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那个高大的身影,林翠就不由自主地喊了出来。
可是话音未落,她就有点后悔了。
这样是不是有点太冒失了?
但话已经出口,也收不回去了。林翠只好展露笑容,望着离自己越来越近的男人。
周川其实早看到林翠了。
她站在灰扑扑的行人中间,好像自带光环,让人不注意也难。
自行车嗖地下子冲过来,停在林翠跟前。
周川望向她的目光深邃。
“要回村吗?”
“哦,不不不,我不回去。”
林翠有点尴尬。
好像每一次,她遇到周川,都是蹭人家的自行车。
“谢谢你昨天让江午带给我的包子,很好吃。我今天早晨还拿它当早饭来着。”
“嗯。”
林翠絮絮叨叨地说着感谢的话,周川只是应和着,似乎也没什么攀谈的意思。
林翠不免更加尴尬。
“那个,你要有事就先去忙吧。”
此时此刻,林翠无比后悔刚才脱口而出的那一声喊。
人家该怎么看她呢!
说不定觉得她自来熟呢。
正想着,就听见周川说:“去吃饭。”
啊?
林翠眼前一亮。
这不就是瞌睡送枕头嘛!
于是,这几天来的第三次,林翠坐上了周川的自行车。
这会时间还有点早,国营饭店里人并不多,除了她和周川之外,就只有另外两桌是有食客,其余都是空桌子。
还挺清静的。
林翠找了个靠窗户的位置坐下。
周川问过林翠有没有忌口,在柜台点好饭菜,付了钱,走过来坐在林翠的对面。
他坐下来,手里拿着筷子,把其中一双递向林翠。
林翠轻咳一声,说:“那个,今天这顿饭,算我欠你的。等我挣着钱,连本带利还给你。”
周川拿着筷子的手一顿,抬眸看着林翠。
好像,不太愿意?
林翠心里咯噔一下子,只觉得喉咙有些发干,脸上也一阵阵地发热。
长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这么跟人要求。
但是没办法,兜里没钱就是没钱,她一个大活人也不可能就卡在这里。
在旁人还在当孩子的年纪里,没有父母帮衬的林翠,就被迫长大了。
许许多多的经历和挫折告诉她:人活着就是要实实在在的,面子什么的,跟吃饱穿暖比起来,其实不算什么。
“那个,你要是不信,要不然我给你写个字据?”
林翠说完,四下张望,目光最后落在柜台上那一叠纸上。
周川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跟随着林翠的,看到这里,忍不住嘴角抽了一抽。
“不用。”
他说。
“啊?”
林翠有些发懵,心想难道这样都不行?
那这个男人也太那个了。
实在不行,那这顿饭自己就不吃了。出去再想办法好了。
正当林翠打算起身离开,惜字如金的男人终于说话了。
“不用你还。”
林翠……
就这个人从来都是这么说话的吗?
这不属于说话大喘气,这相当于在两句话之间睡了一觉了。
“额,不太好吧?”
正在这时,服务员上菜了。
周川把筷子递过来,说:“先吃饭吧。”
林翠点点头,接过筷子。
第一道菜是凉拌黄瓜,本来林翠没有抱什么希望,但夹了一筷子放在嘴里,居然味道相当不错。
对于美食,林翠向来是来者不拒的。
连着夹了好几筷子,一面吃,一面点头。
“真的很好吃!”
黄瓜很脆,被各种调料和蒜拌在一起,放了辣椒油。
周川就看着眼前的姑娘吃得笑眯眯的,好像桌子上的不是一盘普通的黄瓜,而是什么了不得的美味佳肴。
真有这么好吃吗?
周川好奇起来。也拿起筷子夹了一口放在嘴里。
仔细品尝之后,他得出一个结论:好像今天的凉拌黄瓜是比以前的好吃很多。
后来上的两道肉菜,也很对林翠的胃口。她连着吃了两碗大米饭,直到吃撑了,好像各种食物都顶到嗓子眼儿了,她才放下碗筷。
“非常谢谢你,让我吃了这么丰盛的一顿饭。不过,我还是要还给你的,下次一定请你吃饭。”
还有,昨天,周川托江午送来的四个包子,林翠也想着找个什么机会,买些同样价值的食物还给他。
周川望着眼前笑容明媚的姑娘,没说行,也没说不行。
过了一会儿,他先站起身来,说:“走吧。”
林翠……
怎么感觉他好像不太高兴的样子?
