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宿主完成和攻略对象保持一米距离的任务,奖励积分+10!】
细细看来,现在的朝佩和邵季涯保持的,何止是一米的范围!
她简直整个人都缠在他的身上了!!!
终于,她还是在他的冷漠注视下,先是松开了紧抱着他肩膀的双手,再是,默默挪开夹住他腰身的双腿...
事情是这样的——
由于朝佩的坚定以及不管不顾的跟随,导致她就像是一只“自愿”被卖的猪崽,顺利地被邵季涯带到了一座幽深古城之中。
只是她来的形式狼狈,要不是她死死抓着抱着邵季涯,估计她能在传输过来的隧道路上被强流刮走...
古城入口,熙熙攘攘的人群和它暗黑系的氛围感全然不同。
排队入城的人尤其多,不过这些队伍中的人,都并非寻常人,而是像邵季涯这样...的仙灵界杀手——
他们神情严肃,打扮严谨,一身暗黑系装束干净利落,身后抑或是手上,都配有自己的宝剑。
此城名为幻骨城。
城大,驻守其中的鬼君也多。
鬼君便是这城中的守卫,他们手执各式武器来回巡逻。
幻骨城,是仙灵界杀手的集聚地,是除了嗜戮门之外的一处更为暗黑之地,不为外人所知(在朝佩眼中,相当于是邵季涯这家伙脱离本家在外赚外快)。当然,这些来自不同派别的杀手不是集聚起来开会汇报业绩向Boss汇报ppt,可以说,他们的Boss千千万,但凡给钱他们杀人的,都会是他们的Boss。
没有人知道这幻骨城的幕后人物到底是谁,更没有人敢探究其中。因为这位幕后主人甚是神秘,掌管上千名杀手的生死命薄,以“崚魈”为代号稳居幻骨城杀手排行榜的第一位。
杀手们按照各自的级别和排位领取任务,而他们的级别和排位是按照红、黄、蓝、绿四种级别分派。
最低级为白(初入门的那种小菜鸡)。
像邵季涯这等高级别的杀手,当然居于红位。而这也是在原书中曾有提及过的关于邵季涯的暗黑系江湖地位。
红位堪比现世的VIP,就连排队都是走特殊通道的。
但是在这个偌大的幻骨城中,VIP确实不少...
所以一条特殊同道,都是挤满了人。
邵季涯并没有去特殊通道领取任务,而是——
先去兑换自己的报酬。
只见那条兑换报酬的杀手队伍里,每人手中都会提着几件战利品。
等等——
朝佩眼睛都看凸了...
你们杀手提着人家的断头断手断脚断肠——
也不给打个码装个盒的吗?
就这么水灵灵的滴着血水的就拿出来招摇示众了吗?!
反观身边的邵季涯就显得清爽温雅许多了...
干干净净,身上没有一滴血迹更别提血腥味了。
就连刚刚她想要在他身上使劲擦点血啥的,都没敢下手,他太干净了,反倒会整得像是她玷污了个瓷白美玉呢。
邵季涯将炽焰妖交到鬼君手中,那鬼君看见来者,不禁瞳孔颤动,呼吸发紧,再看到他身边站着位姑娘,更是心中疑惑。只是现下他只能压下心中疑惑,将炽焰妖收下,并将桌上相应的牌匾递给邵季涯。
少年将牌匾收入囊中,凭着这块牌匾,他可以去兑换发布任务者提供的报酬。
报酬是一件通体散发水蓝莹光的宝物。
看起来软而湿滑,柔嫩可捏,像极了她那小屁孩老弟爱玩的橡皮泥。
朝佩:“这是什么?”
邵季涯低眸瞥了她一眼,她的手还抓在他的手臂上。
他的声音不寒而栗:“水熔珠。”
见她嘴巴微张,眼神好奇,他又补充道:“以水作为杀人的利器,手握水熔珠,心中默念咒术,便能将近身之人,断头。”
朝佩:“嘶——”
“断头啊?”朝佩撒开自己搭在他手臂上的爪子,脊背发凉:“你要这么恶毒的宝物干什么?”
“杀什么人需要邵公子你这么费劲啊?”
只见他那双漆黑幽瞳不明意味紧紧地盯着她看...
朝佩突然觉得自己的脑袋瓜被一股飕飕阴风吹刮。
有时候,她都觉得自己倒霉,人穿书,她穿书,别人能攻略什么绝美柔弱好扑倒的清冷师尊...她呢?天天看着这位戾气极重心思深沉到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起杀心的黑莲花杀手...攻略难度简直天差地别!
朝佩顺着他犀利的目光,用手指着自己,没好气道:“整了半天,合着你是想杀我啊?”
