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真假少爷二选一(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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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缓缓行进,两个系统蹲在窗户外面,不去看马车里的场景。

它们早就见怪不怪了,在这种情况下,还能随口闲聊。

“B级世界越来越难了,不仅是世界题材变难了,宿主的身份也变难了。”

“别提了,我的臣臣一觉醒来差点哭出声来。”

“我的宿主也一样。”

“他也会哭?!”

“他怕你的宿主嫌弃他。”

马车里,祝青臣被陆榷牢牢地锁在怀里,动弹不得。

祝青臣连脸都埋在他怀里,连话都说不清楚,只能用手拍拍他的后背:“松手……李那个……陆榷……松手……”

陆榷紧紧地抱着他,低声解释道:“祝卿卿,我没有任何问题,这只是反派的角色设定而已。”

祝青臣还在挣扎:“你先松开……”

陆榷以为他不相信,继续道:“我试过了,不影响正常行动,举着你在院子里狂跑三圈都可以。其他零件也没问题,能正常使用。”

陆榷顿了顿,委屈巴巴地说:“祝卿卿,别嫌弃我。”

祝卿卿努力从他怀里挣扎出来,抬起头,对着他:“咕噜咕噜——”

陆榷这才反应过来,抱着他的手臂稍微放松一些。

祝青臣回过神来,举起拳头,照着陆榷的胸口,狠狠地给了他一下:“都让你松手了,我差点被你淹死。”

陆榷皱眉:“淹死?”

淹死在怀里呗。

祝青臣揉了揉脸颊,坐在陆榷身边,认真地打量他。

陆榷坐直一些,腰板挺直,让祝青臣好好看看。

他没有任何问题!身体倍棒!

祝青臣垂下眼睛,目光落在他藏在衣摆下的左脚上。

难怪刚刚陆榷死活不肯下马车,难怪那个陆继明对他有恃无恐。

原来是因为这个。

祝青臣又一次伸出手,想去拽他的衣摆,却被陆榷按住了手:“没什么好看的。”

祝青臣坚持:“给我看看。”

“不行,没什么大事,不能看。”陆榷只用一只手,就握住祝青臣的两只手腕。

“我要看!”祝青臣认真地看着他,语气坚定,“你不让我看,我就跳车!”

陆榷一把按住他,根本不给他跳车的机会。

“我看看你是伤着骨头,还是伤着皮肉了,我看看严不严重。”

祝青臣在他怀里奋力挣扎,像一只扑腾着翅膀的鸽子、使劲蹬脚的兔子,陆榷几l乎按不住他。

陆榷紧紧地握住他的双手,箍住他的腰:“不可以,不能看。”

祝青臣回过头,毫无威慑力地威胁他:“我真的会讨厌你的!给我看!”

陆榷对上他微微泛红的眼眶,犹豫片刻,最后伸出手,轻轻捂住了祝青臣的眼睛。

祝青臣眼前一片黑暗,只听见陆榷低低的声音:“不可以,祝卿卿,不能看。我没事,但是不能看。”

祝青臣的睫毛扫过他温热的掌心,紧跟着,一片湿润沾在他的掌心。

陆榷心中一沉,连忙松开手,低头去看他:“祝卿卿?”

祝青臣红着眼眶,努力忍住眼泪,喉间哽咽的哭腔却忍不住。

他揪着陆榷的衣领,大声质问道:“干嘛不给我看啊?给我看一眼又不会怎么样,干嘛不给我看?给我看一下!”

“没问题就不用看。”陆榷伸出手,想要帮他擦擦眼泪。

手伸到一半,想起左手要握拐杖,生了手茧,磨得祝青臣不舒服,于是又换了右手。

他用拇指抹了抹祝青臣的眼下,却被祝青臣推开了手:“我又没哭,你擦什么?”

“噢。”陆榷把手收回来,重新握住他的手。

祝青臣红着眼睛,愤愤地看着他:“给我看一眼。”

陆榷还是那样的说辞:“祝卿卿,这次不可以。”

祝青臣不知道他到底在坚持什么,他只想看一眼,看看有多严重而已。

他们都那么熟了,从小就一起长大,一起洗澡睡觉,什么地方没看过?

