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百世之功

星光自窗缝照进来, 似满地霜雪。林稚水沐浴在璀璨下,只觉自己似乎记忆一下子好了起来,下笔有如神助。

“自张仲景始, 便有人对伤口涂抹长毛的糨糊,防止感染。更有‘陈芥菜卤’之法, 取芥菜入缸,日晒雨淋, 待其发霉, 长绿毛后,封缸入土,需十年, 芥菜化水,其水专治高热病症, 内含一物, 其名曰:青霉素。青霉素之妙用在……”

“溺水者自救法:小腿抽筋时,应把小腿屈向胸前,一手用力拉住脚趾, 使脚尖勾起, 另一手……”

“互救法……”

“抢救法……”

“人工呼吸要领……”

“紧急止血措施主要有手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填塞止血法……加垫屈肢止血法……”

……

林稚水写得畅快,窗外星光愈发盛了, 光耀九州。

忽地, 风云突变, 一座座庞大的庙宇升起,寒夜中光芒乱目。

各地惊呼——

“那是药王庙!”

“错不了, 那是医圣墓,医圣墓啊!”

“那是医祖的英灵,老夫行医一辈子, 能见到医祖,真是列祖列宗保佑!”

皇帝不顾形象地伸着脖子往外看,双手颤抖,“那些,那些都是我人族的先贤?他们居然如之前护国剑仙与秦始皇那般,重新现世了?”

皇帝莹着泪光的双眼透过连云,遥望着云端一道道虚影,而那些被神秘力量召回唤醒的先贤们互相作揖,笑曰:“诸位,此番是我人族大事,请诸君相助。”

“不敢请耳,固所愿也。”

诸位医圣药祖伸指一点,丝丝缕缕星光明辉成实线,自那浩瀚无边的苍穹落入梦鹿斋西厢,无法想象的粲粲清光凝聚在房中,由内溢至外,远远眺之,看不清实物。

红衣少年伏在案前,眼神清明,一道道记忆显现,那些哪怕是粗略一观,边边角角的印象,也争先恐后地浮出识海。

“四肢伤包扎法:小悬臂带……此法用于锁骨和上臂骨折,及肩关节和上臂受伤……”

“三角巾膝关节包扎……此法适用包扎四肢各部关节……”

“抢救全身冻僵的患者,先以温水进行全身复暖,有浴盆放入浴盆中,浸浴到意识清醒。无浴盆,放置温室中,褪去湿冷衣物……”

“心理治疗……”

“疫情防护……”

“消毒……”

“烈酒蒸馏提纯法……”

“吃丹药有毒……”

……

“医”这一部分,林稚水整整写了半个月,那星光,便也照耀了半个月。

孔圣人曾言,“三月不知肉味”,林稚水被那星光照耀着,日日写,时时写,望着笔下流泻出来的字迹心底涌起巨大的满足感,更是连饭食都不需要吃,不饥不饿,不困不倦。

“我得为这个世界留下点什么,证明我曾经来过。”他对文字世界里的老伙计们说,神情骄傲。

说完后,便又投入这巨大的工程中。

那厢伫立云端的先贤虚影们,或颔首,或捋须,面含微笑。

忽有羽翼扇动之音,诸人影侧头,先见口中衔谷的朱鸟震翅飞来,风臻稻香,久久不散。

鸟背上坐着一虚影,发须狂放,身着兽皮,只有一双乌黑的眼眸仿佛霭着甸甸仁恩,慈祥和蔼。万里空青随着他的到来而滉砌星波。

众先贤们齐齐朝着后来的虚影作礼:“拜见地皇。”

这些声音上传九霄,下至黄泉,地面上的人听到后,震撼议论之声溢满银河。

皇帝激动得咬破了嘴唇,“竟是地皇神农!”

湿润的铁锈味从他唇边漫出,又似乎还品藏出些许清甜。

内侍一激灵,惶然要拿帕子上前,皇帝摆摆手,“你不用管,下去吧。”双目紧紧盯着虚空,很久很久,才舍得眨一下眼睛。

神农朝其它先贤颔首,“吾助人族一臂之力。”

胯|下朱鸟松口,稻谷直直坠下,好似瑶星奔落,携着熊熊光耀,掉入西厢房中。

霎时,林稚水眼中泛起了微弱的星芒。

他,又想起来了。

笔下走龙蛇——

“保证增产的措施,其一,保留表土……其二,灌塌地水,保蓄底墒……其三,深耕细作,打碎土块……其四……其五……”

“土壤培肥措施,所谓‘茬口倒顺,好比上粪’,实行轮作倒茬……协调土壤养分……深翻改土……粪肥……阳坡地应施猪粪、牛粪等凉性肥料,阴坡地、下湿地则用骡马粪等热性肥料……”

“低产土壤的改良途径……”

“杂交种子后代选择……”

“各粪肥施用方法……人粪肥分高……羊粪肥分浓……新鲜鸡粪对作物根部有害……牛粪该与磷矿粉(含磷的矿石,华夏五大磷矿分布地……)、马粪混合堆腐,可改良粘土……”

……

“农”这一部分,林稚水又是写了将近半个月,把脑子里的字全倒出来后,依然神采奕奕,也不知道是不是那星光的功效。

“乖乖……”阮小七沉默了许久,才忍不住吐出来:“这小子的脑袋瓜儿到底是怎么来的?居然有那么多利国利民的东西?咱们梁山当年要是有这些,早拿了民心当新朝去了,还用得着去给皇帝老儿卖命。”

皇帝老儿秦一号早知道这人素来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又一向对能人异士十分容忍,被人说“缺少恩德,心似虎狼”也能宽容地封对方为国尉,掌管全国的军队,此时听得阮小七这般大逆不道的话,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只瞧着林稚水清瘦的背影,意味深长:“朕有些好奇,在他笔下,会如何发展秦朝了。”

