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小骗子

理智上, 沈璁很清楚,无论裴筱说什么, 他都不可以让对方留在自己身边;但无论他多少次推开裴筱, 对方都会坚持不懈地跟在他身后不远不近的地方。

每当他脚下不稳,裴筱就会跟上前来将人扶住;他把裴筱推开,裴筱也不生气, 还会顺从地退开两步, 然后继续跟在他身后。

这一幕像极了他们刚认识的那一晚,当时他也是这样, 小心翼翼地扶着裴筱, 走过那一段雨中的夜路。

只是眼前, 两人的身份忽然掉了个个。

沈璁想快走几步甩开裴筱,但身体状况已经不太允许。

持续的高热之下,他喉咙好像着起了火一般,每一次咳嗽都会带来一阵剧痛,几乎耗尽了全身的力气。

因为怀疑自己可能身染天花,也是为了避免人多眼杂, 身份暴露,他刻意躲开了街上人群相对聚集的地方, 尽量挑一些不起眼的小路走。

上海冬日空荡荡的街巷里, 穿堂的小风嗖嗖地刮过身上单薄的衬衣, 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可头顶刺眼的阳光明明还烤着, 晃得他眼前白茫茫的一片。

终于, 在一条无人的街道上, 他扶着身旁的矮墙, 感觉自己真的走不动了。

裴筱见状, 和之前一样很快上前, 想要将人扶住;沈璁用尽身体里最后一丝力气,也还是跟之前一样,把人推开。

接着,他便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

即使在非租界区,空袭也不可能覆盖大街小巷的每一个角落,至少在眼前这条路上,建筑物都还完整地保持着,只是因为无边蔓延的恐慌气氛,所到之处,基本都已经十室九空。

但这多少也算有点好处,至少满大街随便一个地方都可以轻松落脚。

当沈璁再睁眼时,发现自己就躺在一家临街的小店里。

店铺的面积不大,约莫只有十来个平方,透过窗帘的缝隙能隐约看到些外面的街景,应该就在他刚才晕倒时那段矮墙的附近;毕竟,以他跟裴筱的体型差,对方也不太可能将完全昏死过去的他搬到太远的地方去。

他缓缓动了动僵硬的四肢,彻底苏醒过来后才发现,之前那种全身发冷,忍不住打寒噤的感觉基本已经消失了。

外面的天还亮着,他以为自己已经昏迷了一天一夜,这才缓过了口气;但抬起手臂揉了揉眼睛后,他瞧见,原来是自己身上盖了件衣服——

是之前裴筱身上那件呢子大衣。

裴筱的衣服在自己身上,可他醒来这么久,却没有听到一丁点动静。

他吓得一个激灵翻身坐起,正好对着店铺大门,瞧见上的锁头已经被敲掉了,看来是之前有人破门而入;他不知道是不是裴筱做的,但被破坏的大门背后,有人把店里的柜台推了过去,抵住了门口——

这一定是裴筱。

大门被人从里面抵死,那裴筱就应该是还在的。

可人呢?

沈璁一个翻身跳下了“床”,身后突然发出“当啷”一声巨响。

原来,他之前睡着的地方,是架在板凳上的一块门板,因为刚才他动作太大,才被带到了地上。

可大门明明好好的,门板是从哪里来的?

沈璁愣了两秒,然后迅速回身,果然看见身后一道连接前店和后院的小木门被拆了下来,只剩下一张老旧粗棉布帘子,松松垮垮地挂着挡风。

难道裴筱是从后门离开的?

在他拔腿就要出去找人的时候,帘子中间的开缝里伸出几根纤细白皙的手指,一把掀开了帘子。

“醒了?!”

听到店里的动静,裴筱急匆匆地赶了过来,两只手一左一右地端着两个土瓷碗,一脸惊喜地看见呆立在原地的沈璁。

他习惯性地两步上前,但似乎想起了一路上沈璁推开自己的动作,他又很快停了下来,小心翼翼地退开两步。

“你……”他看着掉在地上的门板,小声道:“干嘛不好好躺着……”

“我……”

沈璁张了张嘴,却一时语塞。

昔日上海“活阎王”的眼底,大多数时候都伪装着充满涵养的斯文笑意,偶尔也会流露出一丝稳操胜券的自信,甚至狂妄,或是杀伐果决的狠戾。

但他很少像现在这样,眼神怔怔的,说不出话来。

裴筱看着这样难得“失态”的沈璁,低头莞尔。

“七爷,你该不会……”他轻轻挑眉,即使这样的处境也磨不灭他眼底那份猫咪一般的妩媚与狡黠,“是要去找裴筱吧?”