凭什么受伤之后反倒不能看?他到底在害羞什么?

祝青臣板着脸,怎么也想不通。

忽然,马车里响起“刺啦”一声。

祝青臣回过神,低头看去。

他的中衣衣袖破了个洞,陆榷的拇指从那个小洞里探出来。

“你在干嘛?”祝青臣一激灵,连忙把他的手推开,扯了扯衣袖,把衣袖上的破洞遮住。

陆榷试图解释:“祝卿卿,你的衣袖跑上去了,我想帮你扯好。”

刚才挣扎的时候,祝青臣的中衣从衣袖里露出来了,他这件衣裳洗得发白,还有点小,总是往上跑,陆榷觉着他不舒服,所以总是想帮他扯下来。

结果,就扯坏了。

祝青臣捂住自己的衣袖,不让他看见:“李那个,你真的讨厌死了。”

他原以为这件中衣穿在里面,不会被发现的,结果……

早知道就不穿这一件了。

祝青臣话还没说完,忽然想到了什么。

他好像明白,陆榷为什么死活不肯让他看受伤的腿了。

太难堪了。

就像他不想让陆榷看见自己破洞的中衣一样,陆榷也不想让他看见自己受伤的左腿。

在他们独自面对疾病或困苦的这段日子里,在他们分别面对侯爵府或林老三的这段日子里,他们都游刃有余、进退有度。

他们都不把侯爵府和林老三放在眼里,就算要在侯爵府众人面前拄着拐杖走路,就算被林老三指着鼻子骂穷鬼,住这么破烂的房子、穿这么破烂的衣裳,他们都不在乎。

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把这些人放在心上。

可是现在……

心上的人就在身边,叫他们怎么能坦坦荡荡地展露自己在这个世界最难堪的一面?

原本是学官、太傅、帝国玫瑰,现在却变成了穿破洞衣裳的穷教书先生。

原本是皇帝、总裁、帝国元帅,现在却变成了要拄着拐杖走路的跛脚反派。

他们都觉得难堪,想要极力掩饰,把最好的一面展示给对方看。

可是……

他们好像都没有成功。

马车里一片寂静。

祝青臣低着头,努力把自己衣袖上的补丁藏起来,不再缠着陆榷要看他的伤腿。

陆榷也把自己的左腿藏好,低声道:“祝卿卿,等会儿L你就知道了,没什么不一样的。”

“嗯。”祝青臣闷闷地应了一声,摆弄着自己的衣袖,小声道,“我好忙啊。”

陆榷点了点头,附和道:“对,好忙啊。”

不知道过了多久,马车停下。

陆榷掀开帘子,祝青臣也终于抬起头,朝窗外看去。

他们到了,窗外是一家小酒楼。

祝青臣看着上书“小观潮”的牌匾,总觉得有点眼熟。

陆榷解释道:“京城里有家观潮楼,其他地方的酒楼为了打出招牌,所以也起了这样的名字。”

“噢。”祝青臣挠了挠头发,“但我总感觉‘观潮楼’这个名字,好像有点耳熟。”

他转过头,就看见陆榷已经拿起木头拐杖,准备下去了。

祝青臣连忙道:“我先下去……”

陆榷却拒绝了他:“不要紧,正好给你看看,我能走路。”

“嗯。”祝青臣吸了吸鼻子,认真地看着他。

陆榷掀起帘子,先用拐杖探了探路,然后迈开没受伤的右腿,稳稳地落了地。

他转过身,朝祝青臣伸出手:“下来。”

祝青臣把手放进他手里,也下了马车。

陆榷在酒楼里订了包间,两个人朝酒楼里走去。

不知道是不是偷偷练习过,陆榷用起拐杖来,还挺熟练。他身材高大,但不会把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拐杖上,只是将拐杖作为工具。

他走得很稳,不疾不徐,不紧不慢,颇有上位者的气势。

如果不仔细看,还不怎么看得出来,

可是祝青臣看见他的模样,又忍不住红了眼眶,擦了擦眼睛。

陆榷连忙低声哄他:“祝卿卿,没事的,我又不疼,走得也不慢,根本就没有影响,怎么又哭了?”

