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卢斯科先生:
分享给您的是从某个女人身上切下来的肾脏,另外半边我已油炸吃掉,非常美味。
不久之后,我再会送您一把沾满鲜血的利刃。
来自地狱
这是10月中旬的一天。一大清早,位于白厅的新伦敦警察队总部大楼就炸开了锅。起因是一封令人震惊的信件。信件是寄给白教堂警戒委员会的会长乔治·卢斯科先生的。当他随后打开随信附送的小盒子,一股强烈的令人作呕的血腥气迅速弥漫了整个房间。
盒子里是一颗鲜血淋漓的人类肾脏。
这一封署名“来自地狱”的信件震惊了整个警察厅。虽然他们之前也收到过两封署名“开膛手杰克”或者“调皮的杰克”的信件,但大多数人认为那只是无聊的小报记者在胡闹。
面对这颗鲜血淋淋的肾脏,警察们坐不住了,他们马上把它送去化验,证实这颗肾脏的主人正是前几天被杀死的四十六岁妓女凯萨琳·艾道斯。
警局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疯狂。白教堂区的巡警瞬间加倍,几日之内,无数所谓的“嫌疑犯”被带进警局。他们中有屠夫,有裁缝,有街头的小混混,还有黑帮头目。但是他们中没有一个人是“开膛手杰克”。负责解剖尸体的法医完全干不了活儿,对着那些支离破碎的尸体部件狂呕不止。尸体一直没有被埋葬,那股腐烂恶臭的味道就从位于底楼的太平间一直泛上了楼上警察厅的办公室,没有一个警察还想留在那里。
“杰克”的信件和明信片在报纸上被公布开来,伦敦陷入了一片决然的恐怖之中。每个人都活在开膛手的阴影之下,惶惶然不可终日。白教堂区的居民杯弓蛇影、草木皆兵,他们组建了自卫队,保护晚间行走的妇女和儿童。下院议员开始猛烈炮轰警察当局,并要求动用皇家陆军进驻伦敦维护治安。
这天傍晚,由维多利亚女王钦点的御医威廉·高尔爵士又因为同样的目的来到了警察厅。但这一次他并非独自前来,他的身边还跟随着一位年轻的女子。
“这是我的私人助手。”他对值班警员说,“请打开停尸房的门。”
皇家医学院什么时候准许有女性参与了?尽管值班警员满腹疑惑,但碍于高尔医生的面子,他还是立即打开了那道铁门,一股不堪忍受的腐臭和血腥气迎面扑了过来。警员嫌恶地转过了头,用手帕紧紧捂住鼻子。他偷眼望向那个陌生的女子。
看到这番景象,她一定会尖叫着晕倒吧?他想,带着一番幸灾乐祸的心理,他打量着年轻的女子。
但是奇怪的是,自己几乎因为这股无比浓烈的腐臭昏厥过去,而这名奇异的女子却似乎对这种味道并不反感。她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他亲眼看到对方连橡胶手套都没带,就毫不犹豫地用自己白皙修长的手指掀开了尸体上覆盖的血污被单。
警员感觉自己肠胃翻搅,刚刚吃下的晚餐带着酸味从食道上泛了上来。他捂住嘴,飞快地逃出了停尸房的大门。
有零零碎碎的说话声断断续续地从门内传出来。
“……是……做的吗?”高尔医生的声音。
那个“……”是什么?值班警员竖起了耳朵,但是里面的声音突然一下子变低了,他什么也没有听到。好不容易压抑下自己想吐的冲动,他想再走近一些,听得再仔细一点,他的手搭上了那道厚重的铁门。
一个人突然从里面冲了出来。小警员吓了一跳,之前他根本没有听到任何脚步声。
是高尔医生身边那个奇怪的女子。她的脸绷得紧紧的,她侧过耳朵似乎在分辨着什么。
“下面有人!”她突然说,然后抓住对面的警员,“派人去地下室!马上!”
莫名其妙的小警员只是愣愣地看着她,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高尔医生随后从停尸房走出来,他皱起眉头:“按她说的做!”