见沈璁并不反驳,他满脸笑意地小声调侃道:“刚也不知道是谁,非要赶我走。”

他并非有意要挖苦沈璁,会这么说,无非也就是想让对方别再像之前那样,太抗拒自己;听见沈璁尴尬地清了清嗓,他便没有再说下去了。

沈璁没有再说要赶他走的话,但他也没有得寸进尺地往上凑,只是绕过沈璁,把手边的两个土瓷碗放在了抵住大门的那方柜台上。

“我刚出去,看见已经有人搭起粥棚发粥了,便端了一碗回来,还顺便要到颗药,据说可以退烧止疼的。”

他很快巧妙地转移了话题,从兜里掏出一方手帕,小心翼翼地剥开,露出里面仔细包裹着的一粒西药药丸。

“水是我刚在后院井里打起来的,因为怕把人招来,就没敢生火,凉是凉了点,但起码干净。”

看着裴筱手帕里的药丸,沈璁一眼就认了出来,的确是一颗退烧药,附带有止疼效果;因为这药刚好出自他之前与孔立文合建的药厂,药丸上还印着标志。

去年仗还没打起来时,像Maxime神父那样身份特殊的人,就已经满世界求不到抗生素了;现在整个淞沪地区都乱成了一锅粥,退烧药虽然不比抗生素紧要、稀缺,但能附带有阵痛功能的药物,在战时都是不得了的东西,有钱也未必能买到。

裴筱一句“顺便要了颗退烧药”,看似轻描淡写,但沈璁心里很清楚,这事情可是大大的不简单。

从前,他曾经把裴筱当成自己豢养的金丝雀,就算慢慢发现自己越来越离不开裴筱,他也仍然觉得,就像对方的外表一眼,裴筱是柔弱的,需要他的照顾,宠爱和保护。

但能在冯吟秋的棍棒下,在北平十几个严寒的冬天里坚强地活下来,还出落成如此一个水灵灵的大美人;能在梨园戏班里一曲成名,也能孤身一人面对唯一至亲的生死后,逃出连天的战火,很快又在上海滩最复杂的风月场中如鱼得水,游刃有余——

裴筱虽然身段柔软,但从来都不可能只是一只金丝雀。

那种漂亮娇气的鸟儿,是不可能活到现在的。

就像他曾经在英租界那条小巷里说过的那样,他可以变成一切沈璁喜欢的样子,安静乖巧,柔软顺服,小鸟依人地靠在对方怀里,心甘情愿做一只漂亮娇气的金丝雀,无条件接受沈璁的一切——

温柔细心的宠爱,以及那些很少被人看见的,偏执恶劣的控制欲,阴暗面,甚至是离开。

但其实,只要他觉得有必要,还是会展开翅膀,随时准备好用他的一切,庇护他的爱人。

沈璁自问,自己这辈子做过的好事不多,当年在雪地里救下那个孩子,算是为数不多的一件,但也并非完全出自善意。

小时候,他总是觉得老天不公平,没有给他一对恩爱有加,同时也深爱着自己孩子的父母;但现在,他又会惭愧地觉得,老天给自己的,是不是太多了……

这么好的裴筱,怎么会这样轻易,就被他“捡”回了家。

见沈璁怔怔地呆立在原地,裴筱疑惑地蹙了蹙眉头,催促道:“这个天粥凉得快,也没处热去,你赶紧凑合着垫垫肚子,然后好把药吃了。”

沈璁闻言看向抵住大门的柜台,这才瞧见之前裴筱端来的两个土瓷碗,一个装着清水,一个则盛着粥。

“那你……”他清了清嗓接着道:“不吃吗?”

“我在粥棚边上吃过了才回来的。”

裴筱安慰道,说着转身扶起刚才沈璁跳下“床”时碰到的凳子,把门板重新架好,又用力按了两下,确定稳固后才接着道:“赶紧坐下趁热吃吧。”

乱局之下,是会有一些像Maxime神父一样的善人或义商开仓布粥,赠医施药,这点沈璁倒不怀疑。

但就是因为跟Maxime神父熟识,所以他很清楚,跟沈克山那种沽名钓誉,根本不关心捐出去的钱物到底去了哪里的人不一样;真正做慈善的人,为了防止有人投机取巧,从中牟利,一般分配物资都是按人头算的——