祝青臣抬起头,用那双通红的眼睛辩解:“没哭。”

陆榷逗他:“不会是看见我拄着拐杖都比你高,还比你走得快,生气到哭了吧?祝卿卿,你是小傻蛋。”

祝青臣又给他来了一下:“走开啊。”

酒楼的小二迎上前:“二位客官,里面请。”

小二见陆榷衣着,又看见他的拐杖,连忙道:“客官,一楼大堂请……”

陆榷淡淡道:“我们在二楼订了包间。”小二瞟了一眼他的拐杖,有些迟疑:“这……”

“带路就是。”

“好嘞。”

陆榷没让祝青臣扶他,自己拄着拐杖,稳稳当当地上了楼梯,来到二楼包间,在位置上坐下。

小二招呼他们:“两位客官请坐,酒菜马上上来。”

“多谢。”陆榷微微颔首,提起桌上的茶水,给祝青臣倒了杯茶,“这里偏僻,随便吃一点,等回了京城,我带你去观潮楼吃。”

祝青臣应了一声:“好。”

小二随时会上来,为免不测,他们也不会现在说那些要紧的事情。

祝青臣摆弄着自己的破洞衣袖,把那个洞越弄越大。

陆榷见他还是闷闷不乐的模样,便抓着他的椅子,把他整个人都拖过来。

“诶?”祝青臣一惊,连忙抬头看他,“你干嘛?”

“坐近一点。”陆榷低声问,“怎么又不高兴?你刚才不是都看见了?一点影响都没有,我又不疼,又没摔倒,干嘛不高兴?”

“我……”祝青臣看着他,瘪了瘪嘴,“但是……就是……”

“要不我现在抱着你在包间里走几l圈?”

陆榷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来,手臂已经抄起了他的腿弯。

“别!别别别!”祝青臣反应过来,连忙伸手去推他,“我不哭了,不哭了!放我下来!”

陆榷这才松开手,把他重新放在椅子上。

祝青臣小声道:“我只是心疼你而已,你这人怎么还不识好歹?”

陆榷一本正经:“祝卿卿,我不要你可怜我。来见你之前,我每天练习拄拐走路,不是为了让你可怜我的。”

“嗯。”祝青臣抿了抿唇角,纠正道,“不是‘可怜’,是‘心疼’。”

“也不要心疼我。”陆榷正色道,“我要你喜欢我,看见我就高兴,就欢喜,就像我看见你的时候一样。”

祝青臣转头看他,想了想,最后点了点头:“嗯。”

没多久,酒楼小二就把饭菜送上来了。

陆榷吩咐他,没事不要过来打扰。

小二忙不迭应了,离开的时候,把门给带上了。

陆榷给祝青臣夹菜夹肉:“多吃点,刚才抓你的手腕就觉得你又瘦了。”

祝青臣这次穷成这样,还要把自己的口粮分给学生,当然是瘦了。

陆榷在他的碗里堆了一座小山,让他慢慢吃。

祝青臣一边吃,一边问:“所以这次的大反派,是文远侯府的大公子?”

陆榷颔首:“残疾反派,反派系统说这很经典。”

祝青臣蹙起眉头,好像不能理解:“哪里经典?”

