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族各座城、县外部, 漫天的箭雨飞射,有的妖物被射成了刺猬,浑身抽搐, 有的跟块铁板似的,横冲直撞, 枪箭不入。
陆县令发觉后者的出现,挥舞令旗:“来人, 推投石车!”
一群年轻人将投石车推来, 他们很怪异,推车时不省力气,反而喊着口号:“一二一——一二一——”金雕见状, 觉得军功手到擒来,从空中俯冲而下, 亮光从利爪上一晃而过, 尖锐得仿佛能吹毛短发。
这群年轻人却丝毫不惧,好像冲过来的不是一头巨雕,而是一朵随风飘来的雪花。他们沉稳地注视着金雕, 在快要相接时, 喊着:“准备——刺——”
“噗——”
满目的血迹在金雕身上绽放,金雕软软地耷在三四柄枪头上, 眼睛瞪得浑圆。
它死了, 死在一群它没正眼看的小年轻身上。
旁边一群士兵——其实也不是什么正规军, 顿时欢天喜地地把锣鼓一敲:“死了——咱们的少年军厉害呦!兄弟们——”
“鸣锣——”
“开道——”
锣鼓喧天,仿佛他们做了什么大事,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杀了一头妖王。
年轻人们也咧开了嘴,可当领头的一位喊了:“全体都有——”时,顿时又面容肃穆, 抬腿,“一二一——一二一——”继续推着投石车前进。
陆县令凝望着战场,回头看了一眼皇城的方向,“林稚水啊林稚水,走之前,你给金光县训练了这批年轻人,是早就想到有今天了吗?”
恨妖城。
这里的府官望着黑压压一片兽潮,紧锁眉头,犹豫半晌,还是没有把龙雀放飞,寄给王轻。身后传来百姓的声音,“大人!那些妖族终于要对我们下手了吗!”
他惊愕的回头,就看到城里的民众拿杆子的拿杆子,举扫帚的举扫帚,纷纷对城外怒目而视。
“我就知道!他们不会放过我们!妖族就是一群灾星,毁了我们粮食还不够,偷偷杀人也不满足,现在可算是暴露狼子野心了!”
“大人!我们一起守城!绝不会让他们冲进来,毁了房子!”
“我的田还在城外呢!这群杀千刀的混蛋!”
恨意让他们觉得自己不怕死,他们是和平年代的人,又没生活在边城,不理解打仗是什么。他们无畏妖族,冲动驱使着行动,而这一切,都是他和头儿,亲自种的种子长出来的祸根。
府官哑着声,“好,咱们一起打妖族。”
等一切结束,如果……如果还有以后,他一定会挨家挨户,下跪致歉。
其他屯兵多的地方,倒也没有太过狼狈,妖族尚未开始全力冲锋,人族也还有些许实力,场面一时间胶着了,似乎打的势均力敌。
可随着妖族冲锋的号角一吹,一个个使出法天象地,人族就开始了节节败退。
亲眼看着一个人被巨大的妖兵撞分了四肢,血肉横飞如同五马分尸后,人族不少士兵都哭爹喊娘,“救命啊——”哀嚎着要投降。他们也只是普通人而已,三万头猪一天捉不完,三万个人可是很容易就能抓起来了。
只有人族真正受过训练的精兵,才咬着牙硬撑,汗水裹着血液流下,打湿甲胄下的疤痕。
而妖族,最先攻击的,也是这些精兵。他们才是人族真正的战力之一。
没有去参加九灵盛宴的读书人与习武之人都站了出来,和兵卒们一起,与妖族战成一团。
……
天下大乱时,无数龙雀起飞,腾往各地。其中便有一封,是陆县令所写,交予林稚水。
林稚水得知妖族突然进攻时,也着实头疼了,掰着手指数了一遍又一遍。
阮小七看不下去了,咋呼:“诶呀!别数了!数来数去咱们也只能分出五路兵马。”
然而妖族大军,可不止五路。
李世民微笑:“别管它有几路大军,我之前看到一句诗,‘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林稚水一拍手掌,“对对对,搞定妖皇那一路,至少能有两三路兵马回防救驾吧。然后……”林稚水猛然一顿,整个人跳了起来,“哎呀!这么重要的战术我怎么忘了!围点打援啊!”
李世民好奇:“围点打援?”
