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 沈璁为了那一批药物出沪的事情,一直忙得脚不沾地, 连能跟裴筱温/存的机会都不多。
好不容易真能抽出点时间来, 偶尔满足点小情/趣,他最喜欢的当然也还是旗袍。
除了之前一口气做好的那十套,后面跟裴筱逛街时, 只要看到合适的,他都会大手一挥, 全部买回家;就这样陆陆续续又添了许多,多到得新收拾出个房间给裴筱放衣服, 到现在都还没来得及全都穿一遍。
自然, 他也就把那天随手薅走的几套睡裙给忘了个干净。
不过不得不说, 他当初想的真没错。
凭裴筱的身材和脸蛋, 当真是随便穿一身都好看。
裴筱现在穿着的这身睡裙跟那天在店里试穿的那套一样,略显短小了些,乍一看好像不太合身。
但也正是因为裙子短小,露出了他身上大面积光洁冷白的皮肤,配合上真丝轻薄的质地,和缎面反射出的柔和光晕,还有那几段若隐若现的蕾丝做点缀, 让他整个人好像都会反光似的, 闪闪发亮。
只一眼便会让人觉得,好像全世界所有的光线都只打在他一个人的身上。
尤其是在他下楼梯的时候, 摆动的裙摆边,步步都是春/光。
沈璁觉得, 裴筱好像比头顶的水晶吊灯还要耀眼。
不对……
他很快发现, 这样的感觉并不准确。
裴筱不是白得反光, 而是他本身好像就会发光。
高跟鞋踩在木质的地板上,发出“笃笃”的轻响,看着裴筱走下楼梯,迈着猫咪一般性/感的步子,走向自己,沈璁缓缓阖眸,感受着空气里浮动的暗香,总算压下了刚才那种上不来气的感觉。
很快,“笃笃”声停了下来,裴筱低头,刚好看见沈璁收回了搭在烟盒上的手。
虽然不知道是喜伯曾经用玩笑的语气跟沈璁说起过抽烟的事情,但他能很明显的感觉到,在搬进马斯南路二十七号以后,沈璁已经很少在他面前抽烟了。
他从沈璁的烟盒里摸出一根香烟,叼在嘴边点燃,然后单膝跪在沈璁身边的沙发沿上,夹着香烟的过滤嘴,递到了对方嘴边,娇滴滴地唤了声,“七爷——”
“不是不让我碰吗?”
沈璁说着一把揽住裴筱的细腰,缓缓睁眼,然后就彻底傻了眼。
怪不得他觉得刚才在楼梯上的裴筱就格外熠熠生辉,现在凑近了才发现,原来裴筱戴上了那对鸽子蛋大的红钻耳坠。
和他之前想象中一样,顶级红钻在经过能工巧匠精心的雕琢后,反射着头顶水晶吊灯耀眼的光芒,生出璀璨的光华,醉人的红亮呼应着裴筱那颗漂亮的桃色泪痣,不止点亮了他整个人,仿佛能够点亮这个世界。
“你……”
沈璁突然明白过来,为什么裴筱会像平时一样,温柔地亲吻他的脸颊,却又在某些动作时下意识的躲避。
他伸出手,心疼地颤抖着,小心翼翼地撩起裴筱的鬓发。
裴筱跟之前一样,下意识地偏了偏头。
每一个人的身/体在面对可能到来的疼痛时,最本能的反应,都是在第一时间躲避。
但他并没有真的逃开,沈璁的动作也很轻,没有弄疼他。
可看着裴筱微微红肿的耳垂,沈璁疼了。
裴筱是没有耳洞的,他之前还想过,要不要把这对耳坠子拿出去改成卡扣的样式,或者直接镶成别的首饰。
但不在夜总会登台后,裴筱就算偶尔配合他穿旗袍,也很少戴首饰,加上他前段时间太忙,这事便也搁置了下来。
可裴筱是没有耳洞的,至少在昨晚他搂着对方入眠时,都是没有的。