——主角攻陆继明的兄长,侯爵府的大公子,本书的大反派,陆榷。

为文远侯原配所生,自幼便患有腿疾,既不能参加科举,也不能入伍从军,就连家里爵位都无法继承。

所以他阴郁、嫉妒、暴虐成性。

而文远侯继室所生的二公子,陆继明,身体康健、天资聪颖。

从他的名字也可以看出来,继明继明,老侯爷希望他能够继承侯爵府的家业,继承爵位。

残疾的大公子,嫉妒健康聪慧的二公子,屡次陷害于他。

小的时候在父亲面前陷害他打碎花瓶,在夫子面前陷害他没有写文章。

当然,这些事情都被聪慧的主角攻一一化解,大反派自讨苦吃,越来越遭人厌恶。

陆榷补充道:“这只是背景介绍。祝卿卿,我从来没有做过陷害人的事情,这不是我。”

他要维护一下自己在祝卿卿心目中的形象。

“知道了。”祝青臣点点头,“后来呢?”

后来,陆榷变得越来越阴郁。

尽管陆继明多次告诉他,自己继承爵位之后,也会让他留在侯爵府,不会亏待他的。

可陆榷还是一昧地针对他。

他故意散播谣言,败坏陆继明的名声。

他故意耽误陆继明参加科举,想断了他入朝为官的路。

他甚至一力促成陆继明娶男妻。

他以为,只要陆继明娶了上不了台面的男妻,老侯爷就不会让他继承爵位了。

可他没想到,陆继明和林惊蛰成亲之后,虽然不恩爱,却还算是相敬如宾。

甚至他发现,陆继明可能慢慢喜欢上了林惊蛰。

所以他推动林惊蛰发现陆继明的秘密,让林惊蛰发现,原来陆继明喜欢的人是他的“哥哥”易子真。

果不其然,林惊蛰闹了起来,要和陆继明和离。

陆榷凭一己之力,把侯爵府和伯爵府搅得家宅不宁、天翻地覆。

他在暗处,看着这场闹剧,十分满意。

可是没多久,林惊蛰的家人就把他劝好了,林惊蛰竟然决定不闹了,要和陆继明和好。

陆榷怎么可能让陆继明家宅安宁?

所以他策划了一场绑架。

他派人绑架了林惊蛰和易子真,把他们带到悬崖上,强迫陆继明二选一。

不出他所料,还没看清自己真心的陆继明,直接选了易子真。

大反派冷笑一声,随后把林惊蛰推下悬崖。

在林惊蛰掉下悬崖的瞬间,陆继明忽然看清了自己的内心——

原来他真正喜欢的人,是林惊蛰。

看着陆继明脸上闪过一抹惊慌,大反派仰天长笑,只觉得无比畅快。

“我就知道。”祝青臣抽了抽嘴角,“那个土匪肯定是你。”

陆榷连忙道:“是原书写的,与我无关!”

他道:“要是我想杀陆继明,直接对他下手就行了,下毒、绑架、拿刀砍,反正怎么样都能杀了他。搞这些乱七八糟的阴谋诡计,事倍功半。”

他这辈子没见过绑架两个,让别人二选一的。

既然两个都抓了,那一起杀了不就行了?还弄这些乱七八糟的。

祝青臣好奇地看着他:“大反派,你在想什么?你不会在想……”

“没有。”陆榷连忙道,“祝卿卿,我不敢对你的学生下手,绝对不敢。”

陆榷继续道:“再说了,陆继明都选了易子真,那就证明易子真更重要,我应该把林惊蛰留下,把易子真推下去,我不会杀你的学生的。”

易子真一死,陆继明和林惊蛰之间就有了一道永远无法消除的隔阂。

陆继明会迁怒,为什么死的不是林惊蛰;林惊蛰会埋怨,为什么陆继明当时没选他。

他们永远也没办法和解,永远不得安宁。

这才是大反派应该想到的绝妙办法。

而不是任由陆继明挑选,他说选哪个就选哪个。

祝青臣怀疑地看着他:“你到底在想什么?”

“没有。”陆榷举起手,“我是好人!一条好人!”