小警员慌慌张张地吹响了脖子上戴的警哨。三十秒之后,警察队大楼被全面包围,所有的出口都被堵住了。一队全副武装的警察冲进了位于停尸房正下方的地下室。
血的味道。又是熟悉的血味。调查开膛手案件的倒霉警察们已经快对这种味道免疫了。但是地下室的景象还是让他们吃了一惊。
那是一具女人的尸体。确切地说,是一具女人的躯干。她的四肢和头颅全部被残忍地砍断,一条腿横在尸体身边,其他的肢体和头颅则不翼而飞。她似乎刚死不久,血迹还没有干,浓烈的铁锈味充斥在潮湿腐败的空气里。
尸体的身边站着一个男人。
他明显是个外国人,长着不同于本地人的浓密黑色卷发,高挺的鼻子和深深凹陷的眼窝。他没有戴礼帽,更没有穿本地常见的毛呢外套和斗篷。陌生人穿着一件黑色的长风衣,好像完全是用皮革制成的,风衣的下摆非常宽,几乎触及地面,那里面不知道藏有多少武器。
这个男人从尸体上抬起头,轻蔑地扫了一眼逐渐逼近的警察,他身材的高大威猛让所有的人心惊胆寒。
“凶手!抓住他!”不知道是谁先喊了一句,男人愣了一下,然后无数握着警棍的警察涌到了他的身边。男人戴着黑皮手套的手探入了怀中,他似乎想反抗,但是在警察们汹涌的围堵下,他还未来得及动作就被警察们牢牢挤在了中间。
“你被捕了!”一位面容严肃憔悴、留着络腮八字胡须的警官上前按住他的肩膀,想把他的手臂背到身后。
然而男人只轻轻一挣就摆脱了对方的掌握,他反手把这位倒霉的警官摔在了地上。
——他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围拢的警察们又惊又怒,他们一拥而上,再次抓住男人的手臂。
“放开我!”男人用英语开口,他的声音低沉,带着非常明显的外国口音。他振臂把两侧的警察甩了出去。
警察们掏出了枪,有人还抽出了佩剑和匕首。男人把手从怀中抽了出来,但手中并没有武器,而是一个橘色与紫色交织的证件,他继续用那种难懂的低沉口音说出了下面的话:
“我是梵蒂冈的朱塞佩·阿莫特神父,我代表教皇而来。”
他的黑色皮风衣敞开了,胸口露出一只巨大的纯银十字架,上面盘卷着基督耶稣的受难圣体,在阴暗的地下室里幽幽地散发着圣洁的光辉。
警察们露出了无比惊异的表情,但是看对方并没有攻击的意思,他们也逐渐安静下来,默默散开了包围。
这位梵蒂冈的神父抬起头环视左右,目光突然锁在了那个跟随高尔医生前来的陌生女子脸上。他的目光停在那里,良久,不动声色的面孔突然露出了一丝疑惑。
“是谁负责这里?”他大声开口,转过了眼睛,“我需要和他谈谈。”
罗莎转过身,悄悄走出了地下室。
威廉·高尔医生随后跟了上来。
“……那个人是?”
“不要管他。不要惹麻烦。”罗莎没有回头。
两人乘坐的马车才刚刚驶进御医府所在的布鲁克街,远远就听到了女孩子的欢笑声。罗莎走下马车,大门被砰地撞开,一个年轻的女孩笑着扑了出来,差点儿一头撞在罗莎的身上。
“夏洛特!你还有没有规矩!”
看到自己的小女儿竟然全然不顾礼仪地在院子里乱跑,高尔医生忍不住发出一声斥责。但他显然也并没有真的生气,只不过在罗莎面前做做样子罢了。
“啊,抱歉,父亲大人。”
夏洛特偷眼望向罗莎,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对方。她微微有些惊讶,因为罗莎看上去实在比她大不了几岁。但父亲既然亲自作陪,对方应该是位级别很高的大人物。她脑中闪过这个念头,却也没有特别在意,只是迅速躬身补了一礼,然后立即转身跑开了。
她有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要做。她的手里拿着一封信。
夏洛特小姐把这封信交给管家,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尽快寄出去。
管家珍而重之地在信封上敲上高尔爵士家的贵族纹章。第二天一大早,他亲自跑了一趟邮局,小心翼翼地把信件寄出。之后这封信和很多其他从伦敦各地邮局取出的信笺一起,坐上了北上的列车,然后在约克市停了下来。
当天下午,一个刚刚上任的小邮差,从信筒中捡出了那封纯白色的信,上面用娟秀的字体写着寄往“方廷斯庄园”的字样。信封上散发出一股淡淡的女子香水的味道。
这是一封盖着贵族印戳的高级信笺。小邮差不敢怠慢,他马上带上信去往坐落在约克郡河谷的方廷斯庄园。
约克的天气比伦敦略凉。秋天才刚刚迈出脚步,满山遍野已经染上了一层金黄,大雁和其他候鸟在微暗的天空中鸣叫着。
时间已近黄昏。当最后一抹夕阳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地平线,尽管天际仍然一片云霞灿烂,一种不同于白日的萧瑟味道还是悄悄地覆盖了山坡。无边无际的白玫瑰在微微发亮的天空下怒放,浓烈的花香充满了整个约克郡河谷,越往河谷深处走,香气就愈发浓烈,几乎给人一种窒息的感觉。
“请问方廷斯庄园是在这边吗?”
