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麒朝男子成年后, 家里长辈会给他们取字。

凛州因是外族的缘故,学这个规矩的人不多。当初王妃给云缓想了一个字叫做“行之”,云缓, 云行之, 听起来倒是风雅,朗朗上口。

可其他兄弟没一个取字的,取了也没有人叫,王妃又喜欢喊他小名“缓缓”, 久而久之这个字便被抛在脑后。

王妃换好衣服从里面出来了。

高门贵女的规矩很是繁琐, 云缓记不清王妃有几百套衣服, 反正出门要换, 散步要换, 吃饭要换,就连院子里的植物开花了王妃也要换一身和院子里的花相映衬的衣服。

说起来, 王妃确实是一个漂亮的女人。云缓想起自己在原本世界的妈妈。

云缓的妈妈也喜欢买很多衣服, 常住的那个家里一整层楼都是她的衣帽间,黑色包包一个房间,粉色包包一个房间, 各种衣服更是数不胜数。

只是她工作太忙,飞往世界各个角落,许多衣服买来根本没有剪过吊牌,只在那里和云缓一起生灰。

她和王妃长得一模一样,姓名一模一样, 性格却有所不同, 不同的环境有不同的性格大概是正常的。

云缓常常去想, 倘若王妃生在他那个世界, 就是和他妈妈各方面一模一样的人。

时间久了, 云缓觉得她们其实是不同时空下的同一个人,都是他的亲生母亲,是他喜欢并崇拜的对象。

王妃道:“怎么坐在这里不动?走啊,去吃饭,今天虽然是素斋饭,因为顾及你的口味,我让他们做得十分可口。”

王妃知道云缓的口味,太多荤腥的话,对云缓的身体不好。桌子上绿油油的一片,云缓更是吃不下去。

晚膳大多是豆腐和一些面食。

用过晚膳之后,王妃一边喝茶一边道:“缓缓,你年纪不小了,其他兄弟那里都有通房,母亲寻思着你房间里得有个人照顾人。”

连锋面色微冷。

云缓忙把口中的茶水咽下:“母妃,这还早,突然想起来我的经书还未抄完,我先回去抄写。”

王妃咳嗽一声:“正妻可以晚些时候再娶,通房不能没有,万一下次你病了,让她给你端茶倒水喂药。”

以前王妃想着云缓体弱多病,担心他沉溺儿女私情败坏了身体。

这几天她仔细考虑了一下,女子照顾人多多少少要比男子更加细心,云缓身体这么差,若有个可心的丫鬟照顾他是最好的。

云缓放下杯盏:“母妃,我走了!天色已晚,您早点休息!”

王妃看着云缓离开,无奈的摇摇头。

旁边的丫鬟木柔道:“小公子作风清正,这辈子恐怕只娶一妻,不会纳妾的。”

王妃摇摇头:“这孩子恐怕身体太差,完全没想过这种事情。”

她的本意是找个贴心漂亮的女子照顾云缓,被云缓收为通房后,对方肯定更用心。

奈何云缓完全没有这个打算。

王妃不愿意逼迫这孩子。

木柔道:“听说伯山族的人要来凛州做客,似乎有意通婚,咱们小公子长得最好,大概最有可能成这桩好事。”

王妃叹气道:“就看这孩子的心意吧,做母亲的只希望他能得到他想要的。”

......

云缓出了院门后,被夜里寒风一吹,他才觉出浑身发凉。

连锋感觉不到太冷的气息,对他来说这已经是很暖的春夜。

云缓格外不同,尽管他鲜活的站在这里,连锋心里知道,云缓会早早去世。

他怕冷怕黑怕血,天生不适合凛州。

拯救云缓与拯救其他人不同,因为云缓是因病而亡,明显没有那么多的寿数。

其他人——譬如王妃,是被旁人莫名其妙的害死,只要杀了害她的人,这一劫便能轻轻松松的躲过去。

连锋站在了云缓的身侧,替他遮挡了周边的寒风。

他比云缓高大许多,只站在云缓身边,便能将他密不透风的笼罩在自己的庇护之下。

“王妃给你安排通房,你为什么不要?”

云缓不知道怎么解释。

他从小不是在这个朝代长大的,自然接受不了这里的一切。

如果云缓告诉其他朋友说“因为这姑娘未成年我不能欺负人家”,其他朋友准笑掉大牙。

说起来,王妃生云广陵的时候也未成年,这里绝大多数姑娘十四五就要许配人家了,麒朝律法规定“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嫁娶”,如果女孩子到了十七岁还未出嫁,就要由地方的长官随便指给未娶老婆的男人了。

倘若换个理由解释,说“我接受不了三妻四妾制度”,按照这些人的德性,肯定睁大眼睛道:“呦,原来你这小子还是个痴情种呢!不过通房不算妾。”

是的,通房丫头在他们眼里不算妾,甚至不能算人。

在凛王府中,云缓无论去哪里都有人,当他走出凛王府,自然能交到许多朋友。

但很多时候云缓还是觉得很寂寥,明明有人可以说话,永远说不到一起去。

他觉得自己来得不对,如果早十几年过来,或者晚十几年过来,他都能融入,偏偏是不早不晚十二三岁的时候过来。

连锋虽然落魄了,但他未落魄前的出身和云缓其他朋友的出身差不多,这些讲给连锋去听,云缓不知道连锋会不会嘲笑自己。

他未开口,连锋便道:“因为那些姑娘太小,你不忍心伤害她们?”

