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叮!宿主成功挑起黑莲花的注意,攻略进度1%,请宿主再接再厉!】
朝佩扭头看向身旁明明一脸云淡风轻的邵季涯,露出一张问号脸:“???”
不是吧?这就1%了?!
他这人,什么特殊癖好啊!喜欢调弄人让人发飙,他就有感觉了?!
他抖M吧!!!
邹廷炫向朝佩递去的手落了空,在众目睽睽之下,又艰难的收了回来。
第一次,
这是他第一次被一个女子无视他伸出去想要抓住她的手。
不过堂堂魂画宗宗主,又怎么会在旁人面前流露一丝失落呢。
他的万人迷属性,让他从来不缺女人。
而落在段盈苣的眼中,这两人之间的关系看起来有些微妙。
明明是才相识一夜的人,凑到一起,偏是让人看着有些...
不舒服。
这是段盈苣的第一想法。
看吧,她就说这个女人不简单。
竟然想跟她抢邵季涯!
“季涯。”段盈苣走到邵季涯面前,神色有些局促。
但是她看着他的那双眼睛,依旧含情,“昨夜之事...是个意外,我们...”
“有缘无份。”
啊?段盈苣表情有些怔愣,什么?
邵季涯再次强调道:“我们有缘无份。”他的目光明明是尤其冰冷的,可是他说出来的话,却像是带着几分鼓动人心的委屈。
让段盈苣听了,都自觉好像是自己愧对了他那般。
“要怪,就怪天意。是天意让我们如此的。”
她早就想他这么说了不是吗?
呵。
邵季涯眼角一闪而过的一丝讥笑,段盈苣并未察觉,依旧沉浸在内心的纠结之中...
邹廷炫固然好,但是...邵季涯也不差啊。
若是他这般说了,怕是日后再想跟邵季涯亲近,怕是...怕是没了机会...
实时跟踪状况吃瓜的朝佩,看看吃瘪的段盈苣再看看冷若冰霜的邵季涯。
姐妹,你这波是真的撞枪口上了。
虽然说邵季涯不喜欢女人,但是他更恨——背叛自己的人。
更何况,你还是邹廷炫的女人。
啧啧。
沉浸式吃瓜看热闹的朝佩,也忘记了,自己名义上也是邹廷炫的女人这回事...
“宗主!”
在幽雨坛的虚空之处,兀然出现一道幻影。
外来者并不能进入嗜戮门,他们唯一能够与嗜戮门之内的人交流,便是被传送幻影道幽雨坛之上。
而站在邵季涯和朝佩面前的,正是邹廷炫和段盈苣的幻影。
忽然出现的那道幻影毕恭毕敬地跪在了邹廷炫的面前,说道:“宗主,关于此次世圣大比长老们有事需要找你商议。”
朝佩:哦豁,男主的事业粉们上线了。
要说在原书里不断督促这位万人迷男主不要顾着儿女情长,要记得搞事业的,正是这一群魂画宗的长老们。
传闻中的世圣大比,就是所有剑尊之间的一场比拼,这些剑尊来自五湖四海,不同的宗门宗派,他们需要进入充满杀机的幻境过关比拼,而在这场比赛之前,他们必须要通过自己的能力收集不同的灵物。
灵物类别不限,只要能够获取金、木、水、火、土,五种属性的灵物,便更加有可能在幻境之中获胜。
魂画宗的长老们深知道邹廷炫之所以迎娶朝佩,就是为了得到国师手中的那柄当属火系的玄沃神剑。
可是经过错嫁这件事情的发生,国师极有可能因为暴怒而不会将这柄剑交给邹廷炫。
可是作为男主事业粉的长老们,当然不会让他处于劣势,于是连夜夜观星象,开启寻物阵法,当即在一处觅到了关键火系灵物,当即派人通知男主启程去取灵物。
朝佩看了眼抿唇不言的邵季涯。
练武的身段,身后背着的剑,原书里的他,也想要参加得到认可的世圣大比。
但是他的出生和地位并不光明。
没有人会让一个灵界杀手步入剑尊行列。
他做的是丧尽天良、血腥之事,永远都是不被认可的阴暗角色。
邵季涯想要跟男主爬到同一高度。
永远不可能。
从他出生,便是被打了“失败者”的烙印。
更何况,在原书里,邵季涯还有尚未觉醒的魔种血脉。
若是让这些正道之人发现,邵季涯是在三界中早已灭绝的魔种血脉,恐怕就连着杀人如麻的嗜戮门,都容不下他。
就是这样无处不容的邵季涯,日后会发展成怎样的变态模样和走向,当前还是未知数。
邹廷炫终究还是带着段盈苣离开了。
搞事业去了。
女人?
