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城边缘区,西南集镇。
天刚亮,这里就热闹起来。
出城狩猎的佣兵、附近养殖场种植园的工作人员、边缘区的居民……人们一大早,就来了镇上采购生活用品。
出城狩猎的佣兵手最松,镇上消费最高的店铺,基本上都是给他们准备的。
养殖场和种植园的工作人员收入一般,但工作稳定,买东西的时候也大方,为了省事,他们一般还会一次买好几天的食物。
最抠抠搜搜的,就是那些在边缘区挣扎求生的人了,他们中很多人,一次只买一天的食物不说,买的时候还挑最便宜的。
“火鸡肉便宜卖了!”
“碎土豆两元一斤!”
“杂粮饭四元一份!”
……
街边一栋二层小楼的二楼卧室,谢云楠被外面的声音吵醒,下床打开窗户,就见他家面前那条街的街边,一如既往地摆满了摊位。
食物浓郁的香味扑面而来,谢云楠朝着他家左边一个摆摊的老奶奶喊:“王奶奶,给我做个煎饼,加两个蛋!”
年迈的王奶奶笑着应了:“好咧!”
喊完,他又冲着他家右边摆摊的一个老爷爷喊:“周爷爷,给我炸一份鸡排。”
周爷爷也笑眯了眼睛:“好!”
点完餐,谢云楠关上窗户,开始穿衣服。
“汪汪汪。”床上传来小狗的叫声,一只雪白的,有点像狐狸的小狗从被子里钻出来,朝着谢云楠欢快地摇尾巴。
“天天傻乐!”谢云楠一把抓过这只小狗,先亲了一口,接着往怀里一抱,那小狗就消失在他怀里,或者说被他收了回去。
这只可爱的小狗是他的伴生兽。
每个人都有伴生兽,有些人的伴生兽战斗力还很强,可惜他的伴生兽战斗力为零,他一般也就不把它放出来,免得小家伙不小心受伤。
就算不受伤……弄脏了小家伙的一身白毛也很麻烦。
他一点都不想洗狗!
收拾好,谢云楠下了楼。
他家这栋楼一共两层,二楼是他住的地方,一楼则是他做生意的地方——他继承了他爷爷留给他的修车铺。
谢云楠是一个孤儿,但运气挺好,他年幼时被人扔下水,竟然没有淹死,还顺着水流飘到附近河滩上,被他爷爷捡起收养了。
他从小在这个镇子上长大,跟着他爷爷学了修车的手艺,又自学了怎么改装车子。
虽然他能改装的车子有限,但到底有手艺在手,收入不菲,在这镇上,也算是手头宽裕的人了。
谢云楠的房子不大,占地也就九十个平方的样子。
二楼是厨房餐厅卫生间,以及两个卧室,至于楼下,有朝南的两间大屋,都可以停进去一辆大车,方便他在里面修车改装。
楼上还好,楼下其实有点小,各种汽车零件常常没地方放,楼梯的两侧就摆满了零件,只中间一条狭窄的过道可以让人通过。
谢云楠侧身下了楼,又绕过好几堆零件,最后来到门口,拉开了卷帘门。
阳光照在他身上,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屋里全是机油味,把门打开之后,他才算是闻到了新鲜空气的味道。
谢云楠先去王奶奶那里拿了自己的煎饼,然后啃着煎饼去周爷爷那里拿自己的炸鸡。
周爷爷的伴生兽跟他一样是狗。
这只狗很瘦,背上还秃了一大块,让人可以数清楚它背上的骨头,这会儿,它趴在周爷爷脚边,张着嘴吐着舌头喘气,肚子随着呼吸一颤一颤的。
谢云楠刚走近,它就凑到谢云楠脚边,摇了摇尾巴,脑袋还一直往谢云楠腿上蹭。
周爷爷把刚刚炸好的鸡排切开,道:“阿黄很喜欢你。”这只狗是土黄色的,就叫阿黄。
“那是,我特别受欢迎。”谢云楠笑起来,付了炸鸡的钱。
伴生兽是人们出生后自然拥有的,它们跟主人心意相通,或者说它们的情绪,就代表主人的情绪。
所以哪里是阿黄喜欢他,分明是周爷爷喜欢他。
谁让他是镇上最受欢迎的年轻人呢!
