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水果布丁

这几天池佳佳显得特别高兴,经常看着看着手机,就嘿嘿笑出声。

李老爷子就打趣她,“恋爱啦?”

池佳佳竟带了点惶恐,脸上泛起激动的酡红,“我不配!”

李老爷子:“……”

啥情况?

宋大爷嘬一口桑葚酒,眯着眼睛道:“咱们佳佳这么优秀,我看就很配。”

语气中,颇有种夸赞自家孙女的自得。

然后池佳佳疯狂甩头,都拖出残影来了。

她连忙把手机给两位大爷看,“这我偶像!”

能远远看几眼就足够了,哪儿来的包天够胆奢望跟人家恋爱!

是她不配!

夕阳红二人组齐齐后仰,眯起眼睛,摩挲着口袋,去找里面的老花镜。

看了半天,宋大爷咦了声,“这眼熟,不以前来的那个小伙子么。”

李老爷子瞅了他一眼,“啥小伙子,人家叫白鹤,是个挺有名的音乐家。”

这都啥记性啊!

宋大爷脸不红气不喘,老神在在点头,“就是他,我还能不记得么?就你嘴快,抢我话。”

李老爷子呵呵两声,看上去就很想抓起唢呐往他脑门子上来一下。

那小伙子什么都好,就是好像有点怕生。

倒是跟果果玩儿的挺好。

宋大爷自诩网络时尚老boy,忙掏出手机,飞快地点击搜索巩固人设。

“我也关注着么,他年前不是获奖来着?还给咱们餐馆做宣传,是个好孩子!”

向着咱们餐馆的,那都是好孩子。

池佳佳点头如啄米,迅速展开安利:

“您也知道啊?他真的特别优秀,不光获奖,最近接连爆火的几部剧都是他唱的主题曲呢。”

那几首主题曲的传唱度太高,现在好多小视频网站都翻唱疯了。

虽然今年才过了还不到一半,但照这个趋势下去,今年的最受欢迎影视剧曲目奖项,十有八九还要被白鹤收入囊中。

她找出收藏夹里的几首歌,给两位老爷子试听。

俩老头半眯着眼睛,手搭在膝盖上打拍子。

“嗯,不错。”

“确实,比那些口水歌强多了。”

他们虽然也算半个同行前辈,但已经很多年不听流行歌了。

听不懂!

有时候无意中翻开什么“热门金曲”“流行金曲”榜单一看,那都啥啊?

曲不成曲,调不成调,嘿嘿哈哈无病呻吟,翻来覆去就那几句不知所谓的话……

没听说取得什么巨大的成就,也没见得人人耳熟能详,这就成了年度金曲了?

说他们落伍也好,说他们跟不上潮流也罢,反正那些歌在他们看来,都是辣鸡。

不懂,真不懂。

但小白这孩子,还真不错。

人他们是亲眼见过的,也有两次听他现场教导廖初唱歌,中气十足,气息悠长,吐字清晰,各种高低音转换信手拈来。

唱功硬是要的。

而这几首主题曲也没有跟风随大溜,就挺言之有物的。

确实不错。

池佳佳捧着脸痴笑几声,悠悠叹道:“下周我就开始带薪休假,前段时间太忙了,都没顾得上看剧……”

偶像献唱的剧,她一定要冲。

这会儿人还不太多,廖初端着几品水果布丁上来,听了这话,顺口问道:“怎么现在休假?”

不年不节的。

“人少嘛,马上就是高考、中考,再然后就是暑假,哪儿不人山人海的,能错峰就错峰啦。”池佳佳道。

反正她家就在本地,也不稀罕什么攒到年底回老家过节之类的。

池佳佳伸手接了,双眼放光,“哇!真漂亮!”