她也站起来,往外走。
从饭店里到饭店门外的这段距离,林翠仔细思索,确定自己没有什么不得体的举动和行为
一切正常啊,应该是。
于是,林翠也就不纠结了。
在国营饭店门口,她跟周川挥手告别,“下次再见。”
周川点点头,在林翠转身的那一刹那,他张了张嘴,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
然后,他就看到走了没两步的林翠,又转身回来。
周川?
林翠指指他的手腕,问:“帮忙看一下几点了。”
周川抬手,同时低头朝手腕上看去,林翠也就不由自主地跟着他的视线看。
一块方方正正的男表戴在他的手腕上。
林翠的目光在腕表上一扫而过,落在他的手腕上。
他的手腕不粗,也不算细,只这么扫一眼,就看到筋骨分明的力量感。
视线再往前移,林翠看到了他的手。
男人的手指很长,很有美感。但不觉得阴柔,反而因为分明的骨节让人感受到一种阳刚之美。
真是,手如其人啊!
林翠心里感叹了一声,就看到这只手腕收回去了。
它,就那么收回去了……
林翠?
周川?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地对望了一会儿,林翠问:“所以,几点了?”
周川……
“快一点半了。”
“哦,好,再见!”
林翠转身落荒而逃。
太丢人了,简直是太丢人了!
她竟然看人家的手看迷了,看人家的手腕看迷了。压根没注意时间。
而手表就那么明晃晃地戴在人家手腕上!
林翠自诩为是一个特别理智的人,因为从小的经历告诉她,什么感情都是靠不住的。即便亲近如父母,也都可以随意抛弃自己的儿女,或者对自己的儿女视而不见。
但是今天,她觉得有点上头。
而起因仅仅是一截手腕。
林翠跑出去老远,这才敢回头看。
国营饭店前头早已没了周川的身影。
嗯,刚才他应该没注意到自己的失态吧?
一定没有。
如果下次提起来,她就说自己不认识手表。
对,就这么说!
找到了一个完美的理由,林翠自以为得计,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来。
再抬步的时候,林翠的脚步慢了下来。
距离和顾主任约定的三点半还有两个钟头,吃饱了的林翠这会儿也不着急了。
就这么慢慢悠悠地在县城里闲逛。
逛着逛着,不知怎么的,就走到了县医院附近。
抬头一看匾额上写的“X县第一人民医院”,林翠才觉得不好。
她刚才脑子里一直闪现周川骨节分明的手指,闹得她恍恍惚惚的,不知不觉居然走到这里来了。
林宝柱就在这里住院,林父林母估计这会儿在陪床。
林翠不想在去化工厂报名之前节外生枝,连忙转身,以免碰上林家人。
有的时候就是这样,你越是怕什么,就越来什么。
林翠钢转身,胳膊就被人从后面拉住了。
“死丫头,你跑什么跑!”
声音中充满了愤怒,不是林母却又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下本开《穿书八零大姐只想摆烂》
躺在病房里,感受到生命一点点流逝,林晓丽才觉得,自己这三十多年,活得是真的亏
父母早逝,她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把弟弟妹妹拉扯大,给他们弄了工作,找了对象
而当她被查出癌症的时候,弟弟妹妹没有一个人肯出钱的
他们的理由似乎很充足:毕竟这病治愈率不高,还是得顾活人。
听听,多有道理啊!
林晓丽闭上眼睛,流下两行眼泪
再睁眼,发现自己回到了十年前,而且她还发现自己存活在一本书里
女主是林晓丽的堂妹。
堂妹考了大学,进了机关单位,嫁了高官,一辈子顺遂
而她林晓丽,却落得个在医院里孤苦而死的下场。
至于弟妹,在林晓丽死后,人家仿佛跟卸下一个包袱似的,活得那叫一个风生水起。
林晓丽……
算了。
一段时间以后,林家两个小的,明显感到大姐不一样了。
以前,他们晚起一会儿,对会被大姐用烧火棍打醒,让他们去背书,去学习
现在,哪怕他们睡到日上三竿,大姐都不带哼一声的。
以前,大姐要求他们坐有坐相,站有站相;现在,他们故意歪歪着,大姐跟眼瞎了没看到似的
最让人惊讶的是,大姐好像更关注自己了。
挣了钱,大姐不再问他们要吃什么、穿什么,而是先给自己买了一瓶雪花膏
别说,懂得护肤的大姐,还真的变好看了
另一边,等着看林晓丽和弟弟妹妹反目的堂妹傻了眼
怎么事情没有按照预想的发展呢?
林家的两个小的,不仅没有和林晓丽反目,反而鞍前马后地照顾着。
替林晓丽扇风,替林晓丽遮阳,家里家外的活都舍不得让林晓丽干
林晓丽:果然人不能太卷,该摆烂还是要摆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