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得偿夙愿

许枫暂时在这里住了下来,每天除了跟随师傅修习魔法,剩下的时间便是与克罗娜在一起,随着时光的推移,两人的感情越来越深。

在帝都,克罗娜被称为“冰女”,那是因为她对谁,都冷冰冰的,对她心怀不轨的贵族,全都碰得头破血流,可许枫发现,这位美丽的师姐其实是外冷内热,当自己成功融化了她表面的坚冰,融入她的心房后,克罗娜表现得热情似火。

在许枫的温柔攻势下,接吻,搂抱,抚摸,渐渐的,克罗娜都不再抗拒了,除了最后一层……当然,并非这位美丽的师姐不愿意,而是,他们居住的是茅草屋,隔音效果实在不好,如果被老师与巴特尔大叔听见,也太难为情了,所以,每次克罗娜总是按住许枫解自己衣襟的手,眼神中带着祈求……

许枫叹了口气,融化在了少女温柔的眼波里,来日方长,第一次,他并不想强迫心爱的女子。

时光推移,转眼又是一月,许枫的进步惊人无比,连克莱巴菲也为之唏嘘,望着自己的徒弟,也许以许枫的天赋,未来有可能触摸到领域。

生活平静而舒适,但许枫已开始想念帝都,离开了这么久,雨纱应该着急了吧,许枫可不是喜新厌旧的人,虽然泡到了美丽的师姐,但对可爱的精灵少女感情依然如一,正确的说是两个都爱。

这并不贪心,在海蓝星,一夫多妻是很平常的事。

“老师,我想走了。”

这天早餐,许枫缓缓说出了自己的打算,克莱巴菲有点惋惜,但并未阻拦,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年轻人向往一些也没什么好奇怪。

至于魔法,暂时可以由克罗娜代教,如果许枫遇见什么不解的难题再回来请教。

“好吧!”克莱巴菲点了点头。

“老师保重!”

许枫其实也有点舍不得,老师对自己还是很好的,离别在即,气氛有点伤感,吃完早餐,许枫和克罗娜收拾好行礼,像老师与巴特尔大叔告别,离开了这一世外桃源般的清幽之地。

进入迷雾森林,踏上了回去的旅途,不过与来的时候,两人的关系已经大不相同,许枫成为了克罗娜的师弟,而且两人基本上,可以说已经确立了恋人关系,对着心爱的男子,克罗娜自然会剥下自己冰冷我外衣,一路上两人牵着手,欢声笑语,虽在赶路,却别有一份甜蜜。

“娜娜,我们休息一会儿吧!”

“好啊!”

前面有一潭清泉,两人在旁边坐下,拿出肉干,美美的吃了起来,此时已是初夏时节,又当正午,天气有些热,少女的额头上浸出了细密的汗珠。

而旁边的清泉里却冒出一丝白气,看上去清凉无比,克罗娜看了许枫一眼,脸色一红,有些犹豫,但终于经不起泉水清凉的诱惑,踢掉鞋袜,将一双白皙纤秀的玉足伸了进去。

踢着水花,那凉气从脚底一直传到心里,将炎炎的暑热驱了出去,少女的脸上流露出了一丝笑意。

克罗娜的脚很美,小巧纤秀,皮肤如婴儿般白皙,十根纤美的玉趾,指甲呈淡淡的粉红色,就仿佛花瓣一般。

“娜娜,你真美。”

听见男友的称赞,少女心中有几分羞涩,几分欢喜,许枫从后面,抱住她纤秀的腰肢,轻轻的吻住了少女的耳垂。

对于这样的亲热,克罗娜已经很习惯了,她微笑着回过头,主动送上香吻,许枫追逐少女的丁香小舌,同时手也渐渐不规矩了,抚上那诱人的双峰……

潭水清澈,森林里非常安静,唯有鸟儿婉转的唱着歌,两个热恋中的男女,仿佛干柴烈火,在这炎炎的夏日,被彻底点燃了,许枫解开了少女的衣服,克罗娜虽然羞涩,但并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闭上了眼睛,将头埋在了少年的怀中。

如锦之柔,似玉之润,当那如艺术般的美丽娇躯,展示在少年面前时,带给他的是强烈的视觉冲击,许枫温柔的将她抱在怀里,轻抚:“娜娜,我爱你,这一辈子,我会对你好的,将你当作宝贝一样珍视。”

克罗娜睁开了眼睛,如珍珠般的泪水自白玉的脸庞滑落下来,那是感动与欣喜,在这中世纪,在这尚男尊女卑的世界里,许枫没有急色,这种时刻,还不忘对自己承诺,让克罗娜感动得想哭。

她睁开眼睛,痴迷的看着少年,伸出玉手,环住他的脖子,眼神中满是情意:“我的爱人,占有我,疼爱娜娜。”

在这一刻,少女的心完全像许枫敞开了,在这神秘的森林里,在这清凉的寒泉边,两人合为了一体,空气中,只剩下令人心动的喘息……

云收雨歇,两人没有立刻赶路,而是在寒泉边安下营来,歇了一晚,第二天才继续旅途。

虽然没有举行仪式,但两人此刻的关系,就跟新婚蜜月的少年夫妻差不多,克罗娜的脸上始终挂着甜甜的笑容,原本有些危险的旅途,对他们而言,却充满了美好的回忆。

或许是运气,或许是老天爷也不愿打扰这一对恩爱的热恋中的男女,一路上,他们没有遇见任何魔兽,危机处处的迷雾森林,此刻却一片坦途。

中午时分,他们终于走出来了。

回眼望,那无尽的树木依然笼罩在一片迷雾中,许枫看了旁边的佳人一眼,来的时候,自己和她还只是普通朋友,现在,却成了自己的老婆,世事难料,海蓝星的生活,真的非常奇妙。

从这儿到帝都阿尔萨斯,还有三天的旅途,一路上,许枫过得非常开心,怪不得别人说“女大三,抱金砖”,克罗娜比许枫大上几岁,白天像温柔的姐姐,将他照顾得无微不至,夜晚则化身美丽的天使,让心爱的情郎予取予求,娶到这样的老婆,真的是许枫之福,终于明白只羡鸳鸯不羡仙的道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