谢云楠回到自己的店里,坐在店门口,一口煎饼一口炸鸡地吃自己的早餐。
他吃了没一会儿,就见几个瘦巴巴的小孩子带着他们瘦弱的伴生兽跑到他面前,垂涎三尺地看着他手上的炸鸡。
谢云楠用嘴叼了一块炸鸡排,然后将剩下的炸鸡排连同纸袋子一起给了他们:“你们自己拿去分。”
“谢谢哥哥。”孩子们捧着纸袋子,去旁边分去了。
谢云楠吃完早餐,正打算换上工作服开始一天的工作,几辆摩托车突然往集镇开来。
这几辆车都开得非常快,车后尘土飞扬,那剧烈的轰鸣声还仿佛裹挟着风浪。
车队最后一个急刹车,齐齐地停在谢云楠的铺子门口。
镇上的道路没有浇筑,是泥地,但并不小,哪怕是大货车,都能轻松地并排开过两辆,小汽车更不用说。
但这些摩托车开太快了!
一些人受了惊往两边躲,有些人的伴生兽被吓得动都不敢动,在路边瑟瑟发抖。
就连那几个正在分炸鸡排的孩子手上的炸鸡排,也被覆上一层摩托车带起的尘土。
谢云楠有点不高兴,但很快把这点不高兴压了回去。
他很喜欢车子,自然一眼能看出来,这几辆摩托车都要上百万一辆。
开得起这样的摩托车的人,他惹不起。
而这时,为首那辆红色摩托车上的人下了车。
他摘下头盔,随手扔在摩托车后视镜上,又抓了一把自己略长的头发,露出一张年轻帅气的脸来。
这是个二十来岁,长相帅气,但眉眼间带着点阴厉的年轻人,他直勾勾地盯着谢云楠,嗤笑了一声:“也不怎么样么!这么丑!”
谢云楠有种被毒蛇盯上的感觉:“你是?”
这年轻人微微眯起眼睛:“我叫颜宇歌,是廖牧野的未婚夫,我警告你,别再纠缠廖牧野,不然……”
他话音未落,一只花豹突然出现在谢云楠面前,朝着谢云楠张开嘴,张开的大嘴仿佛就要咬上谢云楠的脖子。
这是伴生兽,这人要用伴生兽杀了他?
谢云楠被吓了一跳,往后退去,一时间有种自己就要命丧花豹之口的感觉。
所幸这只花豹在最后关头没有咬下,只将双爪按在他的肩膀上,将他扑倒在地。
他家门口散放着不少小零件,谢云楠突然被扑倒,只觉得身后一阵疼痛,此外,那豹子踩在他肩膀上的前肢自带利爪,也划开他的衣服,刺入他的肩膀。
他两边肩膀上,瞬间就各自绽开一朵血花。
谢云楠痛得惊叫了一声。
他看着狼狈万分,颜宇歌身后那些个骑摩托车的人,却都哈哈大笑起来。
颜宇歌盯着他,嘴角也往上勾了勾。
那豹子更是慢条斯理地收回爪子,不屑地看了谢云楠之后,尾巴一甩回到颜宇歌身边蹲坐。
“廖牧野是我的,你最好安分点。”颜宇歌拍拍那只豹子的脑袋,收起自己伴生兽,重新戴上头盔,骑上摩托车就走,跟着他一起来的人,也都嘻嘻哈哈地跟着走了。
这些人呼啸而来,呼啸而走,似乎就为了来警告他一下……谢云楠从地上爬起来,捂着自己的肩膀,只觉得自己浑身都疼。
还有,这人简直是有病!
