的巧克力蛋糕,用樱桃、橙子、樾橘和覆盆子装饰,在铺着锦缎桌布的桌子上被其他所有闻所未闻的热带水果和来自世界各地的果酱果脯堆满,上面挤着一朵朵香腻雪白的香草奶油花饰。

既然是歌剧院,当然有舞台。歌剧演员在舞台上端起高亢悠扬的唱腔,歌颂法兰西王国的荣耀和富足,乐池内的宫廷乐团开始演奏。穿着华美号衣的侍者如同完美的机械装置般穿梭来去,为高贵的绅士淑女们频繁递送酒水和点心。一些宾客停留在包厢中观看演出,另一些则在大厅中央翩然起舞。

礼服上的花边和绸缎互相映衬,缤纷的羽毛随着音乐跳动,宽阔的楼梯上铺着深红底金线织就的地毯,对应着高高的天花板上蔓藤卷叶雕塑簇拥着的天顶画。诸神与天使在辉煌壮丽的天国景象中觥筹交错,争相在歌剧院大厅里撒下多如繁星的珠宝,奇异而美丽的花纹在烛光中若隐若现,各式各样的羽毛、珍珠和宝石在华贵的礼服上面装饰着每个人的脸。

所有的宾客全部戴着面具。

面具模糊了姓名、官爵和领地,你我他她刹那间全部变成了毫无关系的陌生人,甚至连长相和年纪都被忽视了——这正是假面舞会的真谛,人们放下了一切阶层和顾忌,在这种神秘的角色扮演的游戏里,疯癫沉醉,忘情狂欢。

夜越来越沉,宾客们酒到酣处,舞到酣处,交谈和动作愈发放肆,舞会的气氛就更加热烈。到了最后,每个人似乎都被这浓郁奢靡的节日气息感染了,轻松愉悦的欢声笑语弥漫了会场上的每一个角落。

或许除了歌剧院二楼右侧的一个包厢。

它是如此安静,独自悬挂在右侧尽头的位置,仿佛根本不属于这座歌剧院似的,被接踵而来的整个世界遗忘。

包厢很大,但里面只有两个人。在半掩的厚重帘幕之下,这两个人坐在一张桌子后面,似乎完全不为热烈的舞会气氛所影响,无论脚下的大厅有多么热闹,他们只是坐在那里打牌,偶尔俯身观看几眼舞台上的演出,但显然也并不十分在意。

左边那个人身材纤瘦,脸上戴着一只十分讲究的纯金色面具,上面镂空的精细雕刻和镶嵌的宝石一看就知价值不菲。他的穿着打扮也十分齐整,头上紧紧箍着一顶浅金色的小假发,既不过分张扬也绝不谦逊。他身上那件质料精细的塔夫绸衬衣白得简直像是桌上一盘完全没有动过的杏仁蛋奶酥,外面套着一件淡紫色手工刺绣的双排扣礼服,领子上系着一条同色系的荷叶边丝巾。

右边那个人体态微丰,脸上戴了只五颜六色的鸟嘴面具,虽然看不到面孔,但是他的姿态与动作透露出他已经不再年轻。这个人坐在那里,和左首客人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穿了一件毫不搭配的深绿色礼服,前襟上有些不明不白的污渍,苍灰色的假发在脑后不服帖地乱成一团,似乎完全没有好好整理过,一走动就要掉下来似的。虽然那只珍贵的玳瑁边单片眼镜还摇摇欲坠地挂在发皱的领子上,但是上面的镜片已经出现了裂纹。

“啊,这一局又是我赢了。”左边的客人放下手里的牌,笑道,“伯爵大人承让。”

坐在右边的亚历山大·德·蒂利伯爵徒然[]扔下手里的扑克,他端起桌子上的酒杯,埋头喝了一大口。

“看来您今天运气可不太好。”左边的客人低声笑道,“不过那件东西最终到了手,可比什么都强。”他端起酒杯做了个敬酒的姿势。

德·蒂利伯爵突然猛烈地咳嗽起来。

“那件东西实至名归,亲爱的伯爵大人,您想必很开心吧。”左首的客人继续说道。

蒂利好不容易止住咳嗽,正巧听到这句话,他仍端着酒杯的手猛地抖了一下,里面的葡萄酒泼洒出了一半。

“您就别再开我的玩笑了,蒂利受不起。”他深深地叹了口气,空了一半的酒杯停在手中,杯沿上滴滴答答的红色酒液落下来淋湿了华贵的绣花袖口,但是他也没有在意。

“前几天,连那位杰拉德大人都已经找上门来了。再这样下去,我只怕……”

“怕什么,难道他们还会烧了您的藏书室不成?”

