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莉安深吸了口气,叫喊着恢复了意识。她的手伸在脸前,她看到自己的手指变成了爪子,胳膊上布满羽毛,像一根根针插在上面。她裸露的皮肤红红的,血沿着胳膊流到了肘部。她想说话,可牙齿却只能发出咔嗒声。啊,不是牙齿,是喙。她的嘴巴变成了狰狞的喙,下巴向前伸着,崩断了牙齿,紧紧拉着脖子里的肌腱。
随后,所有可怕的感觉都消失了。结束了,全是幻觉。
路易斯看着她,说:“你回来了。”
她吞咽着口水,在车厢里环顾一周。她把双手放在仪表板上,没有爪子,手指健在。“我没有变成鸟。”她如释重负般说道。
“那就好。有什么发现吗?看见雷恩没有?”
“我不知道。”她脱口而出的回答让她自己都感到惊诧。
恐慌像狙击手的子弹穿透她的胸膛,她真的不记得了。她记得自己和群鸟飞在空中,记得把自己分成上百碎片——
可接下来却断片儿了,就像睡着了一样。前一秒你意识尚在,下一秒却一片朦胧,继而黑暗,仿佛神游到了别的地方。她看见雷恩了吗?脑海深处有一段关于雷恩的模糊记忆,可随后她就惊恐地发现自己的双脚变成了鸟的爪子,毛茸茸的脚趾感受着冰冷的石头。她记得有人喊叫,记得有晃动的灯光。她攥起拳头揉揉眼睛,眼睛很疼。疼是好事,可以让她清醒。
“我听到了警笛声,”路易斯说,“有几辆警车驶过那边的街区,还有一辆从我们旁边经过,不过他们没有发现我们。”
“哦,好。”她嘴巴里有蠕虫和种子的味道,她头皮忽然一紧,就像手指轻轻掠过她意识的表面。
厄运之鸟落在皮卡车的引擎盖上,抖了抖翅膀,注视着他们。
“你的猫头鹰也回来了。”路易斯冲前方努了努下巴。
“嗯,我——”
车外有人尖叫,接着是男人的呼喊。
一个影子从昏暗的树林里窜出来,直扑他们的车子。那是人的身影,雷恩的身影。她身后几百码远的地方,手电筒的光芒照亮了树林。
嘭!雷恩一下子撞到了皮卡车上。她的手按在车窗玻璃上,声音虽然含混,但说的话却格外清晰。“让我进去,让我进去,该死的!”未及车内的人反应,雷恩便匆忙跑到车后,爬进了皮卡后车厢。
“天啊,”路易斯惊讶地叫道,“那是——”
砰!一颗子弹打在皮卡车的右侧车身上,紧接着又是数枪,停在前面的一辆轿车窗户应声破碎。“走走走!”米莉安大声催促着,本能压低了身体躲避子弹。与此同时,她迅速钻进猫头鹰的头脑:快飞啊,笨蛋!
收到指令的猫头鹰张开翅膀,腾空而起。
路易斯快速倒车,停在后面的一辆产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的萨博轿车倒了霉,车头灯被他撞得粉碎。他迅速转动方向盘,把车子开出泊位。
一辆警察的巡逻车出现在后面的街角,看到他们的那一刻,警灯就亮了起来,刺耳的警笛呼啸着追了上来。路易斯只管朝前开,更多的子弹打在车身上。他转过一个街角,发现前面又有一辆警车。
米莉安是有办法解围的,她可以再次召唤群鸟,让它们袭扰警车,或者让几只鸽子撞烂他们的挡风玻璃或车窗,钻进他们的空调器,让他们的前座上沾满鲜血和羽毛。可恐惧抓着她不放。她不想再度失控,沙漠中的经历她至今仍心有余悸,这一次又险些重演。即便有心,她也无法确定自己真能做到。
也就是说,这一次,他们只能靠路易斯了。
好在他最拿手的就是开车。“坐稳了!”他大喊一声,向右猛打方向盘。皮卡在路缘石上颠了一下,蹿上了人行道。
随后车子沿着树林边缘一阵疾驰,左边的街道飞快地后退,光滑结冰的草地在前方延伸至另外一条大街。如果米莉安还记得地图的话,他们此刻刚刚离开南大街,前方四分之一英里处就是费尔维街。命大的话,也许他们能逃到那里。
皮卡车的后车厢像鱼尾一样左右甩动,车轮几乎抓不住地面。后面的两辆警车沿着同样的路线紧追不舍。米莉安绝望地想:我们完蛋了。警察们的开车技术也不是盖的,他们受过防御性驾驶培训。该死的,整个夜晚都被他们闪烁的红蓝警灯和逐渐逼近的刺耳警笛搅得不得安宁。
然而就在这时,跟得最紧的那辆警车忽然失控,车身唰的一下转了180度,来了个车尾朝前,车头朝后。来不及躲闪的第二辆警车轰隆一声迎面撞了上去。
而与此同时,路易斯稳稳转动着方向盘,牢牢控制着他的皮卡。他的指关节因为用力而变得毫无血色。地面感觉依然湿滑,仿佛他们的车子随时都可能被大地发射出去。紧接着,皮卡车冲下路缘石,回到了路上。令人欲吐的颠簸摇晃结束了,皮卡车飞快而又平稳地冲向费尔维街。
她看到了前方422号的门牌,而路易斯的大脚踩着油门。
第五部分 鸟的栖息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