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朱砂红

因为还有事,第二天沈璁很早就起来了。

裴筱显然很疲惫,沉沉地睡着,直到老管家来敲门请沈璁下楼用早餐,也没把他吵醒。

临走前,沈璁还体贴地替他拉了拉从肩头滑落的被角。

情//潮褪去,沈璁自然还是那个绅士体面的沈家七少爷,冷静,克制,喜怒不形于色;看着床上裴筱在睡梦中也近乎完美的侧颜,他有的,顶多就是心底那点根本不会被人察觉的意犹未尽。

但不管再怎么意犹未尽,他与裴筱之间,也都到此为止了。

简单用过早餐后,他换好衣服,留下一叠法币,然后出门,准时赴约,一整天下来,跟对方的沟通也算顺利。

但跟一群四五十岁的政府官员虚与委蛇了一整天,多少还是有些伤神,结束后他推掉了那群狐朋狗友的饭局,准备早点回家休息。

马斯南路的小洋楼里,老管家早就准备好了一切;沈璁独自坐在客厅的皮质沙发上,等着饭菜上桌时,随手拿起茶几上的报纸。

偌大的空间只有一个人,显得有些空荡,好像整栋房子都只剩下壁炉里木材燃烧的“毕剥”声响。

这让沈璁觉得有些无趣。

他放下无聊的报纸,点上一根香烟,深深吸了一口,微微眯起眼睛。

缭绕的烟雾中,他好像还是能看到汽车后视镜里的那个身影,蜷在他身/下,予取予求,像个妖精。

裴筱很美,但他不太喜欢这样的感觉。

不管昨夜的一场云雨有多美好,他和裴筱之间都已经结束了,因为只有彻底结束的关系,才会一直美好下去。

感情中有太多的不确定性,会带来许多棘手的麻烦,这不符合商业上的投资与风险回报率,只有明确的等价交换才能给人确定可控的安全感,他不想招惹些不必要的麻烦。

好在这时候,老管家走了过来,告诉他饭菜都准备好了。

他起身走向饭厅,直到在饭桌边坐下,眉头还是微微蹙着。

“少爷,今儿在外面不顺利吗?”老管家关心道。

“没有,很顺利。”沈璁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便随口找了个由头,打算敷衍过去,“喜伯,孔家今儿有派人送什么东西来吗?”

“送了,一个信封,我就放在茶几上来着,少爷方才拿报纸时没瞧见吗?”喜伯说着走向茶几,拿来信封递到了沈璁手边,“还是孔立文少爷亲自送来的,很紧要吗?”

沈璁接过信封,冷笑着摇了摇头。

这信封里的东西,是昨晚那个不知死活的小子的信息,紧要倒也算不上,他不过是昨天临走前随口跟孔立文提了一嘴,没想到对方这么快就屁颠屁颠地送来了。

信上说那小子姓陈,家里是做电线生意的,在闸北一带有两个铜芯厂,规模还可以,大小算个富商,不过也就仅此而已。

后面还有一堆详细的介绍,沈璁都懒得看了,随手把信纸扔在桌上。

“吩咐下去,从明天开始,不管是港口的货船,还是陆上的车皮,沈家的,或是日后还想同沈家合作的——”他手指点了点桌上的信纸,然后道:“都不准再接这家的生意。”

做实业的,断了运输,就是断了命脉,比起明面上在诸如市场等方面打压,这一招执行起来的难度更低,见效也更快。

沈璁这一手不可谓不狠毒,但一旁的喜伯神情淡定,显然已经见怪不怪了。

他扫了眼信纸上的内容后问道:“陈家的人很快就能打听到,这是少爷的授意。”

“他们如果找来,随便弄个人应付过去就行。”沈璁弹了弹烟灰,轻描淡写道:“先晾两天,等这小子亲自上门,再告诉他,我愿意出两千银元,接手他家的厂子。”

两千银元,听着不是比小数目,毕竟租界里正经留洋回来的坐诊医生,一个月也就能挣几十个银元的工资。

但陈家那可是两间成规模的铜芯厂房,墙根下的边角料扫一扫打包起来卖废品都不止这个价。

两千银元,在当时差不多刚好能买一头牛,沈璁开这个价,明着就是为了羞辱姓陈的小子,告诉对方,陈家安身立命的工厂,在他沈璁眼里,跟畜生一个价。

但喜伯听完这个离谱的价格后仍然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只问了句:“少爷,做到底吗?”