“早上去医院看喜伯时,刚好看到路边卖首饰的店可以帮忙打耳洞。”裴筱轻声解释道:“下午弄好吃的,正好叫曹勇来取,我就顺道搭车出去给自己弄了两个。”
他微微笑着抬眸,望向沈璁,满眼的柔情蜜意,“毕竟是七爷第一次亲手送给裴筱的礼物,不能辜负了。”
“疼吗?”沈璁眉头紧蹙。
“能有多疼啊,就这么薄薄的一层皮儿。”裴筱玩笑道:“打耳洞的老婆婆,手劲儿赶我师父可差远了。”
“也就是刚穿过去的时候,跟针别儿扎了一下似的,这会只要不碰着就不会疼了。”
为了让自己的话显得真实可信,也为了让沈璁放心,他说着还俏皮地摇了摇头,想证明自己真的没事。
但很快,沈璁就一把捏住了他的后颈。
虽然沈璁很清楚,裴筱用童年的苦难调侃着这对耳洞,是想要消解掉他的不安与愧疚,但毕竟之前就是他给裴筱的关注太少了;如果他能早点注意到裴筱是没有耳洞的,对方根本不用受这一茬罪。
不管是冯吟秋的巴掌,还是打耳洞那位老婆婆手里的钢针,扎在他心里都是一样的疼。
看着沈璁的眉头蹙得愈发紧了,裴筱故意流露出一丝失望的眼神,单手撑着沈璁的胸/口沈璁撒娇道:“怎么了,七爷?”
“裴筱不好看吗?”
“好看……”沈璁深吸一口气,将只燃了半支的香烟掐灭在烟缸里,然后挺直身体抱住了裴筱。
他恨不能干脆把人揉碎在自己怀里,却又怕碰到了裴筱的伤口,不敢用力。
好在裴筱是单膝跪在沙发上的,比坐着的他要高出半头,他微微躬身,就可把头埋进裴筱怀里。
尼古丁的味道配上裴筱身上那股特殊的幽香,似乎比鸦片更能让人上瘾,轻易就让他醉得不行。
“以后……”他哑着嗓音道:“都不准给别人看。”
“好。”裴筱乖巧地点了点头,俯身亲吻着沈璁的耳郭,清亮的声音沉醉道:“以后……只给七爷一个人看……”
听见耳畔愈发粗/重的呼吸声,沈璁强忍下想要直接翻身将人压在沙发上的冲动。
他怕碰到裴筱的伤处,只能小心翼翼地将人托了起来。
但裴筱的手掌却很快撑在沈璁的胸口上,轻轻将人推开。
看着裴筱肩上细细的肩带滑落,沈璁玩味地眯起了眼睛,很好奇这“妖精”今天又想玩什么。
“七爷这些日子辛苦了。”
裴筱双颊微红,眼神迷离,耳边的那对红钻石耳坠子轻轻摇晃着,衬着那颗桃红色的泪痣,反射出诱人的光。
他缓缓跨/坐在沈璁身上,轻声道:“就交给裴筱吧。”
……
……
……
两天后,喜伯顺利出院,裴筱难得主动打电话到了沈璁的公司,好叫他放心,顺便也提醒了一句,让他别忘了吃午饭。
放下电话后,沈璁刻意提前结束了工作,不到五点钟就回了家。
听到汽车进院的声音,大门如常提前打开了等着,但等沈璁走到门边才发现,等他的人居然是喜伯。
其实只不过不到半年时间,但他十几年来养成的,要在门边跟喜伯打招呼的习惯就已经彻底改变了。
“人呢?”脱下西装外套递给喜伯时,他忍不住问道。
“喏——”喜伯噘嘴指了指厨房的方向,道:“忙活一下午了。”
“从中午刚回来开始,就守着问我,问你爱吃什么,问怎么做,还一本正经地那个小本记着呢,我一看那字写的,也就只有他自己认得了。”
“这不是心疼你大病初愈吗?”沈璁拍着喜伯的肩膀安慰道,眼睛却一直盯着厨房里裴筱的背影,“之前都是我不小心。”
说着他轻叹一声,扶喜伯道沙发边坐下,关心道:“喜伯,现在怎么样了?”