他什么时候纠缠廖牧野了?
“这什么人啊!”
“云楠你受伤了,你快上药。”
“我那里还有伤药。”
“廖牧野的这个未婚夫是不是有病!”
……
周围人全都围了上来,把谢云楠扶到椅子上坐着。
他们都在附近住着,知道谢云楠和廖牧野不过是认识而已……只是这样,竟然就有人上门来放狠话,还伤了谢云楠。
谢云楠这也太惨了!
谢云楠也觉得自己很惨。
现在是夏天,他就穿了件短袖,那花豹的利爪轻松地刺破衣服,在他两边肩膀上留下了伤口,这会儿已经出了不少血。
邻居们剪开他的衣服,麻利地给他上药……谢云楠疼痛之余,也觉得自己倒霉。
他这是遭了无妄之灾。
那颜宇歌嘴里的廖牧野,他一点都不熟,只是认识而已!
谢云楠是一个月前认识廖牧野的。
当时他们镇上来了个十七八岁,唇红齿白衣着不凡,一看就知道从小养尊处优的小少爷。
边缘区跟中央区和普通区,是完全不一样的。这里鱼龙混杂,怎么样的人都有,这样的小少爷,在边缘区被人套麻袋被人骗被人绑架,都是常有的事情。
谢云楠眼瞅着做皮肉生意的吴姐把小少爷往她屋里拉,怕出事,就上去解围,把小少爷带到了自己家。
这小少爷是离家出走的,不肯跟人说自己的信息,也不肯走,他只能让对方在自己家住下。
小少爷在他家,一住就是七八天,整天嫌弃这个嫌弃那个的,然后廖牧野找上门来。
这小少爷是红叶城中央区廖家的五少爷廖星源,也是廖牧野的堂弟。
而廖牧野……廖牧野是他们红叶城年轻一辈里最出色的人,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四级战士,在电视里时不时能看到他。
他们红叶城的年轻人,很多都崇拜廖牧野,那会儿突然看到这么个以前只在电视里见过的人,他不免激动。
但当时廖牧野明显不想搭理他,所以他都没有凑上去说话。
之后,廖星源又来找过他几次,廖牧野每次都会来接,他们确实又见了几面。
但从头到尾,廖牧野对他都很冷淡,他又不愿意热脸贴人家冷屁股,以至于他跟廖牧野说过的话,加起来都不到十句。
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他竟然就被人恐吓了!
这个颜宇歌简直脑子有问题!
谢云楠确实喜欢男人,但他想要的伴侣,一直是温柔可爱的男孩子,相比之下,廖星源都比廖牧野更符合他的要求。
廖星源就算跟温柔不搭边,勉强也能称一句可爱,廖牧野就不一样了,廖牧野高高大大满身肌肉实力强悍……他想成为这样的人,但并不喜欢这样的类型。
而且就算他喜欢廖牧野……人家是大家族的少爷,而他只是边缘区一个普通年轻人,他哪有本事去纠缠廖牧野?
周围人都在给自己抱不平,谢云楠在他们的帮助下给自己包扎好伤口,松了一口气——伤口不深,血很快止住,应该过个几天就能好了。
他们边缘区的人时不时受伤,这种伤势称得上小伤了。
但他真的很气:“这人有病!”
“就是!”
“他是想追廖牧野没追上吧?就来吓唬别人。”
“小谢你太惨了。”
“这些有钱人,总是不把别人当回事!”
“小谢你忍忍吧,那些摩托车要上百万一辆,就他们那些个头盔,也要五六万一个……我们惹不起。”
……
谢云楠被人围着,感受到周围人的关心,也就没那么生气了。
他很清楚,他得罪不起颜宇歌,所以就算被人冤枉了,也只能忍。
正想让大家回去做生意,谢云楠头一晕,一些奇怪的记忆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他看到了自己短暂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