河谷中地广人稀,又没有明显的路标,小邮差好不容易才拦住一位驾车经过的村民。对方行色匆匆,被小邮差叫了好几次才勉强停下马车。
“抱歉,我是问白玫瑰庄园。”小邮差重复,“请问前面这两条路哪一条比较近?”
对方睁大了眼睛看着他,在听到这个名字之后,脸上充满了难以掩饰的惊怖。
“我是个邮差,我要去那里送信。”邮差给对方看自己的制服和挎包,证明自己的身份。
可是那个村民只是更加惊慌失措地看着他。
“我要去送信!”小邮差提高了声音,把那封信拿出来在对方面前晃了晃,暗自祈祷对方不要是个聋子或者哑巴。
“你是新来的?”最终,村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战战兢兢地开口问道,“之前的邮差不在了?”
“不在了”是什么意思?小邮差皱起眉头。邮局工作人员调度是常有的事儿,要不然自己也不会被派来这里工作,不是吗?
“我需要去白玫瑰庄园送信。”他再次重复。
对方的脸色变得惨白,他松开手中绷紧的缰绳,想立刻离开这个鬼地方。
小邮差有点火了。他一把抓住车辕:“喂,到底怎么了?出什么事了?我只需要你帮忙指个路而已!”
车夫咽了口口水。他努力稳定了下心神,低声开口:“我要是你就立刻离开这里,可千万别去那座闹鬼的庄子。”
小邮差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看着手中那封戳着贵族章纹的纯白色信笺。这封信无比重要,直觉告诉他,他觉得面前无知的村民简直是无理取闹。
“几个月以前,那庄子里的少爷坠马死了。”马车夫小声对他说,眼睛里露出害怕的神情,“老庄主和夫人平日里对我们都很好,于是我们都去拜祭他家的少爷……当时那孩子确实是死了,我们都亲眼看到了。但哪儿知道三天之后,那孩子竟活转了回来。从此那座庄子就变成了座鬼宅……”
“鬼宅?你什么意思?”
“村里的老人都说,那少爷是被恶鬼附身喽!”村民的声音压得更低了,他紧握着马缰的手不由自主地哆嗦着,“凡是接近那少爷的人都会死……先是贴身男仆,然后是管家、老夫人、庄主,还有一些家丁仆妇,厨子马夫,短短一个月时间,庄子里的人几乎死光了,于是剩下的人逃的逃,散的散,现在那座庄子里已经没有人了。”
“你不要胡说八道。”邮差半信半疑地盯着眼前的村民。
“我哪里胡说了!”村民急了,他一把拽住小邮差的胳膊,“你这就上车,跟我一同去问问村子里的人,所有的人都会这么说!”