蒂利猛不丁打了一个哆嗦,杯子里的酒又泼出来一点儿。

“放松,放松,您也知道这根本就不可能嘛!”左边的人体贴地帮对方扶住酒杯,口气缓了下来,“那件事情过去也有十几年了吧,什么都没有发生。您不说,我自然也不会说,又怎么会有人知道呢。”他的声音更低了。

受惊的蒂利伯爵点了点头,沉默了一会儿。“可是……”他踌躇着开口,“……现在的情形又不一样。事情已经闹大了,圣杯骑士紧跟着就来了巴黎,我怕……”

“嘘……小心隔墙有耳。”左边的人突然截断了他的话。他推开桌子,起身掀开流苏帘幕的一角,往楼下看了看,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人。

蒂利惊慌失措地看着对方,他看到对方的面具晃了一下,好像是微笑牵动了唇边的肌肉,面具上的小铃铛快活地摇摆,发出清脆的声响。他因为正在谈论的事情而胆战心惊,不明白对方为什么发笑,但是还没待他发问,金色面具的主人已经一口饮尽了杯中酒,甩下犹自惊疑不定的德·蒂利伯爵,迅速离开了这间包厢。

舞会仍在继续。酒精和香水的味道让嗅觉失去了敏感,缤纷夺目的装饰让眼睛迷失了焦距,耳中充满了笑声、喧闹,间或争执声,甚至情欲来袭的粗重喘息。就在弗朗索瓦·布歇那些充满情欲味道的装饰画下面,丈夫们把别人的妻子们拖到栏杆下面、屏风后面、熄灭的蜡烛和金制酒盏的中间,完美复制了画面上的内容,甚至是画家的想象力无法企及的一切。

每个人的脸上都戴着面具。

金丝笼子里挂着鹦鹉和其他羽毛艳丽的鸟儿,和着金色竖琴发出的悠扬乐声歌唱;甚至还有一只穿着绫罗绸缎的猴子,尾巴尖吊在笼子上,一手抓着自己那张小巧的面具,一手去够桌面上的葡萄。它的灵巧和笨拙同时引得围观的宾客们哈哈大笑。猴子抓到葡萄,装模作样地冲人群鞠了一躬,然后吃掉葡萄,把面具顶在它的小脑袋上,瞬间溜走了。一个穿着号衣的男仆气急败坏地追在后面,不知道它是哪位大人带来的宠物。

在人群的哄笑声中,戴着面具的仆人追着戴着面具的猴子。罗莎斜靠在费森肩头,感觉自己已经有些醉了。

在来到凡尔赛之前,她本认为自己对社交和舞蹈毫无兴趣。那都是些同龄的愚蠢女孩子才会热衷的事情。罗莎想,而自己却背负家族使命,肩担家族重任,冰冷的十字弓在裙子里紧紧贴着她的腿,时时刻刻、每分每秒地提醒她,自己是与众不同的。

但是她此刻一个人在法国,外公和全家人都不在身边。远在海峡之外的拉密那一家没有人会知道她在做什么。没有人。

而且她这不是还戴着面具嘛。

在造型师提供的形形色色的面具中,罗莎随手挑了一只银色的月牙形半脸面具,挽着费森伯爵的手臂走进舞会大厅。两人戴着同款的面具,同色的假发,同样高挑的身材罩着相配的礼服,简直再合衬也没有了。若说他们不是一对情侣,恐怕都令人难以置信。

反正罗莎并不急于纠正这一点。今夜,她正打算尽情享受凡尔赛。什么蒙特鸠庄园灭门血案,什么血族圣杯八,她通通抛至脑后。只有这一夜,只有这一次,做一个“同龄的愚蠢女孩子”,一个快乐的普通女孩子。她允许自己就此放纵一次。

只有这一夜,她允许自己不再做拉密那家族的罗莎。

舞会上罗莎一直和费森在一起。她很快就发现,自己的这位新朋友十分擅长跳舞。只要费森走下舞池,他就是会场正中绝对的焦点。尽管他今夜并没有像绝大多数贵族那样穿金饰银,衣服质料虽好,但式样颇为简单——但是当他站在那里,就好像聚集了会场上所有的光芒,似乎他本身就可以发光似的。

其实不止是跳舞,这位瑞典军官在任何方面都很优秀。他是世袭伯爵,有着极其显赫的家世。罗莎听到传闻,自己身侧的这位年轻人就是现今整个瑞典最富有的人,拥有至少五千英镑的年金——这笔钱若是放在英国,那绝对是乔治国王身边的大贵族才有的待遇。罗莎咋舌,但她没有当面问他。

然而费森远不止是家境优厚而已。他为人风趣幽默,见多识广,他讲法语就好像母语,他的英语也说得不赖,罗莎亲耳听到他用流利的意大利语和德语分别和舞会上的陌生人交谈。他说话的方式是某些人特有的,能让乞丐和王子同时把他当作是他们之中的一员,任何人和他在一起都会感到轻松自在。

据费森本人说,这种严谨完美的教育,完全拜他严厉的老师波兰曼尼先生所赐。

但是当费森把波兰曼尼先生引荐给罗莎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件怪事。其实也说不上,只是凭罗莎敏锐的直觉,她发现对方似乎不太喜欢自己。

波兰曼尼先生是个头发花白但是精神矍铄的老人,不苟言笑,一张脸总是像弓弦一样绷着,看着罗莎的时候,眼睛里经常透露出一种深沉古怪的光芒。罗莎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对方的严肃让她想起外公埃德蒙,但两人其实又完全不同。