自己吃完了还能再端走一碗的可能性是不大。

“要不……你先吃吧……”沈璁犹豫道:“我……还不饿……”

他现在染了病,就算有意给留下点,也不敢再让裴筱吃了,他吃裴筱剩下的倒是不要紧。

“我真吃过啦——”裴筱拖着长音绕到沈璁面前,“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精力操心这个,操心那个的,我看啊——”

“这病也是好得差不多了。”

原本他也只是变着法子想让沈璁能安安心心把粥喝了,但真盯着看才发现,对方的气色的确比早上刚在防空洞里醒来那会好了不少。

惊喜之下,他一时间忘记了沈璁一路上都在推开自己的事情,紧张地伸出手就要去探对方的额头。

这次,沈璁还是偏头躲开了,但裴筱的动作似乎提醒了他些什么。

起先,他以为自己不觉得冷,是因为裴筱把衣服盖在了他身上,但现在才回过神来,他不止没有再发冷,就连之前剧烈的咳嗽,喉咙疼,还有头晕眼花的情况也好了不少。

看见沈璁抬起手探了探自己的额头,裴筱喜出望外。

“是退烧了吗?”

见沈璁点了点头,他高兴得差点跳了起来,兴奋得手舞足蹈。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你知道什么?”沈璁疑惑道。

“我就知道你肯定不会有事!”裴筱喜滋滋地端来门口柜台上的粥,“好人有好报!”

“……啊?”

沈璁闻言愣了一瞬。

他一直知道,很多人在背后喊他活阎王,挖苦他“沈大少”,面上怎么捧着他,背后也都怕他,骂他;好听点的说他喜怒不形于色,城府极深,难听的就直接骂他阴险狡诈。

“还从来没有人说过……”

“我是好人。”

“他们又不跟你睡一张床上,知道什么?”

“我说了才算!”裴筱一脸骄傲地扬了扬下巴,端着碗把沈璁往那张临时搭成的“床”边拽,“你赶紧吃点东西,然后吃药,没准这病就能好得差不多了。”

“你……”

沈璁这次没有拒绝,乖乖坐在了“床”上,但裴筱挨得他太近了,他还是抬起胳膊将人拦开了些,然后才捂住口鼻道:“你还是别离我太近了。”

“一会最好再找个东西把口鼻蒙上。”

眼下状况是好了不少,但他身上的疹疱还没消,就算不能确定自己得的到底是不是天花,但他肯定是染了病的,就算状况好,也有可能只是病程反复。

他不想传染裴筱。

裴筱倒也没拒绝,真就转身随便翻了截什么布头蒙住了半张脸。

只要沈璁不再赶自己走,可以让他留下来照顾,别的什么事,他都是无所谓的。

在脑后系好活扣后,他还俏皮地冲沈璁眨了眨眼睛,“行了吧?”

沈璁刚要端起身旁的粥碗,看见裴筱回过头来,居然看傻了眼。

裴筱拿来捂住口鼻的布头也不知是从哪找来的,看材质像是那种厚实的白纱,又像是西式装束用来点缀的蕾丝,蒙住他半张小巧精致的脸,只露出一对弯弯的眉眼,笑眯眯的,居然还挺好看。

“都什么时候了……”沈璁无奈地笑道:“你不愁吗?”

“裴筱要是发愁,七爷不是更愁了?”裴筱不以为意地挑了挑眉毛,“你现在是病人,就得保持好心情,才能快点康复起来——”

“上次喜伯在医院里嚷嚷着要回家,你就是这么跟他说的。”

见沈璁眉心微蹙,他也渐渐收起了方才眉眼中的笑意。

“沈璁,以前再难的日子,我都一个熬过来了。”他笃定道:“现在有你在我跟前,还有什么好怕的?”

“一定能扛过去的。”

“可是……”沈璁低头,正好看见自己胳膊上的疹疱,不由得担心道:“如果我真有什么——”

“呸呸呸!乌鸦嘴!!!”裴筱连忙打断道,伸手作势要捂沈璁的嘴,见对方扭了扭头,便又收了回去,“沈璁,你听着,我不准你有事——”

“你要真敢……”

刚才还笑得眉眼弯弯的人,转头就红了眼尾。

裴筱不是不担心,只是现在已经这么艰难了,他不想唉声叹气的,让沈璁更难受。

“你要真敢……敢有什么……我肯定……”他说着别过头去,不愿意让沈璁看到自己掉泪,“要陪着你……”

