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然还记得这个叫本杰明的男人。六年时间,他还是做了一些事,比如查清了布里曼与本杰明的来历,知道他们一个是富豪中的富豪,一个在保护区里做了几年的兼职导游,后来又辞了职。可是,能做的,也仅此而已。他清楚自己连本杰明的拳头都抵挡不过,更不用想去对付被无数保镖护卫的布里曼。父亲的死亡,烙在心里,除了让他难受之外,又能如何?!
“要走?”本杰明背着手,低头看着没有化成人形的他,比起六年前,他又长高了些,站在青的面前,有如巨人。
“让开。”青暗自攥紧了拳头。
“走之前,起码跟你的朋友打个招呼吧。”本杰明笑笑,雪白的牙齿在黑夜里闪着冷光,一只手从背后拿出来,握着一个黑布囊,顺势一抖,那小小的布囊里,竟滚落出一头壮硕的黑犀牛,落地时,整块草地都抖了抖。
它已经没有了呼吸。大大的脑袋上,留着一个骇人的弹孔,与残留的血迹。
青呆住了,这头犀牛……是星光!
“我的家族,以捕猎兽人为乐趣,并以此营生。我习惯称呼自己为猎人,但大多数人管我们叫巫师。”本杰明轻轻一晃,布囊变成了一张黑色的手帕,“我走过许多野生动物聚居的地方,在克鲁格才发现了兽人的痕迹,可惜我找不到你们的巢穴。不过无所谓,我很喜欢守株待兔。我知道总有些兽人,会不自量力地走出来的。比如这只蠢犀牛。他变成一个胖子,背着行李走过保护区的出口,我一路跟着他去了约翰内斯堡,还装作外地来的学生,与他做了差不多两年的‘朋友’。如果不是布里曼遇到了麻烦,我想我会多留他在世上一段时间的。毕竟,他做的菜很好吃。”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青的声音都在颤抖,“为什么要杀掉星光?”
“兽人是世上最完美的‘寄命体’,你们亦人亦兽的特制,是最佳的置换系统。”本杰明将手帕细细叠好,放进衣兜,“世上有太多害怕死去的人。只要他们出得起价钱,我就能将他们的生命‘寄存’在不满十八岁的年轻兽人身上,一旦这个人受到致命损伤,比如射进脑子的子弹,比如各种绝症,他的‘寄命体’会马上产生作用,在他生命终结的一刻,替他承受最终的死亡。而他本人,会以一条崭新的生命,安稳地活下去。”他笑了笑,看着青,说:“这个‘用处’,大概连你们兽人自己都不知道吧。不过没事,现在我告诉你你了。而我作为一个保险经纪人,卖的,也正是这样的保险。”
说罢,他从兜里掏出一张报纸,扔到青面前。
报纸上,以硕大的标题写着:“奇迹!富豪布里曼遭遇暗杀,子弹自头颅穿过竟安然无恙!”
“起初布里曼并不相信我有这样的本事,觉得花那么多钱买一个寄命体太荒唐。直到他前些时候招惹了黑帮,对方放话要取他性的命,他找了无数保镖还是觉得不够安全,于是才找到了我,希望我能尽量保他周全。我很满意他给的价钱。所以,我敲开了星光的家门。”
青愣了好一会儿,才口吃着说:“你……你是说,你利用星光,替布里曼去死?”
“正确。”本杰明轻轻鼓掌,“不过你放心,我并不随便接生意。寄一次命,我得休息一两年呢。所以,你不用害怕,我今天不是来抓你的。”
青深吸了一口气:“那你来做什么?”
“没有什么目的。”本杰明耸耸肩,“只是让你明白,不论是你自以为是这片土地的保护神的爸爸,还是作为他儿子的你,都只是这世上最弱小的存在。你们从来不知道,什么才叫力量。”
力量……这个词,一直是扎在青心里的刀子。
“健壮的身体,巨大的财富,熟练的巫术,这些,就是力量的来源。”本杰明蹲下来,用手指轻轻点了点青的脑袋,“而你们,什么都没有,一无是处的小孬种。”
青躲开他的手,下意识地后退几步。
“对!就是这样,遇到事情,就只好后退。”
本杰明讥诮的笑声从青的头顶压下来,让他觉得头颅一阵刺痛。
他捂住耳朵,怒吼:“你到底想干什么?”