“那倒不用。”沈璁摆摆手,一脸轻松地靠在椅背上,“陈老爷既然不会管教儿子,那便让他把人送出国去念两年书去吧,别再跟上海滩的地界上出现了。”

“碍眼。”

说完,他呼出最后一口烟,将烟蒂掐灭在烟缸里,“你吩咐下去,按说的处理就行,不用再报给我听了。”

他是个怕麻烦的人,所以不会跟任何人产生情感上的牵扯,即便对方是裴筱那样令他颇为满意的绝色美人;所以昨晚即便非常不快,他也不会当场跟那个略显冒失的司机发作。

但这不代表他可以忍受别人在自己面前撒野。

就像外面传的那样,他的确是个心狠手辣,睚眦必报的人。

见喜伯收起那张信纸,准备去客厅挂电话安排,他又补了句:“喜伯,顺便再帮我重新找个司机。”

对于昨晚司机的几次失误,他倒还不至于怀恨在心,但一个不能胜任自己岗位的人,也不应该继续留在他的身边。

更何况,对方还是沈克山的人。

吩咐完所有事情,沈璁重新坐直身体,推开面前的烟灰缸,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端起碗筷。

毕竟,一个没有心的人,自然不会心软,也不会犹豫,不会愧疚;甚至,从头到尾,他的情绪都没有产生过任何波澜。

这一切在他看来,就像下雨要打伞,天寒要加衣一样,理所当然。

夹菜时袖口碰掉了桌上的信封,他这才看到,信纸拿出之后的空信封并没有瘪下去,里面似乎还有东西。

他疑惑地捡起信封,很快摸出了第二张信纸,这次是关于裴筱的信息,住址,年龄等,还有裴筱每晚在上海几个不同夜总会登台的具体时间。

能巴结自己巴结到这个份上,看来孔立文在孔家的日子的确不好过。

沈璁想着,嘴角露出点意味难明的笑意。

既然敢在众人面前毫不遮掩自己对裴筱的兴趣,他就不介意那点癖好被人看穿;但昨晚他是自己一个人离开百乐门的,孔立文当然不知道之后发生了什么,所以这次的马屁着实拍到了大腿上——

因为他和裴筱之间已经结束了。

他突然面色一凛,将信纸揉成一团,正要转身扔掉时,瞧见喜伯不知什么时候打完电话回来了,正默不作声地站在他身后。

外人都说他城府极深,但在家里,他对喜伯基本没有什么需要特别隐瞒的;而喜伯也很了解他,如果他不开口,对方也从不试探。

他总觉得喜伯这个表现有些反常。

“喜伯,你认识裴筱?”他试探道。

“不、不认识。”喜伯忙否认道,转身收拾起东西来,动作略显刻意。

如果真的不认识一个人,听到陌生名字的第一反应该是问一句“谁”,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那你昨晚为什么盯着他看?”沈璁没有当面拆穿,但也不打算藏着掖着,只是用一种极其平静的语气道:“我身边的人,你从没正眼瞧过。”

“少爷身边的人,从来也不会出现第二次,我瞧他们做什么。”喜伯背对着沈璁,说着停下手边的动作,“我也只是听说,外滩有个能把旗袍穿得特别好看的男人。”

“百闻不如一见,既然少爷把人领回来了,我就好奇多瞧了两眼……”

说完他又忙活了起来,半晌后叹了口气,自顾自地小声嘀咕了一句:“长得跟个妖精似的,确实好看。”

喜伯说到最后时,语气多少有些不屑,但沈璁却被逗笑了。

有情绪,才说明是实话。

但老头这辈子不烟不酒,以前陪沈璁母亲去听戏时都只守在戏院门口,压根不进去,一个大半辈子都没什么不良嗜好的人,怎么会认识裴筱?

“喜伯。”沈璁无聊了一整天,总算遇到点感兴趣的话题,便饶有兴致地问道:“他一个百乐门里卖唱的,你是上哪儿听说的?”