“我可没你们这些乡下人这么闲!”小邮差二话不说甩开了对方的手,“我还有工作要做。”他转身就走。
“哎哟,作孽,作孽哟……”身后传来村民的叹息声,但很快就被充满玫瑰花香的空气所淹没。
天色更加暗了,小邮差把信塞回挎包,他在岔路口站了一会儿,然后选了那条闻起来花香似乎更加浓烈的小路,加快了脚步,义无反顾地往前走去。
没过多久,一座纯白色砂岩的宏伟建筑从脚下的地平线逐渐升起,空气里白玫瑰的香气更加馥郁。满眼一片纯白的颜色,到处都是白玫瑰,小路上、院子里、河岸边,远远地一直蔓延到了山下,一望无际,无边无涯。
约克郡自古便以白玫瑰闻名,但这里的白玫瑰似乎开得更加旺盛,硕大的花瓣在夜风里拼命摇曳晃动,覆盖了目所及的所有地域,整座庄园都淹没在一片白玫瑰的海洋里。
邮差全身被这浓郁醉人的香气包裹,浑然不知身处何方。
天边最后一丝灿烂的霞光隐入了逐渐暗下来的天色,夜幕倏地降临了。在愈发醉人的香气中,他听到面前的门闩咔擦一响,惊回千年长梦。邮差一阵恍惚,这才发现自己竟然陶醉在周围美景之中,根本没有想到前去叩门。
然而此刻庄园的大门竟然静悄悄地敞开了。一个身穿白衣的少年正扶着门站在那里。
少年身上衬衫的料子很软,裤子也是同样的白色,就好像白玫瑰一般纤尘不染。浅亚麻色的头发在月光的映衬下泛着银色的光晕,他用透明得近乎玻璃般的浅蓝色眼睛注视着邮差,脸上泛起了一片笑意。
“有客吗?”他问。
少年的笑容非常迷人,但他的声音却让邮差想起了夜风划过刀刃的感觉——寒冷,但是清脆而动人心魄。
邮差愣在那里。半晌,他才想起自己前来的目的。
“有信。”他含糊地开口,然后从挎包里取出那封信递到男孩手中。
男孩伸手接过信封,看了一眼署名,他的眼睛明显地亮了。
“请进。”他侧身让过大门,亲切地对邮差说,“辛苦你了。就麻烦你进来喝杯茶,我马上把回信写好让你带回去。”
入秋的天气已经很凉。一杯热腾腾的红茶,如果再加上牛奶和糖就更好了……邮差眼前一亮,在家的时候,他可从没机会享受到这种东西。他没有再多想,当即随着男孩进入了宽敞的门廊,上楼下楼,梦游一般走过似乎没有尽头的无数房间,最终来到了一座纤尘不染的书房里面。
男孩一直在他前面悠闲地哼着歌。但是除了这断断续续的歌声之外,一路上邮差竟没有听到一丁点儿声音。
难道这庄子里都没有人吗?难道这孩子竟然独自一人住在这里?管家呢?厨子呢?偌大的方廷斯庄园远近闻名,总该有几位男女仆人吧?
“请喝茶。”男孩说。
他亲自把一只冒着热气的茶杯放到邮差面前。茶杯口鎏金,薄得透明的白瓷上有白色玫瑰的图纹。
邮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没有仆人,他再次想到。他从未见过哪家主人会亲自给客人沏茶。而他也根本不算是一位客人。他只是一届平民,而对方则是独自一人住在奢华庄园里的显贵。这一切实在是太古怪、太不合逻辑了。
邮差突然想起了山脚下那个村民的话,他不禁打了个寒战。但是舒适温暖的房间内充满着白玫瑰馥郁的芬芳,茶杯里冒出的热气在眼前蒸腾……就像刚刚在院子里那样,他再一次沉醉在花香里,头脑中想起自己这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最缠绵的回忆,最温柔的情话,还有最愉悦的往事。在男孩若有若无的歌声里,他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少年时代,正奔跑在一望无际的白玫瑰花田之中。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无比轻松,心中感到从未有过的平安喜乐……然后渐渐地,他遗忘了一切。
书桌上的瓦斯灯咝咝地响,男孩在昏黄的光晕里放下了手中的鹅毛笔。
他重新把刚刚写好的信又读了一遍,然后蘸饱墨水,在末尾处签上了一个花体的“F”。
随后他拿过一只精致的银灰色小勺在油灯上面烤了一会儿,待到里面的固体融化,他把这烧滚的液体倒在信封的封口处。紧接着他拿起那枚镌刻着白玫瑰章纹的火漆印章,对准位置小心地压了下去。
待这一切全部做好之后,男孩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然后把封好的信笺放入一边等待着的邮差手中。
邮差没有接。
他仿佛被时间定住了一样直直站在那里,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神情。他的手指仍然向前伸着,指尖还是柔软的,但它们已经永远不会合拢了。明亮的月光透过白色格子窗棂照在邮差脸上,他的眼睛半睁着,他的嘴唇微微地张开,鼻翼似乎还在微弱地翕动,但是他的心脏已经完全停止了跳动。
没有一点儿声音,也没有任何预兆,他就那样站在书桌面前,站在男孩身边,然后静静地去了,沉睡在了一望无际的白玫瑰花田里,沉睡在了他最美好的梦境中。
他永远也不会醒来。
书桌上的茶已经冷了。
男孩轻轻地叹了口气,他把那封信从邮差僵硬的手里抽了出来。
“唉,你太慢了,还是让我亲自去送吧。”
带着那封刚刚写好的信,男孩熄灭瓦斯灯,离开了自己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