“害,邵季涯,我都嫁给你了,是你的女人了,你杀我多暴敛天物啊,我好歹也是个美女...”
“再说了,我可是国师之女,家大业大的,我完全有能力包养你的啦。以后啊,你就不用再费劲巴哈地干这种杀人越货的勾当了,可以早日退休享清福,我给你多生几个娃娃让你玩,咱俩早生早育,争取让你三十三就当爷爷。”
朝佩糊弄的话说得一本正经,心里却是怕得很。邵季涯表情看起来怪怪的,冷中带笑,神色漠然,看她的眼神愈发冰寒。她可没有忘记,他可是一个对于任务对象能够手起刀落的杀手啊啊啊!!!
就在朝佩和邵季涯俩人眼神纠缠之间,便有领了新任务准备出发的杀手路过他们身边。
“听闻世圣大比即将开始了。”
“是那群高高在上的剑尊们的比拼,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
“那可不一样,我们不能去参加这等级别的大比,只是因为我们作为杀手的身份。可是如果我们也可以摆脱这层令人唾弃的身份,堂堂正正和那群自称剑尊的家伙们一较高下,还指不定谁赢谁输呢!”
“你这话在理,我们身为杀手,这种刀剑的功夫,能不比那群天天活在温室和万人吹捧的剑尊们强?!”
“只是你别说,我觉得啊,今年的世圣大比,当是那魂画宗宗主,邹廷炫获胜。”
“邹廷炫啊!”
“那他可当真是厉害,不容小觑啊!”
朝佩听到“邹廷炫”仨字的时候,目光微动,有些按耐不住的又瞅了邵季涯一眼,邵季涯垂睨着她,眼底蒙上一层冷意。
他看着她的眼神,就像是在看间谍。
此女子,身在曹营心在汉。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
都是他不可信任的存在。
谁让,她也曾是邹廷炫的女人呢?
谁知道,她这么贴切地凑在他的身边,究竟又是在图些什么呢?
帮着邹廷炫算计他吗?
若非如此,她何苦放着邹廷炫那般身份高洁的男子不要,而是来亲近他这等外人看不起视作恶魔的卑劣杀手呢?
朝佩没有想到,自己只是一个目光,就被邵季涯内心绕了个弯左右用阴谋论解读了个遍。
她要是知道对方内心所想,她估计能跳起来打死这思维不同常人的阴郁家伙。
人家只是怕他听到别人口中有关于邹廷炫怎么优秀怎么厉害,他的内心会发酸发醋导致心理不平衡,(好吧,他本来就是个心理不平衡并且接近病态的小疯子)。但是,她始终希望能够透过邵季涯的微表情去解读他的心理活动。
毕竟在新婚那夜邵季涯跟她说出那番要颠覆这个世界的话语的时候,一字一句,都不像是在说假话。
从某种程度上说,在原书中他的人设虽然是个手段狠厉,无所不用其极的无情杀手,但是他的确是个...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君子”?
不不不,这个话的意思单纯就是指,这个人虽然你看他在跟你开玩笑,但是他的玩笑高达99%是真的。
那1%就是,除非他觉得浪费心情不想干了,他就不会去履行而已。
就像是他不止一次想要干掉朝佩。
只是都觉得她智商欠缺,浑身上下冒着傻气,还不配让他这等高智商人群去动手而已。
但是现在,邵季涯打算把这1%的善意给掐灭了。
就是因为,朝佩又让他产生一种,她会是个聪明且十分会伪装的小间谍的感觉了。
一切想要接近他,谋害他的人,都不得好死。
就像是邵季涯幼时,曾有一对夫妇走在街上,看到他凄惨可怜的饥饿模样,表露出了一副善意,说是要带他去吃好吃的。
可原来,他才知道,他们带他去的是一家黑店。
那对夫妇面色狰狞地想要将他剁成肉馅包成麻辣味的肉包子。
后来,他就把他们剁碎,熬成了鲜肉酱,分派给那些跟他同是在路边行乞的小家伙们吃。
“聪明且十分会伪装的小间谍”的朝佩此时正歪着个小脑瓜看着思绪入定的邵季涯。
干嘛?
他干嘛?
一股不妙的感觉涌上心头。
朝佩退后,意图退避邵季涯三寸,刚刚是不是贴太近了,这家伙他反感了,又对她产生了什么不该有的念头!
果不其然!他竟然主动地伸手抓着她的衣领将她一把拉了回来,动作不粗暴,但也称不上温柔:“朝小姐这么急着要跑,是想要跑哪啊?”
“之前不还说要缠着我,跟我生孩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