“他进百乐门才几天呐?”喜伯嫌弃地撇了撇嘴,“他以前啊,是个戏子。”

“你怎么知道?”沈璁很快追问道。

“少爷,你忘了?夫人在的时候,最爱听戏了。”喜伯放下手边的活计,走到沈璁身旁,“也是,你那会还小呢……”

“后来夫人跟老爷搬来上海,总说这边的京戏差点子味道,去得便少了。”

上海一带原本的地方传统戏剧有许多,诸如昆曲、黄梅戏一类比较流行,听京剧的人少,唱戏的自然也少,普遍水准便不及北平。

后面因为北边不太平,许多人被迫南迁,听京戏的人多了,圈子才跟着慢慢火热起来。

而这当中最当红的,就是花旦名角裴筱。

以他当时红火的程度,想要听一折他的戏,通过正常渠道花钱,根本买不到戏票。

“那会少爷已经出国了,夫人一个人呆着也无趣,我家老婆子就想着去托老爷的关系,求两张好位置票的票来。”喜伯说着摇了摇头,“可夫人却说自己不爱听花旦的戏码,嫌闹,就拦了下来。”

沈璁现在还记得,小时候和母亲去戏园子,母亲百听不厌的一直是一出《霸王别姬》,的确是传统的大青衣;但关于母亲,他似乎并不想过多提及,不动声色地转移了话题。

“好好的一个角儿,怎么现在不唱了呢?”

“哼——”喜伯冷哼一声,难得激动地骂道:“好个屁!”

虽说有大量北方人南迁,但比起北平,上海能供给京剧的土壤还是贫瘠得多;随着外滩上歌舞厅一家家地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去赶时髦了,连戏园子都不爱进。

当时还能做到场场爆满的名伶,整个上海滩也就剩一个裴筱,圈子里的人都指着他能复兴传统戏剧,哪知道人家一扭脸就宣布封箱,脱下戏服,换上旗袍,去百乐门登了台,一夜之间便换了身份,再次红遍上海滩。

说完,喜伯还不忘愤愤地补了句:“还不都是钱闹的!”

上台唱戏,就跟打开门做买卖一样,若是行情上名角也没有歌女的收入多,裴筱为了多挣些钱而转行,在沈璁看来也无可厚非,他有些疑惑,喜伯为何会突然如此激动。

“消消气儿——”他拍了拍喜伯的胳膊安慰道:“不沾亲不带故的,你这是跟谁置气呢?气坏了身子多不值当。”

“不生气,我生什么气啊……”喜伯佝偻着肩背,摆了摆手,嘴上说着不生气,但还是重重地叹了口气,“我就是遗憾,一直到太太走,都没能好好听上一折戏……”

方才面对沈璁诸冷漠,甚至冷血的安排,老头都一脸淡定,现在却突然忍不住眼眶一热。

“不说了。”他连忙背过身去,“少爷你赶紧吃饭吧,别再凉了。”

“我上楼收拾收拾去……”

喜伯话里话外对裴筱的埋怨,沈璁都能听出来,但这不太合常理;他母亲这一辈子短短几十年,有过太多的遗憾,没道理怪罪到一个不相干的戏子身上。

他知道喜伯不是个蛮横无理的人,说话时也明显有所保留,但他也不想再追问下去了。

毕竟若论遗憾,母亲离世时他还被困在法国,甚至没能见到最后一面,才是最大的遗憾。

就算要埋怨,比起裴筱,最该被埋怨的,也是他自己。

左右没什么胃口,他随便夹了两口菜,便撂下筷子准备早些上楼休息。

木质的楼梯上,他正好跟抱着一堆杂物下楼的喜伯错身而过。

“少爷。”喜伯侧身将人叫住,从身上抱着的一堆杂物里腾出手来,递过去一叠法币,“这么的大人了,怎么还丢三落四的。”

沈璁是他看着长大的,他已经去世的老婆还是沈璁的奶娘,虽然身份有别,但他自己的孩子夭折后,其实心底一直是把沈璁当半个儿子在照顾,说起生活上的琐事,声音里会不自觉流露出些许长辈的唠叨。