天气渐热,各色时令水果上市,廖初买了不少,今天推出了特色甜品:

水果布丁。

暂时有三种口味:草莓、芒果和桑椹。

各自的布丁主体都加了纯正果汁,使得本该是奶黄色的布丁呈现出很温柔的色调,粉色、黄色、紫色。

看着就奶呼呼的。

饱满的膏体装在胖嘟嘟圆滚滚的玻璃小罐内,侧面迎光看过去,莹莹透着亮。

固体布丁大概只占了约莫三分之二的高度,再往上,是由新鲜果泥和方块果肉堆叠而成的艳丽组合。

吃的时候,用勺子从上面垂直地铲下去,颤巍巍晃悠悠,若实力足够,能一次性铲出来完整的三层。

宋大爷人老心不老,内心世界十分粉嫩。

那只最粉嫩的草莓布丁,就是他点的。

老头儿努力挖着,还不忘问:“那个桑葚酒相当不错,今年还做不做?”

廖初点点头,“做的。”

每天吃饭来一盅,都成习惯了。

他右手一拧,就听到一声极其细微的“啵唧”,湿润的膏体与瓶壁分离,大一块草莓布丁驮着浓郁的果酱、果肉就上来了。

湿润润的,在阳光下莹莹泛着水光,剩下的切面极尽光滑,半个气泡都看不见。

宋大爷认真点头,给予充分肯定。

真是一块好布丁!

厚重的果酱承受不住重力,开始顺着纹路下滑。

他赶紧砸吧下嘴儿,下唇用力前倾,成功赶在果酱滴落之前揽入。

唔。

最先感受到的就是浓郁的奶香味,绝对是当天的新鲜纯牛奶,超市掺水的那种没得比。

然后是稍显尖锐活泼的果香。

果酱中有大块大块的草莓果肉,混着蜂蜜,还有另一种奇异的香甜。

酸酸甜甜,温柔的香气……像什么?

是正经草莓的味儿。

有点儿熟悉。

他微微眯了眼,仿佛陷入回忆。

好像,在哪儿闻过似的。

傍晚的阳光照进来,穿透空出来的半边玻璃瓶,落到桌上时,悄然散成七色光束。

啊,是了。

年轻那会儿,去乐团的路边,好像有几棵野草莓,每年春日都会开出娇俏的小白花。

走在路上,似乎都能闻到一点甜丝丝的香气。

等到五六月间,野草莓陆续成熟,一颗颗小红果实点缀在绿叶间,十分好看。

那个年月,物资并不像如今这样丰盛,路边的野果也是抢手货。

他总特别积极。

从草莓开花时,就暗暗记着,那一棵有几朵,这一棵又有几朵。

等它们要熟了,便早早守着,赶在众人之前,摘那么一捧。

野草莓并不像如今人工栽培的那样硕大好看,小小巧巧的一颗,大部分可能都长得不大好看。

但他却如获至宝。

每每都要用洗得干干净净的白手绢包起来,小心翼翼地藏在怀里,一路狂奔。

然后,近乎虔诚地捧给曾经最心爱的姑娘。

总会有那么三两颗野草莓被挤破,流出鲜红的汁液,浸透手帕。

其实说起来,他现在已经记不太清那姑娘的模样。

但那草莓汁残留在空气中的淡淡甜香,却像直接刻在脑海中似的,偶尔一阵风刮过,那股暂时沉寂下来的甜香,便会打着旋儿地飞起来。

那边池佳佳也有些恍惚。

不知怎的,她又记起儿时的好多事:

第一次考一百分,第一次跟爸爸妈妈去游乐场,第一次有了心爱的自行车……

点点滴滴,都像夏夜草丛里飞出的萤火虫,一闪一闪,飞满天。

廖初仔细看着他们的反应,满意地离开。

他在里面加了感情果。

之前的短短四天,他就从枣儿娘身上收集了近百颗感情果,结结实实装了两个大玻璃罐。

【话说,余渝一直对他厨房里那一整面墙的空玻璃罐好奇不已。

分明什么都没装,可却宝贝得很……

他曾问过,当时廖初沉默半晌,终究是无法对他撒谎,便诚实道:“是感情。”

余渝:“……好吧。”

廖初:“……”

喂,你的迁就和敷衍都写在脸上了!】

在廖初看来,那个不幸又幸运的女人,简直像一台移动的感情酝酿机:

送盒饭、送水、发工钱……等等等等,只要一丁点儿善意,就能轻而易举地结出六七枚饱满的果实。

他给这些果实命名为“幸福”。

只要一丁点儿,就能勾起过往最甜美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