大把,人也不缺。
再说那把叫玄沃的破剑。
对于万人迷男主来说,替代品一大把。
只是朝佩不知道,在邹廷炫离开前,看她的那道目光。
略带眷恋。
毕竟是唯一一个,他主动想要带走,却不跟他走的女人。
在男人的眼里,这样叫作——无声的勾引。
他相信,他们还会再见面的。
朝佩提着裙子一路小跑跟着邵季涯,“邵季涯!你等等我,你去哪!”
自从男主走了之后,这人就一直阴沉不语,也许是会想起前世自己的结局,对男主因爱生恨中。
毕竟他们这些男人之间的情感,朝佩也不太懂。
更何况,邵季涯又是个冷漠深沉的性子,想要跟他多沟通交流两句都是难。
邵季涯突然停下,朝佩“哐”地撞上了他身后的那把剑。
痛得她呲牙咧嘴。
“我我...你...”朝佩摸着鼻子痛得皱眉看着缓缓转过身来的男子。
“你确定要一直跟着我?”邵季涯双手抱臂看着她。
朝佩满脸困惑:“是你失忆了还是我失忆了啊?你昨天不还跟我结盟,说要干翻邹廷炫吗?你今天怎么翻脸不认人啊。”
“嗯?”他忽然笑了笑:“这你也信?”
在看到她又开始咬牙切齿之时,好像有什么东西让他内心得逞了,他偏着头,玩味地看着她变幻万千的脸色。
腹黑啊!这家伙。
说话不算话,看起来是不打算跟她坦诚挑明白内心想法啊!
明明是想要跟男主进一步亲近,却又摆出一副死鱼脸。
明明是想要复仇,却又把自己伪装得人畜无害。
明明是对前世耿耿于怀,却又装着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
邵季涯的演技这么好,他怎么不去当影帝啊他!高低都得给他颁个奥斯卡小金人奖!
朝佩指着他:“我可是信了,我们两个还喝了结盟酒。”
她说的是那杯合卺酒。
邵季涯:“不让你喝酒,你怎么安分睡觉?”
朝佩:“啊?!”
邵季涯看着她一副吃惊的模样,眸色寒冽:“而且,我也没有想到朝小姐会这么轻易喝下陌生人递过来的酒。”
她尚且可以忽略邵季涯可能背地里在酒里做了什么手脚让她喝了一杯之后当即摇摇欲坠倒在床上呼呼大睡一觉睡到大天亮这事。
但是!有一个重点不可忽略!
朝佩气急败坏:“我俩,就这样还算是陌生人吗?”
拜堂礼行过了,合卺酒喝过了,床...床没上。
但是合着这种程度的她在他眼中还只是个陌生人,就连个战友都不算是啊!
“不然朝小姐以为,我们两个是什么关系?”
朝佩一时间语塞,摸着下巴,倒也感慨道:“我俩的确只能算是不清不楚的关系。”
邵季涯:“就这样不清不楚的关系,你也不怕我往酒里下毒,把你给毒死了,倒也是心大。”
被人踩“心大”的朝佩人麻了,忍住想要刀人的心,憋着一股气说道:“是,我心大,可我那不是信你不会毒害我嘛。”
邵季涯冷笑:“你忘了上辈子自己是怎么死的了吗?”
朝佩:“...”
没忘记,她上一世的死的确跟这家伙有关系!主要是看热闹的时候被他和男主打斗的余波给震死的?
她好像是这么个悲催死法?