对于这种按说有些逾矩的做法,沈璁向来欣然接受;跟那个他不愿姑息的冒失司机不一样,在他心里,也是把喜伯当做亲人看的。

但当他看清喜伯递上的那叠法币后,嘴角的笑意却一点点僵住了。

“你在哪捡到的?”他沉声问道。

“就好好儿地放在你的书桌上呢。”面对沈璁突然严肃的表情,喜伯有些摸不着头脑,“我还以为是你出门前换衣服,掏出来忘了揣上。”

沈璁接过那叠法币数了数,确认是他早上离开前留给裴筱的,为怕对方看不见,他还贴心地直接塞进了裴筱那件细毛呢风衣的衣袋里。

就算是裴筱换衣服时不小心掉了出来,也不该那么刚好,一张不落,都规规整整地“掉”在书桌上。

沈璁回忆起昨晚的细节,如果没记错的话,他不止撕碎了裴筱的丝袜,还扯破了那身旗袍。

那可不是什么寻常成衣店就能买到的普通货色,杭罗苏绣的料子,细致的针脚,合体的剪裁,一看就是老裁缝店的贵价货。

裴筱分文不取,岂不是成了赔本买卖?

沈璁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这么蠢的人,尤其是裴筱这种本就是为了钱才混迹在风月场中的交际花。

一个人不要钱,就一定是有别的价码。

“喜伯。”沈璁舔了舔抿紧的唇缝,“他早上走前,没说什么吗?”

“大概早上十点过的时候吧……”喜伯拍着脑袋回忆着,“我经过少爷门前时,裴老板开门找我要针线包,说是不小心刮破了衣裳,不好穿出门。”

“可咱家哪有那东西啊,我没法子,就只好找了件少爷的衣服给他,又帮忙叫了辆黄包车来,这才把人送走。”

“走前裴老板还客气说,会把衣服洗干净后再送回来。”

喜伯说话时,沈璁抿紧的唇缝一点点舒展开来,微微上扬,直到最后,终于露出了个明显的笑容。

又一手欲擒故纵?

裴筱果然是个中行家里手。

不知为何,一整天无聊应酬的疲惫,和方才说起母亲离世时心底的隐痛,在这个瞬间基本被一扫而空。

他双眸微阖,似乎又闻到了裴筱身上那股混进了郁金香花朵的特殊香味。

不过这一次,不再是他的幻觉。

他睁眼便瞧见,喜伯手上抱着的,正好是他跟裴筱昨夜挥洒云雨时铺在床上的被单。

之前他从不在外留宿,是因为有轻微的洁癖,所以在带人回家后,第二天所有床上用品都会被扔掉换新的。

喜伯抱着的就是白天换下来还没来得及收拾的被单,沈璁随手抓起一角闻了闻,果然,满满都是裴筱的味道,沁人肺腑。

“少爷……这……”

喜伯一脸疑惑,还没来来得及多问,却见沈璁刚展开的眉头又突然蹙紧。

他看见了被单上一团朱砂色的暗红血迹。

既然他自己没有受伤,那这便只能是……

他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好人,但一直以来,他自认算是个不错的床伴,出手阔绰,也愿意照顾对方的感受。

昨晚裴筱意乱情迷间一声“七爷你再凶一点”,实在太过销魂,他承认自己算不上太温柔,但也没有做什么太过火的事情,总不至于将人弄伤的。

除非……

想起昨夜床笫间裴筱努力迎合,却略显生涩的模样……

或许,裴筱的媚态真的就是浑然天成,而他本人,根本就未经人事。

百乐门里风情万种的交际花居然还是个雏儿,这是沈璁万万没有想到的。

如果知道,他想自己应该会克制一些。

不过再想想裴筱拿走的那件衣服,他紧蹙的眉头又渐渐舒展开来,甚至勾唇露了点笑。

对于这样欲擒故纵的小把戏,从前他很不喜欢,不喜欢有人在他面前自作聪明的愚蠢模样,但若是对象换成裴筱……

让沈家的元老去要饭,或是设计让陈家不知死活的小子滚出上海滩,他都不会有丝毫愧疚感,但倘若裴筱送衣服回来,下一次,他想对美人温柔一点——

哪怕这算是破例了。

他放下手里的被单,转身上楼前吩咐道:“别扔了,明儿洗干净了给我换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