“早就没事了。”喜伯摆摆手道:“要我说,那医院就是想讹你一笔,才留我多住这么些天,躺得腰疼。”
“他也是——”说着他又指了指厨房里的裴筱,“我下午看着,记了好几大篇呢,以前太后老佛爷吃满汉全席也要不了那么些个菜啊。”
“我看呐,这就是嫌弃我年纪大了,以后不让我干活了呗。”
喜伯嘴上嫌弃,但面上早就已经喜上眉梢了。
沈璁看老头一边别扭着,一边又笑得合不拢嘴的样子,忍不住调侃道:“就帮忙做顿饭,这就把你收买了?”
他现在还记得,在自己第一次带裴筱回家后,喜伯也曾跟他提起过那裴筱。
当时老头说起裴筱以前是个戏子,满脸的不屑。
后来好不容易把裴筱拐回家了,他还担心过,喜伯会不会不喜欢裴筱,两人的相处会不会不融洽。
不过现在看来,他也是大大的多虑了。
因为不经常在家,他不知道喜伯和裴筱之间究竟是如何相处的,但看着裴筱帮忙做顿饭,就能把喜伯高兴成这样,他多少有了些反思。
或许是因为窦凤娘和沈克山的因素,他的生活中往往只看到自己,从前他不觉得人活得自私有什么问题,直到遇见裴筱。
明明是他连裴筱有没有耳洞都注意不到,但最后却是裴筱自己去打上了耳洞,弥补了他的“失误”,从头到尾,几乎没有怪罪过他一句。
或许,正是因为他一直对身边的人鲜有关心,才会这么多年也没有好好孝敬孝敬喜伯。
“喜伯。”他拍了拍老头的手,诚恳道:“这么大一栋房子,现在又多了个人;要不我还是去请几个佣人回来吧,也好帮你分担分担。”
“到时候,再买个鸟笼子,你就跟北平城里那些老大爷一样,逗逗鸟,溜溜弯,多好。”
其实沈璁一直不肯请留在家里的佣人,除了因为跟着窦凤娘,已经习惯了家里清净以外,之前的郑乔就是最好的例子。
喜伯知道沈璁的不容易。
“现在家里又不是没有佣人上门。”他摆出一脸嫌弃的表情,甩开沈璁的手,“你可留点活儿给我吧,别跟那个裴筱学,整的我好像是个没有用的老不死。”
沈璁猜到喜伯会这么说,低头笑笑没有戳穿。
“喜伯,我记得去年,你还很讨厌裴筱的。”
“嗐——”喜伯无奈地摇了摇头,逐渐收起了笑意,表情也沉重了起来,“我讨厌他做什么啊,不沾亲不带故的……我那会……那会就是……”
“替太太不值。”
“再说了,我一个老头子,喜欢讨厌的,有什么要紧。”
“少爷——”他说着拉起沈璁的手,语重心长道:“人心都是肉长的,我还没有老眼昏花,看得出谁是真心对你好。”
“你得好好待人家裴老板,可不能像当初老爷对太太似的……”
“不会。”
虽然是对着喜伯,但沈璁说话时,却郑重得好像是在对裴筱许下承诺。
就在这时,裴筱刚好从厨房出来。
其实刚在里面他就听到了沈璁回来的声音,只是碍于油锅底下点着火,才顾不上出来。
因为没有戴表,厨房里也没有个看时间的地方,他不知道是沈璁提前回来了,还以为是自己生疏,所以手脚太慢,这才耽误了大家吃饭。
他有些不好意思,赶紧炒好了最后两个菜,刚出来准备招呼大家吃饭,却看到客厅里的两个人脸色凝重地坐着,都没出声。
“怎、怎么了这是……”他不知所措地问道。
“没什么。”沈璁起身,紧紧抱住裴筱,“喜伯说,让我以后别欺负你。”
“七爷……”裴筱佯嗔想要推开沈璁,“我一身的油烟味儿……”
但很快,感受到对方抱着自己的手越来越用力,他便也放弃了,张开双手,回抱住沈璁。
他并不知道刚才喜伯和沈璁都说了些什么,但他能感受到这个拥抱里传递出的那种,被需要的感觉。
看着杵在边上,多少有些尴尬地背过身去的喜伯,他羞赧地红了脸。