阮小七本来是大马金刀地坐在高岩上,听得这话,身子一歪,就想提醒林稚水,然而从脑子里联系了好几下都联系不上,对方沉迷写书,没注意他的连接。阮小七觉得,这可就怪不得他了,大不了以后林兄弟被秦始皇带十万兵马俑催稿,他划船带林兄弟从水路跑。

而皇帝老儿李二号简直见猎心喜,连说了好几下“此子大才”,看林稚水的眼神,比看到他媳妇儿还火辣,再一想自己如今也不是皇帝了,又不能将林稚水带进书里,脸色简直如丧考妣。

就连郭大侠也遗憾连连,“林兄弟怎么不是我们宋人呢?有林兄弟在,大金和蒙古又算的了什么?”

吴用感慨:“此界天子真是得天所钟,有林稚水降世,天命此子开百世啊。”

阮小七嚷嚷:“百世哪里够,必要开千世,万世,永世留名!”

太宗皇帝“啧”了一声,“差点忘了,那小子以后要当别人家的臣子。”

“他也配?”嬴政平静地诉说。谁也不会觉得他口中的“他”是林稚水。

李世民轻微地松了口气,“始皇早有妙计?”

毕竟他和林稚水也是荣辱系于一体了,林稚水去给别人当臣子,让人得知唐皇也在,这算个什么事儿?不成不成,得把这事灭在萌芽里。

“他是朕的学生,是朕亲手打造出来最锋利的那把剑,普天之下,谁配掌握?”

嬴政垂下眼睑,凝望着自己黑如渊水的长剑。

——除了他。

但是他的大秦已经不在了,又无意再建立一个大秦,就由着那柄剑高高悬于青玄之上,无人敢触其锋芒。

李世民心脏猛然紧缩。似乎是跃跃欲试般,提出一个建议:“不如,我们教他怎么当皇帝?”

来啊!造反啊!这个他熟!门清儿!虽然他那个操作叫篡位,但是,四舍五入也差不了多少。

嬴政话也不说,直接摆出一个嫌弃的表情回应他。

李二纳闷:这是什么意思?

郭靖瞧瞧这个,瞧瞧那个,没人出来说话,便发挥他憨直的本性,摸了摸脑袋,笑道:“林兄弟对荣华富贵不在意,他不想当皇帝。”

太宗惊讶:“还有人不想当皇帝?”

郭靖扳着手指数,“林兄弟以前说过,当皇帝没意思,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奏章批不完、朝会开不尽,全年无休,有什么大事,下罪己诏不说,还得花内库倒贴钱,谁当皇帝谁是傻逼。”

最后这句话一听就是林稚水的手笔,虽然他们不知道“傻逼”是什么,但是听着就不是什么好话。始皇帝当场脸黑了,然后,口无遮拦的小子就被踢了尊臀,兔子似地蹿开。

太宗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果然还是个孩子。”

真的当上过高位的人,哪有那么容易放弃的。就像让你当过宰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谁都捧着你哄着你,忽然被一贬到底,成为七品芝麻官,以前看不上眼的,都要点头哈腰,谁能受得了?只有少年人才意气飞扬,敢于轻贱王侯,自信天下何处不能去。

但是,挺好的。

昔日太宗,今日天策上将望着红衣少年,仿佛透过他看到了年少时的自己,“不当皇帝也不错。”

话匣子打开了,李世民便多说了两句,“朕当日那么快出现,也不仅仅是想要吓他,更多的是,他写朕驰骋疆场的模样,朕……很喜欢。”

那是全书最张扬肆意的情节,秦王只身纵马去城下诱敌,银甲黑马,笑得狂傲,“吾秦王也,谁敢上前!”尽管史书上有记载过那段,可由林稚水写出来,却不仅仅是复述。

李世民忍不住想,如果是林稚水,恐怕他也会狂妄地冲过去,来一句:“林稚水在此,有本事就放箭过来!”

这样眼睛有光的少年,就不该推到官场去,那里是最腥臭的屠宰场,将里面的人肚皮破开,全都是漆黑的墨水,一个个坏得流油。哪怕是他,当上皇帝后都得学会妥协和忍让,不似以前当将军时,想杀就杀,想冲就冲,看谁不爽,一马槊挑过去,放在旗杆上挂三天,多么快活。

李世民又是感慨,又是欣慰:“这是‘立言’,他有了这本书,纵是不入官场,皇帝也得敬他三分,不然就等着天下人戳他脊梁骨吧。”

“我这主家啊,可没有你想的那么多。”包公笑了笑,偏头看过去,月色如水,照亮了少年奋笔疾书时,坚毅而沉静的侧脸,“他只是想到了,就去做了。”

林稚水又想到了不少东西,他此刻万分庆幸自己涉猎之广。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林稚水也不记得自己写了多久,他只知道那身子微微前倾,似乎已有许久不曾换姿势了,笔下的东西越来越厚,他甚至没想过这些东西是不是该他记下来,该他动的,反正在这个文字至上的世界,只要他写下来了,在天道那边就算是过了明路,强如始皇帝,当年焚书时,也不敢把书籍真的烧完,基本上是抄录了一份底稿藏在咸阳宫中,这才玩了一把焚书坑儒。当今,同样不敢冒此大不韪。

至于他……大不了就带着妹妹跑路嘛,敢拦路的,十万兵马俑教他们做人!

林稚水揉了揉肩膀,吹了吹最后一张纸上的墨,热切得像在看价值连城的宝玉。

少年歪头想了想,在扉页上,提笔写了一句话。

我们都还年轻,我们将来一定在这世界为着人类谋幸福。

——《雷雨》