云缓眼睛一亮。

连锋冰冷的唇角似乎带着些许笑意:“还是说,因为你只打算娶一个妻子,接受不了不忠之事?”

云缓点点头:“你为什么知道?”

“因为,”连锋的嗓音在夜风里格外低沉悦耳,“我便是这样想的。”

云缓开心的看着连锋。

他就知道!

连锋是和其他人不同的!

这个朝代是有和他想法一致的人!

如果不是因为连锋太正经了,云缓简直想抱着他亲一口!

连锋看着云缓,他想不明白云缓为什么这么开心。

这些事情他前世很少与云缓交流,所以连锋讲的只是自己的想法。

云缓虽然十七八岁了,在连锋眼里还是太小,身子骨太弱,心智并不成熟。

说白了就是连锋觉得云缓幼齿,连锋从小没觉得自己是断袖,即便喜欢男子也是应该选择二十七八和自己年岁相当的,而不是云缓这种半大小孩儿。

但这么长的岁月里,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在冰冷的龙椅上,空荡荡的龙床上,每每产生孤寂的欲望,连锋脑海里的面孔始终是云缓。即便他不再年富力壮,脑海里的云缓依旧是十八九岁少不更事的模样。

然而,连锋不会选择在云缓这么脆弱的时候欺负他。

至于只娶一个妻子,连锋并不在乎别人三妻四妾还是三宫六院,他嫌人多勾心斗角,而且连锋厌恶接触他并不喜欢的人。对大多数人,连锋更多的是骨子里的冰冷与杀戮。

云缓便很好,连锋只想接触云缓一人。

连锋看着云缓:“为什么笑?”

云缓眉眼弯弯:“因为你很好啊。连锋,你是我在这里见过最好的人。唉,我都想抱你一下了。”

连锋哑然失笑,抬手摸了摸云缓的头发:“你是第一个觉得我很好的人。”

这辈子,上辈子,见过连锋的人中,云缓确确实实是第一个真心实意觉得他很好的人。

不是因为他的战功政绩,也不是因为他的地位容貌,单纯因为两人相处很融洽。

云缓被他顺毛,心里觉得很受用。

连锋这双大手很会撩人,总是将云缓摸得服服帖帖乖乖巧巧。

云缓从袖子里拿出梅花香饼,这些香饼被他包在帕子里,连表面的酥皮都是完完整整的。

“我从桌子上偷偷拿的,你是不是还没有吃晚饭呀?”云缓把香饼递给连锋,“这个很好吃。”

连锋接了过来:“我有一个表兄,他父母双亡,自幼被亲戚抚养长大。”

云缓偏头:连锋这是要给他讲家里的故事吗?

他挺爱听这些的。

“但是,亲戚侵占了他家的财产,对他并不好,他从小忍饥挨饿,没有吃过一顿饱饭。邻居家的一名侍女特别心善,每天送他一块糕点,后来这个表哥中了状元,娶了这名侍女为妻。”

云缓:原来还是个爱情故事!

连锋看着云缓认真倾听的模样,唇角微微勾了勾:“你知道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事情么?”

云缓不解:“什么?”

“不要随便给陌生男人食物,除非你想嫁给他。”

云缓没忍住笑了:“我也能嫁吗?但我不是小姑娘呀。”

少年少女这样互通情意,云缓是相信的。

但是,云缓从来没有听过一个男人给另一个男人吃的,然后另一个男人就要把那个男人娶了的故事。

连锋刮了一下云缓的鼻梁:“刚刚的事情是我编的,并没有这样的表哥,早知道你这样想,就该把侍女编成侍卫。”

云缓道:“如果是侍卫的话,那他俩就要拜把子当兄弟,成八拜之交了。”

连锋看了云缓片刻:“或许吧。”

凛州是太偏僻了,整个小地方过于保守。

京城的富家子弟像云缓这个年纪,该懂的都懂了,不该懂的也都懂了,不管喜不喜欢,各种花样都会尝试一遍的。

云缓在王妃身边长大,基本上没有见过什么世面,他的脑子对没见识过的东西始终转不来弯。

连锋也不知道,云缓这么懵懂单纯,连场恋爱都没谈过,对自己来说是件好事还是坏事。

若说是坏事,连锋其实并不希望云缓喜欢过别人,他只希望云缓喜欢自己。若说是好事,面对把自己当兄弟朋友的云缓,说句调情的话语,他也丝毫不懂,只当成朋友之间的正常谈话。

“对了,以后不准刮我鼻梁哦。”云缓认真的道,“我希望它长得更高挺,那样会英气许多,刮了它就不长了,如果你实在想刮……”

云缓拒绝不了连锋的触碰,他在连锋身边总是感到很安心。

他绞尽脑汁思考很久。

“——就改成捏脸好了。”

连锋唇角勾了勾,眼里终于有了些许笑意。

为什么这里会有云缓这么可爱的人。

就像昙花一样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