“七爷干嘛呀……”他轻轻拍了拍沈璁的后背,玩笑道:“吓了裴筱一跳。”
“别是你们爷俩知道以后都要吃我做得饭了,才一个个的都黑着脸。”
裴筱或许只是不经意间用了“爷俩”这两个字,却一下子就拉近了三个人的距离,好像他们真的已经是一家子了。
“以后都是你做饭了?”沈璁低头看着裴筱。
“嗯。”裴筱俏皮地扬了扬下巴,温柔地看着沈璁,“除非……七爷哪天吃腻了。”
沈璁知道裴筱是什么意思,但没有再说话,只是笑着捏了捏对方的下巴。
他第一次觉得,以后都要吃同一个人做的饭,就算不一定好吃,好像也不是什么糟糕的事情。
“晚上你就知道我‘腻不腻’了。”
松开裴筱前,他故意恶劣地威胁道,惹得裴筱脸更红了。
在裴筱的坚持下,三个人很快一起坐在了饭桌上。
席间,裴筱会给沈璁夹菜,也不会忘了喜伯。
他好像永远都是那么周到。
虽然喜伯偶尔会固执地撇嘴,嫌弃说自己能夹到,但沈璁总会和裴筱默契地相视一笑,知道老头又闹别扭了。
也许是因为窦凤娘和沈克山的原因,沈璁之前总觉得结婚、成家,是很没有意义的事情。
在回国后,因为经常被沈克山催婚,他偶尔想过,自己也许会有婚姻,但他一直很肯定,那一定只是一场名存实亡的商业联姻,必然不可能是一个和谐、完整的家庭。
因为他从来也就没有见过,一个正常的家庭该是什么样子。
不过现在,他觉得自己好像看见了。
如果能一辈子坐在一起吃饭,有个家,好像也不是那么糟糕。
*
两个多月后,当整个江南走出了潮湿阴沉的梅雨季,沈璁也终于规划好了新一批药物出沪的路线。
有了“家”的人,才知道什么叫归心似箭。
他忙了这么久,今天好不容易听到手下来报,说药物已经成功装上了车皮,他也终于长舒了一口气,迫不及待地拿起电话,告诉裴筱今天自己会早些回家。
“那七爷今晚带我去看电影吗?”电话听筒里,裴筱的声音显然也很兴奋,“我听莉莉姐说,最近新上的片子可好看了,她都看两回了呢。”
“那你怎么不跟李茉莉去啊?”沈璁笑着跟裴筱闲聊道。
“那……裴筱想等七爷一起……”
即使隔着听筒,沈璁仿佛也能看到裴筱勾人的眉眼轻轻笑着,揉进了一抹淡淡的娇羞,可口得不得了。
“好。”
他捧着话筒,刚答应下来,就听到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进来。”
门里沈璁话音刚落,外面的人就火急火燎地推开了门。
沈璁一抬头,看道张秘书就一脸紧张地站在门口,支吾道:“老、老板……有人找……”
张秘书的性格经常被人嫌弃墨迹,从来不是个风风火火的莽撞人,沈璁一眼就能看出对方不对劲。
他沉下脸色,伸手挡住了听筒,才压低声音问道:“谁……”
“是……是……”
张秘书支吾半天,也没把话说清楚,直到门边出现了那辆轮椅。
沈璁深吸一口气,重新捡起听筒,小声道:“我这儿临时有点事儿,晚点再和你说。”
虽然没有亲眼见过沈璁和沈克山之间的冲突,但在上海滩,沈家父子不和的传闻从来没有断过,张秘书自然也听说过。
他引着沈克山的轮椅进了沈璁的办公室,瞬间就被父子俩之间难以名状的低气压压得抬不起头,只能尴尬地站在一旁,手足无措。
“都出去吧。”
幸亏有沈璁发话,他立刻逃也似的离开了这间气氛诡异的办公室,但推着沈克山进来的保镖却没有半点要走的意思。
“怎么——”沈璁抬眸,眼神扫过一旁那个“严阵以待”的保镖,最后停在沈克山身上,目光阴鸷,“怕我直接在办公室弄死你啊?”