可能是病中的人容易脆弱,听着裴筱声音里尽量克制着的细碎哭腔,沈璁实在懊悔,自己为什么要想这么多,变得这么“矫情”。

他好想可以像以前那样,把人圈进怀里好好安慰,但看看自己胳膊上的疹疱,最后也只能作罢。

“水……”他尴尬地清了清嗓,第一次连岔开话题都生硬,“你不端给我……我怎么吃药啊……”

听出沈璁局促的声音里居然带着两分撒娇求饶的味道,裴筱“噗嗤”一声破涕为笑。

“少爷请用——”

他转身将那碗清水端给沈璁,还故意学着戏文话本里丫鬟的样子,对沈璁福了福身,逗得沈璁也忍俊不禁。

但就在对方仰头灌了一大口水,准备将那颗得来不易的药丸扔进嘴里时,他又觉得不对劲了。

“诶——”他连忙拉着沈璁的胳膊,将人拦了下来,“粥,你还没喝呢!”

“喜伯说过,西药伤胃,你都多久没吃东西了,不能直接吃药的。”

“咳咳——”等裴筱收回手,后退两步跟自己拉开写距离,沈璁才为难道:“你……真的不吃点儿?”

他现在有病,刚才裴筱把衣服盖在了他的身上,等会肯定不能再穿了,要是再吃点东西暖暖身,等会出去要冻坏的。

“吃点儿东西——”他把粥碗往裴筱的方向推了推,“身上暖和。”

裴筱素来怕冷,小时候手脚还长过冻疮,来上海后虽然没有再犯过,但若不好好养着,偶尔还是会泛红,又疼又痒的。

他想起之前在马斯南路二十七号时,沈璁有多紧张自己,从来不让他碰凉水不说,就算偶尔起来太早,喜伯没来得及烧好热水,沈璁也会把毛巾拧干,捂在手心里暖热和了,才递给他洗脸。

其实他根本没有这么娇气,但看见沈璁捂着毛巾的时候,也好像是捂着他的心。

以前日子好过,沈璁对他再好,也只是锦上添花,顶多旁人见了,夸沈璁一句细心,夸他一句命好;但眼前这个景况下,对方还能记得自己这点微不足道的小事,就比吃什么都暖心。

“我这不是有衣裳吗?”

感动归感动,但眼下还不是相拥而泣的时候,他故意伸开胳膊在沈璁面前转了个圈,也算是分散一下自己鼻酸的注意力。

“袄子,可暖和了。”

从裴筱打后院进屋,这么久,沈璁都没发现,对方居然已经换上了一声灰白色,虽然不破,但看上去旧旧的夹袄。

他没见过裴筱穿得这么朴实素净,但可能是因为人好看,这样的衣服穿在身上也不违和,以至于他压根没发现对方换了衣服。

就在沈璁发愣时,裴筱已经背过身去,又翻出一件差不多的黑布袄子。

“我给你也弄了一身,等会吃完东西就换上,出门才没那么打眼。”

之前沈璁买给裴筱的衣服,都是上海滩数一数二的高级货,包括刚才盖在他身上那件呢子大衣,一眼就能瞧出是上等料子;还有他自己身上的白衬衣,看着平平无奇,其实也不便宜。

这样动乱的时局下,寒冬腊月里,他们俩一个衣着光鲜,一个衣衫单薄,就这么走在大街上,的确是太打眼了。

这些沈璁不是想不到,但他已经来不及考虑这么多了。

因为事发突然,现在他和裴筱身上什么都没有,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也就只有那块表。

若是放在和平年代,那块百达翡丽的确是价格不菲,哪怕只是推到几个月前的上海,也是有钱都买不到的稀罕物;就算沈璁当时在国外买下这块表,那也是花了大价钱的。

可一旦战火燃起,再怎么稀罕的物件,其实也不如一件御寒的冬衣,甚至不如一碗粥。

之前,沈璁是把表给了裴筱,让对方拿去换点钱,但到底能换多少,他心里其实也没底,只是想着哪怕只换点东西,拿去疏通疏通防空洞里同样生活艰难的百姓,应该也不成问题。

法币早已经沦为废纸,说到底,在这样的时局下,真正好用的东西,只有黄金;之前在沈克山和他跟喜伯的飞机上,都装了好几箱金条,大概也是沈克山早就准备好的。

至于这表,就算有价,基本也无市。

裴筱居然能拿这么块无用的铁皮疙瘩,换来战时最紧缺的药品和冬衣?