“哦,就是围城打援,你虎牢关那战里的兵法,也可以被归纳成这四个字。”
这么说李世民就立刻明白了,“我欲战,敌虽高垒深沟,不得不与我战者,攻其所必救也。”
他念的是《孙子兵法》里的内容,天策上将自然是把兵法学得很透,才能在虎牢关那一战中,活用围城打援打出了震惊历史的战绩。
林稚水打了个响指,“就是它!我们对付妖族也可以用围城打援,除非他们不要妖皇的命了。”
但凡妖皇是正常状态,林稚水也不会用如此大的口气,可妖皇如今必然命不久矣,否则,不至于连培养多年的太子,说不要就不要。看来,这妖皇是准备用自己来诱掉人族唯一的保障——《大闹天宫》战文了。
林稚水这边的几个军事大家都点头认同了他的想法,“趁他病,要他命,别的妖族可不知道妖皇的身体情况,他们必然会来救援,到时候,我们将十万大军分为两路,一路继续围困妖皇,另一路再分为四路,把那些援兵吞掉。”
他们当然不是在外边就聊起了军事,此时早已回到房中,李世民还就地做了个沙盘,拿根筷子当指挥旗,挥斥方遒:“我们到时候先从这里出兵,然后在这里围而不攻,再……”
敲门声忽然响起,李世民收了声,林稚水按了按腰间宝剑,去打开门,眼中登时被震惊所覆盖:“李浑前辈?你的头发怎么了!”
来人正是李浑,之前和他相见时,尚有的乌黑头发,此刻竟已全白了。对方轻轻摇头,似乎暂时不愿意说头发的事,“你屋子里有人吗?”
话音刚落,李世民就伸出头,和善地冲他打了个招呼。
李浑回了招呼后,对林稚水吞吞吐吐:“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但是只能告诉你……”
林稚水就把他带去了看似空无一人的内室。
李浑:“你对五柳先生有多少了解?”
五柳先生,就是陶渊明。
林稚水:“两千年前的人物了,便也只是从史书上了解过他的一些事迹。”绝口不提桃花源。
“你对他的《桃花源记》又有多少理解?”
“读过,背过,默写过,赏析过。”
“我若说……”李浑抿了抿唇,微微垂头,“陶公为人族,留下了一片桃花源,你可信?”
林稚水脱口而出:“你就是桃花源的守门人?”
李浑赫然抬头,“你怎么会知道这一桩密事!”
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说话,又都想说话。沉默几个呼吸后,林稚水和李浑交谈着,将信息相互做了个交换。
李浑啧啧称奇:“原来桃花源是这般流传下来的。我作为守门人,只知道桃花源是陶公几乎耗尽生机所创立的世外之地,却一直不清楚它是如何能将做到自行择取守门人,以及坚持两千多年还没有消散,原来背后有神祇的赠礼。”
林稚水也明白了,桃花源的运转,除了依托于《桃花源记》原本,还需要一直有文人为它输入灵气。桃花源的守门人,终其一生,无法寿终正寝,无法离开皇城,无法光明正大以此事获取荣耀。
而守门人选取的标准,就是必须心怀天下,心怀正义,因为,将灵气给了桃花源后,自己就没办法再写文章,精气神虚弱后,便也无法再练武,几乎是抛弃了所有名气,甘愿泯于众人。
“我当时为了秋笔,选择自污后,当夜,就在梦中去了桃花源。在那里,我选择了接过守门人之职。”
李浑低头咳嗽了几声,突然拿出帕子,往嘴上一捂,血液“哇”地吐了出来。
林稚水去扶他,他只摆摆手,语气万分平静:“人越老,精气神越不行,快喂不饱桃花源了。最近几年,我一直在暗中观察人族的年轻一辈……”
李浑抿了抿唇,想到林稚水如今风华正茂,正该是蒸蒸日上之时,心绪有些复杂与不忍,但他还是说了出来,目光带着希翼:“你愿意……在我死后,继续将桃花源维持下去吗?”
林稚水压着眉,迟迟没说话。
李浑眼中的光慢慢微弱了,秋风卷了落叶,他身体的温度也有些发凉,“抱歉,我唐突咳咳咳——”
林稚水立刻意识到,自己刚才的沉思让李浑多想了。“不是,前辈你误会了。”林稚水赶忙解释,“若是其他时候,些许荣誉而已,我并不在乎,我方才只是在思考,以现在的局面,仅仅防护已经不够了,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
李浑一愣,“你言之有理,但是,我们有进攻的本事吗?”
林稚水迟疑:“有三成……”
三成,输面太大了,可如果不转守为攻,那就一成都没有。人族没时间没精力,也没那个实力跟妖族耗下去了。
久守必失。
“够了!”李浑却是铿锵有力,“我这里有个办法,能让赢面升到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