祝青臣瘪了瘪嘴:“不过也是,你这个大反派当得确实有点憋屈。陆继明没看清自己的真心,你帮他看清;陆继明不知道自己喜欢的是林惊蛰,你帮他知道。”

祝青臣下了结论:“不是搅弄风云的反派,像是保媒牵线的红娘。”

为主角攻受所谓爱情保驾护航的红娘。

大结局当然就是,林惊蛰跳下山崖没死,被救回来了。

陆继明终于认清自己的心,“追妻火葬场”,贴身照顾林惊蛰、在林惊蛰的榻前诚恳道歉、和易子真划清界限。

林惊蛰苦尽甘来,终于得到了陆继明的爱。

在陆继明的帮助下,他对过去的事情释然了,和家里人和解了。不再去纠结谁爱谁多一些,只要他爱着陆继明、爱着家里人,那就足够了。

最后,两个人一起挖出幕后主使,处决了大反派。

——团团圆圆的大结局。

两个人一边吃饭,一边简单交流一下自己这边的情况。

祝青臣啃着鸭腿,问:“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什么都不做,不去插手他们之间的事情,更不去绑架他们,静观其变。”陆榷淡淡道,“你呢?”

“和你一样。”祝青臣笑了笑,“不过,有剧情强制修正在,京城是一定要回去的,但我和惊蛰不能这么轻易就回去。”

鸭腿有点噎,祝青臣又喝了口汤:“至少要伯爵府亲自来接,并且当众澄清惊蛰的身份。”

“等到了京城,再见招拆招吧。毕竟他们现在还没做什么过分的事情,要是他们执迷不悟,继续欺辱惊蛰,我是肯定要报复回去的。”

“嗯。”陆榷颔首,再给他舀了一勺汤。

祝青臣又道:“不知道这边的皇帝官员为人处世怎么样,要是他们正直一些,那还好说,对簿公堂的时候,我不会太吃亏。要是他们……”

陆榷道:“不会,这里的皇帝和官员都还行。”

祝青臣疑惑:“你怎么知道?你在京城看到了?”“嗯。”陆榷颔首,“而且他们都有一个好老师。”

“什么意思?”祝青臣更疑惑了,“你在说什么啊?”

“等你去了京城就知道了。”

“干嘛不告诉我?为什么要等我到京城?现在就告诉我嘛。”

“不行,我不能说。”陆榷笑了笑,帮他把衣袖挽起来,“快吃,等会儿L我帮你把衣服上的破洞补一下。”

两个人吃完晚饭,祝青臣又要了三只酱鸭打包,准备带回村子里,给学生们吃。

陆榷向小二借了针线,把祝青臣的衣袖缝好,然后送他回家。

马车里,祝青臣看着自己跟蜈蚣一样的衣袖,有点嫌弃:“李那个,你缝的也太丑了,还不如我自己缝的。”

陆榷靠在马车壁上,握着他的手,高高举起,认真欣赏:“好看,祝卿卿,太好看了。”

*

就这样过了十来天。

陆榷心疼祝青臣住在这么破的地方,吃的也不好,不能明面上帮他修房子、给他买衣服,只好悄悄带他出去吃饭。

祝青臣每次吃饭,也不忘记自己的学生们,总是给他们打包吃的。

林惊蛰和几l个小孩跟着祝青臣,竟然吃胖了不少。

久而久之,村子里也传开了。

祝夫子确实身份不一般,有人天天给他送烧鸡酱鸭吃呢!

瞧瞧,这么有钱的人,竟然还要给祝夫子送吃的,所以祝夫子肯定更厉害!

这天清晨,林惊蛰把昨晚夫子带回来的点心放在炉灶上热一下,再煮了一锅米糊。

师生二人一起吃早饭。

林惊蛰道:“夫子,正好今天天气好,我准备去田里浇浇水,等中午日头大些了,就回来把昨天的功课做了。”

“嗯,可以,你自己想好了就可以。”

“那夫子今天要上课吗?”

“今天……”

祝青臣还没来得及回答,忽然,才刚被林惊蛰修好的院门外,传来了一声呼唤。

“惊蛰!我的孩子!”

祝青臣放下碗筷,抬头朝窗外望去。

一行人穿着华贵、呼奴携婢,站在门外张望。

陆继明喊道:“林惊蛰?祝青臣!我把伯爵府的人给带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