罗莎没有细想,她只是打算把周遭一切都暂时忘掉,尽情享受舞会,享受凡尔赛,享受身边这位年轻的瑞典伯爵所带来的愉悦。她惊讶又有点恐惧地发现,原来自己身上也会有某种被称作虚荣的东西存在。

当她这样想着的时候,她看到了正从楼梯上走下来的那只金色的面具。

那只是一个舞会上随处可见的贵族男子而已。但对罗莎而言——也许她此刻的确是醉了,在她注意到那个人的刹那,她感觉一道闪电打在了楼梯正中,在周遭绽放出光耀夺目的火花。在这个独自走下台阶的陌生人身上,她发现了一种说不出的蛊惑人心的魅力。

罗莎完全被对方吸引了。

“那个人是谁?”她目不转睛地盯着陌生人,用手肘捅了捅费森。

费森顺着罗莎的眼神看过去,摇了摇头,“他戴着面具……我怎么会知道?”

罗莎肯定是已经醉得失去了理智,失去了一位妙龄少女所应该具有的全部矜持,她竟然想都没想就拉过了费森,“快来,我们去和他打个招呼。”

费森也醉了,没等他反应过来,罗莎已然拉着他截住了来人。

戴金色面具的人停住脚步,看了看罗莎,再把眼睛转到费森身上。罗莎昏昏沉沉的,只感觉自己脚下摇摇欲坠,她用一只手牢牢扶住楼梯扶手,仰头打量着对方的脸。

她敢确定,那就是今夜整个凡尔赛最为精致的一只面具。

面具以金色为主,眼睛周围细细的金属丝片折成繁复美丽的镂空卷叶花纹,覆盖半张脸一直延伸到帽子上缘,花纹之间点缀着无数宝石和闪亮的水晶。面具后依稀可以看到雪白的肤色,尖削的下巴,还有柔软饱满的嘴唇。面具主人的眼睛似乎是很深的蓝色,又像是褐色,在跳动的烛火中看不真切,可以看到的是里面闪亮的瞳仁,映出比蜡烛的火焰还要灿亮的光辉。

在那光辉里罗莎看到自己的脸。一种从未有过的熟悉又陌生的感觉突然间涌上心田。她愣在那里,连费森在自己身后捏了一把都不知道。

费森看她毫无反应,只得自己硬着头皮尴尬地开口:“您……您的面具很漂亮。”

戴金色面具的人笑了,笑声亲切悦耳,“感谢您的赞美,费森伯爵大人。”

“您是?”费森愣住了,“您居然认得出我?”

“法国人很少有您这样高挑出众的身材。”对方礼貌地微笑。

罗莎注意到,陌生人说话很讲究措辞,那是法兰西宫廷遗留下来的风格,除非有机会经常和那些出身高贵、有教养的大人物来往,否则很难获得这样的习惯和口音。

“我前不久曾有幸在瑞典大使馆见过您一面。”这个人继续用他一口修辞考究的法语说道。

“噢!我想起来了!”费森恍然大悟,“你就是那时与德·蒂利伯爵在一起的……”他突然住了口,因为他发觉与对方的风范相比,自己的口吻显得既粗鲁又没教养。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一次直接伸出了手,“很荣幸与您再次相见,达图瓦子爵阁下。”

“这位是?”达图瓦子爵与他握了手,含笑望向一边还在发呆的罗莎。

“我的……”女伴二个字还未出口,费森突然看到正前方不远处一个人的身影晃了一下。那个陌生的女子戴着一只小巧的黑色蕾丝面具,穿着整套罕见的纯黑色礼服。她的一举手一投足,在年轻的瑞典军官心里浮现出来的唯一一个形容词就是:

风华绝代。

她回头看到了费森,微微笑了一下,然后转身走开。

“……我的朋友。”费森顿了一下,转过头继续介绍说,“罗莎贝尔·拉密那小姐。”他随即把罗莎推到了达图瓦身前。

达图瓦俯身亲吻罗莎的手,“很荣幸与您相识。愿万能的上主祝福您。”

“也祝福您,子爵先生。”罗莎想回礼,对方却没有放开她的手。

“请叫我加米尔。”

罗莎凝视着对方面具后面发光的眼睛。一种熟悉而亲切的感觉再次像潮水一样涌了上来。

对方很显然是一位彻头彻尾的法国贵族,而自己在伦敦长大。我们本该没有任何交集,罗莎想,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一种甚至不是一面之交的记忆,而是更深的,埋藏在血里的,一种互相知晓的熟稔。就仿佛遇到失散多年的亲人,虽然面孔并不相识,却有其他的什么东西,生来就无法逃脱的羁绊,把互不相关的两人紧紧联系在一起。像一张命运的网,被神写下的预言,一旦注定,就再没有人可以从中逃开。

费森把罗莎和加米尔留在楼梯上,自己则上楼去寻找那个神秘的黑衣女子。他没有看到她面具后面的脸,但是他确定她一定美艳卓绝。

这也是他的命运。他不想放弃。

他不能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