沈克山闻言大方地抬了抬手,示意身旁的保镖退下,毫不示弱道:“你不敢。”
虽然不知道沈璁究竟在做什么,但哪怕只是贪恋沈家的权势、声望甚至钱财都好,只要沈璁还有放不下的东西,他手里就还有一纸遗嘱制约着对方,不敢真的把他怎么样。
看见保镖离开,沈璁一脸不耐地靠在椅背上,冷声道:“你来干什么?”
“这间公司名义上还是我的,之前跟七少爷的约法三章里只说了我不会踏足马斯南路二十七号,怎么——”沈克山也无不嚣张道:“我连自己的公司都不能来看看了?”
“当然可以。”沈璁轻蔑地笑笑,“那沈老爷随便看,恕不奉陪了。”
“赶着回去见那只男狐狸精?!”沈克山很快满脸厌恶地反问道。
但见沈璁起身,真就拿起了挂在办公室门口的西装外套,眼看就要离开了,他又不得不放下了身段,“我只是今天去医院复检回来,车子正好经过公司门口,就进来看看……”
“看看你。”
“沈克山,你不会觉得到了现在这个局面,只要你肯说句软话,我就还能假惺惺地关心你的身体吧?”沈璁回头,不耐烦道:“你有事就直说,没事,我就不打扰您老人家视察工作了。”
看见儿子这副“冥顽不灵”的样子,沈克山气得先是攥紧了拳头,接着深吸了两口气,又很快松开。
“你朱伯父那边,我已经打点好了,他女儿前段时间去日本玩了一圈,正好这两天回来,你们,抽个时间见一面吧。”
“呵——”
总归还是为了这点事,沈璁不屑地冷笑了一声。
其实他大可以直接摔门离开,但他还是相信,沈克山不会是个蠢货。
既然明知道他是不可能答应,老头还愿意亲自登门,放下身段来说,必然是准备好了点新鲜的玩意等着他的。
他是可以摔门就走,但沈克山这次到底又给自己准备了什么,他必须心里有数。
“沈克山。”他冷冷地试探道:“你是不是老糊涂了?”
“是啊。”这次沈克山没有再发火,反倒是同意了沈璁的话,意味深长道:“父亲是老了,沈璁,你也不小了。”
“我当年像你这么大的时候,玦儿都已经会背唐诗了。”
沈玦,沈璁的大哥,沈家正房大太太所出长房长子,沈克山一辈子最器重的儿子。
因为他早年在战场上失踪,这么多年来杳无音信,生死未卜,“沈玦”这两个字,便成了沈家一道不能触碰的伤疤,就连沈克山自己都是绝口不提的。
沈璁回国这么久,还是第一次从沈克山的嘴里,听到这个名字。
他似乎能隐隐感受到,沈克山在暗示自己什么。
但还不等他细想,办公室的大门很快再次被人敲响。
“谁!?”
他不耐烦地一把拽开大门,正要发火时,看到门外的人立刻压了下来。
门外一身黑色中山装的男人,正是上次郑乔出事那天,来跟他报告的心腹。
而此时的办公室里,坐在轮椅上的沈克山面色沉稳,不动如山。
他似乎早就料到,甚至正盼着门口的人来。
“七少爷如果有事,可以先去忙你的。”他一脸随和道:“反正老头子清闲,有的是时间,可以等。”
办公室里紧要的东西都锁在秘密的保险柜里,沈璁不信沈克山有那个本事找出来并且打开;他一直小心谨慎,摆在明面上的东西没什么是不能看的,便也没有什么心理负担,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毕竟里公司人多眼杂,不比马斯南路二十七号,他很快带人来到了之前关押郑乔的那间位于地下的废弃金库,只有这里少有人来,关起门来就算真的隔墙有耳,也听不清什么。
关上厚重的大门后,沈璁立马焦急地问道:“是今天的刚上货的那批药又出问题了吗?”