“你哪儿来的钱?”沈璁不解地问道。

“我……没有‘钱’啊……”裴筱满脸疑惑,似乎听不懂沈璁在说什么,“现在就算有‘钱’也不顶事了,没人收法币,都不如拿去烧灶台,还能暖暖身子。”

“那这些东西……”

沈璁说着,扯了扯裴筱给他准备的那身袄子,居然从里面掉出了三根金条。

“你……”他震惊道:“哪儿来的?!”

“我从银行里取的啊。”裴筱诚实道:“我拿你那块表去疏通了汇丰银行的人,把之前存在保险柜的金条取了出来。”

在外面,这块百达翡丽不当吃不当用,很多人大概连认都不认识,自然有价无市;但银行里不少外国佬,就算是在里面上班的国人基本也都是留过洋,懂外语的,倒是应该识货。

沈璁没有怀疑裴筱撒谎,变着法让自己宽心,但之前对方就不肯收下马斯南路二十七号那套小别墅,就算走,也没带一点值钱的东西离开,包括那对红宝石的耳坠。

“你上哪攒下这么多金条的?”他不解地问道。

“我……”裴筱老老实实答道:“认识你之前就攒下了,还有一部分是从北平带出来……”

他答得是老实,但似乎是意识到自己好像说错了话,渐渐就没了声音。

沈璁也很快发现了破绽。

之前因为朱珠的事,裴筱负气出走,被沈璁在那家英国佬的咖啡馆找到时,他说是为了糊口;可他早早攒下这么几大根金条,若是放到寻常人家,养妻活儿,省着点花,一辈子都不用愁了。

沈璁盯着裴筱,好气又好笑,最后只能无奈地摇了摇头。

“小骗子。”

意识到自己被拆穿后,裴筱反倒不心虚了,落落大方地对上沈璁的眼神,理直气壮道:“若不是裴筱这样,七爷可会来找我?”

“你要我找你,在法租界随便一个地方晃两圈不就行了?干嘛还吃力不讨好地跑到英租界去?”沈璁眉头轻蹙,“你就不怕我找不见你着急。”

“放眼整个上海滩,沈家七少爷若想找一个人,可还有找不到的道理?”裴筱振振有词道:“我又不会躲到垃圾桶里去……”

“但若是七爷不想找,那即便裴筱每天都在你眼巴前晃,也没有什么意思。”

从来都是沈璁算计别人,锱铢必较,算无遗策,轮到自己被人“算计”,还是头一遭。

但他却生不起气来。

因为,从头到尾,裴筱想要的,都不过是他的一颗真心。

以前他怕麻烦,从来只喜欢乖巧迟钝些的,现在才发现,原来聪明的大美人,也这么让人上瘾。

“你啊——”他无奈地苦笑道:“真是千年的狐狸成了精。”

沈璁的“评价”,裴筱大大方方地笑纳,狡黠的眉眼轻轻一挑。

“那七爷喜欢‘狐狸精’吗?”

沈璁看着裴筱,宠溺地笑笑,点了点头,“喜欢。”

“那还不赶紧乖乖把粥喝了?”裴筱故意夸张地做出一副娇弱的模样,“‘狐狸精’大老远地给您端碗粥回来可不容易,就这么放凉了,你也忍心?”

“还是你先——”

沈璁还是坚持想让裴筱也多少吃点,但话还未出口,就被对方打断了。

“哎哟——我的七少爷——”裴筱夸张道:“你可别再操心了!”

沈璁在想什么,其实他很清楚,心里也是感动的,但他只要沈璁对自己有这份心思就够了;现在对方还病着,他不能像之前那样心安理得地接受安排、照顾。

“我就是饿晕过去,你扛着我也是能跑能跳的,你是不知道,我刚才把你抬进这屋里废了多大功夫。”他说着娇嗔地盯了沈璁一眼,“七爷要是再晕倒,可让裴筱怎么办?”

其实沈璁也知道,人一顿两顿不吃,不会出什么大事,他只是心疼裴筱跟着自己遭罪,才会关心则乱,竟然没有想明白,要是自己再出什么问题,才是裴筱最大的麻烦。

况且,跟他刚才的别扭不一样,裴筱撒起娇来驾轻就熟,就算明知道对方是有意的,他也一直很吃这一套。

他没有再跟裴筱互相“谦让”下去,很快吃下了整晚粥,服了药,整个人状态都好了不少。

眼下金条也有了着落,只要疏通好关系混进英租界,找到Maxime神父——

至少裴筱能有条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