记不太清了。
“所以朝小姐这辈子还想因为凑热闹而死吗?”他冷厉地盯着她。
朝佩知道他什么意思。
说她多管闲事还没鬼用!
明明是个半点用都没有只会凑热闹的小废物根本不配跟他联盟...
但是,谁让她想要攻略他啊!
这不得跟他站一条战线吗?
“邵季涯...”朝佩的眼神委屈,走近他,不顾他的后退立马伸手拽住了他的衣袖,痛心疾首:“你也知道...这个时代的女子最注重名声了。我既然错嫁给你了,那我就是你的妻子了,正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就算是以后你想要做什么,我都会一直跟着你的,不离不弃的。”
这词烫嘴!说着别扭啊啊啊啊!
特么的,他要是被男主的万人迷光环给再度炫死了,她可不跟他一起死啊!
邵季涯眼捎扫过她小心思多得很的小眼神,一把将她的手拽开了:“今日过后,你我就各走各的路。再者,我今日便会离开嗜戮门去执行任务,半月不归。朝小姐最好在这半个月内,离开嗜戮门回国师府,否则,我不保证你一个人待在嗜戮门,会不会被歹人盯上。”
朝佩:“?歹人?”
他让她走,她肯定不会走的,死活黏着他,不过这嗜戮门之内,竟然也有歹人?
她的关注点,永远都不在他说的重点上。
邵季涯懒得理她,转身就走。
朝佩在他后面嚷嚷个嗓子:“等我啊!我去换身衣服,换完就来找你啊!”
她还得把这碍事没用的婚服换掉,奈何邵季涯是跑得比兔子还快。
他说不去找男主复仇,她才不信。
他说他昨夜说的计划都不是真的,她更加不信。
他当她傻子好忽悠。
“哼,邵季涯,你给我等着。”
“早晚有一天,我一定把你个臭冰块融化倒进粪坑里搅碎了!做粪水冰冻果汁!”
——
朝佩刚回房。
就看见一个陌生少女鬼鬼祟祟地在房间里,东搜西寻。
当发现朝佩就出现在她身后的时候,那少女被吓得七魂不见三魄。
“啊啊啊啊!”
朝佩无语:“你鬼叫什么啊。”
那少女吓到呆滞脸:“没...没什么。”
朝佩指着那被翻得凌乱的床:“那你刚刚又在我床上翻什么啊?”
接下来那少女就一整个支支吾吾了:“你...你真的跟邵师兄他...那啥了吗?”
不敢相信,简直不敢相信邵季涯就这样和一个女子度过了洞房之夜,她们还以为,还以为只要把人换了,邵季涯就不会感兴趣,没想到,没想到他俩真的...
“不然呢?”朝佩淡淡道:“难道我俩昨晚在房间里,光坐着聊天看星星啊。”
这一看就知道是邵季涯那些迷妹小师妹,看她们的意思,大概也是不敢相信她们的师兄已经失了贞操。
这对于她这个现代人来说或许没啥,但是对于这些纯情的古代人来说,应该是挺在意这方面的。
既然邵季涯这么多不必要的桃花,她也不介意手起刀落把她们统统都砍了。
免得她们以后迷妹心碎,发现自己喜欢的男人不是人...
这个不是人指的是,他会黑化成魔。
再说了,邵季涯他也...不喜欢女人。
“啧啧,你邵师兄他那里太小了,用起来的确很不适合...”朝佩边说边嫌弃脸。
“还有事吗?”朝佩见她挪不动脚,像石块一样风化在她面前。
时念念脸色红一阵白一阵:“我...”
忽然她眼神一瞥,惊喜道:“邵师兄!”
好家伙,朝佩顺着这小妮子忽如其来的惊呼,看向来者,一整个呆住了。
“...”
白天不要说人,因为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像一个鬼一样悄无声息地站在你身后听着你说他坏话。
尤其是贬低男人那里不行的话...
这不...作为被吐槽那里不行的当事人邵季涯来了。
就站在房门外,静静地看着她。
好像已经把她刚刚那些不知羞骚的话都听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