本杰明站起来,邪美的脸孔上挂着故作天真的笑:“布里曼喜欢看猎物们流血死去的模样,可能好多猎人都是这样。我也是个猎人,但我最喜欢看我的猎物们……害怕的样子。你们越害怕,我的满足感越大。这头犀牛被我关在笼子里,他每天都很害怕。哦,对了,他还将进入曦灵谷地的地图画给了我,求我放了他。”
他若无其事的描述,几乎让青窒息过去。
“好吧,就祝你一路顺风。最好找个够远的地方藏起来。过几年,如果我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寄命体,一定会去找你的。而且,一定找得到。”本杰明朝他摆摆手,“再见,希望这段时间,你能天天睡个好觉。”
他一挥手,星光巨大的尸体,瞬间化成了一摊灰烬。
无法控制的恐惧,随着本杰明轻松离开的身影,铺天盖地地汹涌而来。
青曾经听过一句话,死亡并不可怕,等待死亡的来临才是恐惧所在。
天边已经出现一抹微亮,浩瀚的草原上,青不要命地奔跑。或许,他只要再跑快些,跑远些,父亲与星光的死,强悍的巫师对他的死亡预告,还有谷地里亲朋们的安危,就会被远远抛在后头。
混乱的思维里,只有一个念头在蹦跳着——幸好他对付的不是我,幸好我还活着。
一直以来,他不都是这样想的么。只要枪口不是对准自己,就值得庆幸。
一无是处的小孬种……本杰明说得没错,他的胆怯与虚弱,注定他只会逃跑。
他逃出了草原,逃出了这个赤道上的国家,他没有方向,只是下意识地往太阳升起的方向去。四周的气候越来越凉,黄皮肤的人越来越多,筋疲力尽的他,晕倒在一间杂货铺门口,铺子里那个戴着圆眼镜、穿唐装的老头救了他。老头喂他吃了一块酸酸的梅子,不但扫去了饥饿,还让他瞬间能听懂老头讲的中国话。
老头摸着他毛茸茸的脑袋说:“我知道你是个妖怪。做妖怪做得这么狼狈,倒也少见了。”
几近崩溃的他,断断续续地讲着自己的故事,向老头讲了个大概。
听完,老头摇摇头,从角落的柜子里拿出一个鸵鸟蛋的蛋壳送给他,说:“如果害怕,就躲进去吧,这样再不会有人找到你,而且这个蛋壳可以带着你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在这个蛋壳里,你不会饿,也不会累,正适合你。”
老头没有骗他,这个神奇的蛋壳真的能“保护”他。从此之后,这个蛋壳就成了他的“家”,他终日躲在里头,到处流浪。这个小世界带给他的安全,让他贪恋。他想,再不会有人找到他了,连本杰明那个巫师都一定想不到,他会躲在一个蛋壳里。多秒!
可是,随着在蛋壳里的时间越来越长,青也发现,自己连化身为人的能力都没有了。他像一只滑稽的寄居蟹,拖着自己的壳,四处流浪,寻找一个又一个“安全”的落脚点,一有风吹草动就躲进蛋壳,光速飞走。再后来,他干脆不出蛋壳了,二十四小时睡在里头。
有一天,他飞过一片云遮雾绕的大海,落到一座海中山,这个荒无人烟,只有珍禽异兽的地方,成了他停留最久的地方。他躲进鸟巢里,伪装成狐鸟的卵,心安理得地享受狐鸟的保护。没什么智慧的狐鸟当然也不会发现其中的破绽,顶多郁闷一下为什么这个蛋总是孵不出幼鸟。
他觉得安全了。不如,就在这里,以这样的方式,生活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