“没有。”黑衣男子摇了摇头,道:“是你之前一直派手下跟着的‘人’,似乎有了眉目。”
沈璁回国这一年多,不管是为了沈克山,还是为了稳固自己的地位,排除异己,阴险毒辣的事,他一点没有少做。
被他派人跟踪留意过的目标,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但想起刚才沈克山意味深长的话,他突然就明白了了黑衣男子在说什么。
“沈玦?”他沉声问道。
黑衣男子没有再说话,只是默默点了点头。
“他还活着?”沈璁急道:“确定了吗?”
“还没有。”黑衣男诚实道:“我们只是留意到近期沈老爷手下的人有异动,派人跟上后,发现对方可能是找到了目标。”
“但毕竟我们的人都没有见过沈家大公子,只能通过一张十几年前的照片辨认,要确定身份,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
作为沈克山最器重的儿子,就算沈玦已经失踪多年,沈克山也没有一刻停止过寻找。
沈璁很清楚,如果自己这个大哥真的还活着,并且被沈克山找了回来,就算最终不能从根本上威胁他的地位,也势必会掀起一场不小的风波。
因此他一面努力培植自己的势力,想要尽快掌控沈家全局的同时,也一直派人跟着沈克山手下搜寻沈玦的队伍,就是希望可以掌握第一手的信息,早作准备。
虽然在黑衣人口中,还不能确定对方是否真的就是沈玦,但今天沈克山既然敢杀到公司来,还说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话,显然不可能是看着幼子不受控,所以思念起长子这么简单。
沈璁可以确定,沈克山这是想威胁他,自己不是只有一个儿子,如果沈璁“不听话”,随时可能有人要将他取而代之。
“人是在哪里发现的?”沈璁叹息一声问道。
“河南。”黑衣人很快答道。
“……河南?”沈璁小声嘀咕道。
一开始沈玦被送往的前线明明是在东北,怎么会跑到河南去了?
而且,既然人还活着,为什么这么多年来,他既不回家,也不想办法跟家里取得联系。
这一切实在太诡异了。
“再多派些人跟着,先确定了消息再说。”思量再三后,沈璁沉声吩咐道:“就算沈玦真的回来了,就算有沈克山的支持,偌大一个沈家,他要接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反正我们最重要的是保住药厂,别的——”
“沈少爷!”不等沈璁说完,一旁的黑衣男子就急不可耐地打断道:“就算大少爷没本事在明面上威胁到你,但私底下呢?”
“之前沈老爷是舍不得自己最后的血脉,才没有把私运药物的事情捅出去,但大少爷呢?”
“如果他真的回来了,你们就是竞争关系。”
“你可以确定他不会背地里把药厂的事情捅出去吗?”
他牙关要紧,近乎恳求地看着沈璁,“北方战事吃紧,正是最缺医少药的时候。”
“只要坚持过这两个月,我们一定会赢的。”
昏暗的光线下,沈璁背身而立,静默良久。
其实他跟自己这个便宜大哥根本就不熟,就算逢年过节被迫要同桌吃饭,也是一个坐在桌头,一个坐在桌尾,连话都没说过两句。
他并不了解沈玦的为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你什么意思。”他无奈地叹息道:“直接说吧。”
“哪怕是敷衍一下,请沈少爷最近一定要避免与沈老爷的正面冲突。”黑衣男子说着朝沈璁深深鞠了一躬,“拜托您,再给我们一点时间。”
*
当沈璁再次返回办公室时,沈克山已经在悠闲地饮着茶了。
看着对方那副气定神闲,胜券在握的嘴脸,他甚至觉得不用再派人去查了,那个被找到的人,十有八九就是沈玦。
见沈璁进门,面色凝重,也不言语,只重新拿起挂在门边的西装外套,作势就要离开,这次沈克山倒是没有再急躁。
“我知道,璁儿长大了,不喜欢父亲指手画脚。”他不疾不徐道:“但不过就是见一面,何必扭扭捏捏呢?”
他悠闲地撇开茶水上的浮沫,好似闲聊道:“你朱伯父的女儿心气儿可高着呢,兴许人家也看不上你。”
“年轻人嘛,坐下来喝杯咖啡,聊聊天,就当交个朋友了,也不损失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